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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国试婚现象调查》20无爱无情无恨(完) --李泽川
发信站: 紫 丁 香 (Mon Jun 7 11:17:54 1999), 站内信件
第二十章 无爱无情无恨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试不试婚,
反正,时机成熟就结婚。现在我同
他这么好,这么相爱,还谈什么试
婚呢?可笑的是,这仅仅是我自己
的想法。后来我想,他或许从没有
娶我的想法吧,要不怎么老是把
“试婚”挂在嘴边呢。
最“酷”的人是我。这是彭菲在采访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话,也是她不止数次地
重复的一句话。我知道,她的目的不外乎让我更多地体会她如何“无情”。
她是坐在她的私家车——一辆大红保时捷跑车里接受我的采访的。我自然也坐
在她的车里,一边听她述说,一边还可以看着深圳铜锣湾海面的旖旎风光。我得承
认,彭菲的部分观点有些令我难以接受,可以说也是大多数中国人不适宜的,但是
,她所说的一切,又的的确确是客观现实中存在的,是某一部分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认识彭菲是在几年之前,那时候,她还是广州某报社的记者,初出茅庐的黄毛
丫头,工作特勤奋特努力,有一股子成就大事业的冲动。没想到仅仅时隔数年,她
竟成为名噪一方,身价达千万元的“款姐儿”尽管她并不那么张扬,也非不可一世
,但她的神秘的“发迹史”无可避免地成为了许多人津津乐道、急欲一探的话题。
我不是冲着她的“发迹”来的,我唯一的目的是想听听她对于试婚的看法。也
可以说是她试婚的经历——她试婚的故事我早已有所耳闻。但既然是采访,还得由
她本人亲口道来。
我没有想到她答应得那么爽快,这几乎使我有些“受宠若惊”;更重要的是,
她所说的很多东西,是我原先没有期望的,正如她所言,她“一直挺信任我”。
哈,你很幸运。以前我从不会接受这种类型的采访,我不想别人知道我的事,
这对我:毫无用处,对吗?也许你可以找出很多使人接受访问调查的理由,可你别
忘了,我也是做过记者的。
我最近想通了。何必怕别人知道我呢?总之我不违法不害人,知道我的人越多
,对我没有害处,特别是现在,谁能有功夫管别人的闲事,对吧。
我之所以接受你的要求,是因为我信任你。古人早就说过:话不投机半句多。
我这人生平最讨厌的事,就是对一点没感觉的人讲废话。
试婚在我的心目中几乎不值得特别提起,没有试婚就不会有结婚,更不可能有
什么和睦美满的家啦。我自己试婚的经历是很难以令人相信的。大概五次以上吧,
这还不包括那些同居(我是说纯粹肉体关系)的经历。不过今天没时间讲那么多啦
,我把最重要的几件事给你讲一讲。
话还得从头说起。现在的少男少女们喜欢“酷”,我可以很自豪地告诉你和大
家,最“酷”的人是我。
我家原来是韶关市的,我的童年也是一直在韶关度过的。那时候人小,也没什
么特别记得清的事,但是呢,我十三岁时就知道了什么叫性交。你信吗?
不用打断我的话,听我慢慢给你道来。当然我不是天才,不可能无缘无故知道
啦。我记得是我有个同桌叫宋光,他比我大一岁,高干的子女,因此从小就知道耀
武杨威,欺软怕硬。宋光块头大,天生会讲讨女孩喜欢的话。我对他并没有特别讨
厌。
有一天,他神秘兮兮地给我一个笔记本。告诉我这是送给我的,而且让我不要
对任何人讲。我没在意,回家一看才知道笔记本里密密麻麻抄满了字,是那本人所
共知的《少女之心》中摘抄下来的。我从来没看过这本书,那时也没听过,可是不
经意地看一看,虽不太懂,但却兴奋莫名。那种赤裸裸的性的描述,简直是太神奇,
太新鲜,又太不可思议啦,男女之间怎么可能那样的呢?
