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rol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ike (IDM), 信区: Rockroll
标  题: 长发飞扬的日子(25-28)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4月04日20:42:13 星期四), 站内信件

长发飞扬的日子(25)
姜昕
  我们的故事不是发生在真空里,自然存在这样那样的诱惑,又加上年轻,自然不容
易抗拒——其实不年轻也一样。现在的我早已经了解了聚散分离的规律,比较能够坦然
面对“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虽然残酷,但是对于任何人,任何一种情感而
言,它都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无奈而又绝对的真理。抛开任何一种生离死别,单就爱情来
论,它的规律一般是这样的:一开始总会有一段信誓旦旦的日子,彼此都以为他(她)
一定就是这一生所求。可是时间慢慢的过了,心也开始渐渐动摇,也许是因为淡了,倦
了;也许是烦了,腻了……总之又开始发现其它的亮点,而能不能抗得住,那就难说了
。(既便你们本来好好的,也难保不会有意外出现),相“爱”到白头(请注意,不是
相“处”到白头),真的很难!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从来没想过?……其实谁都没有错,
谁让这个世界亮点多多,而人又偏偏是那种总为“情”字所困的“高级动物”呢?只是
从前我们不明白罢了。
  年轻气盛的时候,总是会有一点儿没有缘由的自信,深信他(她)一定不会改变,
而选择都在自己--我可以走,却不能接受他(她)离开。于是,在没有明白道理之前,
我们无法平静的面对,只会做出一些这样那样的多年以后回头再看无法不“泪眼笑荒唐
”的事来,可是,那些已经远去的日子,甚至是当初你只想忘记的日子,却往往因此得
以更牢固的存藏,而且,在回忆的过程中,它往往会付予你另外一些意义:你会想起自
己和他(她)那时的模样,怀念曾经的年少轻狂。所以,如果让我用两个字去描写生活
,那就是:矛盾。
  第一次得知他也曾“侧过头去”,是不经意中在褥子底下发现了一个女孩子给他的
信,信的内容写的极为“肉麻”(其实是“甜蜜”,可是当初我当然不能这样接受)。
于是我如临大敌,觉得也许房间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藏有“秘密”——原来一切并不如
我所想。那个下午我忽然变成了“福尔摩斯”,大概未曾放过任何一处蛛丝蚂迹——从
此就变得“敏感”起来。那种感觉很奇怪,在专心致致的过程中我似乎已渐渐忘记掉最
初发现那封信时的心情,而寻找本身却变成了唯一的目的。最后我竟然在钉在墙上的一
张画的背后找到了两封信(亏了藏的人和找的人居然都能想的出),并且顺着信中的线
索找到了那双女孩子在信中提起的织给他的毛线手套。碰到这样的事情当然无法冷静,
我在伤心,震惊和气愤的同时就着泪水把那些信撕得粉碎,然后同那双手套一起“独出
心裁”的扔进男厕所(当然是在确定里边没人的时候)——之所以这麽做是为了既要他
看见又让他没办法捡回来——哪怕是一个碎片!(请千万别把我想成一个恶妇,那种心
情我想谁都应该可以理解)。
  ……D当然看到了那些(在我的“特意”提醒下),之后又会怎样谁也都想象得出,
也无非是我们在那些情戏里总会见到的一些场面罢了,在缘份尚未真正到尽头的时候也
无非打归打闹归闹而已……那件事情很快就“平息”了,我们都默契的不再提起,表面
上看去一切也似乎又恢复了从前的样子,可是,我心中的爱情,却不再是晴空万里了…

  我爱他,那是真的,可是,我却预感到分离,不知道为什麽就开始这样想了,那大
概是女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吧——总是会比男人有更强的所谓“第六感”——虽然不
能确切预知那会是什麽时候的事情,可是我想,大概不会永远的。我有点儿害怕面对那
一天,那时候爱情几乎占领了我心里的整个世界,虽然我很任性,也总是争强好胜,可
是回头想来我那一段时间里所有真正发自内心的快乐和感伤几乎都是因为他,甚至当初
费尽好一番抉择才得以如愿以偿的心爱的工作也早已被我不当成一回事儿,不知什麽时
