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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hildeWhite (公子小白·白紵春衫如雪色), 信区: Reader
标 题: 《法权论》——对唯物史观、历史及目前中国的深思 (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ue Feb 22 03:07:25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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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论
---对唯物史观、历史及目前中国的深思
按照唯物史观历史发展理论,一定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该生产
关系总和构成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此基础之上构成了政治、法律等社会上层建
筑。这个理论在其根本点上无疑是非常光辉的、划时代的。特别在理解和把握十月
革命前人类历史发展方面,有其巨大的科学性和认识力。但是在深入认识和剖析十
月革命后产生的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如前苏、前东欧、中、古、朝、越等国)的历
史条件方面,上述经典理论与现实出现了重要矛盾。即所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都是
先行建立了上层建筑,如政权、法律制度等,然后才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
。换句话说,这些国家的历史现实是:是上层建筑而非生产力直接决定着生产关系
的形成和调整。也就是说,出现了生产力首先决定上层建筑的决策环节,再经由这
个环节对生产关系发挥决定作用这种历史现象。这同经典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
发生矛盾。特别是这个矛盾还包含了,现实社会主义国家所处的生产力水平与当初
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水平近似,而相同的生产力为何产生了如此不同社会形态这样
的重大理论问题。解决这两个理论难题,显然局限在经典生产力理论现有材料中是
不够的,必须以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为基础,实现理论创新,才有正确解答的可能。
本文正鉴于此,提出一个具有新质含义的"法权理论"、为解答上述问题做一些探索
,供业内人士商榷参考。
〈一〉 关于"法权"范畴及其新质含义
"法权"一词是中国独创的。国外没有与该词"点对点"的词汇。但中国"法权"一词所
标志的含义却不是中国的,而是来自国外如德、法、英、俄等国中,其本义为抽象
的"法""权利"及一般的、总称的"法律"等词汇。如 Recht(德)、droit(法)、
лРаВО(俄)及单数的英文 law 等。(我国与这些词的本义相应的词有"法"
、"权利"、"法律"等。)但 Recht(德)等词在用法上,随着社会发展,自启蒙运
动以来逐渐引申出了新含义,即"法、权利或权力的根据或原则"等意,却又未造出
新词来标志 ,故尔这些词的多种含义一直混用至今。如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
精神》中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droit )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
然关系。"1 显然,这里的 droit已不是其"法"的本义了。在此意义上用得最多、
最深刻的是马克思。如"每种生产形式都产生出它特有的法权(Recht)关系、统治
形式等"2(现版本中Recht 的此种含义多译为"权利")、"在革命中一方面旧生产
方式和旧交往方式的权力(Recht)以及旧社会结构的权力被打倒, …… "3 等等
。最著名的是马克思在论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按劳分配原则时指出的,"在这里
平等的权利(Recht)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Recht )" 。4这里马克思
第二个Recht 词的含义,从句意中便可知,十分明确地是指"权利所按照所依椐的
原则"。这个原则显然指的是一定水平的客观生产力。因此,此句的准确含义是:
按劳分配的平等原则所依椐的原则, 仍然是资产阶级平等原则所依据的那个(客观
)原则。(即一定生产力水平。)由于我国的"法"、"权利"、"权力"等词不包含有
这层含义,所以四、五十年代我国新创造了"法权"一词以示其意。后来,"四人帮
"军师张春桥为批按劳分配原则而大批"资产阶级法权",可笑地将其视为资产阶级
的东西。他根本不懂,所谓"资产阶级法权或权利"其实本身并无半点阶级成分,并
且更是现实社会主义的根本现实基础,是万万不能"批倒、斗臭"的。后来孙冶芳先
生为了批"四人帮"谬论,申请有关部门统统将"法权"改译成"权利"了。这便是我国
"法权"一词及其原先含义的曲折来源及短暂历史。
本文理论所以重新启用"法权"一词并将其做为一个理论新范畴提出, 一方面是由于
本文所使用的法权概念内涵与上述国外、特别是马克思所使用的含义、即"权利、
权力或法的原则、依据"之含义有直接继承关系。另方面由于,本文的法权范畴是
对一种新发现的社会发展内在关系,给以强调的概括和标志。因而只有这个被可惜
地遗弃了的"法权"一词最为贴切。下面给出这个新"法权"范畴的定义。即:由一定
生产力客观性质所决定的,并因掌握了该生产力而成为社会中占统治或主导地位的
阶级、阶层,对该社会实行统治或管理的内在根本原则或根本机制。该法权范畴有
如下基本特点。
一、客观性。法权范畴本身虽然是抽象的原则、法则,但由于它根本上是对一定客
观生产力性质、功能的集中概括和抽象,因而只要这种概括和抽象是正确的,那么
它必然亦客观。(当然错误的抽象除外。)正如爱因斯坦的质能转换定律是抽象的
同时又是客观真理一样。
二、先在性。由于决定一个社会基本形态的一种法权形式,在根本上是由一定生产
力,特别是其中典型生产工具的根本性质决定的;因而依逻辑可推知,一旦某个新
生产工具出现,其本身所具有及所能具有的客观属性、功能等,就在根本上决定了
一个随之必将到来的新社会形态的基本框架。正如马克思曾指出的,"手推磨产生
