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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zsm (龙儿), 信区: Reading
标 题: 潇出阁27
发信站: 紫 丁 香 (Sat Aug 29 10:08:34 1998), 转信
* * *
康硕参加了为期五天的「林道车赛」,一批车队循着路径由埔里方向出发,穿
梭在前往合欢山的路线上,其艰辛程度正是挑战者的最爱;不过也因为太辛苦了,
再加上时间又长,所以康硕坚持不让爱妻跟随。临波没有异议,因为她有她玩的方
法。倒是康硕取得冠军後便立即赶了回来,分了奖金後也不理庆功宴,什麽冠军表
扬会嘛,他向来不参加那些锦上添花的事。
原本以为会得到爱妻热情的亲吻搂抱,不料却只有遭儿子口水洗脸的礼遇。他
那爱妻正锁在房中对她妹子面授机宜,几已到了欲罢不能之势,使得康硕那「现代
妒夫」本色再次充分得到发挥。在洗去一身泥尘後,他扛着儿子坐上肩,右手搂爱
妻,左手担行李,匆匆道了声「再见」後,便消失在大门外,速度快得连秋水想说
声「一路顺风」都来不及。
不过,五天以来秋水得到了不少身为女人该知道的事。真可悲!因为她也是女
人,却在二十叁岁时才知道当女人可以有什麽好处,以及运用手段迷男人的方法。
如果不是临波很聪明,就是全天下的女人都知道如何运用男女问的差异来让男人疼
惜;那麽同时也代表她棗江秋水,竟不男不女地白活了二十来年!
这个事实真叫人感伤;但是,住适当时候扮柔弱,不要强出头,不要对粗重的
事表现得很神勇……那不是很假吗?临波说她就是凡事不需要男人效劳,才会让男
人忘之却步,久而久之自然当她是同类而忘了她原也是个女人……有这麽惨吗?
秋水不信邪地一通电话拨到大学朋友群之一的王大勇家中,劈头就问重点。
「王大,我是你的什麽人?」
「好哥儿们呀!你丧失记忆啦?好小子。」
「但我是女人呀!」她犹不死心地挣扎。
「你是吗?哈!哈!哈!少开玩笑了,你只差忘了去变性而已!」
「混蛋王大!」她甩下电话,终於承认临波说的话「有一些」真实性;她那票
朋友完全忘了她是女人!
以前别人这麽想还不会太困扰她,但是一个长到二十叁岁的女人,为了未来美
好的生活着想,可不能再忽视下去了!
她决定了!明天开始实验性地学习女人风情。
临波说只要保有本性,再将她那些大而化之的动作增添一点柔劲,她就会有致
命的吸引力了。反正她现在很有空,试试看吧!就在今天勾引一个可怜的家伙来谈
谈恋爱。如果恋爱很好玩的话,她决定一年谈一次,最後再绑一个顺眼的人进礼
堂;至於那个白悠远,已经有太多人喜欢他了,不妨将他列为最高目标好了。等她
谈过两、叁次恋爱,较有信心之後,她才有胆去与那些柔媚的女子争夺他。
嗯,太明智的决定了!试想,在没半个初恋的情况下,她要是呆呆地去勾引
他,势必不得其门而入,只会给其他女老师当陪衬的分,哪有她出头的机会?搞不
好弄巧成拙,反而给他多了一个嘲笑她的理由,那她真的是躲到棺材去,怎麽翻也
翻不了身了。
就这麽办,第一个绝不能找他!
那找谁好呢?啊!就那个古志明老师好了。他长得又矮又丑,没有女老师肯理
他!不过,他真的是个不错的男人耶!每天一大早都见他自动提来茶水为全办公室
的老师们泡上一杯热茶,也没看他追过谁,如果找他恋爱,应该比较不会受到拒绝
吧。毕竟他是全校国文老师里,第一个找她聊天、对她笑的人,应该是对她存有好
感的。
决定人选之後,江秋水小姐终於要展开她轰轰烈烈的初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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