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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ike (你清纯的脸,我看到了放荡), 信区: Rockroll
标 题: 何为摇滚 2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10月27日18:37:23 星期五), 站内信件
然而,从 」隼址茁业摹 骚乱”历史而言,那种理解却并不为过,大可不必文过饰非。
“南方派”毕竟代表不了摇滚。值得探究的恰恰是“骚乱”及其压制者拳脚来往之间的
丰富意蕴。在“秩序”的大旗之下跃马压制真正“群众的反叛”的,无非是权威们以理
性铁律攥成的铁拳,而“群众”赖以反叛的基石则是在一切“骚乱”中皆可窥见的集体
激情。在摇滚的“骚乱”及其压制之间,又都隐藏着双方各自未能觉察的悖论。这一悖
论可以最简单地表达为:以自我的发现成就了自找的消亡。
在世界近代史上,“群众的反叛”催生出的恰恰是被称作“个人主义”的东西。这一点
虽然出乎伯克的意料,但却是托克维尔不得不承认的。事实上,如果没有对上帝和国王
的摧枯拉朽的一击(起码是对其“合法性”的怀疑),所谓,“自主”从根本上就难以
产生。这就是为什么海耶克坚持真正的个人主义始于洛克的原因之所在。
然而曾几何时,“自主”变成了“自制”。这首先是因为个人主义并非像中国人常常望
文生义对其所作的理解一样,是个人的为所欲为。事实上,无论对个人主义作出怎样积
极的理解,真正的个人主义者必然坚持的最后一道防线便是个人的对等原则,亦即虽然
个人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但这种对个人的尊崇应当被运用于每一个个体;任何对自我
的思考、判断、决策行为妄加干涉和破坏的东西,都是不合理、不道德的,但任何一个
对别的个人妄加干涉和破坏的个体,同样不合理、不道德。而对此作出保障的一是律法
,一是“自制”,在此我们看到的是悖论之一:律法和压制本身就是自我的意愿;悖论
之二:“真正的”自我是自制的。
当洛克断然宣称个人先于社会,社会无非是追求最大利益的个人的契约行为的结果时,
律法还只是抽象的外在物;然而,当卢梭认为由于每个人贡献了同样的份子给社会,因
而社会不会伤害个人时,当康德以律法是个人自由意志的立法者为由,宣称放弃一切妄
动,循规蹈矩才是真正的自由时,我们看到了“自制”观念的最终基础。这种被视为“
深刻”的逻辑推演也是许多自称是“个人主义者”的人也同样热衷于压制和鄙视摇滚乐
一类大众文化、反感其所引发的“疯狂”的最终基础。
而使更多绅士派人士远离并恼火摇滚的,是落实于每一个人身上的“自制”观念。如果
说在19世纪以前,“理性自我”与“激情自我”的分裂还只是一种空想的话,弗洛依德
及其后继者对人类心灵中黑暗王国的发现则使其成为了“科学”。从黑格尔到荣格,从
华滋华斯到爱默生,从莎士比亚到尤金·奥尼尔,从《公民凯恩》和到《红高粱》,这
一两种自我的思维定势超越了思想纷争和时空界限,成了人类思想中常存的基本事实或
假设。它以人类历史和个人经验中曾经有过的从无知和愚昧中解脱出来的事实为出发点
,认定这种获得解放、学得知识的自我才是“理性的”、“真正的”、“更高层次的”
自我,是“自主的”、“非他人导引的”自我。而那种为情绪冲动所主宰的、疯狂的、
激情难以自制的、相互模仿刺激的自我则被判决为“低层次的”、“不负责任的”、“
他人导向的”、“不真实的”、“疯狂的”自我。由此,深陷于摇滚现场的狂热气氛而
不能自拔者,无疑是受后者的控制而走火入魔,自然应当用“真实自我”格杀勿论。这