候开始那对我而言就仅只成为了一项工作而已,如果能每时每刻和他在一起,我想我大
概宁愿不再唱歌。我曾经认为他的笑容就是我心里最晴朗,最温暖的旋律,何况我还可
以听他弹琴,听他唱歌——那是一些怎样的时光啊,哪怕他只是在随意的拨弄琴旋,随
意的哼唱,对于我而言那都是无比神奇的魔法,我都会觉得,那就是我最不愿意错过的
时光……
  如今我已经知道,爱他(她)的时候绝对不可以丢失掉自己,爱情绝不是生活的全
部,其实生活里有很多美好的情感,也有其它一些重要的东西,同样不能没有的情感和
事情,无论单纯的拥有哪一样都是会失重的。爱情会来也许也会走,但还会再有,只要
你是可爱的。所以就算一个人了,也没什麽了不起,大可以好好享受一段儿一人天地,
安下心来做一些也许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很难全心投入的事情,并且,等待新的爱情。

  可是那时候我害怕,有那麽一段时间,那的确是我不敢触碰的问题——不敢设想没
有他的生活,不知怎样面对预感中即将发生的情况。我忽然变得战战兢兢,小心谨慎起
来(我单方面的以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因为我以前做的不够好),别说争包
子了,我几乎完全变了一个人,忽然开始处处“谦让”,处处为他“着想”起来。
  这样当然是对的,可惜那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成长,那只是另一种误区罢了,所以做
起来就未免牵强;而且,失去了平等的爱情就会变味儿,一切都不是自自然然的,也就
不是那麽回事儿了——两个人的关系反而变得怪怪的了……不久我也开始讨厌自己了--
连我自己也无法忍受自己那种大有点儿类似于“奴颜婢膝”的夸张样子了——那一切实
在是同我的脾气秉性太不相符了。况且,事情的原因本来也并不如我所想——那不久之
后发生的另外一次类似“事件”(虽然也很快就平息了)让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时的年龄还不可能动悉更多,简单的头脑里能够想到的只是一些于事无补的歪主
意。于是我想到了“报复”——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其实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无疑是
一个“痛苦”的决定,想着“报复”,心却很疼,眼里也流下泪来;也许心底里我是想
逃,想要解脱?谁知道呢。有些时候,有种心情,是无法理出确切的头绪来的,也许只
有在多年以后……
  年轻飘亮的女孩儿总是少不了人追。我在其中挑选了一个自认为可以“气死他”的
:外型不错,开了一辆飘亮的车,有钱,而且,不是那种没有修养的“暴发户”——随
便把一些根本不管适不适合自己,也不管场所地点,只要够贵就行的各种名牌儿往身上
堆的人——这种人就是做“替身”我也嫌丢人。
  认识他是因为徐薇--他是徐薇公司的客户--否则我们大概根本不可能认识--没办法
,当年的我似乎只钟情于一种类型的男人:牛仔裤,T恤,皮夹克,长发飞扬。
  徐薇毕业之后,如愿以偿的进入一家美国独资企业,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美籍台
湾人,她给老板当秘书兼公关经理——“反正就是陪着老板和客户在各大酒店吃完了饭
喝咖啡,喝完了咖啡再喝茶,然后再接着吃饭呗!”——徐薇曾经得意之极的这样向我
解释她的工作。那时候她是“霓裳宫”的常客,只要一有客户,吃完晚饭她准会想尽办
法把他们拉来听我唱歌——当然最重要的是能顺便来找我玩儿。“这是我大学时最好的
朋友!”,她总是要把我拉到他们那桌儿介绍一番,然后再补充一句:“哎!可惜我们
俩志趣不同……不过,这还是不能影响我们做最好的朋友!是吗?”,她总是会在话说
到这儿的时候极其亲热的搂着我的脖子,歪着头装出一付很认真的样子来问我……“一
会儿别忘了给漂亮‘美美’送花儿哦!”。那会儿她已经跟她的老板学了一口的台湾腔
,管女孩子叫“美美”。
  就是这样认识的Jeremy。在我“为情所困”的那一段儿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和徐
薇来听我唱歌(当然是徐薇透露了“秘密”。 那段儿时间徐薇老是在我耳边唠叨她的道
理:“算了吧!”,“老跟那帮穷摇滚混有什麽前途?他能给你什麽?何况还不专一?
