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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milly (乡关何处), 信区: Reading
标 题: 猛虎和蔷薇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9月27日20:52:52 星期六), 站内信件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Siegfried Sassoon1886——)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
“In me the tiger sniffe the 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
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有一本英国文学史曾举柯立治“忽必烈汗” 中的
三行诗句:“好一处蛮荒的所在!如此的圣洁、鬼怪,像在那残月之下,有一个女人在
哭她幽冥的欢爱!”为浪漫诗派的代表),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
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Henri Rousseau,18 44——1910)的杰
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
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
清的话;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
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那就会显得呆笨,死板,徒然加强
了人性的内在矛盾。只有原诗才算恰到好处,因为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
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
;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
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
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
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
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
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上,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
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
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
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
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
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 又是何等境界!就
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
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
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
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
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
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
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
亚斯”(ozymandias)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
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
己气质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的人。例如在英国,华兹华斯欣赏密尔顿;拜伦欣赏顶
普吕夏绿蒂·白朗戴欣赏萨克瑞;史哥德欣赏简·奥斯丁;史云朋欣赏兰道;兰道欣赏
白朗宁。在我国,辛弃疾欣赏李清照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
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
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
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
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
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The Heart's Journey)。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
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
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
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
,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牙,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
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
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
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
:“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
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
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
嗅蔷薇。
物以类聚,我的朋友大半也是书呆子。很少有朋友约我去户外恋爱春天。大半的时间,
我总是与书为伍。大半的时间,总是把自己关在六叠之上,四壁之中,制造氮气,做白
日梦。我的书斋,既不像华波尔(Horace Walpole)中世纪的哥德式城堡那么豪华,也
不像格勒布街(Grub Street)的阁楼那么寒酸。我的藏书不多,也没有统计,大约在一
千册左右。“书到用时方恨少”,花了那么多钱买书,要查点什么仍然不够应付。有用
的时候,往往发现某本书给朋友借去了没还来。没用的时候,它们简直满坑,满谷;书
架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之外,案头,椅子上,唱机上,窗台上,床上,床下,到处都是
。由于为杂志写稿,也编过刊物,我的书城之中,除了居民之外,还有许多来来往往的
流动户口,例如《文学杂志》,《现代文学》,《中外》,《蓝星》,《作品》,《文
坛》,《自由青年》等等,自然,更有数以百计的《文星》。
“腹有诗书气自华”。奈何那些诗书大半不在腹中,而在架上,架下,墙隅,甚至
书桌脚下。我的书斋经常在闹书文,令我的太太,岳母,和擦地板的下女顾而绝望。下
女每逢擦地板,总把架后或床底的书一股脑儿堆在我床上。我的岳母甚且几度提议,用
秦始皇的方法来解决。有一次,在台风期间,中和乡大闹水灾,夏菁家里数千份《蓝星
》随波逐流,待风息水退,乃发现地板上,厨房里,厕所中,狗屋顶,甚至院中的树上
,或正或反,举目皆是“蓝星”。如果厦门街也有这么一次水灾,则在我家,水灾过后
,必有更严重的书灾。
你会说,既然怕铅字为祸,为什么不好好整理一下,使各就其位,取之即来呢?不
可能,不可能!我的答复是不可能。凡有几本书的人,大概都会了解,理书是多么麻烦
,同时也是多么消耗时间的一件事。对于一个书呆子,理书是带一点回忆的哀愁的。诺
,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一九五二年四月购于台北”,(那时你还没有大学毕业哪!
)那本书的封底里页,记着一个女友可爱的通信地址,(现在不必记了,她的地址就是
我的。可叹,可叹!这是幸福,还是迷惘?)有一本书上写着: “赠余光中,一九五九
年于爱奥华城”。(作者已经死了,他巍峨的背影已步入文学史。将来,我的女儿们读
文学史到他时,有什么感觉呢?)另一本书令我想起一位好朋友,他正在太平洋彼岸的
一个小镇上穷泡,好久不写诗了。翻开这本红面烫金古色古香的诗集,不料一张叶脉毕
呈枯脆欲断的橡树叶子,翩翩地飘落在地上。这是哪一个秋天的幽灵呢?那么多书,那
么多束信,那么多叠的手稿!我来过,我爱过,我失去——该是每块墓碑上都适用的墓
志铭。而这,也是每位作家整理旧书时必有的感想。谁能把自己的回忆整理清楚呢?
