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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oveyou (^Q^过生日了^Q^), 信区: Reader
标 题: 你怎么也想不到(路遥)--1
发信站: 锦城驿站 (Tue May 4 03:04:02 1999), 站内信件
你怎么也想不到
一(郑小芳)
人一生中,总会有一些重大而有意义的时刻。我现在就面临着这样一个时刻。也许
这件事并不重大,但至少是有意义的。我是说,再有一个月,我就要从省林业学院毕业
了。你们燕并不知道,四年前,我还是黄土高原山沟里的一个乡下姑娘。而现在,我已
经成了一名大学毕业生。对于一个人来说,这种弯化难道还不重大吗?
我已经拒绝了让我留校的要求,而坚持让学校把我分配到我们家乡那里的地区去工
作。同学们中间很少有人能理解我。他们嘲笑我是个十足的“乡下佬”。因为放弃在大
城市工作的机会,而跑到一个荒凉的山区去吃苦,似乎太遇蠢了。
我承认我是个乡下佬。我热爱我们的乡下,正如城里的人执爱他们生活的城市。一
个人总有一条根深深扎在某一个地方。我的故乡的确荒凉而贫瘠。那里,严寒从头年十
一月一直要蔓延到第二年清明节以前。那里的春天也极其短暂,而且塞外吹来的大风常
常把毛乌素大漠的沙尘扬得铺天盖地,把刚开放的桃杏花打落在了地上。
但是,那里也有许多好日子。我们的美妙的时光是从夏至以后开始的。这些阳光明
媚、清风习习的好日子一直要延续到另一个冬天开始。在这些日子里,大部分都会是好
天气,尤其是三伏天,天蓝得耀眼,充足的阳光照得大地一片金黄,但并不像大城市这
样闷热,白天和晚间都有凉爽的风吹拂着大地,给人和万物以亲切的抚摸。
四年以前,我一直就生活在那里,除过读中学在县城,从来也没有远行。自从考入
省林业学院,来到这繁华的省城,四年间,我无时不在思念着我的故乡。有时候,在学
校三层楼的宿舍里,我常常梦见小时候的那些夏夜,我跟父亲睡在打麦场上,点着艾绳
火熏蚊子;让凉风吹拂着裸露的胳膊;数天上的星星,听小河水的喧哗……有时候,城
市某个地方偶尔传来一声鸡啼,我就忍不住哭了。这可是乡下的声音啊!
我之所以坚持要回到故乡那里去工作,不仅仅是我眷恋和热爱它,更主要的是,我
学的水土保持专业也只有在那里才能大有作为。我当初报考这个专业就是为了最后还能
回到那里去。我爱家乡的山山水水,我就想用我自己学到的知识去把它变得美好。这个
想法在我小时候就有了。
说实话,我从内心里看不起我的有些同学。他们虽然来自乡下,却鄙视乡下。我平
时很反感他们鄙薄自己的家乡,这正如一个人谈论自己父母的缺陷会引起别人的反感。
现在,这些人正千方百计想留在城市工作,哪怕让他们蹬三轮车也愿意留下。我并不是
说我的思想境界就有多高。但我总觉得,抛开旁的不说,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总应该有
一种勇于献身的精神。尽管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享乐是一种普遍的时尚,但我认为生活中
崇高与低级的界线从来都没有模糊过。当然,我并不愿意过多地指责我年轻的朋友们,
因为归根结底,人们对生活和幸福的理解取决于每个人自己的认识。这种认识很难统一。
我是准备走自己的路,但我也愿意为另外路上的朋友们祝福。好了,离别的时刻就要到
来。我们都要像离巢的鸟儿般飞向四面八方,不管在哪一个天地里飞,我们都得将开始
用自己的翅膀飞。这就是说,我们要开始独立生活了。
所有这一切都让人激动。它使人兴奋,它让人愉快得有点颤栗,京让人腐躁不安,
它叫人彻夜不眠……
当然,我的激动还有另外一些原因,现在我也可以不害臊地谈一谈,不过,说出来
也许你要笑话。
除过毕业的激动外,我同时想到,我和一个男人共同生活的日子将会临近了。这恼
人而甜蜜的想法,时不时来纠缠我,弄得人心神不安。你千万不要误会我是要和他马上
结婚。不,这一两年不会的。虽然我和他都来自农村,但我们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不
会像我们在乡下的同学那样早婚。我是说,我和他将要以未婚夫妻的关系分配到同一个
地方工作。他是省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应届毕业生,是我的同乡。他们村离我们村只有五
里路,我和他从小学一年级就同学,拿句俗话说,我们是青梅竹马。不过,我们早商量
好了,毕业后不回我们县,而要到更往北的一个地区去工作。那里一半山区,和我们的
家乡一样属黄土高原,另一半已经是毛乌素大沙漠了。我们中学时曾一块去沙漠中的一
个县城参加过体育运动会,被那里荒漠而壮丽的风光深深吸引。我们曾站在古城雄伟的
烽火台上,热血沸腾地约定:将来我们一定要到这里来工作。当时这多半有些孩子气。
但这多年里我们可一直认真地对待这个孩子气的相法。请不要见笑我们,人在少年时候
的某种想法,说不定会在一个人一生中起作用。至少,我们现在仍然忠于这个当初的誓
言。我的朋友为此写守不少诗。他喜欢写诗,往往比我更富于浪漫的激情。我喜欢他,
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至于我,从小就比较喜欢一种激荡的生活,并且对此抱有一
种执拗的态度。不要因此就认为我是个“假小子”。从一切方面,尤其从感情方面来说,
我是一个地道的女孩子。
现在我常常想象我们已经到了那里。那地方开始我们会没有熟人,因此我们将格外
贴近。我会和他在异乡陌生人的目光下,一块散步,一块看电影。说不定我还会忘掉本
地习俗,像后来我们在这个城市一样,挽着他的胳膊走路。这肯定会招惹许多嫌恶的目
光。我有趣!
