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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有只鸽子叫红唇儿(1)——高行健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10月19日17:50:16 星期四), 站内信件

有只鸽子叫红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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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行健
作者的话
    这不是一部传统章法的小说,虽然讲述的也还是人的命运。
    小说有六个人物。一九五七年那个多事的夏天,快快、公鸡和正凡都中学毕业了,

年龄最小的快快当时只有十六岁。还有三个女孩子:燕萍、肖玲和小妹。正像大部分男

女孩子们一样,他们相爱,有过幸福,也经受了痛苦。这都是一些非常真实的事,只不

过从痛苦中走出来的人们并不要求在小说中看到完全的真实,于是就把生活的真实裁剪

为故事。到故事结束的时候,春天和大地上的希望已经复苏了,他们也大都人到中年,

而不幸的快快刚离开了这个世界。肖玲则更早就告别了这曾经苦难的大地。然而生活并

未终止。
    按照传统的小说的章程,必须有一位主人公,那我们就不妨公推快快,这位夭折了

的天才。因此这又是一部关于夭折了的天才的书,或者说,是那个刚消逝的时代的悲剧

    书中主要引用了六个人物他们自己的话,至于叙述者的一些话以及叙述者同人物的

谈话,倘读起来觉得烦闷,尽可以跳过,作者应该尊重不同的读者的不同的兴趣。
叙述者的话
    你一定见过鸽子在晴空下盘旋吧?那是很美的呀。在蔚蓝色的天空下,耀眼的阳光

里,你仰望着一群鸽子带着呜呜的风哨,从院子上空飞过,又掠过比邻的楼屋的屋顶,

消失了。空中依然回响着呜呜的远去了又逼近了的风哨,一群鸽子紧紧跟随着领头的一

只,那最矫健、最敏捷的精灵。还来不及细看清它的神情,在令人振奋的鼓翼声中,它

们就又跟踪消失在屋脊后面。于是,又是呜呜的风哨,带着扑扑的鼓翼声,在空中长久

地回旋……
正凡的话
    我还在读中学的时候,就喜欢养鸽子,鸽子是聪明的鸟儿,温和的鸟儿,很惹人喜

欢。望着它们在天上转圈儿,甚至是一种享受,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体会。我可是从

