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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oteasy (胡不易), 信区: Reading
标 题: 天意5-3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08月05日16:02:56 星期六), 站内信件
《天怒》中没有揭示的谜底
王宝森与李嘉诚和东方广场有无关联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尉健行今天下午在此间会见香港长江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嘉诚一行。
尉健行在谈到长江实业(集团)参与投资的王府井东方广场的建设时说,这是
北京市一个重大建设项目,各方面都很关心。有传言说东方广场与王宝森等人的案
件有关,这种传言是没有根据的。
尉健行希望双方加强合作,进一步修改好设计方案,使东方广场的建设更好地
符合首都的功能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王宝森案结,陈希同案始
北京昨日终于公布“王宝森案”处理结果。其中最引注目之内容,当数陈希同
问题了。来自北京消息称,陈目前仍被软禁在北戴河一间别墅写交代材料,中央已
同意由其夫人照顾日常生活。此外,北京昨天有一连串举动,显示出“王宝森案”
已审理结束而“陈希同案”调查即将开始。
北京消息人上称:王宝森尸体直至近日中央才批准予以火化,显示已排除他杀
可能性,对该案审理也告一段落。至于陈希同究竟涉及什么重大问题,在北京则众
说纷坛。一般认为陈希同纵容王宝森犯罪,事先知情但因有关本人利益而予默许,
但也有说陈希同主要涉嫌申办奥运经济罪案,该案也与副市长张百发有关。
在北京很多官员都知道陈希同生活也同王宝森一样腐化,可谓臭味相投。据说
两人及亲信在五洲大酒店常年包房,以致该饭店的漂亮服务员均是“名花有主”。
特讯:杜愚蒙受不白之冤
1995年6月,香港《前哨》杂志刊登署名文章,以陈希同、王宝森为背景,指
名道姓说北京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杜愚与广播电视部某高层人士有染。无辜的杜愚从
此陷入了噩梦般的生活。在北京电视台的全力支持下,杜愚对《前哨》杂志展开长
达二年的艰难诉讼,于1997年4月经庭外调解,获赔15万元。被告《前哨》杂志在
1997年5月号上刊登了书面道歉。
杜愚官司大获金胜后,北京电视台又将《前哨》杂志推上了被告席。此案于19
97年11月14日由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裁定《前哨》杂志败诉。
飞来“横祸”
杜愚这个名字在北京家喻户晓,她于1986年从北京广播学院毕业,被分配到北
京电视台担任新闻播音员。1992年,她开始全力筹划“敞开你的心扉”心理咨询节
目。该节目自1993年开播,每星期三晚7时41分到8时结束,拦目平均收视率25%,
名列北京各台拦目的前10名。
正当她金身心投入工作中时,祸从天降,1995年6月的一天,一位香港朋友给
她打来电话,说:“香港《前哨》杂志写你与广电部领导有染,你知道不知道?”
“什么?”杜愚听到这个消息,如遭电击。“麻烦你赶快把复印件传给我,我
现在就到邮局去接。”
一小时后,杜愚收到了朋友从香港传来的《前哨》复印件。1995年6月号的《
前哨》月刊从第24页至26页刊登暑名“前哨特约记者常川”的文章《陈希同下台前
后的北京》,以醒目的标题《北京电视台传出奸情丑闻》,指名道姓他说杜愚与广
电部某领导有染,看到这里,杜愚脸色骤变,只感到浑身发颤,手脚冰凉。
回到家里,她的心情可以用悲凉和暗无天日来形容。她觉得太冤:自己与陈希
同、王宝森还有“绯闻”中的那位广电部领导从来就没见过。在两年前,因性格不
和,她与丈夫分了手,带着8岁的女儿杜小愚与父母同住。这件事地下想惊动父母
和年幼的女儿,想了一夜,她决定依靠组织。第二天,她将此事向北京电视台的领
导作了汇报,令她惊讶的是,台里的领导早已听到了传闻,因为对她的生活作风一
向了解,所以未加理睬,没有找她谈过。
尽管杜愚深信“身正不怕影子歪”,但此后将近半年的时间内,不断有不明真
相的人打电话或写信对她加以指责,有时一天能接到十几个电话,有人在电话中说
她道德败坏,不配教育、开导青年。
谣言还传到了父母的工作单位,身为高级工程师的父母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
,女儿列学校上学,也有人指指点点。
在这样的情形下,杜愚大受刺激,白天精神恍惚,晚上不服安眠药就睡不着觉
,刚刚30出头的她在短短几个月内,头发就白了许多,有一度她曾想轻生。终于,
1995年底,“敞开你的心扉”栏目宣告停播。
杜愚别无选择,决定像秋菊打官司那样,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个说法。在下决
心的那天晚上,她认真地找女儿谈了一次话。“小愚,有一家杂志诽谤妈妈,这时
你也是一种伤害,妈妈只能打官司,只有这样妈妈才能恢复名誉。”“妈,您当然
要打。他们不能欺负我妈。”
罗律师仗义愿执言
1996年4月的一天,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北京电视台的一位负责人与北京电视
台法律顾问罗志坚相遇。这位负责人将杜愚无辜受诽谤一事向罗全盘托出并把复印
件给他看,问罗能否插手些事。罗没有马上答应,而是问:“这人平时表现如何?
