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roll 版 (精华区)
朋克:“我奋力挣扎在艰难的选择中。”
文/郝舫
正是在柯特下定决心靠音乐吃饭并每天从早到晚弹吉他直到上床睡觉的日子里,他
遇到了自己同龄的第一个真正的摇滚乐队成员---“讨厌鬼”(The Melvins)的麦特.卢金
(Matt Lukin)。
“讨厌鬼”是后来席卷全球的“邋遢”(Grunge)之风的真正创始人之一,正是它那融
合了朋克、70年代的硬摇滚和无产者重金属的革命性乐风,为西雅图、美国和全世界的
新一轮摇滚风潮注入了活力。
在柯特同卢金,后来又同该乐队的领军人物巴斯.奥斯本(Buzz Osborne)结识时,“
讨厌鬼”尽管还是在翻唱吉米.亨缀克斯(Jimi Hendrix)和“何许人”(the Who)的作品
,但已经作好了向朋克进军的准备。奥斯本有一大本“性手枪”的影集,并把它借给了
柯特。这是柯特第一次不再从杂志上的零星报道、而是全面完整地理解了“性手枪”。
他沉醉于其中,无法自拔。从此,在他的笔记本和桌子上,到处都被他画上了“性手枪
”的图案,他开始四处扬言,他将要组一支朋克乐队。当然,这还只能是宣言而已。
真正让柯特刻骨铭心的,是奥斯本借给他的几盘磁带,这几盘拼盘带主要是那些南
加州乐队的作品,其中包括“黑期”(Black Flag)、“弹弓”(Flipper)和MDC。第一盘
磁带上的第一首歌便是“黑旗”那首名动一时的《毁(第二部)》(Damage II),在吉他
的强劲刷弹和鼓声的爆裂中,亨利.罗林斯(Henry Rollings)那生猛的声音狂叫道:“被
你毁、被我毁、我很乱、我很乱……”
柯特被“黑旗”深深地震慑,他数日不知肉味,这种仿佛来自他心底的声音让他看
到摇滚乐的原始冲击力,他真正开始懂得了另一种旋律、另一种节奏和另一种歌词的生
命力。他开始捧读《极度摇滚》(Maximumrocknrol)这类朋克歌迷杂志,并且为自己的朋
克摇滚生涯作严肃的思考。
当得知“黑旗”要在西雅图演出的消息时,柯特为了凑够12块美圆的票钱,卖掉了
部分唱片,其中包括“旅程”(Journey)、“老外”(Foreigner)这类“经典”乐队的作
品。这或许是一种象征,它表明了柯特的决心、向往和选择,他已经开始用行动来实践
他那深埋内心已久的朋克信念。
柯特视观摩“讨厌鬼”的排练为阿伯丁枯燥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他可能看过他们上
百场排练和演出。他殷勤地为“讨厌鬼”的演出卖力,不惜为他们拎包扛箱;他也更加
刻苦地练琴,并想要成为“讨厌鬼”的一员。可有一天,好不容易等来了一个机会让他
参加排练,他却太过紧张,一首歌都记不住,只会在那儿弹点回授音,并满脸通红地发
愣。
但柯特却偷偷录了盘自己的歌,这些歌都只有吉他伴唱,但卢金对其大为赞叹,认
为这些歌真的很酷,尤其是在阿伯丁这种地方,绝大多数小孩能学两个“叛教牧师”(J
udas Priest)的和弦就可以自以为是了,而柯特却已经在自己写歌,而且比一般的大路
货强过许多。
就在这段时间,柯特已经开始暴露出令其一生都困惑不已的混乱:“当个朋克摇滚
乐手可以满足我的自尊,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我没有必要当个歌星,我并不想当摇滚明星
。所以我奋力挣扎在艰难的选择中--- 一方面我已经有了个立场,就是不在乎、不想当
也没法去当,但同时又有点想去当,我还是想向人们证明我自己。这是种混乱。”
柯特在这种混乱中生存着,他一无所有,他靠着朋克的幻想生活,他为此而骄傲。
他在阿伯丁中学当过一段看门人,也在海边的小饭馆大过工;他常领救济券,但他会把
它们换成啤酒猛灌一通。他同好友里德和租了一间房子,但里德很快去当了海军。房东
嫌柯特老不交房租,还在房子四周涂鸦,便把他赶了出来,柯特便只好在朋友家的沙发
上、卡车里过夜,或是回到老地方--- 阿伯丁北桥的凹坑。
