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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黄仁宇(2)
来  源: 哈尔滨紫丁香站
日  期: Thu Oct 23 08:58:28 1997
出  处: bbs@bbs.orange.sjtu.edu.cn

发信人: Zou_Lingxiu@bbs.ustc.edu.cn (钟灵毓秀), 信区: book
标  题: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黄仁宇(2)
发信站: 中国科大BBS站 (Fri Oct 10 22:37:49 1997)
转信站: sjtubbs!sjtunews!ustcnews!ustcbbs

     如何确定新时代的历史观--西学为体·中学为用(2)  
  
              ·黄仁宇·  
  
       三、近代西方政治哲学与经济思想之大势所趋  
  
  以下列举西方重要思想家八人,在整个西方思想体系中当然所列不过凤毛麟  
角。况且要将他们所著书三言两语地勾画出来,又不免挂一漏万。可是我的目的  
不外示范。他们在西方学术界都是家传户晓的人物,所留下来的重要著作,又大  
都为一般大学生所必读书,内中警句早经专家指出,有「杨朱为我墨翟兼爱」的  
明晰。内中也有具争执性的地方,则有其他专家检点,与事实的发展映证,所以  
所摘虽「简」,却并不一定是「陋」。  
  
  他们的著述,只代表个人见解,并无不能驳斥的权威。只是像很多中国的大  
哲学家一样,他们每个人都经过划时代的大变动,所作分析与综合都具有真人实 
事之背景,所以算有实证主义之分寸。将他们思想里的精粹有选择性的连缀起来 
和中国现场比较,再又将所得结论与西方现场比较,虽不能称彻头彻尾的科学方 
法(因为我们无法将历史放在坩锅或试管里量温计重地重复考证),总算也尽到 
历史学的能事了。这也就是说:从长时间远视界的条件下纵观历史无从全部客观 
,必配有主观成份。亦即信仰的因素不能摒除。否则又何必借重大思想家? 
 
1.首先将西方民族国家这一观念揭诸书刊的为法国人波丹(Jean Bo- 
din)。他所著书,题为《国事六讲》Six livres de la  
republique发行于一五七六年。波丹所谓republique不限 
于我们所谓民国。他的着眼尚是民族国家性质的王国,境内人民尚不必操同一之 
语言,其中甚可能包含很多小单位,各有其方言及习惯法。只因全境由国王操纵 
,最先由于武力之征服。波丹书内主张增加国王之权力。至于宗教事宜则应对各 
宗派一视同仁。私人财产权理当保障。王国内之基本单位则为家庭。既然男子富 
于理性,女子则多情感,社会风气亦应男先女后。儿童则尚未成年,当然居副从 
地位,奴隶亦应由家庭管制。 
 
  今日中国读者可能一再阅及波丹书而百思不得其解,只因其文字平淡无奇。 
若所说只是开明专制,社会具「尊卑、男女、长幼」之序次,则中国古已有之。 
即张之洞所处光绪朝亦较波丹所叙无逊色。何以作者竟因《国事六讲》而享盛名 
?所著书凭何称西方色彩?又如何与现代化相关联? 
 
  原来欧洲在波丹著书时尚是一只脚停在中世纪里。欧洲中古最显著之色彩, 
即是权威粉碎。我们所熟悉的英格兰、法兰西、日耳曼及义大利大体不过地理上 
之名词,即国王亦不过群雄之首,不仅其疆域无从固定,而对臣下亦因婚姻世袭 
及其他私人关系所订合约而转移,主教亦拥有领土,教规亦为法律。各自由城市 
亦视其准许状可能在境内节外生枝。其症结则是欧洲之feudal sys- 
tem与中国之「封建」不同,确是十足地将公共事宜当作私人产业处理。(莎 
士比亚所作《亨利第五》一剧即表示因婚姻及遗传关系英国国王应兼法国国王。 
)波丹提倡中央集权,旨在矫正这些弊病,亦可谓整顿其上层组织。他之所谓尊 
重私人财产权,势必将「管制」与「享有」分作两途。以家庭为本位,亦即提高 
一般平民身份,而低调于当中贵族体系。他之对宗教信仰采取宽容态度,势必减 
杀教皇与主教之威权,而使民族国家之行政更世俗化。凡此都表示西欧诸国与中 
国相较,政治组织发展晏迟,日后方始后来居上。波丹倡言一个国家必有其灵魂 
与躯壳,已与我们所谓体与用之关系接近。波丹虽未明言组成此民族国家之目的 
何在,但是各有其固定之疆域及完整之最高主权,必有朝经济方面发展具竞争性 
之趋向。 
 
