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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indfall (暖暖*GG是奴隶主), 信区: Reading
标 题: 张爱玲散文*童言无忌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Dec 23 23:50:24 2003), 站内信件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这里我用“童言
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
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
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
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
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
不安,怕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
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
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
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
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切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
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
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钱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
,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
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
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
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
。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
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
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外,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
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
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
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
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
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
,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
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
中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
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
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
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
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
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
,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
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眼前,许久,许久,得
不到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
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
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
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
。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
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
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
大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
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
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赚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囤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
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
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
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
最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秤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
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
—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
衫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
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
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
,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
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
,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
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
,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
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
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
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
学,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
做了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
,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
两种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
率的对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
句儿歌:“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宁蕙莲穿着大
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
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
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
西,就可惜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
慢的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其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
旗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
鉴: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
了一层绿膜,飘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仿佛应当填入《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
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没买成的我也记得。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着风
雷。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飘着两朵茶
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
边。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
的,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护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
,照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里的太阳。但是我总觉得还不够,还不够,像VanGogh画图,画到
法国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总嫌着色不够强烈,把颜色大量地堆上去,高高凸了起来,油
画变了浮雕。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这样地生活在自制
的戏剧气氛里,岂不是成了“套中人”了么?(契诃夫的“套中人”,永远穿着雨衣,打
着伞,严严地遮住他自己,连他的表也有表袋,什么都有个套子。)
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
,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于
人为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
有天晚上,有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
岁,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
小说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
,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
还有一件事也使我不安,那更早了,我五岁,我母亲那时候不在中国。我父亲的姨太
太是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妓女,名唤老八,苍白的瓜子脸,垂着长长的前留海,她替我做了
顶时髦的雪青丝绒的短袄长裙,向我说:“看我待你多好!你母亲给你们做衣服,总是拿
旧的东拼西改,哪儿舍得用整幅的丝绒?你喜欢我还是喜欢你母亲?”我说:“喜欢你。
”因为这次并没有说谎,想起来更觉耿耿于心了。
吃
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涩,还感到一种难堪
的怅惘。
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
《红楼梦》上,贾母问薛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钗深知老年人喜看热闹戏文,
爱吃甜烂之物,便都拣贾母喜欢的说了。我和老年人一样的爱吃甜的烂的。一切脆薄爽口
的,如腌菜、酱萝卜、蛤蟆酥,都不喜欢,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
,是一个最安分的“肉食者”。
上海所谓“牛肉庄”是可爱的地方,雪白干净,瓷砖墙上丁字式贴着“汤肉××元,
腓利××元”的深桃红纸条。屋顶上,球形的大白灯上罩着防空的黑布套,衬着大红里子
,明朗得很。白外套的伙计们个个都是红润肥胖,笑嘻嘻的,一只脚踏着板凳,立着看小
报。他们的茄子特别大,他们的洋葱特别香,他们的猪特别的该杀。门口停着塌车,运了
两口猪进来,齐齐整整,尚未开剥,嘴尖有些血渍,肚腹掀开一线,露出大红里子。不知
道为什么,看了绝无丝毫不愉快的感觉,一切都是再应当也没有,再合法,更合适也没有
。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坐在计算机前面专管收钱。那里是空气清新的精神疗养院
。凡事想得太多了是不行的。上大人
坐在电车上,抬头看面前立着的人,尽多相貌堂堂,一表非俗的,可是鼻孔里很少是
干净的。所以有这句话:“没有谁能够在他的底下人跟前充英雄。”
弟弟
我弟弟生得很美而我一点也不。从小我们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
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蹋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
不好?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口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
问道:“有我好看么?”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
他妒忌我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我能够想象他心理上
感受的压迫。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
不能做。
一同玩的时候,总是我出主意。我们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骁将,我叫月红
,他叫杏红,我使一口宝剑,他使两只铜锤,还有许许多多虚拟的伙伴。开幕的时候永远
是黄昏,金大妈在公众的厨房里咚咚切菜,大家饱餐战饭,趁着月色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
。路上偶尔杀两头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锦毛毯,剖开来像白煮鸡蛋,可是蛋
黄是圆的。我弟弟常常不听我的调派,因而争吵起来。他是“既不能令,又不受令”的,
然而他实是秀美可爱,有时候我也让他编个故事:一个旅行的人为老虎追赶着,赶着,赶
着,泼风似的跑,后头呜呜赶着……没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
当个小玩意。
有了后母之后,我住读的时候多,难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过的是何等样的生活。
有一次放假,看见他,吃了一惊。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
连环图画来看,我自己那时候正在读穆时英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他的口
胃大有纠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见了。大家纷纷告诉我他的劣迹,逃学,忤逆,
没志气。我比谁都气愤,附和着众人,如此激烈地诋毁他,他们反而倒过来劝我了。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我父亲打了他一个嘴巴子。我大大地一震,把饭碗
挡住了脸,眼泪往下直淌。我后母笑了起来道:“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
没哭,你倒哭了!”我丢下了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噎着,我立在
镜子前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滔滔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
“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
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
冷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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