小就迷鸽子。我母亲在世的时候,总反对我养鸽子,为了养鸽子,我同她大吵、大闹过

不知多少回,也伤透了她的心。
    她说我心思不用在读书上,她一心希望我考上个大学,她再苦也愿意。老实说,考

上个大学,也不是特难的事情。我真要下功夫的话,当然比不上快快和公鸡他们,他们

两个是班上的尖子。快快更是全校最拔尖的一个。五七年全市数学竞赛,他拿了个第三

还漏了一道题没做,印在卷子反面,他当时没看见。我不敢同他比,他那脑袋瓜才是真

正做大学问的人,我没法不服他。可惜呀……你看,它飞得多好!那翅膀多有力,动作

利落,我讲的是领头的那鸟儿“红唇儿”,它嘴上有那么个小红疙瘩,等它落下来的时

候,你仔细看。你注意到吧?它翅膀剪那么两下,别的鸟儿得扑打三下。你看那紫斑飞

得多笨,那只白的,羽毛上带点酱斑的,一歪一歪的,不会平衡。鸟儿中也有笨有聪明

的。
    鸽子这种鸟,你要是养上了一对好种,就会越来越多,起初我只养了一对,后来就

招来了三五只,最多的时候到二十来只。我母亲就骂,哪来这么多米喂鸽子!我说,我

星期天拣破铜烂铁卖去。不过,那时候人大了,不好意思,怕同学碰见,我就到城外东

码头去揽零星小工,挣点钱买碎米、杂豆子。人要是在哪种事上着了迷,想什么法子也

能办到。那些年月,生活尽管苦,我倒不觉得苦。我想,只要我中学毕业了,工作挣钱

了,就能减轻母亲的负担,我也可以上夜大学进修。我不是只笨鸟,也不是个不好学习

的人,我只是没有快快、公鸡他们那样的经济条件,我当然羡慕他们,可我不嫉妒。在

我们男生中,朋友间是不嫉妒的。我希望他们能做出成就来。要不是后来那些年胡搞乱

搞,快快不会这样早就死,公鸡也早就出成就了……
    还是讲鸽子吧,你看,那红唇儿,飞得多好,从你头顶上过去像一阵风似的。我以

前有只非常好的鸟,它那羽毛蓝中透紫,紫得发亮,像电镀过似的。脚上有三个圈,都

是鸽子会得奖的标记。有个秃头出五十元钱,我没卖。六○年经济困难的时候,叫个王

八蛋用汽枪打伤了,伤在小肚子上,里面有颗铅子。我母亲说,活不了几天了,你干脆

杀了改善一下伙食吧。我瞪了她一眼,后来我把它在城外土岗子上埋了。那样多鸽子也

实在养不起了,那几年你知道,人都没吃的,一点烂菜帮子还捡了又捡。那些鸽子我一

只没吃,全送人了,也不再问他们的下落。玩鸟的人是吃不下去的。
    这些鸽子是我从牢里放出来以后,在家养病等待落实政策的这段时间里又养起来的

我爱人也不让我养,我说,我一不抽烟,二不喝酒,就这是嗜好,你还唠唠叨叨,她也

就再没吭过声了。我爱人可是个很好的人,不要为这种事同她计较。我坐牢的时候,她

为我吃了不少苦……你看,它落下来了,就是径直落在笼子上的那只!
叙述者的话
    这确实是只非常精神的鸟儿,瞧它左顾右盼时的神情,多么洒脱。一双翅膀像剑一

般收在两侧,它嘴上有一团殷红的肉瘤,同样殷红的脚趾轻捷而分明地走着细步。它望

着你的那副神情,目不转睛,那样安祥。正凡转身去房里抓了一把米,走到院里,他刚

张开手掌,这鸟儿便翅膀一张,轻巧地落在他手掌上。歇在屋檐上的鸟儿都咕噜起来了

他撒了些米在地上,鸽子纷纷落在他周围,在他脚前脚后啄食着。站在一群鸽子中间的

正凡,个子不高,却粗壮结实,额头上已经有两道分明的皱纹,喉咙里学着鸽子鸣叫的

咕噜声,却又显出几分孩子般的天真。
    他是个镗工,专镗汽车发动机的底盘。一个底盘有百来十斤重。因为没有流水线,

每加工一个都要上下搬动,没有臂力和腕力是不行的。他说,劳动竞赛的时候,他做到

超过定额两倍多,没人干得过他。而目前他们厂子里没有足够的材料,分配的定额要他

做的活,只要四个小时就足够了。不过,他现在身体已经垮了,还像十多年前那样干是

顶不下来的。他在牢里带过好几个月的手铐,把一只手从肩上反转到颈后和另一只手在

身背后铐在一起,一只胳膊弄脱臼了。可干些小件的活还是不成问题的,车、镗、铣、

刨,哪种机床他还都能看。问题是他七六年被捕还没有组织结论。为他的事公鸡找了燕

萍,因为听说燕萍的父亲这回真的要恢复工作了,可能还当他文化革命前市委书记的职

务。
公鸡的话
    正凡不愿意呆在家里吃劳保,他要工作。我说你急什么?落得清闲。我要的就是时

间,可我没时间。我倒是巴不得吃劳保,可我请几天假都困难,成天编写那种总结报告

鬼知道有什么用处,没有比浪费生命更痛苦的事情了。当你明白你的生命是有用的,当

你明白你的生命应该用在什么事情上,当你明白而且坚信你做的事情是有益的,就没有

比浪费你的时间,白白糟蹋自己的生命更使你痛苦不堪的事情了。我今年已经三十七岁

了,如果我还能工作到六十岁,也只有二十三年时间,而在正经的八小时工作的时间里

都要去编写那种鬼也不看,毫无实际用途的报告、小结、总结、经验、年报之类的文字

今天要我写个大批判材料,明天要我写个工业学大庆的典型经验,而全市供电却严重不

足。不错,全市已经清查出五十七个紧跟“四人帮”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可拿着稿子