  一个世纪之后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将波丹所提倡中央集权宗旨迈步实行,海陆 
军向国境东南北三方拓土,使疆界领域更整体化,通令境内居民一律用法语,凡 
尔赛宫内之官僚组织体制庞大,其成员为平民而非贵族,法兰西已成为一个民族 
国家。其弱点则是不能消除内在基层贵族僧侣之重楼叠架,尚待十八世纪终之大 
革命解决。 
 
2.马企唯立Niccolo Machiavelli,义大利之佛罗伦斯人 
。他的名著《君王论》The Prince初刊于一五一七年,此书此人在西 
方亦引起争端。他曾侧面道及,君王既受全民之托,生死与共,则不能在行事时 
受一般道德习惯约束。于是君王用诡计亦为之,主持谋杀亦为之,其为令人敬爱 
则不如令人畏惧之有实效。赏则要绵延不断地零星付出使受者经常带有希望而长 
此感恩图报,罚则要一次罚清以免臣下猜忌而谋变。书中无道德观念,提及人类 
之坏性格亦未曾矜饰。 
 
  只是已有专家指出,马氏所述并非人类应当如此,而是在文艺复兴期间已确 
是如此。况且君王论亦暗示现代社会一个重要原则:公众道德与私人道德不同。 
一个国家之首要不能一昧顾及本人之清名亮节而贻患于部属及人民。其「我不入 
地狱谁入地狱」之牺牲精神有如明代首辅张居正。居正尝自谓「此身不复为己有 
」,又自谓如笃席,可以供人践踏。今之革命志士尤其无法脱离此精神。 
 
3.霍布斯Thomas Hobbes为英国内战时人物,其所著书《巨灵》 
Leviathan发行于一六五一年,书从初民坏性格说起,当时无政府无法 
律,因为多数人追逐世间少量福利,免不得动手撕杀,是为「所有人与所有人作 
战」之阶段。人人均有惨死之可能,于是他们相互协议,组织政府,各人放弃一 
部份权力,授权于「巨灵」。此巨灵乃成为一个全能性政府,他可能为君主制下 
之一人,也可能为代议政体下之多数人。巨灵以所授权之集体性格对付各个人, 
因之他的旨意即为法律。 
 
  在霍布斯体系之下各人财产所有亦由此巨灵制定,是为「分配资源」。英国 
之分配资源以威廉第一为准则。威廉自一零六六年由诺曼底渡过英伦海峡而入主 
英格兰,他曾以英国土地约六分之一隶属王室,其他则以裂土封茅的方式偏赏臣 
下。《巨灵》书中提出准则,亦即承认征服者有权处置被征服者的资产。在威廉 
以后举兵者亦然。即经过兵燹而原封未动的亦等于新征服者以原产业授予现有人。 
 
  《巨灵》书内说明,如果国家最高主权人放弃政府亦未留继承人,则政体解 
散,一切重来。如果巨灵无巨灵之威力,不足以制压强者保护人民,则人民亦当 
停止服从,至此也是政体解散,回复到「所有人与所有人」作战的阶段,迄至再 
一度另一巨灵之出现。 
 
  霍布斯性格偏僻古怪,他所写政治哲学,以自然科学的方式出于笔下,描写 
似漫画,读来似寓言。然仔细想来,其文字仍含至理:有如满清颠覆袁世凯帝制 
自为而失败后,中国进入一段军阀混战之局面,此亦即是「所有人与所有人作战 
」之阶段。当时既无有效之法律也谈不上公平与不公平,只有力量与欺诈才能算 
数。倘使长此下去,甚可能进入霍氏所说「无法产生关于地球上的知识,没有计 
时的才能,无美术、无文学、无社会」。即今日以原爆作战也甚可能产生此万劫 
不复之境界。 
 