何况一面理书,一面还要看书。书是看不完的,尤其是自己的藏书。谁要能把自己
的藏书读完,一定成为大学者。有的人看书必借,借书必不还。有的人看书必买,买了
必不看完。我属于后者。我的不少朋友属于前者。这种分类法当然纯粹是主观的。有一
度,发现自己的一些好书,甚至是绝版的好书,被朋友们久借不还,甚至于久催不理,
我愤怒得考虑写一篇文章,声讨这批雅贼,不,“雅盗”,因为他们的罪行是公开的。
不久我就打消这念头了,因为发现自己也未能尽免“雅盗” 的作风。架上正摆着的,就
有几本向朋友久借未还的书——有一本论诗的大著是向淡江某同事借的,已经半年多没
还了,他也没来催。当然这么短的“侨居”还不到“归化”的程度。有一本《美国文学
的传统》下卷,原是朱立民先生处借来,后来他料我毫无还意,绝望了,索性声明是送
给我,而且附赠了上卷。在十几册因久借而“归化”了的书中,大部分是台大外文系的
财产。它们的“侨龄”都已逾十一年。据说系图书馆的管理员仍是当年那位女士,吓得
我十年来不敢跨进她的辖区。借钱不还,是不道德的事。书也是钱买的,但在“文艺无
国界”的心理下,似乎借书不还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了。
除了久借不还的以外,还有不少书——简直有三四十册——是欠账买来的。它们都
是向某家书店“买”来的,“买”是买来了,但几年来一直未曾付帐。当然我也有抵押
品——那家书店为我销售了百多本的《万圣节》和《钟乳石》,也始终未曾结算。不过
我必须立刻声明,到目前为止,那家书店欠我的远少于我欠书店的。我想我没有记错,
或者可以说,没有估计错,否则我不会一直任其发展而保持缄默。大概书店老板也以为
他欠我较多,而容忍了这么久。
除了上述两种来历不太光荣的书外,一部分的藏书是作家朋友的赠书。其中绝大多
数是中文的新诗集,其次是小说、散文、批评和翻译,自然也有少数英文,乃至法文,
韩文和土耳其文的著作。这些赠书当然是来历光明的,因为扉页上都有原作者或译者的
亲笔题字,更加可贵。可是,坦白地说,这一类的书,我也很少全部详细拜读完毕的。
我敢说,没有一位作家会把别的作家的赠书一一览尽。英国作家贝洛克(Hilaire Bell
oc)有两行谐诗:
When I am daed,I hope it may be said:
His sins were scarler,but his books were read.”
勉强译成中文,就成为:
当我死时,我希望人们会说:
“他的罪深红,但他的书有人读过。”
此地的read是双关的,它既是“读”的过去分词,又和“红”(red)同音,因此不
可能译得传神。贝洛克的意思,无论一个人如何罪孽深重,只要他的著作真有人当回事
地拜读过,也就算难能可贵了。一个人,尤其是一位作家之无法遍读他人的赠书,由此
可以想见。每个月平均要收到三四十种赠书(包括刊物),我必须坦白承认,我既无时
间逐一拜读,也无全部拜读的欲望。事实上,太多的大著,只要一瞥封面上作者的名字
,或是多么庸俗可笑的书名,你就没有胃口开卷饕餮了。世界上只有两种作家——好的
和坏的。除了一些奇迹式的例外,坏的作家从来不会变成好的作家。我写上面这段话,
也许会莫须有地得罪不少赠书的作家朋友。不过我可以立刻反问他们:“不要动怒。你
们可以反省一下,曾经读完,甚至部分读过,我的赠书没有?”我想,他们大半不敢遽
作肯定的回答的。那些“难懂”的现代诗,那些“嚼饭喂人”的译诗,谁能够强人拜读
呢?十九世纪牛津大学教授达旦生(c. L.Dodgson)曾将他著的童话小说《爱丽丝漫游
奇境记》(Alice in wonderland),呈献一册给维多利亚女皇。女皇很喜欢那本书,要
达旦生教授将他以后的作品见赠。不久她果然收到他的第二本大著——一本厚厚的数学
论文。我想女皇该不会读完第一页的。
第三类的书该是自己的作品了。它们包括四本诗集,三本译诗集,一本翻译小说,
一本翻译传记。这些书中,有的尚存三四百册,有的仅余十数本,有的甚至已经绝版。
到现在我仍清晰地记得,印第一本书时患得患失的心情。出版的那一晚,我曾经兴奋得
终宵失眠,幻想着第二天那本小书该如何震撼整个文坛,如何再版三版,像拜伦那样传
奇式地成名。为那本书写书评的梁实秋先生,并不那么乐观。他预计“顶多销三百本。
你就印五百本好了”。结果我印了一千册,在半年之内销了三百四十多册。不久我因参
加第一届大专毕业生的预官受训,未再继续委托书店销售。现在早给周梦蝶先生销光了