去念的人却还是天安门事件后亲自指挥在全市进行大追查的“四人帮”的打手。真正敢

于在白色恐怖下挺身反对“四人帮”的英雄,像正凡这样的,问题照样挂着,不能回车

间工作。没有比写这种报告更无聊的事情了。我要的是时间,快快要的是时问,我们都

只能天天开夜车到深更半夜,节、假日和星期天几乎从来没休息过,而那些屁事不做的

人,他们都有的是时间。喝茶,看报,扯淡,一件鸡毛蒜皮的事情,一句话就可以拍板

的,都可以上推下卸,挂上十天半个月,甚至半年、一年的。我是搞文学的,一个民族

没有文学照样可以生存。没有文学死不了人,可物质的贫困,不按科学办事,就要勒裤

腰带,口粮不足就瓜菜代。不尊重文学可以,不尊重科学就要受到历史的惩罚。而受惩

罚的不是不尊重科学的,竟然恰恰是搞科学的人。快快死了,医生说死于心脏病。我说

他死于这种政治,死于折腾我们国家的那种“四人帮”的政治。啊,又说到了他们,我

说了不要再说这帮王八蛋,好,不说,我们谈文学,谈科学,谈人,谈谈夭折了的快快

    我同快快从初中到高中,同学整整六年。我们是好朋友,我们无话不谈,即使是在

那些因为一句话被告发了就可以打成反革命的年代里,我们见面也可以毫无顾忌地发牢

骚。在我们之间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包括像个人生活上最隐秘的感情,包括他的初恋

我们之间是绝对相互信赖的男子汉的友谊。现今有人把烟酒之交,你我之间的相互利用

相互交换、相互开后门的关系也叫做朋友,是对这个美好的词的亵渎。
    我们曾经像讨论科学一样讨论过爱情。我们很想弄明白这种令人激动而又神秘的感

情,虽然那时候我们谁也不懂得爱情,正像我们不懂得科学一样。
叙述者的话
    快快同公鸡说过,说他十岁的时候就爱过一个女孩子,他说那是最纯粹的爱情。他

还在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随着搬家,转学到了另一所小学。他和这个女孩子当时分坐

在同一张课桌椅上,他们两个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这个女孩子皮肤很白,举止很文

静,当然也应该说长得很漂亮……
快快的话
    我,怎么说呢?说——是一种初恋吧?也许是。这是我最初爱上的一个女孩子。我

无法形容她的美貌,她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是那样的宁静,那样的耀眼;并不因为时

间的消逝这种印象逐渐暗淡。她总是像黎明之前天边上的启明星,你只要见过一次,就

会在记忆中永远保留那明亮的印象。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体会。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我每天早晨总希望能够在路口——在我们那个去学校的一个岔

路口,她的家就在岔路口的那边——看见她的身影。我已经说不出她那时经常穿的一件

是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我总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见到她的背影,我就能辨认出

来。她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可是说来也觉得好笑,我从来没有敢在路上招呼过她。

当她走在前边的时候,我便默默地跟在后面,或者迅速地赶上前去超过她。可当她走在

我后面的时候,我便会放慢脚步,等着她走过来。但是,当她走到身边的时候,我可决

不敢回头去看她一眼或者对她说句话,哪怕是笑一笑,却让她从我身边走过,仿佛我毫

不在意似的。每天上学的时候,我差不多都这样,希望碰到她,却又不敢对她说一句话

可在学校的教室里,我们同一张课桌,坐的是同一条板凳,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也说

