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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enda (player), 信区: Reading
标 题: 中国可以说不(二)1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Jan 30 14:55:11 1999), 转信
第二篇
第01章我唾弃那种中国人
我唾弃那种中国人
我有一位姓王的朋友,在北京某高校任教。这位朋友最大的也是
最持久的乐趣便是与来到北京的各类外国人打支道,他总有机会也总
有能耐跟老外们混得倍儿熟——然后,再找机会把各个国家的以及他
那些外国朋友的各种奇闻轶事叙述给我们听。他有一位英国朋友叫马克,
据说他跟马克的交情已有多年。我们经常听到他这佯大声嚷嚷:“马
克这小子昨天夜里三点打电话把我吵醒了,一问,他在哥本哈根喝多
了酒,说要劫持架飞机过来看我。哈哈哈哈哈。”诸如此类的消息特
别多:“马克在日本跟一个尼姑好上了。”“瞧见身上这件T恤吧,是
马克寄过来的,这个图案是牛津大学的标志。”………
不是说他吹牛,我知道那个马克。有次正好我去王先生家找一本
书时,马克来电话了。王先生拿起话筒后一下子激动非凡,满脸的青
春痘都熠熠发光,他一迭声高叫:“哦马克,哦马克……”然后用一种
显然装饰过的(装饰得更有牛津味)英语热烈交谈起来——为了避免
他接完电话后再宣布消息,我俏悄地离开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不禁打
了个寒噤,我的这些同胞怎么啦?
1995年在北京惠侨饭店,我认识了一位其貌不扬但据说诗歌写得
极先锋的女诗人。她旁若无人地说话,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
五月份我从加拿大回来——先去的美国,呆了三个月,过边境去加拿
大——啊,我从没有看到过那样美丽的天空,还有那种气候——从来
没有过——好像上帝过于偏爱他们!
写起来像一个杜撰的讽刺小品,但我一点都没有添油加醋,女诗
人就是这么说的。我不想再去描绘她说话时那种痴迷的表情——笔力
不逮——反正她眯着眼睛,似乎竭力要再让自己的感受能与那里的天
空气候再契合一次。后来我发现不对:电视里不是经常报道美国什么
什么地方暴风雪肆虐、冻死了多少流浪汉吗?要开奥运会的亚特兰大
据说夏天的气温也会达到摄氏四十多度吗?也许那位女诗人去美洲时
正赶上了好季节。但是中国显然也有这样的时候啊?她就那么轻易地
下结论:上帝偏爱美国人。
不能否认,在中国人中间,确实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他们恨不
得能换掉自己的血,恨不能从来就不懂汉语;他们也是种族主义的拥
护者,只不过他们歧视的正是自己。我们还记得多年前的费翔热。当
这位三流歌星来到上海时,不知多少女青年赶往万体馆想一睹这位有
西方血统的歌手的丰姿。我记得当时有一家报纸还刊登了这样的花
絮:两个女青年站在印有费翔照片的演出海报下,对费翔的眼睛到底
是灰色的还是蓝色的争执不下。
这是一种可怕的、致命的症结。这是另一类的中国人。这种病有
两大症状:一、在洋人面前,他们表现得唯唯诺诺,像宋强所说的那
样,极想变成奴隶,并且如果变成之后还欣喜若狂;二、在自己的同胞
面前,他们又出现了某种臆想,他们暂时变成了洋人,汉语变得不流
利了,有些关键的词必须要借助其它语种的词汇才能使整个句子连贯
起来。
今年三月七日,我去建国门外的国贸大厦与X国汽车公司北京代
表处商谈一笔广告业务。接待我的是一位中国雇员,这位看上去不足
三十岁的小伙子在我落座以后居然用英语和我交谈——这使我大为惊
讶——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建议,问他能否使用汉语,这佯我们可以谈
得更到位一些。他说:“在公司内部必须用英语,这是老板的要求——
而且我们也习惯了。”话虽然这么说,但他还是很宽容,同意用母语与
我谈判。只是在整个过程中他不断地插入英语词汇。比如他转身吩咐
一位下属(名片上他的头衔是副主管):“请递给我一张paper(纸)。”
我们的四大发明之一快要失去它原来的名称了。
我们的报纸上有不少文章都提及法国人是如何以自己的文“化传
统为荣的,而且,他们捍卫法语的决心和自觉性都不能不使我们感
动。如果在法国你向一位老人打听道路,最好不要用英语,那样的话
他很有可能瞪你一眼然后拂袖而去。在法国请使用法语——这似乎成
了法国人的一个信条。不错,文明不应该相互拒斥——但是,当某种
文明开始对其他文明进行倾覆和鄙夷时,我们就必须意识到自己具有
这样的权利:捍卫自己的文明!