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5 正是这个先
在性,为人类提供 了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创造历史的根本前提。当然这
种先在性与唯心主义的神的先在性不可同日而语。
三、内在性。由于该范畴是经高度抽象而得,因而它对社会中纷繁复杂的各种具体
关系、事物、现象等的内在决定作用十分隐蔽、曲折,故尔很难一下子把握、理解
。
四、普遍性。此法权范畴既然是一个社会形成、发展的根本原则,那么它自然要对
该社会中各种主要领域、方面、环节,以及各主要活动、变化、现象等发挥其普遍
的内在决定作用。也就是说,社会中任何主要现象、事件、变动等都可归根结底在
该社会的相应法权形态那里找到其最后根据和说明。可见,这种法权理论是对经典
生产力理论的进一步开掘、深化和补充。它的特点是更精确性和可操作性。
〈 二〉法权在以往各社会历史阶段中的表现形态
(一)原始社会中的"自然法权"形态。其基本内容是,原始社会成员的一切活动乃
至他们的起码生存,都必须绝对地服从于他们把握和征服自然界(包括他们自身自
然,如血亲关系等)活动的需要,成为该社会的内在最根本原则。正如恩格斯指出
的,"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6 由于原
始人类尚未阶级分化,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掌握石器生产力,因而该社会的主要矛盾
不在人类内部,而是人类与自然的无情斗争。原始人正是因有了石器工具才最终脱
离了动物界进入自然法权社会。同时也正因石器工具及其功能的历史局限,又使他
们永远不能超越出这个社会,直到新生产力出现为止。因而从自然法权角度我们会
更好地理解原始公有制、氏族制、群婚制、自然(图腾)崇拜及原始艺术等等。氏
族的各级首领无不是征服自然的能手。特别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历史飞跃,只
能从石器的粗细变化中找到其中奥密。
(二)奴隶社会中的"暴力法权"形态。其基本内容是,直接的社会强制力、暴力成
为决定一个(奴隶)社会的形成及其发展的首要力量和根本原则。(社会主要矛盾
转向社会成员内部。)只有掌握了直接暴力的社会阶级才能掌握新的(青铜)生产
力,从而才能成为占主导、统治地位的社会力量。该法权要求是随着以青铜工具为
代表(当然还包括其他工具、其他生产力因素)的生产力的产生而产生的。青铜生
产力的出现和普及使原始社会超出劳动者起码生存的"过剩"产品大幅增加,从而使
公有氏族趋于解体,导致社会分裂及阶级对抗。而青铜生产力决定的社会文化程度
所能提供给社会的唯一基本统治手段,只能是直接的赤裸裸的暴力。奴隶主阶级正
是由于掌握了这个"暴力工具"(国家),通过对奴隶劳动的直接强制从而掌握了青
铜生产力的。对此,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成了整个社会的上层
建筑赖以建立的基础。"7 这个时代的特点是残酷、进步和文化的第一次繁荣。这
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一定生产力(工具)决定一定社会形态,这是从一般角度而
言。这种一般并不排除因受特殊历史条件影响而出现的例外。比如古代的埃及、中
国、印度等国都是"青铜时代"的典型形式。但由于西亚因富含铁矿而最早使用铁器
(约公元前两千年的赫锑),因而古西亚及邻近的古希腊等地青铜时期很短,主要
是铁器工具成了奴隶时代的生产力基础。这不过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历史变奏。
(三)封建社会中的"神纲法权"形态。其基本内容是,某种能够籍此直接控制和维
持一个社会基本秩序及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如宗教、纲常等)成为该社会的内在
根本原则。掌握这种精神力量的阶级才能最终掌握主导(铁器)生产力,从而必将
成为稳固的社会主导阶级。由于铁器生产力的成熟发展和普及,使社会经济、文化
水平稳定增长,最终使"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庄园经济,已不再有利可图"。8 即
直接暴力统治"已不再有利可图"。社会中历史地出现了以家庭为劳动单位,以温情
脉脉的精神道义为纽带的人身依附关系为特征的封建生产方式。正如马克思所描述
的,这个社会的"前提是直接生产者已处于较高的文明状态,从而他的劳动以及整
个社会已处于较高的发展阶段。" 9"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忠诚信义等等
概念。"10中国的"秦二世而亡"和西汉"独尊儒术"以及西欧的"神权统治"等都是此
法权的生动体现。当然,"神纲法权"的内涵并不排除暴力始终是这个社会间接的、
但相当重要的统治基础。
(四)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金钱法权"形态。该法权形态最为我们所熟悉。其基本内
容是,由机器(磨)的使用带来的利润或资本成为这个社会统治一切的社会力量。
掌握了这种力量、即掌握了机器生产力的资产阶级成了这个社会的霸主。"最高权
力成为资本的属性",11"金钱……成为社会权力的第一杠杆"。12这一点甚至连资
产阶级"业内人士" 都不讳言,故不赘述。这里仅强调指出,尽管机器工具经历了
蒸汽、电力、自动化及目前的系统或网络自动化等阶段;相应地资本主义也经历了
自由、垄断、国家垄断及眼下正展开的国际垄断等阶段,但该法权的基本内容并无
根本变化。如美《时代》周刊某主编去年仍自豪地宣称"美国文化的基础是物质主
义和金钱。"13
以上是十月革命前,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几个主要"法权形态"的基本状况。它们的
共同特点是,其中每一种新生产力及其内在包含的法权原则,都是先自发地决定相
应的生产关系,待该生产关系从弱小发展到足够强大后,才取代旧主导生产关系,
建立起自己的上层建筑。但此后的现实社会主义国家中,生产力及其法权原则与生
产关系及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关系发生了重大、复杂的变化。
〈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权状况
在论述了法权范畴及其历史演变后,我们来解答本文开头提出的两个理论难题。
首先,由于法权原则的"先在性",当某种新生产力(工具)刚出现时,只要人们能
洞察出其内在蕴涵的法权原则 ,那么 、他们就完全有可能运用它来自觉地构建(
