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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张爱玲=====仿佛是怪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Jan 4 20:57:21 2000), 转信
◆仿佛是怪论◆
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
”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创作苛求,而对原料非常爱
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
也就是人生味。而这种意境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一个不
对会死的。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
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
味,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真事”或“事
实”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
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
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
有许多因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
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种因素
又常有时候互为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
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
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
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the ring of tr
uth——“事实的金石声”。库恩认为有一种民间传说大
概有根据,因为听上去“内脏感到对”(“interna
lly right”)。是内心的一种震荡的回音,许多
因素虽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觉得它们的存在。
既然一听就听得出是事实,为甚么又说“真实比小说还
要奇怪”,岂不自相矛盾?因为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太多,决
定性的因素几乎永远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
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
九”,就连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梦的感觉,总稍微有点
不以劲,错了半个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这意外性加
上真实感——也就是那铮然的“金石声”——造成一种复杂
的况味,很难分析而容易辨认。
从前爱看社会小说,与现在看纪录体其实一样,都是看
点真人实事,不是文艺,口味简直从来没变过。现在也仍旧
喜欢看比较可靠的历史小说,里面偶尔有点生活细节是历史
传记里没有的,使人神往,触摸到另一个时代的质地。例如
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纪,仆人都不敲门,在门上抓搔着,像猫
狗要进来一样。
普通人不比历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书,从不同的角
度写他们,因而有立体的真实性。尤其中下层阶级以下,不
论过去现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
使出身同一阶级,熟悉情形的,等到写起来也可能在怀旧的
雾中迷失。所以奥斯卡·路易斯的几本畅销书更觉可贵。
路易斯也是社会人种学家,首创“贫民文化”(cul
ture of poverty)这名词,认为世代的贫
穷造成许多特殊的心理与习俗,如只同居不结婚,不积钱,
爱买不必要的东西,如小摆设等。这下层文化不分国界,非
洲有些部落社会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个
家庭》,然后专写五家之一:
《桑协斯的子女》(“The Children o
f Sanchez”),后者一度酝酿要拍电影,由安东
尼昆、苏菲亚·罗兰饰父女,不幸告吹。较近又有一本题作
《拉维达》(“La 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
,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词。写玻多
黎各一个人家,母女都当过娼妓,除了有残疾的三妹。作者
起初选中这一家,并不知道这一层,发现后也不注重调查“
生活”,重心全在他们自己的关系上。其间的“恩怨尔汝来
去”也跟我们没什么不同。
内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与前两本一样,用录音带记
下来,删掉作者的问句,整理一下,自序也说各人口吻不同
,如闻其声。有个中国社会学家说:“如果带着录音器去访
问中国人就不行。”其实不但中国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说墨
西哥人就比玻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墨西哥到底是个古国,
玻多黎各也许因为黑人血液的成份多,比较原始。奇怪的是
《拉维达》里反而是女人口没遮拦,几个男人——儿子女婿
后父——都要面子,说话很“四海”,爱吹,议论时事常有
妙论,想入非非。也许是女人更受他们特殊的环境的影响,