就是摇滚在引发“骚乱”后所遭受攻击中,“疯狂”、“无法无天”、“野蛮”等字眼
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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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此一判决和格杀方式远非完善或合理之举。如果说因摇滚而“骚乱”的青年作为个
体的破坏举动勉强可以用此类判决以明了是非,则反摇滚合唱中将此标准从“自我”上
升至摇滚本身,从而宣判摇滚本身的累累罪状,便显然是以主观界定的抽象的更高“自
我”将其他一切“自我”宣判为“低等”、“疯狂”的自我,这恰恰是为“自我解放”
而设定的两种自我观念的异化;它也破坏了作为理性个人主义前提的平等原则,而自觉
走上了维护不平等状况之路。
尤其令人不安的是,人类的全部思想史和政治史(尤其是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视“
人欲”为“天理”对立物的封建传统国家的历史)都已证明手握权柄或自恃真理在手者
往往(必然?)由此走向专横残暴之路却心安理得。不是吗?教皇可以宣布异教徒们是
被蒙昧掩住了双眼,使自我不幸地远离神的荣耀而沦为“行尸走肉”;政客可以翻手为
云覆手为雨,“初一十五不一样”,因为大众在日常经验中迷失了“自我”,只有他才
懂得别的“自我”真正需要的一切;学术权威则可以对背离“真理”走上邪路的叛逆当
头棒喝,痛斥他“丧失理性”;“秩序”的代理人自然更可以视引发“骚乱”的摇滚之
类为“陷入疯狂”。尤其让他们舒心的是,当他们以“真正的自我”、”理性”、“秩
序”为名痛打、压制、摧残被判决为“丧失真正自我”者时,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高喊
,这一击是为了人类的前途,那一击是为了社会的安定,而全部的打击则是为了使受打
击者找回真理和“真正的自我”,这无疑是父母对儿女的爱, 1969年12月,在加州奥特
蒙特音乐节上,组织者误用了当地恶名昭彰的飞车党徒“地狱天使”为保安人员,结果
造成了杀死观众的可悲事件。“地狱天使”们以“秩序”的名义对观众凶狠地追杀,其
疯狂程度比摇滚观众的狂热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如反 」 斗士们 推艘 滚的疯狂比观众
的狂热更加令人胆寒。我们不禁要问,那所谓“真正的自我”和“自制”何在?这种看
似荒诞的情景及其后深藏的悖论,已经在人类的历史上长存了难以计数的时日,它才是
每一个真正的自我应当认清的真相。在一瞥它的惨痛表情之后,人类应当学会容忍那易
被判决为“非真实自我”的一切,或许更进一步,不要轻易使用这种判决及处罚(说到
底,人们迄今未能找到“自制”、不疯狂的自我才是真正人性的充分理由,否则,他们
大可不必制造出如此众多的压制手段来)。破除这一悖论的途径固然要依赖于社会的不
断进步,但回到自我发现的最初,为每一个自我保留足够的自我判断和行动空间,为各
种看似迷途的探索留出余地,暂缓判决,似乎是最为基本和无害的决策。自然,“骚乱
”所带来的暴力本身,即使在最为个人自由张目的罗伯特·诺齐克一类人看来,也是“
最弱意义”的国家有充足道德理由予以直接干预的行为,摇滚作为一种质具和平文化特
质的东西,居然不时成为“骚乱”之源,的确令人感慨系之。而如果我们寻找这一“骚
乱”之后的集体激情之源时,必须面对的是又一个困扰着摇滚的症结:那些以个人味”
为最初理由加入 」隼置远游 者,最后却成为了他人集体情绪的狂热一环。这虽然并非