包括调整)一种最恰当的新生产关系,以适应和促进新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必坐等
生产力自发发展起来、并形成某种既定的生产关系后,再被动地去应付。(如迂腐
的"二次革命论者"那样。)十月革命的成功将这种可能变为历史现实。换句话说,
唯物史观和十月革命的产生为人类社会开辟了一条光辉的"自为史" 发展道路( 相
对于以往的"自在史"过程)。在自为史阶段,人们通过掌握科学理论而自觉、能动
地构建、调节生产关系以激励生产力发展,正是这个历史发展阶段的本质特征。这
样一来,生产力(经"法权"中介)先决定上层建筑中的决策环节,再最后决定生产
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这种历史现实,便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目前理论对此只是含
糊地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能在旧制度内部产生,只有在新政权建立后方可。这
种解释显然太不完全了,甚至很难成立。因为当一个法律上为"资本主义"的社会经
济已被国家高度垄断、高度调控时,那么这种高度集中、高度计划性的经济已是本
质上,即物质上、而非法律上的"科学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了。这正是目前发达资本
主义经济向"科学计划经济"过渡的历史必经之路。)
第二,在自在史条件下,机器生产力只能与资本家阶级相结合因而只能形成"金钱
法权"。但在自为史条件中,即在现实社会主义国家中,由于机器生产力被联合劳
动者所掌握 ,(其中根本原因,如列宁指出的,一是有科学理论和较强的社会进步
力量,二是有世界大战对反动统治的极大削弱。)因而必然会产生与金钱法权截然
不同的法权形态和社会形态,这同生产力水平没有任何矛盾。由此,这个问题在法
权理论中便迎刃而解了。对此,列宁有简直不可思议的历史直觉。他在回答当时有
人攻击十月革命"没有实现社会主义的客观的经济基础"时讲到,"我们为什么不能
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
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14当然,在这种"自为史"过程中,社会主导力量能否以
及如何根据科学理论正确、恰当地构建和调整新生产关系及其他社会关系,以促进
生产力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便成为该社会形态能否良性发展乃至存在的最关键环节
。
那么,这种机器生产力与联合劳动者相结合而形成的法权形态、即现实社会主义的
法权形态又是什么呢?本文将其最后概括为"社会法权"或"苏维埃法权"。其基本内
容是:由"代表大会"(即"苏维埃"一词之本义)这种根本制度形式体现出来的、掌
握了机器生产力的联合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和整体意志,成为该社会主导和支配一切
的内在根本原则和根本机制。显然,社会法权的基本特征是"代表大会"。不用多少
论证也可确知,代表大会或苏维埃是一个社会整体中体现集体利益和意志的唯一的
最好形式和最可靠的制度保证(包括执政党的代表大会)。从而,此法权不仅提供
了公有制的最高政治原则,更重要的是,它同时又提供了落实这一政治原则的根本
操作原则。这是十月革命对人类历史的一个极为伟大的贡献和创造。正是因此,所
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其首要内容都是: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
构。依逻辑可知,所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当它们的运行、发展符合和顺应这一
原则和机制时才能正常、快速地发展,否则必将受到历史的严厉惩罚。
〈四〉从法权角度看目前我国改革
从上述"法权"特别是"社会法权"角度来观察、审视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实践和
运行轨迹,我们发现,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几乎所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并不是严
格按照"社会法权轨道"运行,而是有一些"偏离"。(这种状况与当年法国人勒威发
现天王星的运行有些"偏离"万有引力规律从而发现海王星的情形类似。)也就是说
,这些国家实际上是按照一个与社会法权轨道类似但又有所偏离的另一条运行轨道
运行的。这里将这种"偏离轨道"概括为"行政法权"或"行政机制"。即国家行政管理
体制或机构本身与机器生产力相结合,形成了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主导力量,该力
量已成为决定社会一切主要方面的内在根本机制和原则。(该法权机制直接产生于
前苏斯大林时期高度集中、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这种法权
形式没有固定历史性质,以不稳定的行政决策的性质为转移。当这种"行政法权"作
用与"社会法权"要求相一致时,该法权形式因其权力集中、争论少、见效快等特点
会显出很大效力。如前苏联及我国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但由于该法权的本质特征
是"行政命令"、"行政调控";从而至少在操作上与社会法权要求直接相悖。如这种
相悖长期得不到纠正,必将因社会矛盾积累而产生巨大社会问题和动荡。不仅如此
,行政法权还有更深一层的根本弊病。即这种行政机制从根本上切断了社会本身内
在的有机演化逻辑和脉络,(在社会法权条件下、由于代表大会机制是经过了充分
酝酿、讨论、调查、鉴别等这些关键环节的,因而它本能地、可最大限度地顺应和
借助这些内在演化逻辑即"社会自然本力"及其结构的巨大能量。)社会发展全凭外
在干巴巴的少数行政指令推动、调控;(如在我国原体制中,椐报载,浙江丽水某
国营农企向行政主管部门仅申请改造一个鸡舍,竟然申办了150天,盖了249个公章
。15 这是行政法权机制下社会发展状态的一个缩影。 )社会内在的演化逻辑、有
序经络被严重扭曲、墒化;社会基础层面中大部分发展环节 、线索、实体、机构
、成员等的内在发展活性和动能被抑制、束缚。正是由于行政法权这些深层弊病,
决定了"大投入、低效率"及"社会关系紧张"成为几乎所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发
