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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pcat (破破猫), 信区: Reading
标  题: 非常日记(9)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10月03日13:56:49 星期四), 站内信件

4月20日 晴
  今天晚上,有个诗人来做报告,我去听了。他给我们讲了他的一个有趣的事。他说
他刚毕业时,被分配到了一个小县城。他就每天都在街上闲逛着,有一天,一个漂亮的
姑娘在他眼前闪过,他叫住她,直接告诉她,他喜欢她,因为她太美了。姑娘觉得他是
个流氓,没有理他。他就一直跟着她,见她走进了一个里面全是平房的院子。他要跟进
去,姑娘却把门锁上了。他在不远处等着。中午时分,上下班的人多了,那个院门便畅
开了。他走了进去,正好看见那个姑娘和家人在吃饭。他走到跟前,告诉她父亲他是谁
,在哪里工作,怎么迷上了她,并告诉他不能没有她,他要跟她结婚。姑娘家的人都觉
得他是个神经病,含糊地把他打发走了。后来,他就天天下班时等着那姑娘。一周以后
,那姑娘觉得太可笑太有意思了,便和他说话了。没有多久,姑娘也爱上了他。他们结
婚了。他说,人永远需要的是勇气。
  他的报告对我的触动很大。我这个人最缺乏的就是勇气。
  4月23日 晴
  下午的时候,很多人都在睡大觉。我却睡不着,便到街上闲逛。一个人在街上转,
有一种沧桑和悲壮的感觉。我总觉得自己在逆潮行走,街上的人都行色匆匆,仿佛在赶
着去做同一件非常紧迫的大事。一个人也不认识,也没有一个人认识我。再也不必为什
么而自卑,再也不必为什么而烦恼。我就是我,孤独的我,实在的我。仿佛电影中的镜
头一样。行人跟我没关系,街上的繁华跟我没关系,那唱歌的人跟我没关系,这世界跟
我没关系。我不必关心人类,我只关心我自己。我在这乱哄哄的街上静静地回忆着我的
过去,回忆着那些我喜欢的姑娘。
  不自觉地走到了医学院门口,我进去闲转着。路旁的丁香已经开了,像一个个粉红
色的梦。微风一吹,那少女般的香气便袭入人的骨缝,使人忽然间生出一种无限的温柔
。我不知下雨时的丁香是什么神情,是不是像戴望舒的诗里写的那样落寞而孤单。我所
认识的丁香都是这样,一种无邪的神情,长着一双孩子的神秘的眼睛,仿佛我想象中的
女儿。是的,像我的女儿,宁静而羞涩,骄傲却不张扬。她们的呼吸是如此美妙、神圣

