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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ab (香格里拉), 信区: Reading
标  题: 知识的力量=金钱?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Nov 17 11:56:34 1998), 转信

知识的力量=金钱?
——与李新亮商榷


□ 曹念明
    李新亮的《拥有知识≠力量》,在尖锐指出不仅要拥
有,而且要运用知识,反对读死书,提供读后多想多用这
一点上,是很好的。但他片面化、绝对化地发展下去,全
文的表述把市场需要、获取金钱作为判断知识力量之唯一
标准,则大可商榷了。
    市场是一种经济现象,它不能包涵人的一切活动,尤
其是精神活动。获取金钱的多少可以是衡量某些贡献、力
量的一种标准,但绝不是衡量全部人类活动之唯一标准。
    从培根时代进步到今日,“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更
准确的表述应修改为“创新的智慧就是力量。”不但因为
知识需要运用,而且因为既有的知识在不断老化,失去力
量。但是,不同领域知识(创新的智慧)和经济效果的关系
是不同的。生产技术发明可以直接满足市场需要、创造物
质财富、转变成金钱。像李文中的三个例子都是。然而还
有许多创造知识的活动并不直接满足功利目的。古希腊哲
人最崇高的境界是“为求知而求知”,不追求任何知识本
身之外的功利。关于自然规律的伟大科学发现本身并不能
产生经济效果,进化论、相对论这些最优秀的思想,无法
用经济效果来衡量其力量,发现者也不追求金钱。首先发
现放射性元素镭的居里夫妇,毫不犹豫地拒绝接受巨额的
金钱报酬,只因他们认为科学成果是无偿属于全人类的。
至于人文学科的创新成果,那怕是能够改变人类社会命运
的伟大思想,也不可能得到拥有重要技术专利的发明家或
打胜巨额经济官司的律师那样多的金钱。这是不同的知识
门类本身所决定的。假如真像李新亮所言:“问题的关键
……是你的知识能不能适应市场需要”,那世界上就没有
伟大的科学家、文学家、思想家了。
    可见,从正确到谬误的距离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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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www-post@bbs.hit.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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