能让他摆脱这一切而找到麻醉和逃避的依然只有音乐。1985年底,柯特同后来成为
“讨厌鬼”鼓手的戴尔.克罗弗(Dale Crover)及另一位朋友格里格.霍坎森(Greg Hokan
son)一起开始排练自己的作品。柯特本着彻底的朋克精神,将自己第一支乐队命名为“
臭大粪”(Fecal Matter)。“臭大粪”为“讨厌鬼”作过几场暖场演出,而后,他们开
除了霍坎森,请来了卖特.卢金。经过一阵排练之后,他们来到西雅图柯特的玛丽姨妈家
,录制了柯特音乐生涯中第一个正式的小样。在这盘共7首歌的小样中,柯特的音乐理想
还没有充分展现,激烈的重金属手法、狂躁的节奏和“讨厌鬼”及金属制品”(Mettali
ca)式的歌曲结构都还有别于他后来的作品。但这盘重要的小样也包含着他日后还会坚持
的某些手法和趋向。其中《没劲》(Downer)后来被收录进了《漂白粉》(Bleach)专辑中
,只不过当时录制的是慢节奏的器乐版本;而柯特把吉他声直接接进录音机这种典型的
低成本朋克录音手段,也会在他后来的音乐实践中被沿用。
被"臭大粪"的小样震惊的第一位听众是柯特的玛丽姨妈,她为柯特的音乐和嗓音中
包含的野性感到不解,她尽管了解柯特的身世,却从不知晓这个儿时乖巧机灵的侄子已
经成为了愤怒的朋克青年。
她更为不了解的是,柯特的愤怒之举并不仅限于嗓音,柯特从小为人赞叹的画技也
成为了他的武器,他成了个有名的涂鸦大师。他和奥斯卡等人拿着喷筒巡行在阿伯丁的
大街小巷,在墙上喷出"流产基督"、"上帝是个同性恋"等等标语,故意刺激那些"乡巴佬
"。一天晚上,他们在一条小巷的墙上看见了一幅喷绘得极为精美的"平克.弗洛依德"(
Pink Floyd)的彩标,柯特便手持银色喷筒,在"平克"上面喷出了"黑"字,而另一位朋
友则手持黑筒,在"弗洛依德"上面盖了一个"旗"字。他们的朋克信仰使得自己成为了丧
家犬,因为在好几个月里,他们都被原来那条彩标的喷绘者追逐骚扰,整天狼狈不堪。
一次,当柯特同两个哥们儿一起在一家银行的墙上喷出"同性恋原则"时,一辆警车
出现,朋友们一哄而散,惟独柯特被当场抓住。至今在警察局中还留着当年的讯问记录
,其中包括一份从柯特身上搜出的实物清单:一块吉他拨片、一把钥匙、一听啤酒、一
只定音铃、一盘激进朋克乐队"无数死雷子"(Millions Dead Cops)的磁带。柯特被处
以180美元的罚款。
在当天及时跑掉的哥们儿里,就有一个后来同他一起震撼世界的人--奎斯.诺沃斯里
克(Chris Novoselic, 他的名字也常拼成Kris)。奎斯于1965年5月16日生于加利福尼
亚洲的康普顿,父母都是克罗地亚来的移民,他们在1979年迁至阿伯丁。尽管从加洲迁
至此处让奎斯的父母减轻了经济负担,并且在众多的克罗地亚老乡中生活逸然,但奎斯
的父母却十分厌烦这个同加洲的晴朗和开放截然相异的鬼地方。父母想让身高两英尺七
英寸的奎斯去打篮球,但奎斯同柯特一样只愿意呆在家里听音乐。他当时最喜欢的乐队
是"莱得.泽普林"、"退化"(Devo)、"黑色安息日"和"阿罗史密斯"。比柯特幸运的是,
他家住在阿伯丁的一座小山之上,所以他的收音机接受效果极好,是他可以不听当地那
些排行榜"糟柑"而接受到西雅图等地的摇滚节目。
1980年3月,奎斯的父母担心他太过郁闷,便把他送到了克罗地亚老家。具有讽刺意
义的是,正是在克罗地亚而不是在阿伯丁,他第一次知道了朋克摇滚,听到了"性手枪"
、"雷蒙斯"(Ramones),甚至还有一些南斯拉夫的朋克乐。但这种音乐没给他象柯特感
受到的那种冲击力,对他而言,这无非是一种他喜欢的音乐。一年之后,他回到了阿伯
丁,并在这个酒鬼遍地的小城里也成了有名的小酒鬼。
后来,他同柯特一样认识了奥斯本,并从奥斯本的介绍中真正认识到了朋克的魅力
和本质,他也对"黑旗"、"弹弓"之类乐队痴迷不已,并且开始苦读从无政府主义到动物
权利的种种著作。同柯特一样,他也是《极度摇滚》的热心读者。
1983年,当奎斯从高中毕业时,他的父母离婚了,他在消沉中把更多的精力投入了死磕
吉他之中。随后,他遇到了柯特。
柯特同奎斯是阿伯丁中学的校友,但由于未同过班,他们一直没能成为哥们儿,只
