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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李敖五十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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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ummerSun (狮子), 信区: Biography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hu Sep  7 22:12:36 2000)

李敖五十年表
  根据「李氏宗谱」,我的远籍是云南乌撒,据「元史」地理志:「乌撒者,蛮名也
。所辖乌撒、乌蒙等六部。后乌蛮之裔,尽得其地,用取远祖乌撒为部名。至元十一年
始附,十三年立乌撒路。」乌撒路包括现在云南镇雄县和贵州威宁县;到了明朝,改为
乌撒卫,就是现在的威宁县。「李氏宗谱」上说是明太祖洪武年间迁到山东潍县的。洪
武十四年(一三八一年)秋天明太祖曾派傅友德为征南将军,带兵三十万征云南,大概
那次人民的北移,是强迫性的。我的祖先,很可能是苗族。我的祖先到山东后,籍贯一
直是山东潍县,自爷爷起迁居东北,爸爸考上了国立北京大学后,因为领吉林省公费,
籍贯就改为吉林扶余县。当时只是爸爸一个人改,所以只他一个人是吉林扶余,爷爷和
我们仍是山东潍县。这种情形,一直到一九四九年到了台湾,才被户政机关命令统一,
从此我也是吉林扶余了。这件小事,反映了籍贯自由的嬗变。在国民党权力愈来愈大的
时候,这点小自由也不给老百姓了。
  「李氏宗谱」只断自明代,所以查不出来我是老子李耳之后。监察委员黄宝实硬叫
我是「耳孙」(李耳的N代孙子),姑妄听之。
  爷爷李凤亭,是文盲。约生在清咸丰元年(一八六二)前后。他小时候,赶上荒年
,跟着母亲去做乞丐。一天碰到狗来咬,他母亲怕他被咬到,就用身体保护他,母亲却
被咬致死。他流浪一阵,无以维生,就替「下关东」的人赶马车,也去「下关东」。「
下关东」就是偷渡到东北垦荒。爷爷活了八十三岁,其中有六十年在东北度过,他一生
,充满了行动与传奇。他做过赶马车的、工人、农民、打更的、看坟的、流氓、土匪、
打土匪的、银楼老板等等,名目繁多。爷爷虽然不识字,但是胆大心细、头脑清楚,是
有名的厉害角色。我一生豪侠、厉害,深受爷爷的影响。
  奶奶是热河人,也姓「李」,因为中国传统同姓不婚,所以用瞒天过海法,改姓「
吕」了。奶奶长得不怎么样,爷爷一骂她,就骂「穷山恶水,丑妇刁民」!
  爸爸李鼎彝,一九二0年毕业北京大学国文系,曾任吉林大学讲师,着有「中国文
学史」,口才极好。妈妈张桂贞是吉林永吉人,祖籍河北。
  大姊李王民,北京辅仁大学毕业,是名产科医生,现在大陆;二姊李珣,北京燕京
大学毕业,是工程专家,现在大陆;三姊李琳,台北师范大学毕业,现在美国;四姊李
王争,台北台大护校毕业,现在美国;大妹李珈,台中静宜学院毕业,现在美国;小妹
李璎,台北实践家专毕业,现在美国;弟弟李放,台中一中毕业,现在台北整天做发财
梦。
一九三五-一九四八
  一九三五(民国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阴历三月二十三日)生在哈尔滨。同年
生的属猪「名流」有「猫王」普利斯莱、伍迪艾伦和照裸照的毕雷诺斯等。我生之日,
正是九一八事变后三年七个月,中国东北已在日本鬼子控制之下,日本鬼子导演的「满
洲国」也成立了三年多。所以,照历史的说法,我一出生就是「遗民」,就像孔夫子一
出生就是「遗民」一样。
  一九三六(民国二十五年)一岁。在洽尔滨。
  一九三七(民国二十六年)二岁。为不做亡国奴,全家迁到北平。全家计开爷爷、
奶奶、姥姥(外婆)、爸爸、妈妈、五叔、三姨、四姑、老姑、老姨、大姊、二姊、三
姊、四姊、我,外加大爷和大娘(爸爸的兄嫂)一系四位,共达十九口之多。爸爸仰事
俯蓄、平辈支扰,负担之重,也就可想而知。可是到北平后就七七事变,国民党又弃人
民而逃,我们又做了亡国奴。爸爸为大家庭所累,再也没能力南迁了。他只好派五叔做
「代表」,到后方去。爸爸虽不能南下抗日,但他的地下抗日,却没有停止。当九一八
事变以后,马占山将军的东北义勇军,是中国第一个以行动抗日的团体。在这个团体以
行动抗日的时候,其它团体还在「伺日」之中,爸爸当时就是马占山的秘密盟员,这一
身分,他一直保持着,直到抗战胜利、直到别的团体数典忘祖为止。因为抗日抗得和拋
媚眼、慢动作的国民党不合,所以被国民党所诬。
