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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凌淑芬 丘比特的舞步 1-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Jun  5 18:17:20 1999), 转信

发信人: Jalapeno (jala), 信区: Literature

标  题: 凌淑芬 丘比特的舞步 1-2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Fri Mar  5 17:31:30 1999), 转信

风动 Keyin

 “叔叔。”

  张伯圣呻吟一声,转头面对那位自动将他们的交情从“先生”晋级到“叔叔”的小

跟屁虫。

  “你一直跟着我做什么?我又没有糖果可以请你吃。”

  她笑得好娇甜可人,却依然不回答他的问题。

  这是怎么回事?她为何不怕他呢?据他厂内业务员的说法,一旦他板起脸来,足以

吓跑所有买车的客户,为何这副凶神恶煞的面孔偏偏对她失灵了?

  “我送你回家好不好?”他简直在哀求了。

  “不好,人家要和叔叔在一起。”她说的语气好撒娇。“我喜欢叔叔。”

  什么?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女生喜欢上他?他该当它是个赞美抑或侮辱?

  “告诉我你父母是谁,我替你通知他们。”届时非好好训斥他们一顿不可。教女不

严嘛!

  小婉儿突然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俏脸上写满失意和落寞,完全不像同年纪的小女

生应有的表情——正因如此,伯圣不买她的帐。一番折腾下来,他已经知道小女孩是个

演戏高手。

  慢着,这会不会是人口贩子安排的仙人跳?

  以前曾听朋友提起类似的经验,人口贩子安排旗下的小鬼纠缠陌生人,然后跳出来

大声嚷嚷他或她诱拐别人的小孩,最后爱害者只好花钱消灾。

  “婉儿,你替谁工作?”他索性直接问了。

  即使演技再好的人,面对诡计被揭穿的疑虑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吧!

  谁知,她硬是没有如预期中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

  “我不用工作啊!只要好好念书就可以了。现在虽然刚放暑假,我还是不能打工,

否则就会变成非法童工。电视上都是这么教的呀!”她很努力地教训他。

  伯圣觉得额角开始隐隐作痛。有谁想得到他伯圣也有被黄毛丫头训话的一天?原来

期望她只是一颗被人利用的小卒子,如此一来,他才能在那名虚构的人口贩子身上发泄

自己的怒气,此时却连这份小小的心愿都落空了。

  “真麻烦!”

  伯圣首次希望自己曾有更多和小朋友相处的经验,就不会像现在这般手足无措了。

无奈的是——他没有。好吧!一个大男人该如何处置莫名其妙送上门来的小女生?

  “看来也只好这么办了。”他喃喃自语。

  “办什么?”她仍然不知死活,甚至得寸进尺地牵住他的大手。

  “跟我来。”

  “去哪里?”

  “去一个很恐怖的地方。”

  他故意吓她,试试她的反应。像她这样的小孩,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好,我跟我去。”婉儿笑得好开心,连步伐都是雀跃成分的。

  他为之气结。这女孩怎么连半丝惊觉性都没有?她的父母究竟是如何教育儿女的?

  “我会卖掉你哦!”他恐吓她。“我真的会哦!”

  “叔叔骗人。”她根本不把他的威胁放在心上。

  伯圣仰头,无语问苍天。

  十分钟后,他走出警察门口。

  “你的做法是正确的。”他用力说服自己。“对于来历不明的小孩,本来就是该将

她交给警方处理。他们会找到她的父母,送她回家。”

  既然如此,为何摆脱不掉心中的罪恶感?回顾身后,已经黏了他一个钟头的小影子

忽然不见了,他反倒不太习惯,心中竟然升起一股荒谬的不舍。

  不舍?太夸张了。他们非亲非故的,没理由舍不得她呀!

  “这位先生请留步。”一位值班警员自门口叫住他。

  这回又有什么事了?他们查出他忘记缴罚单?

  “麻烦你进来一下,有几个问题想请教请教。”

  他的眉头纠结得几乎连成一线。刚才明明已经填好一大堆表格,还有什么事情好问

的?  “请坐!”

  他被半押半推,安置在一张办公桌前,对面有个老警察,此刻正以一副冰冷不悄的

眼光斜睨他,另外一位主角——婉儿小姐在旁边喝茶、吃饼干,笑靥如花。

  “你是她什么人?”老警察的语气夹枪带棍。

  “我和她没有关系。”他一头雾水。为何寻获遗失小孩的善心人士反而得到贼般的

待遇?

  “小妹妹,乖乖告诉伯伯,你叫什么名字?”老警察脸色一改,现在十足像个慈祥

可亲的邻家大伯。

  “婉儿。”她甜甜的笑容摆明了想笼络人心。

  “好可爱的名字,谁替你取的?”

  “爸爸取的。”

  “爸爸叫什么名字。”

  “张伯圣。”

  伯圣吓一大跳,怀疑自己是否误闯了某个时空。老警察的视线活像两把利刃,戳进

他无辜的胸膛。

  “报上你的名字!”

  “呃……张伯圣。”

  警察再度慈祥地面对婉儿。变换表情的速度简直可以入围金像奖。

  “婉儿,你背不背得出来家里的地址?”

  “可以啊!台北市南京东路四段一0一号之三。”

  “年轻人,你的地址呢?”凶神恶煞的脸孔又出来了。

  “南……南京东路四段一0一号之三。”

  “小婉儿,你记得爸爸的生日吗?”

  “记得,民国五十四年八月十七日。”

  “喂,你的生日?”

  “我……五十四年八月十七日。”

  三人同时缄默。老人脸上明明白白写着四个字:你是人渣;伯圣则张口结舌,盯着

眼前笑意盎然的小祸水。

  “她明明是你女儿!”指控的字眼如子弹般激射而出。

  他完全呆掉了。“我……不是……我……她……”

  “不要否认,如果不是你女儿,为何知道这么多你的事情?”

  “我不知……”

  “自己有种生个女儿就得好好养,年轻人要有点责任感才行。”

  “她不是我……”“看你一表人才,想不到连自己的女儿都舍得丢弃。”

  “我没有……”

  “念在你是初犯,警方不与你计较,我命令你立刻带她回家。”老警察重重捶桌子

一拳。

  “她不是我女儿啊!”他急忙逮着空档大嚷一声。

  “你还降否认!”老警察的气焰比他更盛。

  他连忙辩解:“警察先生,我确实是在路上捡到她的。我根本还没结婚,哪来的小

孩?而且你自己算算年纪,我今年才二十九岁,这小女孩看起来倒有十岁了,怎么可能

是我女儿?”

  “八岁。”婉儿快乐地纠正他。

  警察从鼻孔里哼出一口冷气。

  “你自己看看,她那对眉毛、眼睛哪一点长得不像你?”

  冤枉啊!全世界谁的眉毛、眼睛长得不是这副模样?分明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哦——我明白了。你还没结婚,二十岁起当上单身父亲,现在嫌孩子绊手绊脚不

想养了,所以带到警局来谎报遗失,看看我们是否会将她送到孤儿院,另外找人收养她

,对吧?”

  “我……”台湾居然有想象力这么丰富的警察?

  “还不快带她回去?如果你再重施故技,警方立刻控告你恶意遗弃!”

  砰!纸镇代替惊堂木重重敲在桌子上。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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