唯一存在于摇滚中的现象,但唯以摇滚与政治和体育中类似场景最为典型。
托克维尔曾经细致地观察到,当独立的个人意见不再依赖宗教、传统和权威时,他就必
然会从同类、从公众处检验自己的判断。“于是,相信群众的趋势将会增强,并逐渐变
成支配社会的观点。”而菲立浦·斯拉特则在他那本畅销百万的《追寻孤寂》中撇下一
句“信不信由你,造成众人一致的正是个人主义”之后列出了他不喜欢的这个主义所造
成的对人生而俱来的合群、义务与依赖三种欲望的破坏(反过来又变成了其的更大激发
。)由此,即使是反对诸如摇滚造成的集体骚乱”这类行为的正人君子,所怀的也无非
。)由此,即使是反对诸如摇滚造成的集体骚乱”这类行为的正人君子,所怀的也无非
是像老处女对自已床下的色魔那样的恐惧,因为他们长期处于“自制”形态的内心深藏
着同样的三种欲望。毫无疑问,这有助于我们理解摇及类似狂热的基础何在。
-- 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学生和一个一向谨慎的经理助理为什么同样卷入一场因摇滚而
引发的“骚乱”并毫无愧意,使得探究这类集体性激情究竟源于何处成为必要。
其实,曾经身陷狂热并参与过“骚乱”一类行为者的心理表明,与其说他们在狂热的过
程中丧失了“理性自我”而受于“激情自我”,失却了“自制”,倒不如说他们完全没
有了自我。置身在一种往往并非有备而往的狂热气氛中,弃绝自我的冲动可以来自许多
不同的动机,可以是对日常压力的单纯宣泄(这种宣泄常常被称作社会不满的“安全阀
”;实际上我们也可以将摇滚或体育“骚乱”视为政治或宗教“骚乱”的“安全阀”)
;可以是对自我现存状况的鄙弃;可以是潜藏或曾经以其他方式表现出来过的憎恨;可
以是一种在任何场合都可能爆发的凶残个性……然而无论动机如何,人们常常可以见到
的情形是:在一种集体性的激情中,中国式的“法不责众”观念是普遍存在的。正是在
这种情绪之下,个人责任荡然无存,相反,交出个人判断力和自我约束力成了加入狂欢
式气氛必须付出的代价,个人只有打破文质彬彬或谨慎行事的保护外罩才可能得到集体
激情的容纳,也只有将个体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全部无情地砸烂才能使个人有融汇于集体
之中的放松感。反过来,正是这放弃自我者数量的多寡,才决定了集体的大小和集体激
情狂热的程度。由此,集体的疯狂成了个人的疯狂,集体的冒险变成了个人的冒险,集
体的“荣耀”也成了个人的荣耀。即使当某一瞬间出现了冷静的自我意识,他也只会因
身为具有强大摧毁力的团体中的一员而倍感自豪。
“骚乱”能手——“滚石”灵魂贾格尔就曾经回想过自己为什么会身陷疯狂而又激发疯
狂:
“我在台上有一种十分奇特的感觉,我觉得全部的力量都来自于观众,他们想要从生活
中得到些什么,而他们想要从我这儿得到。我常常会把麦克风砸烂,是因为我感到在台
上的我已经不再是一般的我……我需要激发观众,我当然要这样于,我竭尽全力、想尽
办法这样干。”
贾格尔的自白实际上道出了集体性疯狂的全部机密,包括我们不只从摇滚“骚动”中所
能看到的“表演感”。当一场“骚动”被参与者融汇进表演的激情时,“骚动”本身往
往成为一种自我可以参与其中的戏剧。一方面,现代传播媒介一天天强化着这种感觉,
电视、报纸及广播使一场摇滚“骚乱”、足球“暴动”或一次学生示威成为众人的焦点
,往往会让参与者更有“勇气”投身其中。而如果在行动的当时就意识到表演性质时,
其言行往往会变得更加夸张,一如聚光灯下的话剧演员迥异于他日常的言行。而更可激
人疯狂的,则是人为的鼓动所激发的参与者的内心想象。在五光十色的现场宣传气氛之
下,在相互激励的喝彩声中,如果再加上一两个“不安分”者的鼓动,即使头脑清醒、