  一九三八(民国二十七年)三岁。
  一九三九(民国二十八年)四岁。
  一九四0(民国二十九年)五岁。随爸爸去太原,并游太谷等地,间返北京。
  一九四一(民国三十年)六岁。得盲肠炎,住北京东华医院。爸爸被捕,关进日本
宪兵队。
  一九四二(民国三十一年)七岁。入北京新鲜胡同小学。
  一九四三(民国三十二年)八岁。暑假后小学二年级。
  一九四四(民国三十三年)九岁。暑假后小学三年级。学校有日语课,始学日语。

  一九四五(民国三十四年)十岁。暑假后小学四年级。因日本投降,停学日语。
  一九四六(民国三十五年)十一岁。新鲜胡同小学改为一区九保国民学校。七月初
小毕业。暑假后入高小五年级。
  一九四七(民国三十六年)十二岁。暑假后高小六年级,当选班上自治会主席、当
选「模范儿童」,并做学校图书馆馆长。私人方面「李敖实验室」已具规模。并投稿「
好国民」杂志,刊出有「妄心」、「人类的冷藏」等文。
  一九四八(民国三十七年)十三岁。有神秘的初恋,小女生是张敏英。暑假后小学
毕业。以第一名考入北京市立第四中学。旋去天津小住,转往上海。
一九四九-一九六六
  一九四九(民国三十八年)十四岁。一月二十五日,考入上海市立缉规中学,二十
五日开学,重念初一上。三月三十一日以刀伤同学之脚,被记大过一次。四月十日离上
海时初一上尚未念完。四月十二日到台湾,住台中云龙里(模范西巷)七十二号。跳班
考入台湾省立台中第一中学初中二年级。十一月参加台中市第四届全市国语演说竞赛,
得初中组第二名(第一名是四姊,她代表省立台中女子中学)。
  一九五0(民国三十九年)十五岁。暑假后初中三年级。与赵天仪等办「初三上甲
组报」,发行人陈正澄。
  一九五一(民国四十年)十六岁。暑假后高中一年级。参加台中市论文赛、本校论
文赛,皆获第一名。
  一九五二(民国四十一年)十七岁。暑假后高中二年级。六月二十五日在「学生」
杂志第四十六期发表「合作制度与节制资本」,这是参加庆祝第三十届国际合作节征文
而作,得了第一名,并拿到有生以来最大一笔数目的奖金,买梁启超「饮冰室合集」四
十册。
  一九五三(民国四十二年)十八岁。暑假后高中三年级。念了一个多星期,即自愿
休学在家。因老师严侨被捕,乃饿早饭不吃,存钱义助严师母和三个小孩。
  一九五四(民国四十三年)十九岁。考入台湾大学法律专修科(后来改为法律系司
法组)。九月十四日入学。
  一九五五(民国四十四年)二十岁。四月二十七日,父亲去世,面对两、三千人的
送葬场面,特立独行,改革丧礼,「虽千万人,吾往矣!」六月二十七日,自动退学,
重考入台湾大学历史学系一年级。实行「大学生同居」,小女生叫君若。但是因为太穷
,且坚持不信基督教,为女方全家所排斥。君若的妈妈说:「你将来阔到了做总统,我
们也不上你门;你将来穷得讨了饭,讨到我们家门口,请你多走一步!」不再是处男。

  一九五六(民国四十五年)二十一岁。暑假后历史系二年级。
  一九五七(民国四十六年)二十二岁。暑假后历史系三年级。三月一日在「自由中
国」第十六卷第五期发表中学旧作「从读『胡适文存』说起」。
  一九五八(民国四十七年)二十三岁。暑假后历史系四年级。
  一九五九(民国四十八年)二十四岁。七月毕业。九月九日去凤山陆军步兵学校,
受第八期预备军官训练。
  一九六0(民国四十九年)二十五岁。官拜少尉排长,下野战部队,足迹遍台湾南
部。
  一九六一(民国五十年)二十六岁。二月五日在澎湖退伍。六日上船,抵台中。十
五日北上,十七日租下台北新生南路三段六0巷一号「四席小屋」。六月十五日搬到新
店狮头路十七号「碧潭山楼」。八月十八日考入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一年级。十一月一
日在「文星」第四十九期发表「老年人和棒子」。
  一九六二(民国五十一年)二十七岁。迁回台北。于五月十九日住进安东街二三一
号三楼。与尚勤同居。暑假后历史研究所二年级。
  一九六三(民国五十二年)二十八岁。三月十九日自动在历史研究所休学。九月一
日出版第一本书--「传统下的独白」。
  一九六四(民国五十三年)二十九岁。五月一日迁入水源路十九号之八「水源大楼
」三楼。与海蒂同居。尚勤在纽约生李文,是我的女儿,龙女也,现在美国。
  一九六五(民国五十四年)三十岁。四月二十五日,萧孟能在他家大设宴,为我三
十岁庆祝。八月十八日迁往信义路国泰信义公寓四楼。十二月一日在「文星」第九十八
期发表「我们对国法党限的严正表示」,批评国民党。十二月二十六日,杂志被封杀。
四年的「文星」风云告一段落。
  一九六六(民国五十五年)三十一岁。「孙逸仙与中国西化医学」、「传统下的独