!”,“喜欢音乐,买带子听不就得了?也没必要非跟搞音乐的人在一起吧?!”,“
别傻了!赶快趁年轻有本钱找个有钱的嫁了,将来就算他变心至少也能捞到钱,照样能
过舒服日子!”,“Jeremy真的很喜欢你,他老是跟我说……”,“他条件多好啊!只
可惜喜欢的不是我。要是我,早就答应了。真不明白你是怎麽想的!”……)。说实话
,Jeremy人不错,举止得体,我并不那麽讨厌他(倒是我对那会儿接触到的“有钱人”
一惯印象中的例外)。何况他每次都会送很多花给我--只可惜“鲜花攻势”并不总能奏
效,那是因人而异的——不过,能收到那麽多飘亮的花儿,这大概对哪个女孩子来说都
总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儿吧,所以,抱着花儿的我,在一瞬间里还是会笑得很甜。就算
是另一种抚慰也好吧,虽然我并不在意其有其无,也不会对他心存感激;虽然,从来没
有谁会因为如此这般的类似的殷勤而真正进入一个人心底。
  ……
  就这样想到了他。找出他的名片,打出电话,他的反应果然是“求之不得”:几乎
以最快速度到达了我在电话中指定的地点--D家胡同口的大街上。
  只留下三个字:我走了!就这样“铁”着心上了Jeremy的车,想着这一次离开,大
概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长发飞扬的日子(26)
姜昕
  我搬回父母家去住了--那大概是我这麽多年以来唯一在爸妈身边住得稍长的一段儿
日子(因为心里还在爱着他,当然不能接受和“别人”住在一起)。Jeremy对我倒真可
以说得上是无微不至: 每天必定车接车送。那当然比不上当初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甜
蜜——所以每次上Jeremy的车我倒反而更加怀念那段日子,所以坐在车上的我,很少讲
话,眼睛也总是盯着车窗外,要是偶尔看见一个男孩子骑着车带着一个女孩子一闪而过
,就会止不住伤感起来。说实话那段儿时间Jeremy真是没少跑路,因为我们家离“霓裳
宫”确实不近。不仅如此,他还总会在接我的时候隔三差五的带来一大束鲜花和许多水
果--而且都是些一般收入的家庭不会经常购买的。这一下我妈妈可高兴了——当然我妈
妈并不是见钱眼开,她高兴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终于”可以每天看见她的宝贝女儿;
一个是这一回女儿带回来的男朋友在她眼里是“一表人才”(“最起码属于正常人范筹
”,这也是我妈妈的原话),而且懂事儿——我妈妈一直有点儿介意D每次去我们家都两
手空空,而且居然“坦坦荡荡”。她说这说明这孩子不懂事儿:其实我们并不图他什麽
,但起码要有个心意。我当然并不在意这些,相反那时候我倒是为此觉得自己的妈妈有
点儿俗。“干吗非要玩儿那些虚的?”这是我和D那会儿对于此类事情一至的观点,所以
不管是在他家还是我家,我们都特别“坦荡”(不知道D的妈妈背后是不是也觉得我不懂
事儿)。
  Jeremy完全不一样,不仅会送东西,还会陪我妈妈聊天儿,而且总是显得彬彬有礼
。这大概无疑是和D形成了鲜明的对比——D每次去我们家总是把自己闷在我那间小屋里
,不到吃饭的时候决不出来——所以我妈妈老是夸他,还自作主张的把他的一张照片儿
压在我们家写字台的玻璃板底下(不过很快就又被我拿出来了),俨然成了默许的称心
快婿(不定跟邻居怎麽夸的呢),反正我妈妈觉得这一回算是拿得出门面了——她跟那
帮阿姨在一起聊的也无非是儿女的婚事,都找了个什麽样的“朋友”
  不久Jeremy送了我一个BP机,说是为了能随时找到我——因为他有几次去接我扑了
个空——腿长在我身上,况且我没那麽想跟他在一起。要知道那是九十年代初,别说手
机,BP机对于一般人来说已经是奢侈品了(那时候买一个BP机大约需要四五千块钱吧)
,我虽然挣得也不算少,可是BP机也还是贵了点儿,况且,我这个人从来不擅储蓄,那
点儿钱还不够我买漂亮衣服的呢。我不能否认那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每当BP机“Di-Di-
”一叫,周围准会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装做不经意的掏出它来看的时候,多少都会带
出那麽一点儿“劲儿”来。
  我最烦Jeremy的一点是他总想改变我,尤其是在衣着上,他老觉得我的那些破牛仔
裤之类的属于“奇装异服”,让他丢面子——那可都是我的至爱!而且我压根儿就不喜
欢他所说的那类衣服。可是他还是在陪我去逛街的时候连哄带劝的自己做主给我买了一
堆在他看来的“正经”衣服。“女孩子穿这样的衣服才显得斯文,稳重……”,他老是
把斯文稳重挂在嘴边儿——口气品味倒都有点儿象我爸妈。我爸妈那时候也特别看不惯
我穿的那些衣服,记得和D在一起的时候每次回家我妈都会皱着眉头说:怎麽穿成这样?