  一个漂亮的女孩背着个小书包从不远处走来。她漫无目的地闲逛着,那种不经意的
眼神是我非常喜爱的神情。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亲一亲她,无论她的什么地方
。这种冲动是那样强烈、高尚、纯洁。我只有对林眠有过这样的冲动,然而又与林眠的
不同。
  眼看她快要走到我跟前了。我想起了那个诗人的故事。
  我迎了上去,冲着她喊:
  “同学,不好意思。我有一个请求,我……我……”我不知道怎么对她说。我没有
勇气说出来,尤其看到她那高傲的眼神。
  “什么请求?”她大概看见我羞涩的样子,不像是一个坏人。
  我低着头在寻找着勇气,看见她白晰的皮肤和那双可爱的被短靴子护着的小小的脚
,开口了:
  “我想借一下你的袜子。”
  “为什么?”她看着自己的袜子,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
  “我妹妹从乡下来看我,没有袜子穿。”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撒这样的大谎。
  她疑惑地看着我,我继续撒着谎:
  “我们家很穷。我上大学的钱都是亲戚凑的,我没有钱给她买袜子。可是她看见别
人都在穿着各种各样好看的袜子,天气还这么冷。”
  “我不认识你。”
  “我也是医学院的学生。”
  “为什么不借别人的,非要我的?”
  “昨天她远远地看见过你,觉得你的袜子是最好看的,而且觉得你很……很……很
美。”最后几个字我觉得用了平生之力才说出来,声音低得几乎我都听不着。
  她笑了笑,说:“好吧。不过,有点儿臭。你回去让你妹妹洗洗。”
  她转过身去给我脱着袜子,我看见了她那小小的丰满的娇美的脚。我多么想上去亲
一下。我忽然想起莫泊桑的小说里有一个男主人公吻着他爱着的女人的脚印和脚。第一
次看的时候,觉得有些恶心;第二次想起来时,有些不可思议,为什么要这样呢?第三
次想起来时,觉得无聊,纯属想象。今天想起来,觉得是最真实最贴切的。
  她给我袜子时,脸上泛着红晕。我赶紧把它捏在手心里,说了声谢谢。她笑着走了
,仿佛很高兴。
  我没有想到自己有这样的勇气,更没有想到我竟然有那么大的撒谎的本事。看着她
走远,我赶紧回转身往学校走。路上有一段只有汽车,很少有行人。我拿出那双高贵而
美丽的袜子闻了起来。那种淡淡的体香和汗臭味混合在一起,几乎将我晕过去。那是她
真正的味道。
  4月28日 晴
  学校举办了一次国标舞大赛,据说林眠也参加了。我们宿舍有一半的人去看。林眠
跳的是恰恰舞,舞伴我们都不认识,据说是歌舞团请的。那种舞我在电视上经常看,而
在现实中这还是第一次。实际上,我以前是什么活动也不参加的。
  不用说,她是场上最引人注目的女人。她裸露着的修长的腿,她的宽肩,她的摇摆
的双臀,她的高傲和美丽,以及她那微微的稍露冷傲的笑意,没有一样不吸引人。
  谁能想起以前她是跳芭蕾的呢?那时的她,笑容里是绝没有这种冷意的。
  5月6日 晴
  放假回来,林眠的头发变了。她染了发。
  5月8日 晴
  两天后,校园里又有几个女孩子染了发。从那一天开始,一股潮流涌进了校园。
  5月10日 阴
  今天草就一首小诗。我不知道把它叫《刑天复活》还是叫《勇气颂》,或者还是叫
《小草的精神》。
  我终于还是复活了
  在冬天,在那苦涩的冬天的长久沉默中
  在那严刑的律例砍杀我头颅之后
  在日复一日的痛苦的对光明的思念中
  在时时生长的复仇的信念中
  我复活了
  我复活在这法度严酷的大地上
  用刀刺做了我的头颅
  用刀形树起我微小的身躯
  我的信念只有一条
  向着自然严酷的律法进军
  向着那虚无的高高的天空进军
  前世我是小草
  今世我是刑天
  来世我仍然要做一把匕首
  余伟不明白林风在这首小诗里是要赞美他的勇气,还是要表达一种信念,总之它有
些突兀,但这种突兀使林风的小说忽然有了一种力量。在这本日记体的小说里,这样的
小诗很多。只是余伟始终不明白,林风在写这种小诗和一些哲学性的随笔时,总是勇气
百倍,甚至有些狂妄,可是只要不写诗,只要是在叙述,他的这种锐气就大减。有时候
,余伟觉得这些小诗是林风后来加上去了,因为它们在整个小说里形单影只,孤独无助

  5月18日 阴
  一次看沈从文的传略,看到沈从文为她心爱着的姑娘写了很多很多的情书,最后终
成正果的事后,心里也很感动。我给林眠写了很多诗。后来我发现,这些诗看起来是给
林眠写的,实际上是假托着林眠为我的梦中情人写的。我不知道把这些诗怎么办,也不
知道写得好不好,更不知道林眠会不会因此而感动。
  我在路上经常碰到她,便远远地看着她。她只是眼角一翘,将我瞥一眼,再也不看
我。我知道我在她的心目中只是一个平常得再平常不过的人,如果她知道我的家境,可
是连平常人的行列都难以进入。她已经换了至少两个男朋友了。第一个好像是她的同学
,相貌平平,可是对她很殷勤。那段恋情大概只有三个月左右吧。第二个好像我没怎么
见过,看气质像是学艺术的。也只是持续了两个月左右。第三个是一个大高子、标准身
材的男人,听人说可能是体育系的。大家在宿舍里也常常议论她。有人说她在玩那些男
人。有人说她的素质其实很差,可以从男朋友身上看出来,因为她的男朋友一次比一次
素质低。有人则直接骂她是个婊子,说她换的不是男人的内质,而是男人的身体。在男
大学生宿舍,无论是什么人,只要你被议论,你就面临着最残酷的解读,面临着最恶毒
的谩骂。我静静地听着,心里隐隐作痛。
  说真的,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拥有林眠。她和我是两种人。即使她也爱着我,我也
不愿意。我有自知之明。她跟别的男人谈恋爱,不会影响我对她的爱。我对那些男人也
没有产生过恨。我不知道是爱着她那高傲的气质,还是爱着她那妖冶的身体。我不知道

  我在宿舍里是很少说话的。实际上,我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沉默寡言。我不喜欢表现
自己,我也知道,别人也不大愿意让我表现。我喜欢观察,喜欢跟自己对话。那也是一
种享受。我住的是里面的上铺,在别人议论的时候,我总是躺在上面静静地听着。当然
,我在心里也发表着自己的看法。我知道,他们也看不起我。自从父亲来过这里一次后
,他们更加对我鄙视了。有两个甚至对我产生同情,在很多事情上照顾着我。这使我更
加沉默了。
  一到晚上,我就孤独地去教室。他们从不上自习,所以也很少去教室。我在教室里
做的最有意义的事,是写我心里的感受,或者给林眠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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