  霍氏与发现血液循环之哈威William Harvey交往。《巨灵》 
书中也提及新型国家生理之一面。此种国家之税收解入国库,又因为支付分润各 
地,凡经行之处,一体繁荣。他所未及言明的则此大动脉旁之各细胞亦必具备公 
平而自由交换之能力,才能在金融流通之中收到泽润之功效。 
 
4.洛克John Locke是英国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 
lution的发言人。他的《政府论二讲》Two Treatieses  
of Government发行于一六九零年,而尤以当中下篇至今在美国仍 
脍炙人口,因其提及私人财产权,不引用武力,最符合当日英国在北美洲垦荒情 
形。洛克称上帝以全世界之资源分配于全人类,凡人以一己之劳力与一部份之资 
源混合,即成为其私产。他说:「我的马所嚼草,我的仆人(洛克承认奴隶制度 
)所刈之草地……都是我的人身财产,用不着任何人授权同意」。此情景固然适 
合于荒地,可是对人烟稠密耕地久历沧桑如中国者如何打算,未为洛克提及。我 
们只能想象,洛克之解释,已隐蓄着「劳力价值论」labor theory 
of value之一观念,所以中国提倡的「耕者有其田」之建议,应与洛氏 
所说不相冲突。 
 
  「社会契约」的说法,见于霍布斯笔下,也得到洛克的支持。《政府论二讲 
》所述契约无待全民参加,只是少数服从多数。芸芸众生,只要含默的认可 
tacit consent,即已等于投票赞成。若是有人始终不能同意又如 
何处理?洛氏认为此等人应赋予出境流亡国外之自由。 
 
5.斯密Adam Smith及马克思Karl Marx均被人视作与资本 
主义有切身关系。前者甚至被人恭维其为开山老祖,后者则称为其劲敌。其实两 
人一生著作全未在词汇上引用出来「资本主义」此一名词。马克思在说及「资本 
家时代」之后,用德文引出Kapitalischer Grundlage 
直译为「资本体制之立场」,今人有意译其为「资本主义」者,文意上似无不可 
,但在专门名词于历史上之发展程序则不符合。 
 
  斯密所作《原富》An Inquiry Into the Na- 
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发行于一七七六年,与美国宣布独立为同时。此书并非资本主义 
之经典,而实为倡导自由贸易之长篇论文。书中将自由贸易及政府无端干预之利 
害据实直书,列证极详,所以斯密在本文所列思想家之中为最具有实证主义的力 
量之人物。 
 
  《原富》书中提及中国土地肥沃,人民勤奋,全国富饶,曾一度被外人称羡 
。近数世纪则毫无进展,想见其原因在于法制之阻碍此国家向富饶方面继续进展 
。以下一段又对当今中国最有参考价值: 
 
  「在不同时代及不同国家里趋向富饶的过程中产生了两种政治经济体系 
   足以使国民富裕。一种称为商业的体系;另一种为农业之体系……商 
   业之体系实为现代体系。」 
 
6.马克思无疑的是世界上最伟大思想家之一。他的长处是对弱者同情,眼光宏 
远。但是他行文无纪律序次,有时先后矛盾,是以极易为後人断章取义的借题发 
挥,与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合著之《共产党宣言》发行于 
一八四八年,用以支持当年欧洲各国之革命。其主题在阶级斗争。罗马帝国有贵 
族、武士、平民、奴隶,中古时代有领主、陪臣、农奴、行会业老板、徒弟等等 
,迄至今朝则惟有城市之小市民阶级凌驾于无产阶级劳动者之头上。但是此资产 
阶级自掘坟墓,他们扩大生产集中城市人口,增进交通通信,等于替造反开方便 
之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斗争必然引进共产社会,兹后之社会即无阶级。马 
恩一方面提倡工人无祖国,共产党人发难理应自全世界著眼;一方面又在战略上 
叮咛共产主义之斗士要适应环境,各依本国工业化之程度而转移。《共产党宣言 
》对全未及工业化之国家如中国应作何区处无片言只字的指示。马恩一方面表示 
其激烈态度,倡言「强力推翻现有一切社会条件」,一方面仍主张循序渐进,如 
实行累进所得税、停用童工、提倡义务教育,此种种举措即在今日资本主义国家 
亦早已是家常便饭。 
 