我看你真是越来越不知道什麽叫“美”了!她当然不方便直接说D,可是这样说我的时候
她总会顺便瞟一眼D——意思是:你也一样!说一个笑话给你们听:有一天傍晚我和D从
我们家出来,正在门口的车站等车,正好我爸妈也出来遛弯儿,就又碰上了。那天在车
站等车的人里边刚好有一个跟我爸妈认识的,看见他们过来,就迎过去打招呼。我并不
认识那个人,又不想认识,就没过去,想等他和我爸妈聊完再说。那个人大概以前见过
我(我说怎麽之前他一直往我们这边儿看呢--当时我还以为那是因为我们太“酷”了呢
)。我清清楚楚的听见他问我爸妈:那好象是你们闺女吧?你猜我爸妈怎麽回答的?--
不认识!说完他们扭头就往另一个方向走了,压根儿都没往我们这边儿看。后来想起这
件事儿问我爸妈,他们说:天都快黑了还带副墨镜,又穿得怪里怪气的,实在懒得理你
!“你真是让爸爸妈妈失望透了!”,“怎麽会生出你来?也不知道象谁!”。看不见
会想,可是看见我,我妈妈总是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开始忍不住发出类似的“感慨”!

  Jeremy倒是很有耐心:“以后这样好不好,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穿这些,和你的朋
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不干涉!”……可是我才不管他会不会高兴呢——本来我就够烦的了
——爱怎麽着儿怎麽着儿,谁又没求着你跟我在一块儿。我依然我行我素,反而你不喜
欢什麽我偏穿什麽,就是不理他那碴儿。
  人真是奇怪,凭Jeremy的条件其实大可以弃我而去的,可是他偏偏不知怎麽就是能
一味的迁就我(也不知道喜欢我哪点儿)。要不怎麽都说人“贱”呢,我想这一点大概
谁都多少有点儿感受(想想我自己也一样),这大概就叫做“孽缘”吧!