白」、「历史与人像」、「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上下古今谈
」、「文化论战丹火录」、「闽变研究与文星讼案」等书全被查禁。十一月五日出版「
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装订厂被治安人员抢走。「乌鸦又叫了」、「两性问题及其它
」、「李敖写的信」、「也有情书」、「孙悟空和我」、「不要叫罢」等书全被查禁。
 警总开始一再「约谈」我,均于当日放回。「约谈」重点是调查我十八岁时想和老师严
侨偷渡回大陆的事。
一九六七-一九七九
  一九六七(民国五十六年)三十二岁。国民党加紧算旧帐。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
官发交侦办我,四月八日以「妨害公务」被提起公诉。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诉讼
手段,形成夹杀。四月十四日起义助殷海光看病。夏天起,小蕾成为小情人。
  一九六八(民国五十七年)三十三岁。以贩卖旧电器维生,暗中支持其它出版活动
。义助柏杨((我看不起柏杨,但柏杨入狱,却基于同情与人权而义助柏杨)。
  一九六九(民国五十八年)三十四岁。以贩卖旧电器维生,暗中支持其它出版活动
。义助彭明敏。
  一九七0(民国五十九年)三十五岁。一月,因彭明敏偷渡,全年被警总软禁、跟
踪。九月三日,在被跟踪中约集外国记者,接雷震出狱。
  一九七一(民国六十年)三十六岁。软禁、跟踪至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由保安处
处长吴彰炯少将主持刑求,在不见天日的保安处,住了近一年。我被捕后,「纽约时报
」等刊出照片,详细报导。
  一九七二(民国六十一年)三十七岁。二月二十八日自警总保安处移军法处看守所
。旋以叛乱判十年。我不写答辩状、不上诉,准备坐十年,但检察官上诉,说判得太轻
了。国民党另以背信冤狱判我一年。
  一九七三(民国六十二年)三十八岁。在军法处看守所。
  一九七四(民国六十三年)三十九岁。在军法处看守所。
  一九七五(民国六十四年)四十岁。在军法处看守所。四月二十五日,个人在二坪
小房里过生日。同案难友刘辰旦送来一个蛋糕,等我十个月后已嫁人的小蕾送来一部(
The Best of Life),萧孟能没有任何表示。赶上因蒋中正之死而来的减刑,九月二十
二日,又改判为八年六个月。十二月二十二日,自警总军法处看守所移土城仁爱教育实
验所,被隔离监禁。
  一九七六(民国六十五年)四十一岁。仁爱教育实验所每周请教授一名来「洗脑」
,我旁若无人,一言不发。十一月十九日服刑期满,无保出狱(我说不愿连累朋友保我
出狱,如因没有保人而不放人,我愿继续坐牢)。在我未出狱前,国民党派我的老师吴
俊才与我洽商,我指陈在叛乱案外,另以杠上开花的背信冤狱整我、判我一年的不当,
经吴俊才查明确是冤狱,乃透过协调,以「不执行」解决。吴俊才相对要求我任政大国
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我以叛乱案的褫夺公权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证明所谓
国民党法治,不过乃尔!乃同意。于是在出狱后第十一天(十二月一日),有了生平第
一个正式职业。
  一九七七年(民国六十六年)四十二岁。与(Martha)同居。做土木包工。坚辞国
际关系研究中心职务,主任蔡维屏不肯放人。我感觉是:「那次短暂的『副研究员』,
就好象一个人上街买菜,突然被抓去当兵,他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一
样。」最后,「在中心我待了十三个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时间,不到十三个小时。不但
拒绝研究,也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绝签到、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

  一九七八年(民国六十七年)四十三岁。做土木包工。吴俊才自萨尔瓦多返台,亲
到我家,同意我辞职,但邀我去「中央日报」任主笔,再准备接任总主笔,我笑着说:
「我不会给国民党做打手的,谢谢老师啦!」
  一九七九(民国六十八年)四十四岁。六月复出,出版「独白下的传统」,并在「
中国时报」写专栏。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