  《资本论》三卷发行自一八六七年至一八九四年,后二卷由恩格斯编订完成 
。第一卷可称「资本主义之生产方式」,揭橥着「剩余价值」surplus  
value(德文der Mehrwert,马氏大部著作以德文写出,《资 
本论》外尚有《剩余价值论》三卷。)之名目。资本家雇人工作,是为购买工人 
之劳动力。马氏根据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David Ricardo之说法认 
为工资不外使劳动力持续不断,亦即所付费足够劳工衣食生活等等之必需,不多 
亦不少。但是劳工工作之制成品其价值超过于工资,此超过部份,则为剩余价值 
。此卷一最具有意识形态,亦最有争议性。卷二可称为「资本主义之分配方式」 
,及于销售运输。卷三为生产及分配之综合。 
 
  《资本论》不计及资本家承担风险筹谋组织之贡献,不计及生产分配以外影 
响经济之其他因素,所以经济学家商彼德Joseph Schumpeter 
称马克思仅提供理论上之技术,以及一种思维之方法。既如此则不能表示现代经 
济之全貌。今日看来马氏之指摘,大部系十九世纪初期欧洲形貌。 
 
  剑桥经济教授罗宾逊Joan Robinson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 
里述及「利润比率」rate of profit之观念。利润比率即净得利 
润与支付工资及购买原料,承担机器折旧等等总和之比率。换言之,亦即每一年 
度内利润与投资相对之比率。卷一称此比率经久不变,卷三却说及此比率因科技 
展开、生产技术增进、资本家又彼此竞争而下跌。如照卷三所说工资亦必因之而 
上涨。 
 
  罗宾逊为具社会主义性格之经济学家,对中共向具同情,亦曾往中国大陆多 
次。她著书称,前人所说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工悲惨情形,现查已与事实不符。刻 
下资本主义国家及社会主义国家内之劳工均已丰衣足食,惟独尚待开放国家内之 
劳工尚面临悲惨境界。此亦根据《资本论》卷三所述生产技术增进工资接踵上涨 
之明证。 
 
7.卢梭J.J.Rousseau与黑格尔G.W.F.Hegel同为著述 
丰硕之思想家。他们所处时代不同:前者成名于法国大革命前,为人尊奉为浪漫 
主义之开山老祖。后者享盛誉于拿破仑战争之后,为创造思想体系之哲学家,以 
理想主义及辩证法而具称,卢梭所习惯的为瑞士村镇中的自治,黑格尔所憧憬的 
则为他自己未及身见的统一之德意志帝国。两人之见解均具争议性,也曾为人引 
用支持他们个别的政治见解和政治运动。此间我所提出的纯在两人共通的「公众 
之志愿」general will(法文volonte generale 
)的一观念。并且以在历史上的解释为主旨。 
 
  卢梭所著《社会公约》Social Contract发行于一七六二年 
,较《原富》稍先但与《资本论》相距则至少有一个世纪,书中否定各人自行其 
是的自由。一个人享有自由获得权益,其大前提此人为社会之一成员。倘非如此 
他又有何资格,据何凭借迳自称有此自由享此权益?而此项要求又向何人提出? 
 
  所以卢梭之言论最表现现代社会之集体性格。《社会公约》内称一个国家有 
如一个具道德性之个人。他一方面要保持本身之绵延不断,一方面也要有「具全 
般的及带强迫性的力量,去推动并安排各部份,使他们对全体有最大的利益。」 
 
  8.黑格尔《权益之哲学》Philosophy of Rights( 
德文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出现于一八二一年,内中将公众的志愿说得更明朗化,亦更多历 
史含义。黑氏提及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内部纵多元化,要必具精神上之团结,方 
能决定本身命运并执行本身意志。但公众之志愿亦不待彰名较著的宣扬提出,而 
可以积年累月含默地进行保持。因为逻辑性之现实多时超逾人身经验。因之黑氏 
指出纵时代伟人亦难能凭一己之意志将之全部操纵。(至此可以看出黑氏无意支 
持独裁政治。)他们不过较旁人所见略多,能协定诸般力量而已。采取此立场黑 
氏尚且反对凭空修宪。宪法产生于历史,「并非全部出于制造,它是亘多世纪之 
成果」。 
 
  我的经验:一个学人如对上述纲要或类似的了解充份掌握,对中国近代史之 
展开,必多积极性的看法。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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