   没想到D居然没去找我,每天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我都止不住的往门口看,以为他
会突然出现(难道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没有,曲终人散的时候,我总是禁不住
一片怅然;好,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也一定不会再给你打一个电话或是去找你,就算是
叫劲儿这一次我也叫到底了。至少我不要我自己那麽不争气,那麽不值钱!何况这是我
自己做的决定。那段时间我的脾气坏极了,活象一只小刺猬,动不动就翻脸,尤其是不
能有人问起或是提起D。
  一个月过去了,D始终没有出现。然后有一天,Jeremy在接我下班的时候说要送给我
一件礼物--他拿出一把钥匙--没想到他居然送给我一套房子,而且是用我的名字买的。
“你家太远了,每天来回跑实在不方便……”,“在你答应嫁给我之前就住在这儿,好
吗?”,“放心!你要是害怕,可以找一个女朋友陪你住。我不会随便打扰的”, “我
知道你不是这种女孩儿。否则我也不会喜欢你。就算心疼一下我吧……”这不是电视剧
里的情节,这是真的,说出来也许你们都不信,在那之前,我的确都没跟他怎麽样。有
几次他是说过: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了?可是看我反对,他就没再坚持;而且,每次送
我到楼下,他都只是在我额头上吻一下就走了。在这个时代这的确有点儿象“天方夜谭
”,说起来我自己都有点儿不信,可是我的确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也许他才是真的爱我
?谁知道呢,也许是因为没有得到吧。记得那时候他总是跟我说:我们需要时间。可是
时间过了,对于我而言,爱的概念还是无法改变。一个人怎麽会那麽喜欢一些人,而对
另一些人又死活找不到感觉?这真是一个谜。
……
  我接受了那套房子,因为他给我它的态度让我可以接受,况且我也没有那麽高尚。

  长这麽大还从来没有过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那感觉会是什麽样呢?一时间我
兴奋得什麽都忘了,脑子里冒出一连串快乐的联想--那一定是自由自在极了。在家里住
了一个月,每天听妈妈唠叨,烦都烦死了,巴不得有这麽个地方可以快点儿搬出来,于
是马上开始装修。Jeremy让我尽管按照喜欢的样子来装,钱不用管。那些天,我忽然对
他有了笑模样--他的确是让我有面子极了。
  房子眼看就要装好了,可是,我却又碰见了他……
(待续)

长发飞扬的日子(27)
姜昕
   有时候你真的不能不相信命运;而有一些地方,似乎注定要在你生命中的某一段时
期内成为不一般的地点……你只有继续未完的故事,并且,留下记忆。
  还是中国工艺美术馆,再见到D,还是在那里……
  根本没问去哪儿(懒得问),反正那天晚上我休息,Jeremy说他的一帮朋友拉他去
一个新开张的歌厅玩儿,就把我也拽上了。到了地儿,才知道是工艺美术馆。
  怎麽会忘记那一天呢?穿过一楼大厅,坐电梯上六楼的时候,止不住又想起那次Pa
rty,想起他那天的样子,而爱情,似乎就是一瞬间降临的……只可惜已不见了那“沸腾
”的场面,也不见了他……如今的大厅里只有几个拎着电棒四处遛达的保安……真想他
啊,真想再见到他,哪怕只是一次……
  演出还没开始,找了台前一张桌子坐下,要了饮料。别人都在说说笑笑,我却一个
人默不作声。Jeremy搞不懂我为什麽又不高兴了(他当然不知道曾经在这里发生的事情
),不过反正那时候我经常这样,那天又有他的朋友在场,他也就没多过问。
  然后,我看见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从后台走出来,他一闯入我的视线我就看见了:
浅蓝发白的牛仔裤,两个膝盖处是破的,露出微微发黑的皮肤和一些不规则但却很飘亮
的线头儿,白色T恤,黑色皮夹克(那是那时候我们最钟爱的式样——那种标准的“老摇
滚”皮夹,袖口和领口有着正宗的银色拉链和按扣的那种--他才不会随便乱穿那种随便
哪家皮衣店仿制的呢。那是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去德国演出时托人带回来的,记得那一
阵儿出门儿,我们总是抢着穿)。我知道那是他,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目不斜视
,头发也被走路的速度带得飘动起来。我的心狂跳起来--难道“上帝”听见了我的心声

  他越走越近了,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了,我甚至不敢再看他--不知道一旦被他发现
该怎样面对。曾经那样期望再见,也曾经想象过无数次再见的场景(我总想着一定会不
顾一切的冲到他面前),可是怎麽会是这样呢,当这一刻真的再次为我降临,我竟慌得
不知如何……不由得低下头去(手却神经质的不停转动面前的那杯饮料),算着他大概