话,毫无顾忌,还互相借用铅笔。我记得有一次正在考试,我铅笔芯突然断了。我忘了

带铅笔盒,书包里翻来翻去就只有这一支笔。她仿佛觉察到了,把放在课桌上面她的铅

笔盒悄悄地朝我这边推过来。我看了她一眼,她却仍然低着头在做她的试题。我从她的

铅笔盒里拿起一支她削得尖尖的笔——她的铅笔都削得那么尖,削得那么细,这是我们

男孩子无法相比的。一切都修饰得那么整洁,就像她那个人一样。她有一副很明亮的嗓

子。听她说话的时候,你觉得是一种愉快,我非常爱她的声音。老师叫她起来回答问题

的时候,我有时候发现,我并没有在听她回答的是什么,却在听她的声音。她说得一口

非常标准的北京话。在我们班里,能够说那么标准的北京话的,只有她一个。而我可以

算是半个。所以班上的同学把我们都叫做“北京人”。同学们这样叫我们,我不明白是

不是含有一种嘲弄的意味,一种羡慕的意味,或者是一种孩子气的恶作剧。总之,听见

叫我们“北京人”的时候,我和她,谁都不答理。可是从心底,我却感到这个称号给人

一种温暖,把我同她仿佛联系起来了,又觉得是一种幸福。我们班的男女孩子之间,也

许是到了这样的年龄,也许是我们所处的那种社会环境,男女同学之间,在公开的场合

界限划得非常分明。为了打消这种隔阂,老师安排同学的座位,总是让一个男同学和一

个女同学合坐在一块。可是,男女孩子们之间,却仍然存在着相互隔阂的感觉。尤某是

男孩子们,特别要故意强调这种隔阂。所以在许多同学的课桌上,都画着一条分明的界

限,男同学和女同学谁也不许超过。唯独我们的桌子和板凳,从来也没有用粉笔或小刀

子画过一条分界线。在我们相处的那个学年里,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争执,可也没有更

多的接触。除了在课堂上和课间休息的时候,有时交换过那么几句话。
    有一次,我发现在她的铅笔盒里,有一张浅绿色的小卡片。我便问她,能不能给我

看一看?她向我笑了笑,说你喜欢我就给你。我很长的时间一直珍藏着这张卡片,以后

却不知被我收藏到哪儿去了,再也找不到了。第二天,我从家里带来一颗通红的弹子—

—是我收集的一盒子弹子中最漂亮的一颗。它红得像玛瑙,没有一点损伤,我从来舍不

得投掷。只是在盘弄我的弹子的时候,拿出来赏玩。这是我的那一盒子弹子中的一颗
“皇后”,或者说一个“公主”。小的时候,你一定听过白雪公主和七个矮人的故事吧

我的弹子就好比这些矮人中的那位公主,我把它送给了她。
    小学毕业了。投考中学的时候,这之前,我们便再也没有见过面。我考上了附中,

而她后来考上了女一中。这是在两年后我才知道的,因为我上学的路线变了。路上,我

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我再见到她的时候,是我在初二,暑假的时候,全市组织了少先队