也许我天生早熟,对那本子上写的事情虽然怕,又抑制不住莫名的渴望感。后
来我问宋光这个故事的后面还有没有,他神秘他说当然有啦,不过放在家里,要找
个家长不在家的时间让我同他一块儿去拿。他还特地告诉我,后面的内容更加精彩
。我不敢去,他就激将我说怎么啦,害怕?害怕就别看了。后来我还是去了。宋光
的家里果然没有人,空荡荡的。
结果他没有拿出什么书来,他那儿根本没有什么剩下的内容,却乘机把我强奸
了。也可以说不是强奸,因为我根本没反抗过,也不知道反抗,也不知道他有没有
得逞。一开始被他抱住又摸又亲的,感觉特别舒服;后来他将我脱光,他自己也脱
光了过来弄我。我的下身猛地传来一阵巨痛,太痛了,我突然感到恐惧,脚死力一
蹬,宋光就蹲下去了,一边痛得抱着下面,一边恶狠狠骂我“婊子”。我惊惶失措
穿上衣服就逃了。从此再也没敢理他。这就是我的第一次,虽然并不复杂,可印象
却好深,一直忘不掉。
后来的好多年,我没有过男人。一想到那时在宋光家里他赤裸的又胖又丑陋的
身体,想到男人那东西,我就感觉那事并非那样美妙的,我潜意识里有些怕;同时
也有另一种心情,碰到那些死心塌地,认认真真追我的好男孩,我又会觉得自己似
乎不配他们,似乎觉得自己是很,“脏”的人。你看,那些年我还是比较“纯”的
吧。我真正意义上的恋爱,是大学毕业后做了小报记者开始的,记得那时候你也来
过广州的,有五年了吧?彭菲的目光征询地看看我。我点点头。
事实上,从她完全可以称之为美丽的面容上来看,她同其他女性讲述故事时的
丰富表情,我觉得她并非那么“酷”的。她的眉毛一扬,声音突然高了起来。第一
次有了男人,我真的是想过嫁给他的,从跟他上床那一刻时,我就以为定了终身。
那时我刚出道做记者,雄心勃勃地,也没有体会到特别难。可是时间一长,就
觉得一个女人真的不容易,没有人在乎我的可怜的凄历,中文系出来的学生遍地都
是,最重要的,我们那张报纸没有名气,谁都不买帐。人碰一次壁会认为理所当然
,碰两次觉得无所谓,可是到了三次。
四次,一直混下来什么收获没有,保不准就泄气了。我就是如此,正在我认为
前途难测准备改行时,有个男人的出现却改变了我的一生。
他叫聂华,我们报社总编老叫他“枪手”,这是指他写文章厉害吧。他是总编
请来出谋划策的,当时还是个自由撰稿人,听说现在是一家大报的专栏记者。用句
俗气的话说,我和他可能是有缘吧,第一次见面就挺有感觉的。
“枪手”的绰号很有点像他的本性,爽快、仗义、大大咧咧、爱四处漂泊。那
时他爱骑一辆本田摩托四处乱跑,天哪,跟他“文化人”的身份简直有点风马牛不
相及。我也爱叫他“枪手”,不过多半是在床上,大家疯狂了就随意叫的。
他来过报社几次后,我们的报纸真的起了不小的变化,发行量不断上升,我不
禁有点对他刮目相看。他那人眼光很毒,到我开始喜欢他时,他才枪先一步约会我
,我当然不可能拒绝啦。后来他告诉我,第一次见面就被我征服了,他说他大少看
到我这样性感的女孩;但他一直忍耐着,一直到从我的眼睛里看出来我已经喜欢他
才下手,真是少见的情场杀手呀,换句话说,就是色狼,嗬。
没有多久我就和他上床了,自然而然,也可以说不可抗拒,那时候,我都二十
三岁了。二十三岁才会做爱,够纯了吧?