展的共同特征。对此,这里不妨好有一比,即行政法权机制好比一只"巨筐",筐里
满满的螃蟹是社会各类发展主体、实体。显然,筐里螃蟹们的发展是十分艰难的、
有限的。对此,任何"行政之手"的外在调理,都只能是事倍功半,且伤耗很大、内
耗很大。( 其实,只要将这只巨筐推翻倒地,螃蟹们不就自然而然地凭借"自然本
力"或那只"看不见的手"自行解套而出了吗!当然,需划出一片"社会法权田野",
让螃蟹们在其中尽情竟相横行、自强。这种发展模式不是比"巨筐模式"事半功倍得
多吗!"社会自然本力"的最好体现是中国农村承包责任制实行后的巨大效应。)据
此,我们反思一下前苏联的"大清洗"、"匈牙利事件"及我国的"文革"等,以至前苏
、东悲惨结局的根本原因,正是这些国家中的"行政法权"机制长期偏离"社会法权
"根本要求的必然结果。
只有从这一法权理论角度,我们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我国"改革、开放"前严峻的历史
背景和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及实践对于我国乃至所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巩固和发
展的重大历史意义。对于目前我国改革,从最本质意义讲,正是社会发展从"社会
法权"(或"苏维埃法权")运行机制完全取代原"偏离"了的"行政法权"机制的伟大
历史转折。我国二十年改革、开放的艰难历程及取得的巨大进展无一不是这一历史
转折的现实注脚。
最为突出的,当属我国经济从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伟大转换。如我国投资体制
从"行政安排"向主要靠信贷、股市及企业自我积累等方式转变。国有(国家直控)
经济布局从"企业数量主导型"向"少数命脉主导型"转型。企业风险从"国家兜着化
"向"风险社会化"转化。特别是国企经理人员由"官员阶层独占"向"企业家阶层独占
"的历史转进已经成为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简明但首要的标志。连同日前宣布的,
国家将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强制招标制等,无一不是联合劳动者整体意志默默做功
使然。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弊端的大力鞭挞;对加强集体
领导、健全人大制度的高度重视;以及县级直选、村级海选,大幅裁减公务员,大
力强化法治、法制等等;以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设置都体现着社会法权
的"良苦用心"。
我国科教文体卫体制改革方面亦无不如此。科技精英及资金正从行政机制樊笼逸出
,无悔地奔向社会各个角落。昔日的"几枝红杏",他日必将"遍地黄花"。我国教育
改革的进度,归根结底取决于教师和校长们的"收入平均率"最终被"证伪"的速率。
对于目前医院普遍不景气之顽症,只能待社会医疗保险公司兴起,且"入院"牵制医
疗费之后方可明显缓解。目前国家各级运动队实际上是"金牌追捕队",只有当体育
真正社会化、俱乐部化之后,全民体育、全面体育强国的壮观景象方可计日而待。
当前文化单位种种病态正是行政经费养痈为患所致。眼下不多的的生机盎然、雅俗
共赏的文化产品,大凡都是"海产品"。
总之,我国改革进程无论如何曲折、坎坷,无论人们如何评说、操作,它必将或迟
或早、或进或退地、无情地、坚定地朝着一个确定的方向默默推进。如果我们能够
弄清和把握住这个过程的内在基本脉络或根本机制,这个过程必会大大加快,改革
大业自会早日功成。
最后,这里不妨套用恩格斯的一句名言权当本文结语:我国日益强大的机器生产力
已将我国带进这样一个时代法庭,在这个法庭上,我们社会现存的一切都要在"社
会法权"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彻底的辩护。
董克强 < Dongkeqian@yeah.net >
----- 摘引书目 -----
1 〈论法的精神〉(下)孟德斯鸠著190页 商务印书馆 1982版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2卷738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80版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75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卷11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108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0卷672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80版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卷164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895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80版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895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80版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1卷53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卷369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80版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卷408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13 〈中国有多坏?〉 李希光著 3页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8版
14 〈列宁选集〉 4卷690、691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15 〈采风报〉 1991年9月21日
岳HY楚... ---对唯物史观、历史及目前中国的深思
论HY吴...