。目前我业已发表而迄未印行成集的,有五种诗集,一本《现代诗选译》,一本《蔡斯
德菲尔家书》,一本画家保罗·克利的评传,和两种散文集。如果我不夭亡——当然,
买半票,充“神童”的年代早已逝去——到五十岁时,希望自己已是拥有五十本作品(
包括翻译)的作家,其中至少应有二十种诗集。对九缨思许的这个愿,恐怕是太大了一
点。然而照目前写作的“产量”看来,打个六折,有三十本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最后一类藏书,远超过上述三类的总和。它们是我付现买来,集少成多的中英文书
店。惭愧得很,中文书和英文书的比例,十多年来,愈来愈悬殊了。目前大概是三比七
。大多数的书呆子,既读书,亦玩书。读书是读书的内容,玩书则是玩书的外表。书确
是可以“玩”的。一本印刷精美,封面华丽的书,其物质的本身就是一种美的存在。我
所以买了那么多的英文书,尤其是缤纷绚烂的袖珍版丛书,对那些七色鲜明设计潇洒的
封面一见倾心,往往是重大的原因。“企鹅丛书”(Pengui n Books)的典雅,“现代
丛书”(Modem Library)的端庄,“袖珍丛书”(Pock et Books)的活泼,“人人丛
书”(Everyman's Librarq)的古拙,“花园城丛书” (Garden City Books)的豪华
,瑞士“史基拉艺术丛书”(Skira Art Books)的堂皇富丽,尽善尽美……这些都是使
蠹鱼们神游书斋的乐事。资深的书呆子通常有一种不可救药的毛病。他们爱坐在书桌前
,并不一定要读哪一本书,或研究哪一个问题,只是喜欢这本摸摸,那本翻翻,相相封
面,看看插图和目录,并且嗅嗅(尤其是新书的)怪好闻的纸香和油墨味。就这样,一
个昂贵的下午用完了。
约翰生博士曾经说,既然我们不能读完一切应读的书,则我们何不任性而读?我的
读书便是如此。在大学时代,出于一种攀龙附凤,进香朝圣的心情,我曾经遵循文学史
的指点,自勉自励地读完八百多页的《汤姆·琼斯》,七百页左右的《虚荣市》,甚至
咬牙切齿,边读边骂地咽下了“自我主义者”。自从毕业后,这种啃劲愈来愈差了。到
目前忙着写诗、译诗、编诗、教诗、论诗,五马分尸之余,几乎毫无时间读诗,甚至无
时间读书了。架上的书,永远多于腹中的书;读完的藏书,恐怕不到十分之三。尽管如
此,“玩”书的毛病始终没有痊愈。由于常“玩”,我相当熟悉许多并未读完的书,要
参考某一意见,或引用某段文字,很容易就能翻到那一页。事实上,有些书是非玩它一
个时期不能欣赏的。例如梵谷的书集,康明思的诗集,就需要久玩才能玩熟。
然而,十年玩下来了,我仍然不满意自己这书斋。由于太小,书斋之中一直闹着书
灾。那些漫山遍野、满坑满谷、汗人而不充栋的洋装书,就像一批批永远取缔不了的流
氓一样,没法加以安置。由于是日式,它嫌矮,而且像一朵“背日葵”那样,永远朝北
,绝对晒不到太阳。如果中国多了一个阴郁的作家,这间北向的书房应该负责。坐在这
扇北向之窗的阴影里,我好像冷藏在冰箱中一只满孕着南方的水果。白昼,我似乎沉浸
在海底,岑寂的幽暗奏着灰色的音乐。夜间,我似乎听得见爱斯基摩人雪橇滑行之声,
而北极星的长髯垂下来,铮铮然,敲响串串的白钟乳。
可是,在这间艺术的冷宫中,有许多回忆仍是炽热的。朋友来访,我常爱请他们来
这里坐谈,而不去客厅,似乎这里是我的“文化背景”,不来这里,友情的铅锤落不到
我的心底。佛洛斯特的凝视悬在壁上,我的缨思是男性的。在这里,我曾经听吴望尧,
现代诗一位失踪的王子,为我讲一些猩红热和翡翠冷的鬼故事。在这里,黄用给我看到
几乎是他全部的作品,并且磨利了他那柄冰冷的批评。在这里,王敬义第一次遭遇黄用
,但是,使我们大失所望,并没有吵架。在这里,陈立峰,一个风骨凛然的编辑,也曾
遗下一朵黑色的回忆……比起这些回忆,零乱的书籍显得整齐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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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整个过程中,生的欢愉还是会随时出现,
并且正因为那无所不在,黑暗的静止的衬底,
才显得生命的颜色更为光耀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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