夏令营,那是一个非常愉快的夏天。在夏令营里,我们睡在帐篷里,有篝火晚会、游泳

爬山比赛、讲故事……那是无忧无虑的年代!就在那次夏令营的篝火晚会上,大家都聚

集在草坪上。这是一片非常平坦,又长得很茂盛的、剪修得很整洁的草坪。现在是很难

见到这种草坪了,即使原先保养得很好的草地,不是变得光秃秃的,就是杂草丛生。可

那片草坪用轧草机推得整整齐齐。篝火在湖边上点着了,孩子们那个高兴劲!音乐声起

来了,大伙儿跳着集体舞。男女孩子们混杂在一起,手拉着手,一圈在外面,一圈在里

面,突然里圈跟上来了一个女孩和我并排,我面对着她的时候,发现正是她!还是那双

长长的辫子。她长高了,更漂亮了,还是那副宁静、悠娴的样子。她手上捏着一块小手

帕,当我们应该拉手的时候,她发现手上还捏着那块小手帕,朝我抱歉似地笑了笑,立

刻把手帕换到另一只手上,于是,我们手拉着手跳完了这支曲子。当时,我觉得这个曲

子是那么长。那么值得你去品味。另一支乐曲又响起来了,她已经转到我前面去了。我

看见她用手帕擦着她的额头,擦着鼻子。我们相距便越来越远了。夏令营里,我们也还

有几次机会在路上相遇。我和我们男同学在一起,她和她的女伴们在一起。我们仍然没

有交谈过一句,只不过互相望了望,好像连表示一个笑意、打个招呼也不曾有过。可是

我觉得,她认识我,我所要回避的仿佛也恰是她要回避的。这样又过了几年,再也没有

遇到。
    在高中毕业之前,我又见到过她一次。她骑了辆自行车,背上背了架手风琴,从我

身边一越而过。可是我立刻意识到这就是她,虽然这时候她已经完全是个大姑娘,两条

辫子更长了。我望着她的背影过去,我坚信那就是她,我所以说我见到的是她,因为在

团市委举办的毕业生晚会上,有一个节目——手风琴独奏。她走上台来,背着手风琴,

坐在台中央,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她!那天晚上,她演奏了一个非常热烈的曲子,可

惜的是,我没有记住这个乐曲的名字。之后,我再也回忆不起来是一个什么曲子了。总

之,我觉得那是热情的、奔放的,正像她本人一样。当然,她在台上,我在台下,她并

不知道我在场。这就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以后,我不知道她是否还在这个城市。你

问我当时为什么不去找她。打听她的下落?说来你一定要笑话,因为连她的名字我都不

知道。我的记忆中,她同我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北京人”。当然,在小学的时候我知

道她叫什么,可是多少年过去了,我没有留意她的名字,也没有记下她的名字,也不曾

去找过她。你也知道,我是一个在这方面非常拘谨的人。好像总也没有时间去考虑,在

这上面耗费更多的精力。我总是匆匆忙忙地生活,生怕浪费掉一丁点时间。
叙述者的话
    快快和公鸡上大学以后,有年暑假回来探亲,他们一起在公鸡家的小阁楼上,谈到

了爱情。快快向公鸡讲述了他的初恋。而公鸡却嘲笑了他的这种爱情。他认为,这只不

过是少年时一种憧憬,并不是真正的爱情。
公鸡和快快的对话
    公鸡认为:爱情应该是火热的。它燃烧着你,使你无法摆脱;它激励着你,令你苦

苦追求;并且给你的事业带来一种精神的奋发。爱情既是精神的,又是可以感触的。
    快快问公鸡:如果你爱一个人,可以吻她吗?
    公鸡笑着说:你这个傻瓜!如果你爱她,你就应该去吻她。谁像你这样谈恋爱呢?

你这纯粹是柏拉图式的!
    快快说:这样不会影响学习吗?如果像这样爱的话,那还怎么把自己全身心投进科

学中去呢?
    公鸡说:关键是看你找到的是否是你理想中的爱人。一个科学家应该找一个他终身

事业的伴侣。她应该理解你,支持你的事业,这是爱情的前提。如果你所爱的人,她不

爱你的事业,这样的爱情不可取。
    快快问:能找到这样的人吗?她能完全理解你吗?她能完全理解科学吗?女孩子,

老实说,她们的脑袋瓜子不是生来搞科学的。
    公鸡说:你不能要求一个女孩子憧你的科学,只要她理解你,信任你,相信你所从

事的事业是崇高的,这就够了。
    快快沉思了一会儿说:你的话是对的。
    公鸡问:你有女朋友了?
    快快叹了口气说:可我不知道她对我到底怎么看。
    公鸡又问:是你同班同学?
    快快神色忧郁地回答说:我们同一个系的,比我低一年级,她叫燕萍。
燕萍的话
    我总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他头发总是乱糟糟的,从不梳一梳,可是很纤细,像女孩

子的头发丝样的。我没有他的照片,说来你也许不相信,他从未给过我一张。我爱他,

不明白为什么,这是说不清楚的。你如果真爱上了谁,我相信你也说不清为什么爱。这

不是数学,爱情是无法计算的。我并没有想到爱他,爱他是非常痛苦的事……
    我向他请教过一道函数习题,只因为有了这道习题,我们才有了接触。他说他早就

认识我,因为我批判过他。有这么回事,那时候我刚进大学不久,学校里批判“白专”