坛HY燕... 按照唯物史观历史发展理论,一定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一定社会的生产关
系;该生产关系总和构成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此基础之上构成了政治、法律等
社会上层建筑。这个理论在其根本点上无疑是非常光辉的、划时代的。特别在理解
和把握十月革命前人类历史发展方面,有其巨大的科学性和认识力。但是在深入认
识和剖析十月革命后产生的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如前苏、前东欧、中、古、朝、越
等国)的历史条件方面,上述经典理论与现实出现了重要矛盾。即所有现实社会主
义国家都是先行建立了上层建筑,如政权、法律制度等,然后才逐步建立社会主义
生产关系的。换句话说,这些国家的历史现实是:是上层建筑而非生产力直接决定
着生产关系的形成和调整。也就是说,出现了生产力首先决定上层建筑的决策环节
,再经由这个环节对生产关系发挥决定作用这种历史现象。这同经典的生产力与生
产关系理论发生矛盾。特别是这个矛盾还包含了,现实社会主义国家所处的生产力
水平与当初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水平近似,而相同的生产力为何产生了如此不同社
会形态这样的重大理论问题。解决这两个理论难题,显然局限在经典生产力理论现
有材料中是不够的,必须以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为基础,实现理论创新,才有正确解
答的可能。本文正鉴于此,提出一个具有新质含义的"法权理论"、为解答上述问题
做一些探索,供业内人士商榷参考。
华HY冯... 〈一〉 关于"法权"范畴及其新质含义
山HY韩... "法权"一词是中国独创的。国外没有与该词"点对点"的词汇。但中国"
法权"一词所标志的含义却不是中国的,而是来自国外如德、法、英、俄等国中,
其本义为抽象的"法""权利"及一般的、总称的"法律"等词汇。如 Recht(德)、
droit(法)、лРаВО(俄)及单数的英文 law 等。(我国与这些词的本义相
应的词有"法"、"权利"、"法律"等。)但 Recht(德)等词在用法上,随着社会发
展,自启蒙运动以来逐渐引申出了新含义,即"法、权利或权力的根据或原则"等意
,却又未造出新词来标志 ,故尔这些词的多种含义一直混用至今。如孟德斯鸠在
其,《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droit )是由事物的性质
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1 显然,这里的 droit已不是其"法"的本义了。在此意义
上用得最多、最深刻的是马克思。如"每种生产形式都产生出它特有的法权(
Recht)关系、统治形式等"2(现版本中Recht 的此种含义多译为"权利")、"在革
命中一方面旧生产方式和旧交往方式的权力(Recht)以及旧社会结构的权力被打
倒, …… "3 等等。最著名的是马克思在论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按劳分配原则时
指出的,"在这里平等的权利(Recht)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Recht )
" 。4这里马克思第二个Recht 词的含义,从句意中便可知,十分明确地是指"权利
所按照所依椐的原则"。这个原则显然指的是一定水平的客观生产力。因此,此句
的准确含义是:按劳分配的平等原则所依椐的原则, 仍然是资产阶级平等原则所依
据的那个(客观)原则。(即一定生产力水平。)由于我国的"法"、"权利"、"权
力"等词不包含有这层含义,所以四、五十年代我国新创造了"法权"一词以示其意
。后来,"四人帮"军师张春桥为批按劳分配原则而大批"资产阶级法权",可笑地将
其视为资产阶级的东西。他根本不懂,所谓"资产阶级法权或权利"其实本身并无半
点阶级成分,并且更是现实社会主义的根本现实基础,是万万不能"批倒、斗臭"的
。后来孙冶芳先生为了批"四人帮"谬论,申请有关部门统统将"法权"改译成"权利
"了。这便是我国"法权"一词及其原先含义的曲折来源及短暂历史。
青HY陈... 本文理论所以重新启用"法权"一词并将其做为一个理论新范畴提出, 一
方面是由于本文所使用的法权概念内涵与上述国外、特别是马克思所使用的含义、
即"权利、权力或法的原则、依据"之含义有直接继承关系。另方面由于,本文的法
权范畴是对一种新发现的社会发展内在关系,给以强调的概括和标志。因而只有这
个被可惜地遗弃了的"法权"一词最为贴切。下面给出这个新"法权"范畴的定义。即
:由一定生产力客观性质所决定的,并因掌握了该生产力而成为社会中占统治或主
导地位的阶级、阶层,对该社会实行统治或管理的内在根本原则或根本机制。该法
权范畴有如下基本特点。 ...华岳论坛
松HY赵... 一、客观性。法权范畴本身虽然是抽象的原则、法则,但由于它根本上
是对一定客观生产力性质、功能的集中概括和抽象,因而只要这种概括和抽象是正
确的,那么它必然亦客观。(当然错误的抽象除外。)正如爱因斯坦的质能转换定
律是抽象的同时又是客观真理一样。 ..."http://www.washeng.com"
论HY褚... 二、先在性。由于决定一个社会基本形态的一种法权形式,在根本上是
由一定生产力,特别是其中典型生产工具的根本性质决定的;因而依逻辑可推知,
一旦某个新生产工具出现,其本身所具有及所能具有的客观属性、功能等,就在根
本上决定了一个随之必将到来的新社会形态的基本框架。正如马克思曾指出的,"
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5
正是这个先在性,为人类提供 了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创造历史的根本前
提。当然这种先在性与唯心主义的神的先在性不可同日而语。
剑HY魏... 三、内在性。由于该范畴是经高度抽象而得,因而它对社会中纷繁复杂
的各种具体关系、事物、现象等的内在决定作用十分隐蔽、曲折,故尔很难一下子
把握、理解。
谈HY徐... 四、普遍性。此法权范畴既然是一个社会形成、发展的根本原则,那么
它自然要对该社会中各种主要领域、方面、环节,以及各主要活动、变化、现象等
发挥其普遍的内在决定作用。也就是说,社会中任何主要现象、事件、变动等都可
归根结底在该社会的相应法权形态那里找到其最后根据和说明。可见,这种法权理
论是对经典生产力理论的进一步开掘、深化和补充。它的特点是更精确性和可操作
性。 ...华岳论坛
兵HY秦... 〈 二〉法权在以往各社会历史阶段中的表现形态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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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HY卫... (一)原始社会中的"自然法权"形态。其基本内容是,原始社会成员的
一切活动乃至他们的起码生存,都必须绝对地服从于他们把握和征服自然界(包括
他们自身自然,如血亲关系等)活动的需要,成为该社会的内在最根本原则。正如
