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roll 版 (精华区)

无嗅觉的徒弟(下)
     文/郝舫
逆子:“他们不爱好艺术,我却爱好。”
    其实远在唐纳德强逼柯特就范之前很久,柯特就已经表达过他的强烈愿望。他小小
年纪时便表现出来的画技曾使他小有名气,还是在上小学二年级时,他的画作便登上了
校报的封面。这本来是毕业班同学才能得到的荣誉。但他从小最为醉心的依然是音乐。
7岁那年,玛丽姨妈送了一只大鼓给他,他就总是挎起它,在四邻之间边敲边唱他最喜欢
的歌---“披头士”(The Beatles)的《嘿,朱迪》(Hey Judy)和《革命》(Revolution)
,尽管他还不可能完全理解其真正的意义。随后,温蒂也送了一套“米老鼠”牌的小鼓
给柯特,那是因为她从小也想当鼓手,但柯特的外公嫌那太不够女儿气,所以温蒂也在
柯特身上补偿自己的童年。这一次倒是正中柯特的下怀。每天放学回家之后,柯特边敲
鼓不已,直到把那套鼓打的稀烂。
    小学三年级时,柯特开始正式学习打鼓,并且立下志愿要当一名摇滚明星。他想当
林戈.斯塔(Ringo Starr,"披头士乐队"鼓手),但他最想当的还是列侬(John Lennon),成
为一个会打鼓的列侬成了最大愿望.他参加了小学的乐队,但总是学不会识谱,所以老是等
前排的同学学会一首歌后他再照猫画虎。
    在父母离异尤其是面临父亲的压力时,柯特慢慢学会了用音乐作为逃避的武器.他开
始自觉地意识到自己同父亲的区别,"我真不明白爹妈是怎么生出我的,他们不爱好艺术,
我却爱好."在同老爹住一起的时候,他最高兴的时候便是跑到父亲的大卡车上听"皇后" 
(Queen)乐队的《世界新闻》(News of the World)。有时候听的遍数太多,竟然连蓄电
池都耗尽了,害的唐纳德连车子都发动不了。
    日复一日,柯特不停地发掘着新的音乐天地。老天有眼,唐纳德竟然鬼使神差地听
人劝说,参加了“哥伦比亚公司之家”唱片俱乐部。于是,他每个月都要收到几包唱片
磁带,他几乎从未打开过这些包裹,但柯特却不会放过它们,他从中结识了“阿罗史密
斯(Aerosmith)、“莱德.泽普林”(Led Zeppelin)、“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和
“吻”(Kiss)。正是这些乐队的音乐,让刚上初中的柯特觉得自己那些成天看电视上少
儿节目的同学们简直愚不可及。他的新朋友是比他大好几岁的高中生。他们很佩服柯特
的唱片收藏,他则因为同他们在一起厮混而日渐成熟。1981年2月20日,柯特14岁生日那
天,查克舅舅让他挑一辆自行车或一把吉他做生日礼物,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吉他。那
是把九成新的二手电吉他,拾音器有点小毛病。柯特从此操起了吉他,不再练鼓。练琴
一个星期左右,刚刚学会弹AC/DC乐队的《回到黑暗中》(Black in the Black),他就迫
不及待地开始写自己的歌了,但他当时极想学会的是“莱德.泽普林”的《天堂之阶》(
Stairway to Heaven)。
    在80年代初,先让柯特兴奋不已的是B—52这类新浪潮之声,那时候他已经学会了更
多的和弦和曲子。在刚上高一的夏天,他偶然从《奶油》(Creem)杂志看到关于“性手枪
”(Sex Pistols)到美国巡演的报道,朋克摇滚就成了他新的念想。但他只能见其图而无
法闻其声,因为在阿伯丁这样的小城是不可能找到朋克摇滚的唱片的,于是他弹起吉他
凭自己的想象制作朋克之声。按他当时的想法,那无非是三个和弦加上一大堆的叫喊。
几年后,当他第一次听到“冲撞”(The Clash)乐队的磁带时,他惊讶地发现,那并不是
他想象中的朋克。而当时的柯特最为苦恼的是,朋克摇滚究竟是什么样子,他所能做的
无非是把电吉他的音量开到最大,把自己的嗓子放的最开,向着阿伯丁的陋巷呼喊,向
着无垠的苍穹吼叫,“我知道我会有所奉献,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有机会向人们证明,
我可以写出好歌---我可以为摇滚乐作出点音乐上的贡献。”
    也许柯特在当时还说不上多么朋克,但他自小便已是个畸零之士,他同父母给他安
排的前程格格不入,他同那个郁闷的小城格格不入。他本来就不乏敏感与灵气,他又比
他的同龄人花更多的时间来画画和听音乐,这让他的想象力突飞猛进。尤为重要的是,
他在难耐的现实之外找到了摇滚乐这一灵魂避难所,也正是摇滚乐给了他从别处找不到
的归宿感和交流的激情,让他找到一处他愿意皈依的处所,那儿也许比他已然破碎的家
庭更加温暖。他还朦胧地从中看到了从小城的任何地方都难以发现的超越现实的可能途
径,并梦想着有朝一日能乘着摇滚乐的翅膀飞离这块黑暗之地,用另一种理想来完满自
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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