谨小慎微者也会被一种“创造历史”的冲动或“抛开一切”的借口所裹挟,在“世界都
在注视着”(托德·吉特林语,他曾经以自己的学运经历为博士论文主题,深入探讨了
这种“注视情结的消极性作用。)的神圣表演感的促使下走向一浪高过一浪的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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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形成之后,伴随着节奏一致的鼓掌和跺脚,抑或是“骚乱”到极至的乱砸乱
扔行为的,是维系“集体”的相互模仿行为和对“集体”行动的服从。观众对在每场摇
滚乐中已成定式的那些手足动作和大呼小叫的相互模仿,一如政治或宗教狂热中对仪式
和规范的遵从,是消失自我使集体强盛的必要步骤。一个在狂热呐喊中手足无措的中年
男于是我们在摇滚乐演唱会常见到的情形(我在“呼吸”的卫华使劲呐喊时见
过一个抱着双臂漠然四顾的40来岁男子,也曾见过在其小孩紧随崔健高喊“一、二、三
、四、五、六、七”时以手托额、焦躁不安,轻摇其头的父亲),他的尴尬源自于他不
愿模仿,而模仿是解决类似尴尬和难以决断难题的易如垂手之举。但模仿同时也造成了
“集体”的可塑性和易变特征,所以当“骚乱”因当时当地的条件而成为可能时,人们
根本就来不及判断他人的行为是否合理。
从本质上说,一个由失却全部自我组成且由表演感和模仿、服从所联结的“集体”必定
是激情澎湃的,人们不大可能成批地心甘于将自我消融入一种毫无刺激性的死水般的安
宁和平静之中,“集体”中的一致往往需要热情和狂热来支撑,这是许多青少年在需要
正襟危坐的交响音乐会或只能叫一声“好”的戏曲晚会之后大呼“不过瘾”的根本原因
。摇滚乐观众之类的临时“集体”所忠诚的原则与其说源于逻辑原则,不如说源于感动
,因而他们所需要的是以激情的火花短暂地燃烧自己。与政治或宗教运动相比,这种激
情持续得更加短暂,从而也更容易在瞬间走向极端,否则难以迅速聚合力量和形成默契
,也难以震撼整个“集体”和全部成员。正是由于许多歌迷抱着一种迫不急待的心情,
抱着一种唯恐今夜“不过瘾”的心情齐聚一堂,贾格尔一个流里流气的手势、“何许人
”猛砸吉它的举止、迈克·杰克逊挺动下腹的舞姿、以至于中国某个摇滚乐队吉它手情
急之下一声“傻X,你们怎么不站起来呀”的吼声,都可以构成点燃已经四处洋溢的激情
炸药的导火线。至于这种激情转化为疯狂之后将会导致的后果,则由于几乎每个人都自
愿地奉献了自我并被狂热所席卷,早就成为毫无意义的问题了。
这种狂热本身有无意义不可一概而论,但它绝对应当在它跨向暴力和对他人伤害的关头
立即止步。而达成这种止步的前提似乎正是对它的本质和特征作更深入的理解。解除这
一集体性魔魔的密码同样是在于绝不轻易地交出自我,或者更加坚决地在任何条件下都
不交出自我。当狂热的根源和动因被找寻到时,对它的控制和消除便有了基础;尤其是
促成集体狂热的个体于此有所体会时,狂热本身并不可怕。
而针对摇滚狂热所发的诅咒,恰恰却未能对这一狂热作更为深入的理解,因此它便只停
留在了仇恨的水平,而仇恨,一如狂热,也恰恰造成了毫无自我可言的大联合;而惟其
因为打着“理性”、“秩序”和“自我”的旗号,它变得比疯狂和“骚乱”本身更为邪
恶,而且丝毫无助于人和社会的健康。不走替人决断一切的极端,也不走放弃自我的极
端,这是“骚乱”与反“骚乱”的 性 断壁为我们昭示的一条看似容易的行事之道。由
于它需要更多的容忍,同时又意味着独自背负选择的压力,它既反对独断专横,又反对
犬儒作风,因而绝不像其表面所示那样可以易如反掌。然而,如同历史上许多心灵都曾
面临过的独断暴政与乱世暴民的抉择一样,凡视其为必选其一的二难抉择者,其实反而