恩格斯指出的,"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
。"6 由于原始人类尚未阶级分化,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掌握石器生产力,因而该社
会的主要矛盾不在人类内部,而是人类与自然的无情斗争。原始人正是因有了石器
工具才最终脱离了动物界进入自然法权社会。同时也正因石器工具及其功能的历史
局限,又使他们永远不能超越出这个社会,直到新生产力出现为止。因而从自然法
权角度我们会更好地理解原始公有制、氏族制、群婚制、自然(图腾)崇拜及原始
艺术等等。氏族的各级首领无不是征服自然的能手。特别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
历史飞跃,只能从石器的粗细变化中找到其中奥密。
崖HY荆... (二)奴隶社会中的"暴力法权"形态。其基本内容是,直接的社会强制
力、暴力成为决定一个(奴隶)社会的形成及其发展的首要力量和根本原则。(社
会主要矛盾转向社会成员内部。)只有掌握了直接暴力的社会阶级才能掌握新的(
青铜)生产力,从而才能成为占主导、统治地位的社会力量。该法权要求是随着以
青铜工具为代表(当然还包括其他工具、其他生产力因素)的生产力的产生而产生
的。青铜生产力的出现和普及使原始社会超出劳动者起码生存的"过剩"产品大幅增
加,从而使公有氏族趋于解体,导致社会分裂及阶级对抗。而青铜生产力决定的社
会文化程度所能提供给社会的唯一基本统治手段,只能是直接的赤裸裸的暴力。奴
隶主阶级正是由于掌握了这个"暴力工具"(国家),通过对奴隶劳动的直接强制从
而掌握了青铜生产力的。对此,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成了整个
社会的上层建筑赖以建立的基础。"7 这个时代的特点是残酷、进步和文化的第一
次繁荣。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一定生产力(工具)决定一定社会形态,这是从
一般角度而言。这种一般并不排除因受特殊历史条件影响而出现的例外。比如古代
的埃及、中国、印度等国都是"青铜时代"的典型形式。但由于西亚因富含铁矿而最
早使用铁器(约公元前两千年的赫锑),因而古西亚及邻近的古希腊等地青铜时期
很短,主要是铁器工具成了奴隶时代的生产力基础。这不过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历史
变奏。
看HY沈... (三)封建社会中的"神纲法权"形态。其基本内容是,某种能够籍此直
接控制和维持一个社会基本秩序及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如宗教、纲常等)成为该
社会的内在根本原则。掌握这种精神力量的阶级才能最终掌握主导(铁器)生产力
,从而必将成为稳固的社会主导阶级。由于铁器生产力的成熟发展和普及,使社会
经济、文化水平稳定增长,最终使"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庄园经济,已不再有利
可图"。8 即直接暴力统治"已不再有利可图"。社会中历史地出现了以家庭为劳动
单位,以温情脉脉的精神道义为纽带的人身依附关系为特征的封建生产方式。正如
马克思所描述的,这个社会的"前提是直接生产者已处于较高的文明状态,从而他
的劳动以及整个社会已处于较高的发展阶段。" 9"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
忠诚信义等等概念。"10中国的"秦二世而亡"和西汉"独尊儒术"以及西欧的"神权统
治"等都是此法权的生动体现。当然,"神纲法权"的内涵并不排除暴力始终是这个
社会间接的、但相当重要的统治基础。 ...华岳论坛
云HY常... (四)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金钱法权"形态。该法权形态最为我们所熟悉
。其基本内容是,由机器(磨)的使用带来的利润或资本成为这个社会统治一切的
社会力量。掌握了这种力量、即掌握了机器生产力的资产阶级成了这个社会的霸主
。"最高权力成为资本的属性",11"金钱……成为社会权力的第一杠杆"。12这一点
甚至连资产阶级"业内人士" 都不讳言,故不赘述。这里仅强调指出,尽管机器工
具经历了蒸汽、电力、自动化及目前的系统或网络自动化等阶段;相应地资本主义
也经历了自由、垄断、国家垄断及眼下正展开的国际垄断等阶段,但该法权的基本
内容并无根本变化。如美《时代》周刊某主编去年仍自豪地宣称"美国文化的基础
是物质主义和金钱。"13 ..."http://www.washeng.com"
华HY蜀... 以上是十月革命前,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几个主要"法权形态"的基本状
况。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其中每一种新生产力及其内在包含的法权原则,都是先自
发地决定相应的生产关系,待该生产关系从弱小发展到足够强大后,才取代旧主导
生产关系,建立起自己的上层建筑。但此后的现实社会主义国家中,生产力及其法
权原则与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关系发生了重大、复杂的变化。
岳HY辽... 〈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权状况
论HY巴... 在论述了法权范畴及其历史演变后,我们来解答本文开头提出的两个理
论难题。
坛HY郑... 首先,由于法权原则的"先在性",当某种新生产力(工具)刚出现时,
只要人们能洞察出其内在蕴涵的法权原则 ,那么 、他们就完全有可能运用它来自
觉地构建(包括调整)一种最恰当的新生产关系,以适应和促进新生产力的发展;
而不必坐等生产力自发发展起来、并形成某种既定的生产关系后,再被动地去应付
。(如迂腐的"二次革命论者"那样。)十月革命的成功将这种可能变为历史现实。
换句话说,唯物史观和十月革命的产生为人类社会开辟了一条光辉的"自为史" 发
展道路( 相对于以往的"自在史"过程)。在自为史阶段,人们通过掌握科学理论
而自觉、能动地构建、调节生产关系以激励生产力发展,正是这个历史发展阶段的
本质特征。这样一来,生产力(经"法权"中介)先决定上层建筑中的决策环节,再
最后决定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这种历史现实,便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目前理
论对此只是含糊地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能在旧制度内部产生,只有在新政权建
立后方可。这种解释显然太不完全了,甚至很难成立。因为当一个法律上为"资本
主义"的社会经济已被国家高度垄断、高度调控时,那么这种高度集中、高度计划
性的经济已是本质上,即物质上、而非法律上的"科学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了。这正
是目前发达资本主义经济向"科学计划经济"过渡的历史必经之路。)
华HY伊... 第二,在自在史条件下,机器生产力只能与资本家阶级相结合因而只能