道路,他在系里是“只专不红”的典型。我代表我们新入学的同学,作了个发言,可那

时候他什么模样我都不知道。他当时肯定也在会场上。后来我才知道,开大会的时候,

他总是迟到,躲在会场最后哪角落里,也许就是那次批判大会以后他养成的习惯。可他

在系里的同学们中间挺有名气,因为他学习特别好。有一次,在去食堂的路上,我们都

吃完了饭,他才挎着个书包,挟着饭盒子,低着头,迎面匆匆赶来,要不是我们让开路

他差点碰着我,同我擦肩而过。我们班上的几个女生都笑了,说,就是那个书呆子。他

那时候,还像个中学生,一个很不显眼的男孩子。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去向他请教。

平时,我不同男同学往来,免得招惹闲话。我觉得我比他大,虽然,我们同年,他还比

我大好几个月。他坐在阅览室窗前,背着阳光,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在阳光中那么纤细,

细得仿佛透亮似的。那次以后,我时常去问他功课,一起谈学习,谈科学,并没想到会

产生那种感情。他也很单纯,甚至津津有味地同我谈他同他的好朋友公鸡在高中一年级

的时候,就墨水瓶子的颜色进行过的争论,我不记得公鸡是否还记得。可我就喜欢他对

科学的那种热情,也许就是这种热情吸引了我……
叙述者的话
    公鸡当然记得那次争论,他说那是在快快家里,他们一起在做功课,快快用钢笔吸

墨水的时候,突然提出了这个问题。
    “你说这个瓶子装的是蓝墨水还是红墨水?”
    “当然是蓝墨水,”公鸡说。
    “不对,也许它既不是红颜色的,也不是蓝颜色的。它只不过是种谁也不知道的什

么颜色。可是由于我们见到这种色时,大家都说它是蓝的,实际上我所看到的和你所看

到的那个瓶子的颜色,双方是无法沟通的。只不过,由于共同的语言,从你童年起,当

引起你这种印象的时候,人们总称之为蓝颜色,于是你就也把你所得到的这种印象的颜

色也称之为蓝颜色,可它究竟是什么颜色,谁也无从知道。”
    公鸡沉思了一会儿说:“这就是说,这墨水瓶子和墨水的颜色,实际上是不可知的

仅仅是由于语言的关系,给了它一个大家所通用的词,才把各自的认识,通过这个词沟

通起来。这不就是不可知论吗?这应该是一个哲学问题。”
    快快说:“不,这同时也是一个科学问题。”
    他们沉默了。
    “听,贝多芬的D大调!”公鸡说。
    收音机里正播送贝多芬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快快把旋钮转到了最大音量,他们
便立刻淹没在音乐的洪流中。琴弦上那个热情的主题在各种器乐的交响中,痛苦地、执

拗地重复着……快快家有一部留声机,他们经常放的就是这个D大调。公鸡说,那套唱
片已经磨损得失去了光泽,可唱针的沙沙作响却湮灭不了这股音响的洪流。墨水瓶子的

争论唤起了那种怀疑的痛苦之后,从收音机里又听到了这个熟悉的旋律,它在你的心上

敲打着,搏击着;它询问,它追求,它要在否定之后去重新达到肯定,这是怀疑的苦恼

和将要获得的自信的甘甜之间的搏斗;它在你心上敲打着,搏击着,它震撼着你的灵魂

那个热情的主题,要证实自身的价值;就是它,就是这个逐渐强大的旋律!我同意公鸡

的话,这个旋律就是快快,快快离开了人世,可贝多芬的这个主题却是不朽的……
    快快和公鸡他们就这样走过了自己的少年时代。在科学上如同在爱情上一样,探索

着那不可知的领域。但是爱情毕竟更容易感知,公鸡朦朦胧胧地爱上了肖玲。公鸡高中

毕业那年,肖玲正初中毕业,女孩子在爱情上比男孩子成熟的要早。他们的爱情可以追

溯到一九五七年那个新年晚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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