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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小说] 爱情魔术师 3
发信站: 紫 丁 香 (Tue Jul 22 17:25:04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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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小说] 爱情魔术师 3
发信站: 交大资工凤凰城资讯站 (Tue Apr 23 10:18:15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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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泓也时而和他谈论女人。他经历过的女人,他交往中的女人,他
希望遇上的女人。相识第三年了,他对雪泓的情史了若指掌,许多连主
角都遗忘了的细节,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像个固执的史官墨守著连帝主
都懒得回首的断简残编,这一点一直无可救药,他有时很讨厌这样的自
己,常常希望自己对待雪泓的方式可以更清爽些。
雪泓或他,谁也没说过「你是最重要的朋友」之类肉麻话,可是,
这是默契,谁都知道。大一那年初入舞团,秋夜沁凉,海滩上迎新营火
烧得轰轰烈烈,学长们摇头直叹:「惨了惨了咱们的世代快被新陈代谢
了,这两个危险份子!」
雪泓是危险的,他第一眼就察觉他与生俱来的危险气质,那已是早
在高中校际社团联赛时的事。有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与雪泓的关系,是
一种处心积虑的结果。大一那年他在舞团中看到雪泓挺拔鲜白的身影,
意料中事,学长姐没有理由不紧紧抓住这个人。他也很清楚,当初,自
己是带著一份期待著什麽的心情踏入镜室的。他果然再度会上他了。然
而,初照面时,他却不动声色。
雪泓像一只初长成的野兽,那股狂气恐怕是天生的。他不动声色地
观察著,并不急於挨近。其实,他的本意并不想靠近,因为,他害怕雪
泓那份隐藏在□白衣衫下的气质,那是一种文质彬彬的狂野气质。後来
,却是雪泓主动贴近来。
现在想起来,回忆中的情境仍让他心旌动摇,志得意满。他坐在活
动教室的黑木大窗上,教室里黑压压地全是愣头愣脑的新鲜人,肯尼士
、爱迪达、佐丹奴,各式各样的鸭舌帽。雪泓站在门边,大剌剌地光著
一颗刚下成功岭的小平头,丝毫不加遮掩。事实上,也无需遮掩,他英
气逼人的自信,毫无忌讳地自浓眉之间尖锐地透出来。教室中央,某个
学长正卖弄著口才,以装腔作势的声调介绍舞蹈的脉络与社团的点滴,
接下来是一段示□表演。雪泓绕过人群,由教室的那一头来到这一头,
跳上窗槛,没有转头看他:「真烂!」他低声说。
「啊?」
「我说:跳得真烂!不是吗?」雪泓侧眼望过来:「我记得你,在
高中社团联赛的时候。」
「喔....」他轻轻回答著,一面扯下自己丑陋的帽子。
通常善舞的人都具有强烈的直觉,不须倚赖理性思维的抽绎,便能
清晰地辨认出旗鼓相当的对手,这大概是一种类似野兽嗅觉的直感。为
了这一点,其实他心中一直觉得很骄傲:雪泓当他是势均力敌的。这个
酷爱白色的男孩,穿过重重叠叠装腔作势企图引起他注意的人群,将他
辨识出来。因为认同,所以也心甘情愿地在某方面被驯服了,这件事快
乐得令人颤栗,因为,这正是他最初的愿望。
学长姐在没有多久之後,便开始意识到这个白衫善舞的男孩是可能
导致崩坏的不安定因素,这使他们对他--唯一能让雪泓看在眼里的人
,产生一种连他们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倚重,而这份倚重更强化了两个男
孩之间的关系。这正是他最终的目的,他希望他和雪泓的关系宛如弓与