走过了,侧过头去再看的时候,却发现他停在了那里--他发现了我。 就这样重新与他的
目光相遇,时间在那一瞬间一定停顿过--所有的人所有的声音在那一瞬间也都仿佛潮水
般突然褪去--相信你们一定也曾有过那种错觉,那种恍如梦幻般美妙的错觉,“空气里
尽是天堂的回音”,在那个世界里只有你们两个,相互注视……我看见,他向我走来,
拉住我的手:“走,跟我走!”。
  “请问这是……”,Jeremy没见过D,看这情形一幅不解的神情(其实不可能反应不
过来,大概是装傻吧--他一向很能装傻),“这是谁?!”,D根本就不理Jeremy,只是
问我,“这是……”,“我是她男朋友。”,Jeremy依旧坐在那儿,回答得不动声色,
语气平缓(有朋友在,当然不能丢了面子)。“是这样吗?”,D仍然不看Jeremy,依旧
问我,“…………”,“是这样吗??”,D追问不舍……我忽然想起那两次的“事件”
来:“对!”(今天就是要让你看看)……其实话说出口,心里已经开始后悔,可我还
是硬撑着,鼓足勇气直视着他的眼睛。
  D松开了我的手,他什麽也没说,转身向后台走去--依然是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
--我真是太喜欢看他走路的样子了。
  “宝贝儿,吃水果!”,Jeremy一定觉着有面子极了,他挑了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
递给我……
  乐队一上来我明白了,原来是D的那帮哥们儿,难怪他会来这儿。演出进行了一半儿
,忽然听见主持的女孩儿介绍:下面有请著名摇滚歌星D。D走了出来(他早就不唱歌厅
了?后来知道原来那天因为是开业第一天,他那帮哥们儿特意请他来撑场的--要知道,
在这种地方,他可是“大腕儿”)。
  他唱了两三首歌儿,然后我听见他说:最后一首歌儿我想送给一个人,她此刻就坐
在台下。真高兴又看见她……这是我很久以前曾唱给她听的歌儿,那是我第一次约到她
……我希望这首歌儿,能让她想起我们曾经的“Careless-Wishper-”……
  泪水瞬间就模糊了我的视线,所有“阳光下”的日子都仿佛潮水般涌上心头,并且
镀上金黄-一生里有过这样的时刻,也算值得了吧--我庆幸我真的有过,而且不止一次。

  在那儿,他再一次将我点燃;那一刻里我再次确信,既使丢掉整个世界,我也不愿
意离开他。他总是轻而易举的就触到了我心中最敏感的部位。是巧于煽情也好,是善于
做戏也好;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好(那会是假的吗?)。无论如何,最关键的是,他
的确曾让我燃烧--在本就应该象火焰一般眩亮的青春的时候。如果你问我,你最在乎一
个人带给你什麽,我会说:将我点燃!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这就是我当初爱他的原因
,爱他们的原因;也是我爱音乐以及所有类似美好的事物,爱这个世界的原因。所以我
爱The Doors的那首歌儿:come on baby,light my fire。。。,因为在那首歌里,我
找到了答案。所以,我们不应该过于在乎结果--那麽过程又是什麽?
  ……
  Jeremy把我拽走了。
  外面下雨了,我坐在Jeremy的车里,哭了很久很久。车在雨中的城市里漫无目的的
行驶--这样子当然无法送我回家,所以Jeremy只能拉着我在街上兜圈子,等我平静下来
。终于,我擦干眼泪,对他说:送我回家吧。
  那是第一次体会失眠的滋味。
  ……
  第二天早上,等爸妈一走我就起床了,穿好衣服,洗了把脸,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
直奔他那儿--我要见到他,马上!
  在院儿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疾风暴雨”的音乐(难道他也起来了?--要知道我们
的习惯都是至少睡到中午的)。迟疑了一下,推开院门进去,一眼就看见D家的门窗都大
敞着,而从敞开的门看进去,D正拿着一把扫帚弯着身扫地--跟着音乐的节奏。他真的起
来了!
  D倒是有一个好习惯,就是每天起床后都要用抹布擦一遍尘土。可是扫地倒是少见,
而且看来他似乎扫得很专心,我走近了都没发现。于是我干脆站到他就要扫的地方……
那个早上,那一瞬间,在“疾风暴雨”的音乐声中他将我紧紧的拥入怀里,他在我耳边
大声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
  接下来的三天是一些无比疯狂的日子,我们没完没了的做爱,每时每刻都在一起,
BB机关掉了,排练不去了,班也不上了,我们沉醉在从所未有的欣喜里,几乎忘记了凡
间的一切。
  第四天下午,一场精彩无比的“坦克战”(电子游戏)正在激烈的进行,忽然听到
有人敲门,“快去开门,我先守着!”,D匆忙“吩咐”(这种时候他当然是司令,没办
法,谁让他打得比我好呢),“赶快回来!”,D又叮嘱了一声。“谁那麽讨厌……”,
我不情愿的放下遥控器,急急忙跑去开门,没想到,站在门口的居然是Jeremy!