我肯定会时不时去他的单位,他也会时不时到我的单位来。说不定我们还得买个煤
油炉子和一些炊具,以便在星期天一块开小灶。这些东西当然会放在我那里,因为我是
女人。天啊,真可怕!我还想到我们以后会有一个孩子。我喜欢胖小子,但他说他喜欢
女孩……
现在我该来说说,我口口声声提到的那个“他”是谁了。
他叫薛峰。如果你读过省文学刊物《北方》去年的第五期,你就会看见他在上面发
表的一组诗《青春乐章》。不过,署名是雪峰,取他名字的谐音。不满你说,这个笔名
是我给他起的。关心我们的人大概主要想知道我们现在和以后的事,因此关于我们的过
去我只在这里简单地说一说。
大家已经知道了,我和他从小就是同学。初中和高中也是一块在县城上的。除过初
中我们分在两个班外,小学和高中我们不仅是同班,而且是同桌。
在我们那穷乡僻壤,能进入县办初中和高中是极不容易的。那些有限的桌椅板凳几
乎全被县城的学生争夺去了,乡下的学生大部分只能上社办中学——这意味着他们大部
分初中毕业后就得回农村当庄稼汉。师资水平低和教学条件和简陋造成了他们大部分再
不能深造。有的社办中学连外语课都不开,学生们怎么能考上大学呢?
我和薛峰用我们良好的成绩在县中争得了自己的位置。在我们整个一道川十来个村
子里,我们两个是唯一进入这座神圣殿堂的。在初中升高的考试中,薛峰竟然考了全县
第一名。我们从小到大,基本上经常在一块。城里上学时,星期六下午回家和星期天下
竿返校,我们都是一块相跟着走。当然,这中间也发生过一些糟糕的事。班上的同学们
曾挤眉弄眼地议论过我们。回村时,公路两边我们熟悉的庄稼人也曾粗鲁地喊叫我们是
“两口子”。这一切是多么叫人生气。但是后来长大了,我自己在内心深处也承认我这
一生不能再离开他了。当我朦胧地懂得爱情时,我就知道我喜欢的是他。我知道他喜欢
的也是我。十九岁那年,我们离开家乡,一同考进了省城的大学。我以第一志愿被录取,
进了林业学院水土保持专来;他是第二志愿,考到了省师范大学中文系。
上大学之前,由于我们小,关于我们之间相互喜欢的话当然谁也没有说过。上大学
的第一年也没说。但这种关系实际双方在内心里早已明白了。到大城市后,由于人生地
疏,我们相互间完全成了亲人。我们经常在一块会面,但倒不是在谈情说爱。谈的无非
是学习和我们未来将要去的那个地方——那个有着广阔无边的大沙漠,有着蜿蜒的古长
城残迹的福奇的土地。我说我要在那里栽许多树,种许多许多草。他说他要在那里写出
一些惊人的诗篇来。这些火热的生活多么叫人神往啊!一直到大学二年级的后半年,有
一天,我们一块相跟着在街上走。他突然站住了,结巴着说:“小芳,你,挽着,我的,
胳膊走……”我一下子脸烧得像炭火一样,赶忙朝四下里看了看。我看见街上有许多姑
娘都挽着小伙子的胳膊走路。我犹豫了一下,就挽住了他的胳膊。两个人几乎都不会走
路了……
那天,他在商店里给我买了一条漂亮的连衣裙。我给他买了一件深蓝色的毛料上衣。
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切和大城市里的任何青年男女一样。在这
个过程中,我们自己当然经历了无数甜密而新奇的体验,但这些东西对大家来说并没有
什么特别的地方,因此也就简略了。
现在我再顺便补充几句我心爱人的长相:薛峰一米七五,个头不算低;身板茁壮而
挺拔,神态潇洒,五官都恰到好处。这两年,他是比乡下时变化多了,身上的农民血统
几乎已经看不出来,像个典型的城市青年了。
我敢毫不害臊地夸口说,我爱的这个人是一个漂亮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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