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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Quick (大傻大), 信区: Reading
标 题: 感情故事--伤感篇之听说爱情回来过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Sep 26 15:21:52 1999), 转信
学校安排毕业实习。正巧姑妈家经营了一家小打字复印社,这对我
这个在计算机系读了4年的大学生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初秋的微风已有些阵阵寒意。我独自坐在微机旁发呆。
“有人吗?打字。”
我不由得一惊。
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戴着宽边墨镜的青年,高高的个儿,淡灰
色的西服,白皙的面庞,举手投足无不流露着他的文化涵养。
“能把它打下来吗?”他把文稿递给我。
“可以,稍等。”
只有一张纸,短短的几行字,没有称呼和落款。
“起个文件名吧,”我说。
“就叫‘第一封情书’。”他彬彬有礼地回答。
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他在嘲弄我。但一个打字员的
职责就是按照顾客的要求去做。这是我刚来时姑妈就反复叮嘱过的。
怀着几分新奇,我稳稳地坐在微机旁,飞快地敲打起键盘:
分手数载,一朝相逢。你知道我的心吗?
9年前,我们分手后,我无时无刻不想你,无时无刻不找你。现
在,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今生今世。这朵玫瑰你
喜欢吗?愿它伴你快乐到永远。
这时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红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
我把打印好的稿递给他。
“谢谢,免费?”他微笑着说。
我被他的这种幽默逗笑了。
“不,3元。”
“正好3元。再见!”他转身就走。
“等等,你的玫瑰。”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红的玫瑰,紧走两步递
给他。
“噢,噍我。”他脸上似乎有一种复杂的不可琢磨的表情。
“看你打字真是一种享受,下周六我还会来的。”
那青年走后,我不禁有些茫然。连情书都要这来打印。是不是
浪漫得昏了头了。不知怎的,那神秘的墨镜、古怪的信、新奇的文件
名、火红的玫瑰,时刻萦绕于脑际,挥之不去。或许他还会送来他的
第2封情书,我想。但愿他下周六真的还能再来。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轻轻地洒在桌面上,
给这个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
“有人吗?打字。”
又是那熟悉的声音,淡灰色的西服,宽边的墨镜。
“请进。”我微笑着说。
这时,我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他把它轻轻地放
在茶桌上,像是呵护着一颗年轻的心。
“文件名?”
“第2封情书。”他很坦然地回答。
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
定神闲。
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稳稳地敲打起键盘:
你现在还好吗?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黑黑的头发轻轻
地泻落在肩上,朗朗的眼睛,似水的衣衫,盈盈地向我走来。还记
得9年前你舞台表演时演唱的那曲《东方之珠》吗?“东方之珠,
我的爱人……”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我将用一生的柔情,开启你
尘封的记忆。愿你心随所想,事成所望。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它真美。
“这次我决不会忘掉,你放心吧。”
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
“欢迎再来。”
“下周六。一定。”
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
,一转眼,已经来了8次,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书。每一封信都那
么短,却又那么情真意切。
现在,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不管她是
谁,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多美多好的一
对伴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然而,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
空究竟在哪里?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
情歌唱,能够和女伴大声说笑,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但
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
生堆里,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
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清晨的早晨,我意外地发现书
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
我惴惴地撕开。里面竟是两粒红豆!便连忙做贼似的把信塞进书包
,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远处的他默默的看着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我
浑身不自在。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又瘦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更谈不上感情了。
晚上,我壮着胆约他出去,讷讷地告诉他“我……还小。”
看到他有些沮丧,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如释重负的跑开,耳畔只
传来他的呼喊:“我会等的。我发誓。
”那夜,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唯一的风景。
后来,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痊愈归校后才得知,他由
于家庭搬迁,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腼腆的他没给任何
人留下通讯地址,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
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既美好,又可笑。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
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灼热的目光。偶尔
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慢慢回味,也
别有一番情趣。
时已深秋。又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
,令人喘不过气来。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
大街上,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行色匆匆。啊,玫瑰!一把
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我眼睛一亮。是他,他的第9封情书来
了。
“啊,好大的雨。”
“快进,‘情书天使’。”我上次同他开玩笑已经这么称呼
他了。“你的第10封情书出炉了吧?”声音略显激动。
他笑了。“错了。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第10封。”他
看出了我的不解,接着说:“我对‘9’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的
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所以……”
他顿了一顿,“我不敢写。我要把第9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
给她,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使我们永久相伴。”
他简直是一位诗人。我微笑地望着他,不禁一阵心动。
怀着一种崇高,我稳稳地坐下,打下了他的第“10”封情书:
你是我的唯一。
我还从未说过我爱你。今天,就让我说一声
我爱你。
“她真幸福,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
“这……”
我觉得有些冒失了。
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露出灼热的目
光,似曾相识。
“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用了‘辛尉’的笔名。我
是永健。”他狡黠地一笑,抓起伞,逃似地走了。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心中默念着:“辛尉永健永健辛尉……
”
是他!?那灼热的目光,那个风雪之夜,那个发誓要等我的
男孩──永健!他真的在等,等了整整9年!
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细细品读着爱
情的甘甜。
那“第9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
好的礼物。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金色的阳光动情地洒在桌面上,永健
未带走的那枝火红的玫瑰熠熠地闪着艳丽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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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海无涯,苦海无边!
多情愁事多,
思愁愁更愁。
曾尝愁滋味,
含泪愁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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