  我愣住了,没想到他会找到这里(那几天哪儿顾得上想他呀---早把他忘了)。“找
了你三天。能出去一下吗?”,更没想到的是Jeremy居然和言悦色,一幅什麽都没有发
生的样子。说实话当时我有点儿紧张,脑子里一下蹦出来的都是些港台片儿里常见的场
面--“大款”带着“黑社会”找“背叛”他的女人“算帐”……不知道他要怎麽样?我
心里一边这样想着,一边觉着这里边儿肯定有“阴谋”……“别害怕,我只是想跟你谈
谈。”,Jeremy似乎看穿了我,“我……”我开始用手指甲扣门框儿(我有这种习惯,
一紧张准会顺手找点儿事干)。“是你?!”,D大概觉着不对劲儿,从里屋走出来,看
见这番情景,一步迈到我和Jeremy中间(还顺手把我往后推了推),“你来这儿干吗?
!你怎麽找到这儿来了?!”,“恕冒昧来访。”,Jeremy还没忘了用词儿,“你是‘
名人’,当然容易找。不过,我不找你,我只是想跟她谈谈。”,“不必了!要谈你跟
我谈!”,“那……也好,我们谈谈。”,“是在你家还是出去找个地方?”,“我们
家不欢迎你!”,D一边说一边往外走……
  我当然也跟了出去,出了院儿门往左拐一点儿,有一棵大树,D停下来转回身,“就
在这儿吧!”,发现我跟着,他说:“你回去!”,“不,让她听听也好。”,“不过
,我看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喝点东西慢慢谈,很方便的。”Jeremy指了指停在不远处他的
车(就怕人看不见),“我没兴趣坐你的车,她也不会再坐!你要说什麽?”……“好
吧……”,“我想告诉你们,我也是从这个年龄过来的(那时候Jeremy三十岁)。我了
解你们现在的感情,但是说句扫兴的话,这只是激情而已,经验告诉我,这种东西是不
会长久的。”,Jeremy停顿了一下,转向D:“其实在你们这个年龄,最重要的是发展自
己,这我也是后来才明白的。所以你们最需要的是找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人。而我,就
可以帮助她,帮助她实现她的梦想,给她她想要的东西。所以,如果你真的爱她,就应
该离开她--眼前看来这虽然残酷,可这才是真的为她着想。而你,也应该找一个可以帮
助自己的人。说实话,这种年龄的所谓激情只是白白浪费时间,相互损耗。所以,如果
你爱她,你要想一想,你能给她什麽?”。
  多年以后回头想这一番话,发现的确从某一角度来说它也不无道理。只可惜当年的
我并不能消受这些,而人世间的有些道理,也许只有时间才能让我们真正懂得--可是既
使是今天的我,碰到同样类似的事情,大概也还是会做出与当年同样的选择(尽管也觉
得那一番话有道理)。其实有些事情,实在并无对错可言。每一种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而一种选择得到一种生活,也塑造一种人。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所以我并不后悔,因
为D当年给他的回答绝不仅只是我那时候想要得到的:“对,你是能给她很多东西,可是
有一样你不能给她,那就是快乐!她和我在一起快乐,这是你能给她的东西的十倍!而
且,你现在能给她的,我相信有一天我也能!”。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说出这些,我忍不
住要在心里暗暗为他喝彩(就差拍巴掌了),我自豪的挺起胸,毫无疑惑的站在他身边
--让我怎麽能不爱他呢?!(既使他永远都是一个“穷人”)。
  ……
  那天的谈话结束后,我让Jeremy等一等。我跑回屋去取出他送我的BB机和那套房门
的钥匙:“这些,还给你!”。
  看着Jeremy的车消失在胡同尽头,D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记着,有一天,我会开
车带你去兜风的!”……七年后的一个夏日黄昏(那时候我们都有了新的爱情,那天我
和男友计划好要去一个朋友家参加烧烤Party,他因为要帮忙采购就先开车走了--那时候
我们也已经有了自己的车),我正在街头等出租,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车窗滑下来,是
D:“去哪儿?”,我说出了地方,“上车,我送你!”……“你爱他吗?”D问,“对
!”。“那你们会结婚吗?”,“可能!”(当时我们的确也十分相爱),“那我祝福
你!”,“我也一样祝福你!”……“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那句话吗?”,D开大音响,
又用自动按钮打开了所有的车窗,风吹进来,飞扬起我的头发,“你看,现在实现了!