一九八0-一九八五
  一九八0(民国六十九年)四十五岁。出版「李敖全集」。五月六日与胡茵梦结婚
。为替萧孟能太太抱不平等,被萧孟能控告。胡茵梦受国民党唆使,做斗李敖秀,我在
八月二十八日通知胡茵梦离婚。胡茵梦一方面招待记者宣告她对李敖的恨,一方面离婚
第二天向李敖哭着诉说她的爱;一方面作证头一天告诉我报上登她骂李敖的话是乱写的
、很没有斟酌的、太过分的,一方面作伪证时,又照旧太过分的很没有斟酌的乱说不误

  一九八一(民国七十年)四十六岁。八月十日再度入狱。入狱前我写道:「首先是
舆论对我的封锁,『中国时报』的高信疆,终于受到压力,要他在国民党全会期中,停
刊我的文字一星期。于是,在『美丽岛事件』前四天,我写信向高信疆辞去专栏,一方
面多谢他『这半年来对我的道义支持』,一方面抗议某方面,『直接间接扼杀异己的言
论,究竟要闹到什么地步才同归于尽?』」「舆论封锁以后,接着是舆论的斗臭,其中
最突出的,就是鼓动胡茵梦表演『大义灭亲』,各路人马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
然认同了胡茵梦这种连共产苏联、纳粹德国都怂恿不出来的离奇模式,居然不警觉胡茵
梦的『不义灭夫』行为是『违背善良风俗』的、『违反公秩良序』的,甚至与他们『复
兴中华文化』的目标绝不兼容的,这种『打倒李敖统一战线』,不是太邪门了吗?」「
在舆论的一片杀伐之声里,国民党『中央日报』带头以专论攻击我,省政府『新生报』
干脆漫画骂我是狗。……统计各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
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他们的『出版法』、他们的『中国新闻
记者信条』给我更正。」「当『疾风』杂志系统,鼓噪在中泰宾馆之外的时候,眼看而
来的,就是对异己法律上面的斗倒;当『疾风』杂志系统,乃至『黄河』杂志系统,鼓
噪在高等法院内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同样是对异己『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于是
,在选举前夕,在李敖『千秋评论』杂志执照拿到后一个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马加鞭的
判我有罪。」 在入狱前十六天,认识汝清,同居十六天。汝清是我不认识的某留学生的
新婚夫人,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妇私通(第一次是我二十八岁时候,和一个我不
认识的流氓的太太),我真正做到了罗素「婚姻与道德」名著的境界。在这一两年里,
在我床上,虽然不乏歌星解带、空姐横陈,但对我却是「目中有色,心中无色」。汝清
却是一个例外(在我一生中,张敏英是最令我作梦的女人、君若是最慧黠多才的女人、
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丽的女人、小蕾是最可爱、最令我怀念的女人、
Martha是最好的女人、胡茵梦是最风华绝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我怜爱的女人。在正规
之外,我一生中只有过五次和妓女在一起,并调查妓女生活,我是主张灵肉一致的人,
我不喜欢没有爱情的性行为,我觉得我在这一方面,比一般人高得太多了)。
  一九八二(民国七十一年)四十七岁。入狱后即开始每月出版一册「李敖千秋评论
丛书」,一直不断。二月十日出狱,发表有关司法黑暗、监狱黑暗文字,并陆续为许多
冤狱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会、中外舆论、电视、立法院以及被迫害者的重视。在国民
党立委温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传后一周,新竹少年监狱即发生空前大暴动。出
狱后大量为党外杂志写文章,公论所在,蔚为重镇。「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
法。」四月二十五日,党外人士为我在紫藤庐祝寿,虽然许荣淑等坚邀,我不肯露面。
六月出版「三情之书」--「李敖的情诗」、「李敖的情书」、「李敖的情话」。八月二
十八日起,实行「隐而不退」。
  一九八三(民国七十二年)四十八岁。继续每月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二月
