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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uling (精益求精), 信区: Reading
标  题: 18
发信站: 紫 丁 香 (Mon Dec 21 12:58:58 1998), 转信

辞顾颉刚教授令“候审”(并来信)            


    鲁迅先生:

    顷发一挂号信,以未悉先生住址,由中山大学转奉,嗣恐先生未能接到,特探得尊寓所
在,另钞一分奉览。敬请大安。

    颉刚敬上。十六,七,廿四。

    钞件

    鲁迅先生:

    颉刚不知以何事开罪于先生,使先生对于颉刚竟作如此强烈之攻击,未即承教,良用耿
耿。前日见汉口《中央日报副刊》上,先生及谢玉生先生通信,始悉先生等所以反对颉刚
者,盖欲伸党国大义,而颉刚所作之罪恶直为天地所不容,无任惶骇。诚恐此中是非,非笔
墨口舌所可明了,拟于九月中回粤后提起诉讼,听候法律解决。如颉刚确有反革命之事实,
虽受死刑,亦所甘心,否则先生等自当负发言之责任。务请先生及谢先生暂勿离粤,以俟开
审,不胜感盼。敬请大安,谢先生处并候。

    中华民国十六年七月廿四日回信

    颉刚先生:

    来函谨悉,甚至于吓得绝倒矣。先生在杭盖已闻仆于八月中须离广州之讯,于是顿生妙
计,命以难题。如命,则仆尚须提空囊赁屋买米,作穷打算,恭候偏何来迟,提起诉讼。不
如命,则先生可指我为畏罪而逃也;而况加以照例之一传十,十传百乎哉?但我意早决,八
月中仍当行,九月已在沪。江浙俱属党国所治,法律当与粤不异,且先生尚未启行,无须特
别函挽听审,良不如请即就近在浙起诉,尔时仆必到杭,以负应负之责。倘其典书卖裤,居
此生活费綦昂之广州,以俟月余后或将提起之诉讼,天下那易有如此十足笨伯哉!《中央日
报副刊》未见;谢君〔2〕处恕不代达,此种小傀儡,可不做则不做而已,无他秘计也。此
复,顺请著安!

    鲁迅。

    BB

    〔1〕本篇在收入本书前未在报刊上发表过。

    顾颉刚,江苏吴县人,历史学家。一九二六年与作者同在厦门大学任教,一九二七年作
者到广州不久,他也往中山大学任教,这年暑假去杭州为学校购书。

    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一日汉口《中央日报》副刊第四十八号发表编者孙伏园的《鲁迅先生
脱离广东中大》一文,其中引用谢玉生和鲁迅给编者的两封信。谢玉生信中说:“迅师本月
二十号,已将中大所任各职,完全辞卸矣。中大校务委员会及学生方面,现正积极挽留,但
迅师去志已坚,实无挽留之可能了。迅师此次辞职之原因,就是因顾颉刚忽然本月十八日由
厦来中大担任教授的原故。顾来迅师所以要去职者,即是表示与顾不合作的意思。原顾去岁
在厦大造作谣言,诬蔑迅师;迄厦大风潮发生之后,顾又背叛林语堂先生,甘为林文庆之谋
臣,伙同张星YR、张颐、黄开宗等主张开除学生,以致此项学生,至今流离失所;这是迅
师极伤心的事。”鲁迅信中说:“我真想不到,在厦门那么反对民党,使兼士愤愤的顾颉
刚,竟到这里来做教授了,那么,这里的情形,难免要变成厦大,硬直者逐,改革者开除。
而且据我看来,或者会比不上厦大,这是我所得的感觉。我已于上星期四辞去一切职务,脱
离中大了。”

    〔2〕谢君谢玉生,湖南耒阳人,作者在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任教时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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