男人与外界接触多些,所以会说门面话,比较像别国社会地
位相仿的人。
反正看着眼熟。
福南妲讲她同居的男子死了,回想他生前,说:“他有
一样不好:他不让我把我的孩子们带来跟我们一块住。”下
一页她叙述与另一个人同居:“我们头两年非常快乐,因为
那时候我的孩子们没跟我一块住。”前后矛盾,透露出她心
理上的矛盾,但是闲闲道出。两次都是就这么一句话,并不
引人注意,轻重正恰当。她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人,固然
也是环境关系,为了孩子们也是呕气,稍大两岁,后父又还
对长女有野心。
长女索蕾妲是他们家的美人,也是因为家里实在待不下
去,十三岁就跟了三十岁的亚土若,“爱得他发疯。”他到
手后就把她搁在乡下,他在一家旅馆酒排间打工,近水楼台
,姘妓女,赌钱,她一直疑心他靠妓女吃饭。他开过小赌场
,本来带几分流气。几次闹翻了,七八年后终于分开,她去
做妓女养活孩子们——她先又还领养了个跛足女婴,与自己
的孩子一样疼。他一直纠缠不清,想靠她吃饭,动小刀子刺
伤了她,被她打破头。但是她贴他钱替他照顾孩子,倒是比
娘家人尽心。她第一次去美国,拖儿带女投亲,十分狼狈,
一方面在农场做短工,还是靠跟一个个的同乡同居,太受刺
激,发神经病入院,遣送回籍。铩羽归来,家里人冷遇她,
只有前夫亚土若对她态度好,肯帮忙。所以后来她在纽约,
病中还写信给他,不过始终拒绝复合。
亚土若谈他们离异的经过,只怪她脾气大,无理取闹,
与小姨挑唆。直到后半部她两个妹妹附带提到,才知道她和
他感情有了裂痕后也屡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家捉奸,用小
刀子对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枪,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
手,子弹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诉法官是他开枪,判监禁六个
月。他实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再给钱,改变主张想靠她吃
饭,原来他是为了隐瞒这一点,所以谎话连篇,也很技巧,
例如本是为了捉奸坐牢,他说是回家去拿手枪去打死一个仇
人,索蕾妲劝阻夺枪,误伤手指,惊动警察,手枪没登记,
因此入狱。入狱期间恐怕她不贞,因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
于室,而且这时期关于她的流言很多。他一放出来就对她说
:“我们这次倒已经分开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但是她
哭了,不肯。
一席话编得面面俱到。
故事与人物个性的发展如同抽茧剥蕉。他写给两个小女
儿的信——有一个不是他的——把她们捧成小公主。孩子们
也是喜欢他,一个儿子一直情愿跟他住在乡下。索蕾妲姊弟
有个老朋友马赛罗也说他确是给这些孩子们许多父爱,旁人
眼中看来,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亮,只有丈母娘福南妲
赏识他有胆气。但是他做流氓没做成,并且失业下乡孵豆芽
,感慨地说他无论什么事结果都失败了。
索蕾妲去美之前爱上了一个贼,漂亮,热情,但也是因
为他比周围的人气派大些。是她最理想的一次恋爱,同居后
不再当娼。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铺,是他们这一伙不久
以前偷过的,这次店主在等着他。他第一个进去,店主第一
枪就打中他胸部,同党逃走了。第二天她跟着他姑母去领尸
,到医院的太平间,尸身已经被解剖,脑子都掏了出来搁在
心口上。她拥抱着他,发了疯,一个月人事不知。
据她的九岁养女说:是他去偷东西,被警探包围,等他
出来的时候开枪打死的。她二妹说得又不同:他无缘无故被
捕,装在囚车里开走了,过了些天才枪毙,索蕾妲两次都晕
厥过去了。照这一说,大概是他犯窃案的时候杀过人,所以
处死刑。索蕾妲讲得最罗曼谛克。她母亲的姨妈本来说她爱
扯谎,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实不尽,反正不管是当场打死还
是枪决,都不是死因不明,用不着开膛破肚检验,而且连大
腿都剖开了,显然是医学研究,不是警方验尸,地点也不会
在医院太平间,如果是把罪犯的尸首供给医校解剖,也没那
么快。看来这一节是她的狂想。她后来病中担忧死了没人收
尸,给送去解剖,宁可把遗体赠予玻多黎各热带疾病研究院
,不愿白便宜了美国人:“让他们拿他们自己的鸡巴去做实
验。”
念念不忘解剖,也许是对于卖身的反感与恐怖压抑了下
去,象征性地联想到被解剖。她发精神病的时候自己抹一脸
屎,似乎也是谴责自己。她第二次还乡,衣锦荣归,在纽约
跟一个同乡水手边尼狄托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厂做工,混得
不错。但是她家里觉得她攀高,嫌脏,老是批评这样那样,
相形之下使人心里难受。带来的礼物又太轻,都对她淡淡的
,边尼狄托又不替她做脸,喝得醉猫似的,她认为“那是我
一生最不快乐的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娘家过年,与
卖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嫌了五十美金。
在纽约也常需要捞外快贴补家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说边尼狄托待他姐姐好:有
一天我去看他们,他们吵了起来。是这样:她回玻多黎各去
了一趟,边尼狄托发现她在那边跟一个美国人睡过。她还是
个有夫之妇!但是那次边尼狄托干了件事。我不喜欢。他等
我回去了之后打她。这我不喜欢。我可从来没跟他提起过。
夫妻吵架,别人不应当插一脚。我后来倒是跟索蕾妲说过。
我告诉她她做错了事,她要是不改过,以后我不去看她了。
我说不应该当着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架,应当等没人的时
候。”
这一段话有点颠三倒四,思路混乱。他只怪他姐夫一件
事:等他走了之后打老婆——是怪他打她,还是怪他等他走
了才打?同页第一段述及妹夫打妹妹,他不干涉;妹夫打二
姐,虽然是二姐理亏,他大打妹夫。可见他并不反对打老婆
,气的是等他走后才打。但是如果不等他走就打,岂不更叫
他下不来台?等他走了再打,不是他告诫大姐的话:等没有
人的时候再吵架?