是因为奎斯是全校个子最高的学生,而且极富幽默感,柯特才对他有很深的印象。柯特
先是同奎斯的弟弟罗伯特在一块玩,一天,当他来到奎斯家时,听到楼上传来一阵阵狂
暴的音乐,罗伯特不无骄傲地说:"那是我哥哥奎斯,他听朋克乐。"柯特从此对奎斯留
下了更深的印象。
终于,他们在"讨厌鬼"的排练时玩到了一起并成了铁磁死党。奎斯的女友谢莉(Sh
eli)也成天同他们在一起听音乐、喝啤酒、四处涂鸦,还老用奎斯的小摄影机拍电影玩
。但他们一起玩得最多的还是音乐,在围绕着"讨厌鬼"所组成的几个外围乐队中,曾经
有一阵有奎斯担任吉他、主唱,奥斯本弹贝司,而柯特则当鼓手。
柯特一直想说服奎斯同组一个正式的乐队,但奎斯的兴趣不大。柯特想出了一个馊
注意,他把自己的功放借给了奎斯,试图以此来巴结奎斯。可是奎斯装聋作哑,直到10
天之后柯特来要功放时,他依然没有任何回音。柯特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又把"臭大粪
"的小样借给了奎斯,希望奎斯能有所领悟。可奎斯却对这盘小样不置一词。但在这盘小
样正好录制了一年之后的日子里,奎斯突然对柯特说:"我听了那盘带子,挺棒的。咱们
是该组个乐队了。"
当时他们的家当实在有限,除了柯特的吉他和功放外,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奎斯本
来也有一对功放,可是为了保释同人打架而被拘留的卢金而忍痛出让了。他们东拼西凑
了些设备,便由柯特挎吉他、奎斯弹贝司,在奎斯家楼上操练起来。时逢有一个叫鲍勃
.麦克法凳(Bob Mcfadden)的小正好有一套鼓,所以有时候他也前来打鼓助兴。
仅仅一个月之后,这支贫困的乐队便难以为继,终告散伙,奎斯到外地找事做,柯
特则依然在阿伯丁痛苦徘徊。
冬日的一个早晨,温蒂突然接到了柯特的电话,他的话音充满了恐惧:"妈妈,我的
手完了,我的手挨烫了,他们好象已经没了。"说完他就哭了起来。他是在做自己最喜欢
吃的炸土豆丝时被滚油烫伤了,他已经去过了医院,大夫告诉他,他永远弹不了吉他了
,他承认是为此而哭泣,因为那意味着他永远失去了自己的灵魂。好在温蒂知道以为烫
伤专家的地址,柯特终于得救,手上连伤疤也没落下。
烫伤痊愈之后,柯特成天呆在家中,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每天只吃点米饭为生(他
没钱买面包、啤酒,那点米也是以前留下的),一块冻肉就已经算奢侈品。他也曾想过
离开阿伯丁到西雅图去,但想到一个人在那个巨大的城市中孤立无援,他就不寒而栗;
阿伯丁人也没有移居他乡的传统,象任何困苦而顽固之地的人们一样,他们老觉得自己
居住在世界的中心。柯特厌恶这种破落的传统,但他暂时还无力同它决裂。但就象奎斯
因为在小酒馆谈起社会主义而差点被乡巴佬们当作共产分子而狂揍一样,柯特也早已被
阿伯丁人视为异己分子,他们巴不得他滚蛋。
1994年6月,《滚石》杂志的撰稿人迈克尔.吉尔莫(Mikal Gilmore)来到了阿伯丁
,当他在阿伯丁北桥下沉思一会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看到了桥侧写着一句话,很象是
柯特的笔迹,那句话是:好吧,我必须走了,到了傻瓜出走的时候了。这也许真是柯特
写下的决心书。他曾在这绝望的小城中憧憬过也反抗过,可是这种绝望的戾气太过强大
,足以将他完全吞噬淹没。他从反抗变成了渴望逃逸,尽管他还没有找到逃逸之路,可
他已经在思考这种可能。更重要的是,他已经开始四处探路,做好准备实践这一可能。
像一只被囚的幼鸟,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强壮双翼、砥砺斗志,以便有朝一日用头碰破
囚笼,展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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