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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erminal (终端), 信区: Reading
标 题: [转载] 使你为我迷醉 1
发信站: 紫 丁 香 (Sun Sep 13 18:42:33 1998), 站内信件
冷汗像忘了旋紧的水龙头,涔涔地在朱建民额上、手上直冒。
天气不热,事实上虽说是初春二月的上旬,寒流还是照来不误,暖气没有开得很大,正
常二十五度恰恰好,而他也不是刚跑完八千里路那样喘吁吁;是的,他在流汗,但却是流冷
汗。 打从踏入“迅雷”保全公司之后,他便一直发晕发汗,若非他他端坐在沙发上,只
怕他早已瘫软在地上成了一摊泥。唉!说来可笑,又不是要他上断头台,也不是见鬼了,他
干什么怕成这个样子?堂堂男子汗大 丈夫是不能露出这一副德行的。怕什么呢?他是客户
即使丁皓再穷凶极恶,总不会将他生吞活剥了吧!虽然那或许也有些可能----他要托保的
东西可不寻常呢!楼下那群彪形大汉----不像善男信女的保全人员已使他双腿虚软;再想到
丁皓以往的历史,朱建民不自觉又打心底起了一阵冷颤----在高中时代,丁皓是个打架王,
被数十家高中据收后,靠父母的关系进入了“清冈高中”;那是一所私立的贵族学校,出身
黑社会家庭的子女、阔少爷、成绩低劣的、爱吃喝完乐的----全在这里了。丁皓是黑社会老
大的独生子,每天拿打架滋事当家常便饭,在学校半个月期间,他不仅成了校园内的地下盟
主,更是附近各校太保共推的老大,成日为争地盘打架闹事,搞得安份的学生人人自危,一
如身为会长的朱建民。 直到高二那一年,丁皓因过失杀人将对方砍成重伤,终于被捕入
狱----没法子,谁叫当时被警察埋伏给逮个正着,这下子连他父母也保不了他!他入狱了-
---血腥的日子终于远离校园----善哉。
那是一段可怕的回忆,每当他想起来还会冒冷汗;即使身为好学生的他,从来就不必担心自
己是受害人丁皓向来不找好学生的麻烦。如今,他出狱了,自营保全公司四年下来,已成为
信誉最为卓著的保全公司,连运钞车都得仰仗他们护航才安心。最特别的是,丁皓的员工全
都是曾经犯过罪、坐过牢出来的人;这其实有个好处,黑白两道混得开,难怪让“迅雷”保
全的东西万无一失。丁家虽早已退出江湖,不再混黑道,但其余威仍在,因此任何被丁皓网
罗入公司、决定重新做人的受刑人,不必担心会被以前的老大召回,再过刀口舔血的日子,
可以活得安全而踏实。相的益彰之下,难怪短短的四年,“迅雷”会凌架所有同业之下,成
为业绩最好、营业额年年直线上升的第一名保全公司,除非是找死才敢去动丁皓公司受保的
物品;而顾客有了这层认知,生意自然滚滚而来。 就是因为如此,今天朱建民才会硬着
头皮前来,求见他曾经希望一辈子别再看见的人。进入保全公司,他坚持非要见丁皓;虽然
在丁皓未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有夺门而出的冲动,但他不能跑----为了他的宝贝妹妹
,他不能。
“坚持要见我?”丁皓结实高大的身子整个陷入椅背 中,双腿交叉横放在光可鉴人的
大办公桌上,穿着步鞋的脚还百般无聊的抖着,七分吓人、三分冷酷的脸上满是不耐。他懒
洋洋的眯起眼睛看着合伙人兼生死之交;那个坐在他办公桌上、英俊得可以当明星的男人-
---孟冠人。
“是呀,丁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咱们高中时期那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会长,叫朱建民
。你记不记得?”孟冠人把一杯伏特加交给丁皓,自己则喝着红酒。比起衣着相貌,孟冠人
是得天独厚的;他面孔白晰、英俊、气度雍容,配合一身三件式剪裁合身的西装,品味出众
;他英俊有礼,风流而不滥情,是那种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型。全公司上下的女同事以及川
流不息的女客户,全是冲着孟冠人而来。相形之下,丁皓是差很多的;他没有英俊的容貌,
身材也太过壮硕,光看外表就足以吓得人牙齿打颤而不敢正视。他有双太锐利冷酷的眼神,
生性不爱打穿正式衣服,永远是舒服就好;他不丑----但显然没有人知道这一点,良家妇女
尤其是,一见到他就想拔腿逃走。站在挺拔出色的孟冠人身边,他不是女人注目的焦点,但
他的气势却足以使任何一个地方变成冰窟。而打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好兄弟的这两个人,
一暖、一冰,倒成为一个很奇妙的搭档。 “见我做什么?我开公司当老板可不是做应召
男,客人指定要见我,我还得马上滚出去让他看个过瘾吗?将他轰出去!”丁皓懒懒地放下
双腿,双手指关节弄得卡卡作响。“晤----我闷太久了!也许我该给他一个机会----冠人,
你去探探他,看他有什么狗屁事要烦我?敢指明要见我的人本身就有些不寻常;有趣的话,
我倒想玩一玩。”
自从有了盈余、有了分公司,业绩直线上升到现在首屈一指的局面之后,丁皓就闷着过日子
到现在。他是个善于掠城的战士,却不是个善于经营的城主;在刚开始创业维艰的时期,他
每天生龙活虎,如猛虎出柙,精锐无比,与敌人、客户交战于沙场,建立了信用第一的商誉
。他也狠绝冷酷、身先士卒地向前冲,创下辉煌战果;然而对于那些已成为自己的所有物的
城池却是无可奈何的。幸好他的生死之交哥儿们----孟冠人----天生就是个将相美才。打从
孩提时代起,孟冠人为他拟下的第一个计谋开始,就注定他们今生于事业上的焦不离孟、孟
不离焦。在丁皓如狱七年间,孟冠人开始猛K书本,成为名列前茅的高材生,大学、硕士、
博士之类的学位手到擒来。丁皓出狱后,二人联手打天下,完全没有用到二个家族的势力。
孟冠人微微一笑。“也好,我看他都快瘫在那了!你要真的出现,不把他吓得 口吐白
沫、死在现场才怪。” “去你的!”丁皓咒了声。
孟冠人不以为忤,笑着出去。
丁皓看着阖上的门,百般无聊的品啜手中的酒。最好那个书呆子有好玩的事来求他,负责再
闷下去,他会考虑逃离公司,好好找人打一场架来抒发他过盛的精力。当然,女人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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