那段时间,成天脑子里就装着聂华的影子,一天没见都感到特别难受,我喜欢
躺在他雄性的健美的身体底下,感受他的激情澎湃,感受他在我的身体里纵横弛骋
,合二为一的神奇感觉。其实《少女之心》里面写得没错,不过我当初无法体会罢
了。话说回来,我不是那种特别淫荡的女人,我只要看到聂华,心里就踏实许多,
那时的想法有点像封建社会的中国女人,身子给了谁,就永远是谁的,任他怎么样
都行,只要能让他感到快乐,我就满足得不行。
聂华对我也不错,第一次上床他就说过要娶我为妻子的。后来他也常说这样的
话,我听了,也满心欢喜,真他妈跟一个农村姑娘一样傻。
对于他的家庭情况,一直到分手也没弄清楚,总之我一问他,他就顾左右而言
他,除了告诉我他父母死得早,家里还有个妹妹,其他的什么也不讲。我也习惯了
他居高临下的作风,当时我感觉男人是应当有权威感的——你看,我对他真的特别
依顺,反正是我的男人嘛。
后来我跟他谈结婚,他就有些不耐烦,他说一开始就告诉我这是试婚,时间太
短,什么也试不出来,对我们都不好的。看到我心情不好,聂华也有心软的时候,
他会认认真真坐在我旁边,给我谈将来的事,谈什么时候娶我,谈结婚时到哪儿旅
行,以后生几个孩子,总之他似乎胸有成竹,除了没有足够多的钱,他什么都想好
了。他谈着谈着我就会开心了,破涕为笑。他呢,口里说着永远爱我之类的山盟海
誓,手又开始不自觉了。真奇怪,每次闹矛盾之后同他做爱,感觉特别棒,是感动
、投入,还是甜蜜,我不知道。
“试婚”是聂华老挂在嘴边的一个词语,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试不试婚,反正,
时机成熟就结婚。现在我同他这么好这么相爱,还谈什么试婚呢?可笑的是,这仅
仅是我自己的想法。后来我想,他或许从没有娶我的想法吧,要不怎么老是把“试
婚”挂在嘴边呢。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是一年,就是360天,一天不多一天不少,而且我们分手
的方式太“新潮”了,对于那时的我而言,打击真是不校那天我们是在越秀路的一
家西餐厅吃晚饭的,吃到一半,聂华就坦白地告诉我,他要同我分手。我太惊讶了
,我几乎以为他在说胡话,但他郑重其事地样子又不像。他很潇洒地耸耸肩,告诉
我试婚期到了——因为他给自己规定,同任何女孩的试婚期不能超过一年,免得贻
误人家的青春,对双方都不公平。他当时的样子是那样平静,那么不容置疑,我有
种下级听上司们说话的感觉,似乎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执行。聂华到最后说我跟着他
肯定不会幸福,他自认不是我心目中的好男人。他对自己的分析很诚实很客观,连
我也不得不承认,他讲的有一定道理。可是,难道一个人付出的真情可以真的如此
随意,如此轻描淡写就了结的吗?
我没有哭也没有打闹,我心中始终还存有一线希望,我觉得聂华只是一时冲动
,过几天他就会回心转意的。因为,我自认为是个不错的女孩,我自认他对我的情
是真实的;要是说他真是不爱我的,世间上也难找出如此高明的演员。
后来的结局你一定猜到啦,他没有再回来。我等了一天又一天,呼他,他从来
不回;打电话,又说他不在。我忍不住找到了他的宿舍,他不在,迎接我的是个北
方女孩,年轻、漂亮,有种柔柔弱弱的美感。我没有说什么,看着这个有可能同我
一样付出爱,收获忧愁、怨恨的女孩,我默默地走了。
这就是我的初恋,它像风一样来去无踪,却在我的心里留下难以抹去的伤痕。
这以后我就变了,变得无爱无情也无恨,除了金钱和男人的肉体,我什么都不需要。
彭菲仰了仰头,眯着眼看远处的海滩。“你说你以后还有过试婚?”我侧过身问
她。彭菲点点着,然后长长地舒了口气。
我告诉过你,我试过好多次婚,只有我自己才知道从我牙缝里说出来的“试婚
”两个字是多么虚伪,可那些男人们竟然当真了,你说好笑不?当然,有的是心照
不宣,好像用试婚来解释我们的肉体关系高尚一些似的,也比较有感觉一些。
我从报社辞职后,又换了好几次工作。到后来,工作成了我生活的幌子,我的
心思早不在工作上了。
遇见老何是在同聂华分手三个月后的事,说实话,一开始我并不想骗他,因为
他也离婚不久,同我一样是受过伤害的人。并且,他那种好男人受伤更令人感动的
