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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eewen (wenwen), 信区: Reading
标  题: 但愿不只是故事5
发信站: 紫 丁 香 (Tue Apr 18 16:14:37 2000), 转信


    我是那种会突然大彻大悟的人。从不保留自己的观点一百年不变。
    有人说:那岂不是不够坚定?我却觉得,对错才是最主要的,明
知是错的还要坚持,那就不是坚定,是顽固。我只追求正确的事实,
因此在与别人讨论问题时,经常一时三变,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观点,
虽然说辩论追求的是精彩的过程,但我却认为:坚持自己的观点不动
摇,一定比寻找对手语言上的漏洞更难。但这一点又是必须的,若是
在某场辩论会上,双方突然接受了对方的观点,我想那一定是很搞笑
的。
    我突然明白过来的是:原来我如此投入的思考,以及对我们之间
的一切提出的莫名其妙的质疑和漫无边际的假设,并不是为了证明我
和她之间的相互作用,更不是在推算我们能在一起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只是在苦苦的寻找一个理由,一个我爱上她的理由。
    有一串葡萄曾经说过:“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那么,究竟是先产生了不需要原因和结果的爱情呢?还是因某种
原因产生了爱情的结果?为了解决这一切复杂的假设,我做出了决定。
    “来北京吧。”
    ……
    这是我们曾经讨论过的一个问题,当时的谈话是这样的:“你来
过北京么?”我忽然问到。
    “没有。”
    “想不想来呢?”
    “如果我现在去北京,只有一个目的。”
    “什么?”
    “去见你。”
    我当时很感动,但仍然理智:“如果你想现在来北京,我一定会
阻止你。”
    “?”看来她的确对我的回答有些吃惊。
    “从网络走向现实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心理准备。过早的见面会使
我们彼此都无法接受现实中的对方。而且,太多现实中的问题,我们
还无法面对。”
    她沉默了一会:“你说的对。”
    ……
    “来北京吧。”我重复道。
    而她现在的表现,似乎比那时还要吃惊,她没有发出任何疑问,
只是说道:“为什么我的心会一阵狂跳呢?”
    “有一句话我想你一定听说过。”我突然说。
    “什么?”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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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3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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