一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七册、第八册。八月至十一月另出版「李敖千秋评论号外」三
册,全年密集写作,生平仅见。
  一九八四(民国七十三年)四十九岁。继续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其中第一
期、第十一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
十二期、第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均遭查禁)。一月起,又
加出「万岁评论丛书」(其中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八期、第九期、第十期、第
十一期、第十二期均遭查禁)。每月一册,与千秋评论错开出版,等于两个月刊或一个
半月刊。另为「政治家」主持专栏、任「自由时代」总监,鼓动风潮,造成时势。三月
六日,美国(James T .M. Pan)写信说:「台湾一千八百万人口,但自海外看岛内,全
岛只有李敖一人而已!现在如此,将来在历史上更加如此,这是中外正义之士的一致看
法。」总之,我生平侠骨柔情、敢说敢做,多少年来,一直以「虽千万人,吾往矣!」
的气魄,独行其是,而不在乎小人们争言其非。我是顽童、是战士、是英雄、是善霸、
是文化基度山、是社会罗宾汉、是痛恨国民党和伪君子的第一真人,中国有史以来,没
人能像我这样集正义、力量、勇气、真诚、血性、智能、博学和活泼于一身的人了。有
李敖在,是中国人之光,岂止一千八百万而已,有朝一日,历史将为我作证。
  一九八五(民国七十四年)五十岁。最高法院平反四年前冤狱。继续出版「李敖千
秋评论丛书」(其中第四十期被查禁)和「万岁评论丛书」(其中第十三期、第十四期
、第十五期、第十六期、第十七期均遭查禁),在国民党疯狂查禁政策下,事实上,连
残余的没禁的,也难以正常上市。警察、特工之流威胁售书小贩说:「反正凡是有李敖
两个字的书就不要卖!」所以处境是苦撑待变,备极艰辛。
  一月十五日,回信给潘毓刚,我说:「这么多年来,我的确十足证明给所有的人看
,我是一个『顽劣份子』,一个被国民党永远无法扑杀的『獠』。对李敖,国民党除了
杀李敖关李敖,无法解决问题,可是杀了关了,制造出来的问题会比解决的更多。」信
中我谈到国民党在台湾、在中国,它的真正罪孽,是「『阻塞』了别人前进,造成了冷
空气在上空长时间驻留。国民党的最可恶之处,不在它自己的作恶,而在它『阻塞』别
人为善,它总是裹胁广大中国人民为它殉葬,自己去死还不够,还要拉别人一起死,这
是最不可原谅的事,广大中国人民为它误尽青春又不能免于偕亡,这真是中国的悲剧。
」三月十六日,我写「菩萨就只好打倒他」,我又说:「国民党并不是我们的主要敌人
,因为他们不配。国民党的罪过是他们怕『菩萨将成正觉也』,因而『诱乱不遂,忧惶
无赖』;因而出面阻止我们、阻止中国的现代化。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中国现代化过
程中的拦路无赖而已。」「我们预见的国民党,是早晚『魔军怖骸,奔驰退散』的乌合
之众,他们的下场终将化为春泥,做为『莲华』下的肥料。菩萨的遗憾也许只是不得不
浪费许多时间去圣魔大战,但这种浪费是在所难免的,没有这种浪费,就没有『救多数
人于永久』的开路条件。国民党既不允许菩萨『成正觉』,菩萨就只好打倒他,菩萨没
有法子。」这些立论,是我身处此岛的基本态度。当然我已五十之年,来日有少无多,
圣魔大战的浪费,应当尽量减少,多写世界性、永恒性的作品,自是我今后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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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欢迎到清华90年板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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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到人物传记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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