。我天天去一家酒吧喝酒,他也去,一看到他眼睛里失落的神情,我就有种同病相
怜的感觉。我说想同他聊聊,他答应了,就这样我认识了何德明。
我们好起来后我一直叫他老何,他比我整整大十岁。
他是一家私营服装厂的厂长,老婆偷了汉子,他才不得不离婚的。他是个重情
的男人,又极有责任感,但我仍不能轻易嫁给他啦,大家都是过来人,所以上床以
前就讲好了,我们试婚一年,如果行就结婚;否则,好聚好散,做永远的朋友。
我看得出来,老何后来是一心一意爱上了我的,很长一段时间,他的生意也顺
畅了起来,人也显得年轻多了——他虽然只有三十多岁,刚开始给我的印象却是四
、五十岁,我没有想到他的生意做得那么大,除了在广州有两个工厂,他在东芜、
番禺都有工厂,由他的弟弟、妹妹分管着,据说离婚时老婆只要了他五百万,当时
真的吓我一跳。不过我不是看到他的钱才跟他好的,这一点老何一直很相信——他
当初的形象,说成是普通工人或者农民更确切些。一年的试婚很快就要到了,那段
时间我心里特别慌张。
我自己也不知为什么,面临着做千万富婆或者扔下这一切的抉择,我进退两难
;最重要的,我发现老何已经爱上了我,他说过我如果离开他,他肯定会去死……
唉,人啊,面临着从天而降或者说这么容易得到的幸福,我竟然不知何去何从?!
我找过朋友为我出主意,可他们的结论竟百分之百地一致:嫁给何德明。如果
没有这些朋友的劝告,也许我真的嫁给老何了。后来我终于没有嫁给他,没有嫁给
这个除去性功能稍弱其实也可以过正常性生活,可以说没有缺点的男人。我一想到
那种做太太的日子心里就发慌,我似乎感到那种幸福根本不该属于我这种人。走的
时候,我给老何编了个故事,编了个使他感动得流泪的故事。我告诉他我仍然爱他
,但是从前爱我的一个男人现在残废了,他为我的家庭付出了一切,却始终没有得
到爱情。我决定回去,服伺他一辈子。
老何没有说什么,他只说让我多陪他三天,作为我们“夫妻”分手的纪念。三
天后我真的离开了老何,但手里多了一个银行帐户,帐户上有整整三百万元人民币
。我要声明一点,我编故事和三百万元毫无关系,当时,我只是想让老何好受些,
心安理得地离开他,仅此而已。
过后我也常常想起老何,但我没有后悔,也许,像我这样“酷’’的女人,是
不可能带给他永远的幸福的。
彭菲又一次仰起头,靠在轿车的座椅上。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她微微蹙紧
的眉头,告诉我她的心情并不像她讲的一样:那么“酷”,那么轻松。
我后来的经历很复杂,我吸过毒,做过走私,也有过数不清的男人,但是,不
说也罢,他们的确没在我心目中留下什么印象,不值一提的。
对了,去年我认识了一个香港人,毛头小伙子,是汕头大学的学生。我没有想
到,我竟然险些动了心。他叫阿伟,人又高又帅的,也许是在香港那边受到的熏陶
,他追女人的手段可谓是五花人门,疯狂至极的。我们在一起好快乐的,难得的是
他感情专一,看上我以后,他再没有把心思放在别的任何女孩身上;尽管我比他大
两岁,可在他面前我却像个小孩子。这种年轻的罗曼蒂克的感觉,好多年没有了。
可我们注定有缘无份的,我已经有点动心准备嫁到香港去的时候,是去年十一
月份吧,阿伟的父母亲从那边过来了,他们找我谈了一次,尽管一开始他们有些难
于启齿,但我很快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原来,阿伟在香港已经订婚了,对方是香港
名门望族之后。谈到最后,阿伟的父亲开了一张支票给我,数目很大,我当然接受
了,为什么?因为我答应了他们要我离开阿伟的请求,这也算公平交易吧。
后来,我忍不住又找过阿伟几次。我们疯狂地做爱,无忧无虑地玩乐。可我们
都明白,此生我们不可能属于对方的。有时候,他也会哭得像个孩子。我呢,一旦
看透,就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以后的日子我没有想过,人嘛,都是这样过的啦!
我这人真的够“酷”,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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