”,D大声的说……
(待续)

长发飞扬的日子(28)
姜昕
   九一年底,H乐队的首张专辑发行了,他们取得了成功。台湾的那家唱片公司真可
谓独具慧眼,专辑销量迅速上升,几乎创造了大陆流行乐史以来的最高纪录。那些日子
里,走过大街小巷,随处都能听到他们的歌声,唱片店,服装店,发廊,饭馆儿,出租
车上,卡拉OK里……甚至擦肩而过的行人,你也经常会听到有人放声高歌着他们专辑里
某一首歌曲的某一段儿一闪而过(多半儿是骑着自行车的小伙子);更为难得的是,歌
厅里那些对“流行歌曲”最为敏感的歌手们也纷纷投观众所好的翻唱起他们的歌儿来--
你可别小看这一点:那一段儿时间我也在唱歌厅,记忆里这一领域几乎是被港台歌曲占
领的;大路这一块儿,也就崔健的歌儿受欢迎(多少有点儿“孤掌难鸣”吧?),再有
就是“西北风”的几首代表作偶尔会被点唱,除此之外,几乎是一片空白。你不觉得这
很可悲吗?说到底,我们并不是不想听自己的歌,买自己的唱片,关键是:我们需要好
的,真正发自心灵的声音!
  这张唱片虽然也是由海外的唱片公司包装制作的(虽然我也听说在合作的过程中曾
经不可避免的出现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个人觉得,不管怎麽说,我们都应该感谢这
家公司,因为在“开始”的时候,他们的确给予了我们宝贵的“帮助”--仅只试想这一
点:在那之前的大陆会有哪家唱片公司哪一个这一领域的决策人意识到他们的价值,想
得起来在这上面投资?),但它是用我们自己的人,自己的作品获得的成功。单就这一
点来说,我们也不能忽视它给当时整个中国流行音乐领域带来的深远影响。紧接着,峻
峻、刘健他们的“春秋”乐队以及稍后冲冲、秦思等几个大陆音乐人获得的一连串成功
,象孕含强劲生命力的东南风,终于带来了大陆新音乐的春天,我们终于开始歌唱“自
己”的生活,被“自己”的“声音”感动。那以后,我们自己的唱片公司渐渐多起来了
,我们自己的“歌”儿也渐渐多起来了(另一个突出是“校园民谣”的成功)……而当
我们回首中国现代流行音乐这十几年来发展的艰难历程,看到那些可喜的进步,怎麽能
忘记那最初的激动呢?
  忘不了那些日子他和他们脸上灿烂的笑容;那些经常买不起方便面的男孩儿;那些
曾经别出心裁的把硬纸壳画上琴弦和当成鼓面练习的男孩儿(因为买不起真乐器);那
些让“正常人”觉得多少都有点儿“疯狂”的男孩儿;那些爱做梦的男孩儿;那些长头
发的男孩儿。他们忽然成了许多年轻人心目中的“英雄”和偶像,甚至那些从前把他们
当成“异族”,认为是一帮“不学好”的年轻人凑在一起瞎闹的自认为“有身份”的人
们也不得不开始对他们另眼相看(最明显的就是我们歌厅的那个老板。以前D和他那帮哥
们儿来看我唱歌儿,他从来不答理;现在,忽然会坐下跟他们聊上几句了,有时候还会
送个果盘什麽的)……的确,表面上看来,一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可是,他们却不知
道,他们依然“在路上”……我们都“在路上”。
  ……

--
                                                                                          
  经过马路旁成堆的垃圾,经过积满污水的商用占地,                                      
                                                                                                              
           经过整夜痛苦的失眠与不安,跨入美丽辉煌的二十一世纪??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18.7.33.211]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07.866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