前些日子,我在《小说选刊》上读到一篇小说,具体内容忘记了,
但里面有一个情节却引发出我的感慨:某外企老板特别青睐他的一位
中国雇员,井准备把他送到国外培训以便能回来后担任更重要的职
务。这位老板带着喜爱的雇员去吃西餐,不厌其烦地教他如何使用刀
叉。如何喝汤。当雇员用勺舀咖啡喝时,老板厉声制止:“不对,把勺
放到小碟上端起来喝——千万要记住,没有那种喝法!”(大意)
西方人来我们中国用筷于是种什么情形呢?简单他说,怎么拿的
都有,怎么用的都有。他们一边哈哈大笑,为自己在异国的种种尝试
感到趣味无穷,一边把筷子并在一起去碗里捞菜——而中国人则是宽
容的,甚至根本不会想到去取笑他们。老外嘛,用筷子笨拙一点并不
丢份。那么,为什么我们去外国就非得熟练老道得跟他们无异地使用
刀叉,为什么非要把他们的姿势和咀嚼动作模仿得维妙维肖呢?难道
刀叉是文明,而筷子只是猎奇的对象?去他妈的吧!如果要谈文明,
我只想说,刀叉其实最落后于时代——我们的遥远的祖先在掌握了如
何使用铁器后,就是用刀切开野兽的肉在烘烤以后再叉起来吃的,西
方人只是把刀叉专门化,而且做得精致了一些,其间的进步并没有质
的飞跃。而对筷子的使用则不一样,它对手的要求很高,对人的协调
力也更苛刻——而且,它更具有艺术性以及对和平的象征性的渴望。
目前,很多国内的宾馆都让自己的同胞寒心。你打一个电话去宾
馆时,接线生总是向你咕噜一句英语——有的还好一些,后面接着来
一句汉语:“你好,XX饭店”。有的干脆就百分之百地涉外了。你在前
台计房时告诉你的是XX美元/天,房间里的订餐单上的目录总是先英
语然后在括号里再写上汉语菜目——走进宾馆你整一个在国外的感
觉。我有疑问,如果这样理解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的含义是否太狭隘了
一些?处处想到外国人方便,又处处给自己的同胞设置路障,这就叫
走向世界?我看还不如说走向丢人、走向失格更贴切。
对自身的血统不予认同,这是一种深刻的精神危机,我们一定要
意识到这种危机漫延的可怕后果。有很多喜欢舞文弄墨的家伙到国外
之后,很快就能弄了一串在国内畅销八方的书来,什么《北京人在纽
约》、《纽约上空的夜莺》,什么《曼哈顿的中国女人》、《娶个外国女
人做老婆》等等。从书外披露出的种种情况看,全是精神失衡之后的
自我补偿手段——在现实生活中一败涂地,于是虚构了一个易于被自
己操纵的世界:金钱、性、豪宅、声名再加一点忧郁,利比多释放了,
而且还成了旅美旅澳什么的作家,真是一举两得。
还是我开篇谈到的那位王先生,他有一次醉后大哭:“呜呜——
呜,中国真他妈俗气,真他妈单调!这个土地上只有繁殖就是不可能
有爱情,人家马克的那种爱情在中国是找不到的呜
王先生几次恋爱受挫,其心情可以理解,但把这种心情化成愤恨
一下子投向他生于斯长于斯的国度,那就只能从更深的方面去找原因
了。
王先生有几次谈到马克在泰国的艳遇,大致情形是这样的:
英国无业游民马克先生(据说其父是著名核物理学家)到泰国旅
游,觉得泰国真是男人的(特别是有钱的男人工天堂,他尽情享乐,与
一个又一个东方少女相互使用性器官。但几天之后也有些倦厌(体力
不支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于是买了机票准备回国。在即将离开曼
谷的前一天晚上,马克百无聊赖,于是信步走一家临河的小咖啡屋。
当一位少女给他端上咖啡时,他一下仿佛受到了电击,目光也呆直了
——他从没见过这般清纯脱俗的女孩,而且整个晚上他都没能想出一
句话来跟那位姑娘说。在临离开之前,他终于下定了决心,在一张纸
上匆忙写下这样几句话:我叫马克——我马上要回英国——但我一定
要回来把你娶回去。他把纸条连同小费塞在那姑娘手里,然后便魂不
守舍地逃也似地走了。一年以后:马克果然又去了泰国。当他来到那
家咖啡屋所在的街道时。一时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咖啡屋不见了,那
片位置上是新盖的一家饭店——这番景象使马克头脑一阵阵发晕,几
欲跌倒——他不加选择地走进了某家酒吧,一杯一杯地给自己灌酒—
—这当儿,一双手从后面蒙住了他的眼睛,一个轻柔的、天使般的声
音低声唤道:“马克……”
结局是美好的:马克蓦然回首,然后便激动得大吼大叫;然后他
们紧紧相拥着去了宾馆,然后……马克完成了爱情,一个人来了中
国。
这位马克先生其实是一个大花花,他专门在第三世界的街头、校
园、饭店等场所转悠,遇到稍有姿色的女孩便上前搭讪问路。据说他
每次出国旅游时,包里总要带十打保险套……
他的爱情可以像唾液那佯,随时随地分泌。
当他在蹂躏我们的姐妹时,我们还应该感到幸,因为,她们得到
了“人家马克的爱情”。
我快窒息了。
为那种中国人!为那种洋奴!为那种洋奴嘴脸和行径!
我唾弃——啊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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