形成"金钱法权"。但在自为史条件中,即在现实社会主义国家中,由于机器生产力
被联合劳动者所掌握 ,(其中根本原因,如列宁指出的,一是有科学理论和较强的
社会进步力量,二是有世界大战对反动统治的极大削弱。)因而必然会产生与金钱
法权截然不同的法权形态和社会形态,这同生产力水平没有任何矛盾。由此,这个
问题在法权理论中便迎刃而解了。对此,列宁有简直不可思议的历史直觉。他在回
答当时有人攻击十月革命"没有实现社会主义的客观的经济基础"时讲到,"我们为
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
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14当然,在这种"自为史"过程中,社会主导力
量能否以及如何根据科学理论正确、恰当地构建和调整新生产关系及其他社会关系
,以促进生产力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便成为该社会形态能否良性发展乃至存在的最
关键环节。
山HY昌... 那么,这种机器生产力与联合劳动者相结合而形成的法权形态、即现实
社会主义的法权形态又是什么呢?本文将其最后概括为"社会法权"或"苏维埃法权
"。其基本内容是:由"代表大会"(即"苏维埃"一词之本义)这种根本制度形式体
现出来的、掌握了机器生产力的联合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和整体意志,成为该社会主
导和支配一切的内在根本原则和根本机制。显然,社会法权的基本特征是"代表大
会"。不用多少论证也可确知,代表大会或苏维埃是一个社会整体中体现集体利益
和意志的唯一的最好形式和最可靠的制度保证(包括执政党的代表大会)。从而,
此法权不仅提供了公有制的最高政治原则,更重要的是,它同时又提供了落实这一
政治原则的根本操作原则。这是十月革命对人类历史的一个极为伟大的贡献和创造
。正是因此,所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其首要内容都是:人民代表大会是国
家的最高权力机构。依逻辑可知,所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当它们的运行、发展
符合和顺应这一原则和机制时才能正常、快速地发展,否则必将受到历史的严厉惩
罚。
青HY梁... 〈四〉从法权角度看目前我国改革
松HY华... 从上述"法权"特别是"社会法权"角度来观察、审视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
历史实践和运行轨迹,我们发现,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几乎所有现实社会主义国
家并不是严格按照"社会法权轨道"运行,而是有一些"偏离"。(这种状况与当年法
国人勒威发现天王星的运行有些"偏离"万有引力规律从而发现海王星的情形类似。
)也就是说,这些国家实际上是按照一个与社会法权轨道类似但又有所偏离的另一
条运行轨道运行的。这里将这种"偏离轨道"概括为"行政法权"或"行政机制"。即国
家行政管理体制或机构本身与机器生产力相结合,形成了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主导
力量,该力量已成为决定社会一切主要方面的内在根本机制和原则。(该法权机制
直接产生于前苏斯大林时期高度集中、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法权形式没有固定历史性质,以不稳定的行政决策的性质为转移。当这种"
行政法权"作用与"社会法权"要求相一致时,该法权形式因其权力集中、争论少、
见效快等特点会显出很大效力。如前苏联及我国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但由于该法
权的本质特征是"行政命令"、"行政调控";从而至少在操作上与社会法权要求直接
相悖。如这种相悖长期得不到纠正,必将因社会矛盾积累而产生巨大社会问题和动
荡。不仅如此,行政法权还有更深一层的根本弊病。即这种行政机制从根本上切断
了社会本身内在的有机演化逻辑和脉络,(在社会法权条件下、由于代表大会机制
是经过了充分酝酿、讨论、调查、鉴别等这些关键环节的,因而它本能地、可最大
限度地顺应和借助这些内在演化逻辑即"社会自然本力"及其结构的巨大能量。)社
会发展全凭外在干巴巴的少数行政指令推动、调控;(如在我国原体制中,椐报载
,浙江丽水某国营农企向行政主管部门仅申请改造一个鸡舍,竟然申办了150天,
盖了249个公章。15 这是行政法权机制下社会发展状态的一个缩影。 )社会内在
的演化逻辑、有序经络被严重扭曲、墒化;社会基础层面中大部分发展环节 、线
索、实体、机构、成员等的内在发展活性和动能被抑制、束缚。正是由于行政法权
这些深层弊病,决定了"大投入、低效率"及"社会关系紧张"成为几乎所有现实社会
主义国家社会发展的共同特征。对此,这里不妨好有一比,即行政法权机制好比一
只"巨筐",筐里满满的螃蟹是社会各类发展主体、实体。显然,筐里螃蟹们的发展
是十分艰难的、有限的。对此,任何"行政之手"的外在调理,都只能是事倍功半,
且伤耗很大、内耗很大。( 其实,只要将这只巨筐推翻倒地,螃蟹们不就自然而然
地凭借"自然本力"或那只"看不见的手"自行解套而出了吗!当然,需划出一片"社
会法权田野",让螃蟹们在其中尽情竟相横行、自强。这种发展模式不是比"巨筐模
式"事半功倍得多吗!"社会自然本力"的最好体现是中国农村承包责任制实行后的
巨大效应。)据此,我们反思一下前苏联的"大清洗"、"匈牙利事件"及我国的"文
革"等,以至前苏、东悲惨结局的根本原因,正是这些国家中的"行政法权"机制长
期偏离"社会法权"根本要求的必然结果。 ..."http://www.washeng.com"
论HY洛... 只有从这一法权理论角度,我们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我国"改革、开放"前
严峻的历史背景和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及实践对于我国乃至所有现实社会主义国
家巩固和发展的重大历史意义。对于目前我国改革,从最本质意义讲,正是社会发
展从"社会法权"(或"苏维埃法权")运行机制完全取代原"偏离"了的"行政法权"机
制的伟大历史转折。我国二十年改革、开放的艰难历程及取得的巨大进展无一不是
这一历史转折的现实注脚。
剑HY张... 最为突出的,当属我国经济从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伟大转换。如我
国投资体制从"行政安排"向主要靠信贷、股市及企业自我积累等方式转变。国有(
国家直控)经济布局从"企业数量主导型"向"少数命脉主导型"转型。企业风险从"
国家兜着化"向"风险社会化"转化。特别是国企经理人员由"官员阶层独占"向"企业
家阶层独占"的历史转进已经成为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简明但首要的标志。连同日
前宣布的,国家将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强制招标制等,无一不是联合劳动者整体意
志默默做功使然。
谈HY齐...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弊端的大力鞭挞;