”“表现很好,是个很守道的女人。也从没听说与绯闻中的人物有过接触。”罗沉
吟片刻,提出要约见杜愚。
几天后,罗志坚经这位负责人介绍,在北京电视台见到了穿着朴素,神情忧郁
的杜愚。杜愚见到罗,表现得很激动,说:“我现在没心思工作了,过了那么多时
间,还有好多人在指点我。”
“这谣言怎么会造到你身上?”“我也不明白,我平时搞节目,别人清吃饭我
都不愿去,谣言怎么会造到我身上!”
杜愚说话时,罗志坚冷眼观察,凭他的直觉,一个不守道的女人不会像杜愚这
样态度激昂,悲愤交加。当杜愚询问罗对打这场官司的看法时,罗反问:“我首先
问你,你要回答真实情况。你究竟有没有这事?”
“我连人都不认识,怎么会??”见杜愚如此坚定,罗志坚当即表示:“如果
你连人都不认识,我肯定能给你打赢这场官司。”
官司几度休又诉
罗志坚极讲究办案效率,第二天,就找到香港廖绮云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办事处
的负责人,请他们代理此案。这位负责人告诉罗,在此之前杜愚就找过他们,因为
此案是首宗内地人控告香港地区媒介的官司,有一定难度,已被他们回绝,再者杜
愚手上只有香港朋友传真给她的复印件,从法律上许,复印件不是有效文件。不得
已,罗决定亲自出马。
1996年5月,罗志坚按照香港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地址找到《前哨》杂志社。当
他拿到蒙着厚厚一层灰尘的1995年第6号的《前哨》杂志时,如获至宝,长长地舒
了一口气。有了《前哨》杂志的原本,香港廖绮云律师事务所终于同意代理此案,
并向《前哨》杂志正式发出律师信。
《前哨》老板刘文达收到律师信后,态度极其嚣张,一口咬定他们不会造谣生
事,说杜愚夸大了《前哨》的杀伤力,《前哨》只是报道传闻而已,“《前哨》不
能在北京发行,杜愚托朋友把《前哨》带到北京是知法犯法,她即使告我,也告不
倒。”
刘文达以为杜愚经不起持久战,抱着能拖则拖的侥幸心理妄图把这场官司熄灭
掉。罗志坚几经周折,找到诽谤案的共同被告--《前哨》杂志的发行商和承印商
。承担《前哨》杂志发行事务的香港吴兴记书报社老板吴中兴,一听到消息,顿时
慌了,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早就对刘文进说过,报道要确实,切勿人身攻击
,此事应由刘文达负责,这叫好汉做事好汉当。”
刘文达听说罗志坚找了吴中兴,急了:“没有道理,何必起诉我的两个合作。
”1996年10月,《前哨》开始软了下来,在给杜愚的一封答复函中,他们表示:如
果传闻被证实是假的,《前哨》愿意更正,但对于杜愚在诉讼中提出的赔偿100万
人民币的要求,他们置若罔闻。
经过罗志坚和香港律师的一番交涉,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前哨》杂志于1997
年1月给罗志坚和杜愚发了一封“关于索赔问题”答复函,表示愿意赔偿人民币2万
元。罗志坚愤然回绝。不久,刘文达又以杂志社亏本为由,提出赔偿金额为4万元,
罗认为荒诞之极。于是刘文达又将赔偿金额加到10万元,再一次遭到;罗严厉拒绝
。“一个内地人的名誉只2万元,这太欺负内地人了。”杜愚也甚感气愤。
不久,刘文达向罗志坚提议,赔偿30万元。罗找杜愚商量,杜愚为了尽快恢复
名誉,接受了这个提议,然而几天之后,刘文达又要求降低赔偿金额,只愿赔偿15
万元,杜愚再一次作了让步。
然而直到1997年2月底,刘文达还一拖再拖,拒绝在赔偿协议上签字。罗志坚
忍无可忍,于2月28日给刘文达发出一封长达9页的措词严厉的信,“你们为了取悦
读者,提高报刊的销售量,捏造了一个根本与杜愚从未见过面的人的绊闻,你们不
会知道,当你们获得一个个恫臭的同时,一个弱女子却在深渊中忍受着你们给她带
来的人生莫大的痛苦!”