下一页他说:“我不喜欢我的姐姐们。她们光是一个男
人从来不够。她们喜欢寻欢作乐。……但是不管怎么样,我
是爱我的姊妹们。我不让任何人当着我说她们的坏话。有时
候我甚至于梦见她们……”他常梦见在泥潭里救出索蕾妲,
她满身爬着蛇。前文自相矛盾处,是他本能地卫护姐姐,迁
怒姐夫。书中人常有时候说话不合逻辑,正是曲曲达出一种
复杂的心理。
这种地方深入浅出,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好处。旧小说也
是这样铺开来平面发展,人多,分散,只看见表面的言行,
没有内心的描写,与西方小说的纵深成对比。纵深不一定深
入。
心理描写在过去较天真的时代只是三底门答尔的表白。
此后大都是从作者的观点交代动机或思想背景,有时候流为
演讲或发议论,因为经过整理,成为对外的,说服别人的,
已经不是内心的本来面目。“意识流”正针对这种倾向,但
是内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动念,在脑子里一闪的时候最清
楚,要找它的来龙去脉,就连一个短短的思想过程都难。记
下来的不是大纲就是已经重新组织过。一连串半形成的思想
是最飘忽的东西,跟不上,抓不住,要想模仿乔埃斯的神来
之笔,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皮毛。这并不是低估西方文艺
,不过举出写内心容易犯的毛病。
奥斯卡·路易斯声明他这书是科学,不是文艺。书中的
含蓄也许只是存真的结果。前两本更简朴,这一本大概怕味
道出不来,特加一个新形式,在自序中说明添雇一个墨西哥
下层阶级女助手,分访母女子媳,消磨一整天,有时候还留
宿,事后记下一切,用第三人称,像普通小说体裁,详细描
写地段房屋,人物也大都有简单的描写。几篇自述中间夹这
么一章,等于预先布置舞台。
第一章,萝莎去探望福南妲,小女儿克茹丝初出场:“
克茹丝十八岁,皮肤黑,大约只有四嫡九导高。她一只腿短
些,所以瘸得很厉害。脊骨歪斜,使她撅着屁股,双肩向后
别着,非常不雅观。”她给母亲送一串螃蟹来:
“‘有个人在那儿兜来兜去卖,他让我买便宜了’,克
茹丝说。‘他大概是喜欢我,反正他也就剩这几只了。’”
谈了一会,她说她要去推销奖券:“不过我要先去打扮
打扮。卖东西给男人就得这样。他们买东西就是为了好对你
看。”
她家里人都没答这茬。不久她销完了回来了,已经换过
衣服,穿着粉红连衫裙,领口挖得极低,鞋也换了粉红夹绿
两色凉鞋。“她虽然身体畸形,看着很美丽。”这是萝莎的
意见,说明克茹丝并不完全是自以为美。萝莎从来不下评语
,这也许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实在必须,不说是真不知道。
意在言外的,是这时候刚发现她肉感。丰艳的少女的肢体长
在她身上,不是没有吸引力,难免带着一种异样的感觉。克
茹丝的遭遇当然与这有关。
至于为什么不直说,一来与萝莎的身份不合,她对这家
人家始终像熟人一样,虽然冷眼旁观,与书中人自述的距离
并不大。在这里,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现日常生活的一种浑浑
噩噩,许多怪人怪事或惨状都“习惯成自然”,出之于家常
的口吻,所以读者没有牛鬼蛇神“游贫民窟”(slumm
ing)的感觉。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让读者自己下结论,像密点印象
派图画,整幅只用红蓝黄三原色密点,留给观者的眼睛去拌
和,特别鲜亮有光彩。这一派有一幅法国名题作《赛船》,
画二男一女,世纪末装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河上有人
划小船竞渡,每次看见总觉得画上是昨天的事,其实也并没
有类似的回忆。此外这一派无论画的房屋街道,都有“当前
”
(immediacy)的感觉。我想除了因为颜色是
现拌的,特别新鲜,还有我们自己眼睛刚做了这搅拌的工作
,所以产生一种错觉,恍惚是刚发生的事。看书也是一样,
自己体会出来的书中情事格外生动,没有古今中外的间隔。
《拉维达》等几本书在美国读者众多,也未见得会看夹
缝文章,不过一个笼统的印象,也就可以觉得是多方面的人
生,有些地方影影绰绰,参差掩映有致。也许解释也是多余
的,我是因为中国小说过去有含蓄的传统,想不到反而在西
方“非文艺”的书上找到。我想那是因为这些独白都是天籁
,而中国小说的技术接近自然。
太久没有发表东西,感到隔膜,所以通篇解释来解释去
,噜苏到极点。以前写的东西至今还有时候看见书报上提起
,实在自己觉得惭愧,即使有机会道谢,也都无话可说,只
好在这里附笔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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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dir 于 Jan 4 20:59:10 修改本文.[FROM: bbs.ndc.neu.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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