对加强集体领导、健全人大制度的高度重视;以及县级直选、村级海选,大幅裁减
公务员,大力强化法治、法制等等;以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设置都体现
着社会法权的"良苦用心"。 ...华岳论坛
兵HY周... 我国科教文体卫体制改革方面亦无不如此。科技精英及资金正从行政机
制樊笼逸出,无悔地奔向社会各个角落。昔日的"几枝红杏",他日必将"遍地黄花
"。我国教育改革的进度,归根结底取决于教师和校长们的"收入平均率"最终被"证
伪"的速率。对于目前医院普遍不景气之顽症,只能待社会医疗保险公司兴起,且
"入院"牵制医疗费之后方可明显缓解。目前国家各级运动队实际上是"金牌追捕队
",只有当体育真正社会化、俱乐部化之后,全民体育、全面体育强国的壮观景象
方可计日而待。当前文化单位种种病态正是行政经费养痈为患所致。眼下不多的的
生机盎然、雅俗共赏的文化产品,大凡都是"海产品"。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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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HY楚... 总之,我国改革进程无论如何曲折、坎坷,无论人们如何评说、操作,
它必将或迟或早、或进或退地、无情地、坚定地朝着一个确定的方向默默推进。如
果我们能够弄清和把握住这个过程的内在基本脉络或根本机制,这个过程必会大大
加快,改革大业自会早日功成。
崖HY吴... 最后,这里不妨套用恩格斯的一句名言权当本文结语:我国日益强大的
机器生产力已将我国带进这样一个时代法庭,在这个法庭上,我们社会现存的一切
都要在"社会法权"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彻底的辩护。
董克强
---- 摘引书目 -----
华HY魏...
山HY徐... 1 〈论法的精神〉(下)孟德斯鸠著190页 商务印书馆 1982版
青HY秦...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2卷738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8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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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HY卫...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75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
"http://www.washeng.com"
论HY荆...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卷11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剑HY沈...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108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谈HY常...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0卷672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80版 ...
华岳论坛
兵HY蜀...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卷164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
"http://www.washeng.com"
攀HY辽...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895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80版
崖HY巴...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895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80版
看HY郑...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1卷53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华
岳论坛
云HY伊...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卷369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80版 ..
."http://www.washeng.com"
华HY昌...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卷408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岳HY梁... 13 〈中国有多坏?〉 李希光著 3页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8版
论HY华... 14 〈列宁选集〉 4卷690、691页 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 1972版
坛HY洛... 15 〈采风报〉 199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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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文 责 自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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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開花謝,都來幾許? **
且高歌休訴。
** 不知來歲牡丹時,再相逢何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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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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