些信发出后,刘文达迟迟没有回音,于是罗志坚与香港律师商量,决定诉诸法
庭。刘文达闻讯吓坏了,他知道如若诉之于法庭,赔偿的数额将会远不止这个数目
。深知亏理的刘文达立刻提出愿意庭外和解及赔偿15万元人民币。
去年4月,《前哨》杂志终于在“向杜愚赔偿15万元并刊登书面道歉”协议书
上签了字,但又提出分3个月支付赔偿金。然而事情远没有结束,1997年5月,《前
哨》杂志在5月号的第10页上刊登了向杜愚公开道歉的信函,而在紧接着的第11页
上,却又以《陈希同王宝森同时与一女电视台主持人有染》为标题,再一次对内地
电视工作者进行攻击,其险恶用心不言而喻。文章刊登后不久,北京电视台即对《
前哨》杂志及其发行商和承印商提起诉讼,北京电视台在诉状中称:被告的诽谤性
文章刊出后,致使杜愚每天处于恍惚之中,“敞开你的心扉”被迫中断制作和播出
,造成北京电视台广告收入损失300万元,败坏了北京电视台的声誉,减少了与海
内外电视台的交换,为此,北京电视台要求《前哨》杂志赔偿名誉损害费、经济损
失费、诉讼费共计港币500万元,并要求《前哨》杂志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去年6月,杜愚将所得的15万元扣除诉讼期间付给香港律师的费用,余额全部
捐给了北京大兴礼贤镇儿童福利院。
可是,《前哨》杂志竞在去年10月,无中生有地刊登文章,说杜愚拿到15万
赔偿金后,于去年8月下旬与《中国可以说不》的作者之一秘密出游泰国,这篇文
章的标题上还特意点出“男”作者,其用意明眼人一看便知。
去年10月25日,这篇文章所说的“男作者”宋强写了封抗议信托人转给罗志
坚,请罗将此信交给香港媒介公开发表。宋强在抗议中愤怒指出:“责刊的这篇
文章使我如遭雷击,几欲晕倒。我居然在今年的8月下旬和一位名叫杜愚的小组秘
密地结伴去游泰国,要么是我疯了,要么是你们疯了。恕我不客气,你们现在的方
式过于卑鄙和下流了。因迄今为止我从未去过任何国家,我从没有申请过任何护照
。更令人气愤的是,在拜读贵刊那篇报道前,我从没有见过杜愚其人。贵刊如此作
法,实在败坏了港岛媒体的声誉,把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大笔一挥就派往了至少是
与我宋强毫不相干的国家,人要将心比心,如果我写一篇《前哨》刘文达先生的妻
子与香港某富家子弟秘密结伴去西班牙,您心中会有何感想?”为此,宋强要求《
前哨》公开为他澄清事实并赔礼道歉,承担法律责任,赔偿一切损失,据罗志坚说
,宋强已委托他打这场官司,如果《前哨》不认错,宋强准备起诉。
无辜者终还清白
自去年5月北京电视台起诉后,杜愚作为北京电视台状告《前哨》杂志的主要
证人,积极参与此案的诉讼活动。《前哨》杂志恼羞成怒,不断刊登文章对杜愚进
行人身攻击,他们咒杜愚是个“饶舌的婆娘”,还说她“背后搞鬼,无理取闹!”
对于北京电视台的起诉,《前哨》还露出了无赖的嘴脸,他们偷偷搬了家,换了电
话号码。在这种情况下,罗志坚与代理此案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骆健华商量,决定
在报上刊登启事。
这一招,逼得《前哨》不得不站出来,他们一方面声称从未收到原告的律师信
,另一方面又辩解说与杜愚的官司已经了结,所谓“诽谤官司”也就算完结了。他
们狡辩说北京电视台是一个政府机构,传媒有权对某一切事务进行报道。对于被告
的无赖行径,北京电视台有关负责人指出,北京电视台作为一家国有性质的经营机
构,绝对有权对损害其一切经营活动的诽谤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前哨》终于没辙
了,走投无路的刘文达在去年10月给骆健华写了两封信,大骂骆健华律师事务所。
骆健华回敬道:“香港已经回归了,内地就是我的母亲。”
1997年11月14日,北京电视台控告香港《前哨》杂志出版商明力有限公司的诽
谤案由香港高等法院在施伟文法官主审下开庭审理,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经原
告方律师陈词申请,法院裁定明力有限公司败诉,须赔偿北京电视台所有的损失,
包括处罚性赔偿,具体金额由法院经历司另行评定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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