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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lackcat (杀妖捉怪大侠客), 信区: Reading
标  题: 书海茫茫——余秋雨 3. 
发信站: 紫 丁 香 (Fri Apr 14 20:52:46 2000), 转信


  有些朋友不理解:雪白的纸,乌黑的字,怎么能印出一篇篇这样的文字来呢?
这是一种好心肠的痛苦,但不客气地说,这种痛苦产生于文化禁锢下的习惯和文
化暖房里的梦幻。生活格局的开放,书报市场的开拓,使各色社会情绪有了宣泄
的机会和场所,从总体看来不是坏事。例如嫉妒,既然有一批人成功了,难道那
些暂时末成功的人连嫉妒一下都不可以?雨果说,一片树叶受到阳光照耀,它的
背面一定是阴影,阳光越亮,阴影越深。树叶尚且如此,何况是人。白纸黑字不
会只反射阳光,它们也传导阴影。把阳光和阴影加在一起,才是一个立体的社会。
因此,不仅要允许嫉妒,也要允许做作,允许伪饰,允许炫耀,允许老滑,允许
跋扈,允许酸涩,当然,也要允许你的不舒服,允许你的不理睬。从事事关注、
事事难容,转变为关注不多、容忍很多,这应该是我们社会观众的一大进步。

  以文字犯案,当不在容忍之列。但是我仍然要说,不要在文字官司上过于敏
感。几百年的你争我斗,几十年的匕首投枪,使我们报刊上的有些文章保留着一
种近乎本能的 0五 张、刁酸促狭,这是一笔沉重的历史旧帐,不幸让这样几个
作者肩负着,是很值得同情的。他们缺少法律常识,缺少人格概念,从来没有把
人间的名誉当一回事,与他们打官司,自己也要回到人生的启蒙期,真是何苦来
着。他们的日子一般都过得不宽裕,因为根据经验,人的生态和心态是互为因果
的,一打官司,他们就要赔偿大笔的名誉损失费,从人道主义的立场看,又于心
何忍?前不久我在东南亚的一些城市间独个儿漫游,遇到一位相知多年的佛学界
朋友,问他这些年在干些什么,他居然说一直在打一桩名誉官司,我听他介绍了
案情,觉得他遇到的事情在我们这里只能说是一种谁也不会在意的家常便饭,对
他如此认真深感困惑,就笑着请教:“佛家讲究宽容,你这样打官司与佛教理义
有抵触吗?”他回答,“如果我不去制限他们,他们还会继续伤害众生,因此我
这一拳出去十分慈悲!”我似乎有所憬悟,但回来一想,又觉得这毕竟与整体环
境有关。整体环境还很不卫生,你就没法对落在身上的尘埃过于认真。有一个卫
生的念头就好,慢慢来,别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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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的话,你会喜欢我吗?】
                 【假设,你真的喜欢我的话,你会告诉我吗?】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dip4.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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