容易,但许多大师也曾失足于此;最难从而也最富挑战性的恰恰是能在其中踏出能用自
己的名字命名的羊肠小道。时代与文明的进步并没有使这种抉择变得更加容易(虽然其
性质与后果似乎不再如从前那样严重),这反而使得我们可以在被大师们完备了诸多规
则之后依然余下的这一空地里作两面受敌或促使两面清醒的努力,以便有一天我们的后
则之后依然余下的这一空地里作两面受敌或促使两面清醒的努力,以便有一天我们的后
代即使毫无标准操作手册可循,也可以在此类难题面前游刃有余;以便使人类曾经获得
过多荣誉的灵魂真正足以担承从来未曾减少过的艰难选择。
第八章 上帝也疯狂:神圣反摇滚十字军
不出任何人的意料,宗教势力一直是反对摇滚的最坚决和最不动摇的生力军。它对摇滚
的反对自摇滚产生起就不曾放松,而且此一反对一直延续至今,但花样却不断翻新。
在摇滚刚刚萌生的50年代,加拿大一名宗教人士便将摇滚称为“三R”(即Rock、Rol1、
Regret),第三个R是悔恨,“你曾在摇滚之后有过这种感觉吧。你难以入睡,因为你知
道这种音乐与放纵只不过是对你的愚弄和欺骗。”爱尔兰的天主教杂志更是认为,教会
的“敌人”是用摇滚歌曲“作为不道德宣传的 工具。”美国芝加哥的一名主教在摇滚刚
开始流行时便宣布, 在天主教学校里不准播放这类音乐。一位天主教头面人物更是宣称
:“在音乐之中明显地存在着神与恶魔的界线,前者鼓舞人心、宏扬美德,后者使人堕
落、败坏德行。”
在一家音乐杂志上,一名天主教徒坚决主张实行音乐检查制度,因为在他看来,摇滚是
恶魔的诅咒,“它会使青年人转向恶魔崇拜,怂恿年轻人用性来进行自我表达,教唆他
们干无法无天的行为,并破坏神经的稳定性。”
纽约大主教斯佩尔曼曾经在数千人参加的祈祷大会上引用一篇批评“猫王”的文章,并
强调父母应当对孩子们更加负责任。他严厉地责怪父母、教师和神父们“没有持续而坚
决地祈祷,以让那些淫荡的音乐舞蹈受到制止。”波士顿的一名主 教大人也指责电台的
节目主持人不负责任地播放由“淫词秽语”组成的音乐,他谴责摇滚乐使青年人成了好
斗之人。在这种音乐的熏陶之下,青年人们自然是远离了上帝。
也许正是由于上帝的代言人们如此旗帜鲜明地反摇滚,我们便看见了摇滚乐手们在神与
摇滚之间的痛苦挣扎。
第一个为人所知的这类挣扎者是吉米·斯诺。他是乡村歌手汉克·斯诺的儿子,自己则
是一名摇滚歌星,曾经在50 年代多次与“猫王”同台演出。当他在一个星期天去教堂做
礼拜时,他认为自己听到了上帝的声音(这声音自然是对摇滚不利的),于是他放弃了
摇滚而成为一名福音传教士。在布道、会议的各种场合,他开始大肆攻击摇滚,说摇滚
的坏影响虽一时看不出来,但待以时日便会清晰可辨。他宣称有数百名青少年都曾向他
诉说参加摇滚舞会、PARTY之后的苦恼。他认为摇滚有一种“邪恶节拍”,当青少年听后
或随之跳舞便会“引起帮派打斗和结伙捣乱,学习成绩也会一落千丈”。他四处宣讲摇
滚的“罪恶性”,指责它败坏道德,引起青少年不法行为等等。
在早期摇滚中曾经让青年人激动不已的“小理查德”和杰里·李·刘易斯同样也是深陷
上帝与摇滚之争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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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剑刺向苍穹去 易水寒梦魂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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