箭、唇与齿、生命与血液,缺一不可。为了这一点,他还开始学抽烟。
学会抽烟是在雪泓认识他之後,不是他认识雪泓之後,因为,他老早以
前就认识他了。雪泓并不知道,他最厌恶的,就是吸别人的二手烟。他
是这样想的:「并驾齐驱。」为此,他到宿舍的福利社买了烟,窝在寝
室中,一根一根点燃,抽得头晕眼花,吐了两回,Captain 看见他的蠢
样都忍不住了。然而,他还是每日练习,最後终究学会了。他要跟上雪
泓,并驾齐驱。自此之後,他的身上总是带著烟,自己不常抽,只等雪
泓。雪泓说他自高中开始就是个老烟枪,舞者与运动员一样,通常是很
忌讳抽烟的,因为有损爆发力,但是雪泓对这顾忌弃之如敝屣,就像对
自己的舞蹈一样,不甚在意,这正是像他这样的人与生俱来的、独有的
任性。
吞云吐雾之际,语言在两人之间潺□流动,旁人都会说这是掏心掏
肺。其实,「掏心掏肺」是一个太做作的形容词,用来形容某种太过刻
意的企图性行动。其实,企图是单向的,对雪泓而言,这一切全属无心
。真正具有企图的只是他,雪泓置身於企图之外,他是企图所企图收编
的对象。
有的时候,难免自问:「我这是在干什麽?究竟所为何来?」搞不
清楚自己的心肠,想不透自己究竟想从雪泓身上得到什麽。偶而烦躁起
来,他真想用刀把身子剖开,仔细瞧瞧自己里头究竟是何等盘根错节法
。通常,迷惘的来源多半不是因为对客观处境缺乏盘算,而是对企图所
欲的无知。
或许是因为名中带「ㄏㄨㄥ/」的男子都令人迷惑吧!这是他回顾
过去廿年历史惊异的发现。即使仅是巧合,他还是觉得这是宿命式的巧
合。高中死党之一,腿胫最长的小□,以善感吉他和水仙式的嗓音,眩
得他三年忘情如流水,甘心在黄沙满天落霞霭霭的操场旁,无条件倒映
他的自恋长影。更早的时候,那个单名唤宏的同班男孩,因为较同侪都
出类拔萃的硕壮体格,统治学校好一阵子,不爱暴力的他没胆量接近,
通常靠在走廊的栏杆上,看他领著喽罗威风十足赶开篮球场上的低年生
,看至出神,未曾留意钟响,被老师罚站在教室门口。还有,教会他游
泳的堂哥阿弘,体毛由胸部窜入精短泳裤,再自鼠蹊处迸延到足踝,虽
然结婚之後身材走样得令人掩面,青年时代却结棍得宛如一枚硬币,古
铜色夜夜泛入梦里来。即使记忆追溯到最初,幼稚园大班和他同坐一桌
的天使男孩,润红嘴唇与雪白围兜的鲜明对比,至今仍教他难忘,那个
男孩叫做司马俊虹,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倒不是因为他像透武侠人
物的名字,而是他的眉弯弯的,恬淡的秀气法,真像极一抹清俊的虹彩
,一点儿也不像他那浓妆艳抹专演刁蛮侠女的演员妈妈。
此般追溯,他意识到自己无可救药的英雄崇拜。他的英雄都是自己
定义的,草莽是英雄,水仙亦英雄。潜欲中极愿拜伏在他们的脚下,吻
去他们足趾的尘沙。雪泓是草莽,是水仙,是贵族,也是野兽,他第一
眼就被收服了,雪泓的傲气透过令人惊叹的舞影,天罗地网罩下来,逼
得他俯身就□。然而,俯身之际,他亦仔细盘算著,估计自己所能掌握
的权柄。算下来颇令人满意,这是双胜的结果。就像宗教一样,宗教之
所以为宗教,膜拜者与被膜拜者,缺一不可,如果失去了信徒,宗教便
不复成立了。他的目光常冷静而眷恋地流连在雪泓强悍的舞步间,「英
雄之足。」他想。
雪泓对他,令他相当有把握。当然,他是不忍心也不会这样做的,
可是他相信,如果瞄准脚踝射出一把冷箭,调头离去,雪泓便会跛足。
因为,英雄的弱点总是在足踝。
然後,某一天蜂鸟突然自纸页中凌起,令人晕眩地飞翔在图书馆尘
粒乱舞的芳香空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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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一生中最兴奋的时分!
※ 来源:.紫 丁 香 pclinux.[FROM: 202.118.2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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