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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长发飞扬的日子(49-5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4月04日20:49:58 星期四), 站内信件
长发飞扬的日子(49)
过了两天G居然跑去听我唱歌了,那大概加强了他对我最初仅仅出于外表印象引发的
兴趣,或许更重要的还是因为不知道究竟该如何与另一个人相对,而“伊甸园”也总算
是个去处吧!反正一次之后G就渐渐成了“伊甸园”的常客。他从不一个人来,总是呼朋
引伴,那里面除了圈儿里人,还有他在家乡和南方的朋友,不仅如此,说得夸张点儿,
我怀疑全国上下各行各业都有他认识的人,反正就是乱七八糟的一大堆,甚至经常还有
点儿不太搭噶,却被他组织起来,在不同的晚上凑在一块儿混。表面上看去他似乎都在
忙着喝酒,没想到那到是个有心人,说实话我真是不能不佩服他,在身兼“主侃”“主
喝”双职之余居然还有额外的精力听我唱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分配他的眼睛和耳朵的
。可是他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不仅如此,他还是听得最用心的一个,并且给予了我截止
至今的“演唱生涯”中最关键性的点醒:他说我仔细听了你唱的每一首歌,可是我不认
为你唱得好,因为你只不过是把它们模仿得和原作很象罢了。如果在你的声音里别人不
能认识你,那就是一种失败。一个人怎么能一会儿是这个人,一会儿又是那个人?copy
只是最初的阶段,是卡拉OK里的东西,如果你打算把唱歌作为职业,就绝对不能停留于
此。你应该用你自己的感受和方法去重新译释它们,让它变得和原来的那首歌根本没什
么关系,也许这样在歌厅里你不能得到象从前一样多的掌声,可是,别在乎那些,因为
,这才是唱歌真正的目的。回头想来,他对我说这番话的时间大概就是我从“唱歌”走
向“歌唱”的分水岭吧。。。
只要G在,下了班儿肯定奔“川味居”。当然,他不在我也经常去,那时侯,吃消夜
已经成了我的“老习惯”,而“川味居”无疑是首选。那当然不只是因为那儿的四川火
锅好吃,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那个“摇滚老板”。“摇滚老板”名叫五爷,那时侯,他已
经留起了长头发,穿上了皮夹克,所以,他的饭馆儿在圈儿里这帮人心里的位置也就跟
“在自己家里没什么区别”了。搞不懂五爷为什么那么纵容这帮人,我想大概是由于和
这帮“热爱音乐”的人同样的“热爱音乐”吧,因为自己来不及做音乐了,就把这帮做
音乐的人当成了“知己”。反正“艺术”这个词是个挺能改变人的东西,五爷自从“接
近”了它,生意也不好好做了,饭馆儿的营业时间也完全变成了这帮人的作息时间:从
晚饭开始,直到这帮人中的最后一个“战士”走了为止,而且,只要有一个不走,五爷
都会亲自陪着。想起来这帮人还真是挺不见外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跟轮班儿似的
,总有在那儿磕到天光大亮的。至于值班儿时间的长短,那就根据心情而定了,心情平
静的,吃完消夜自然就回家了,而带着情绪来的,别管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就非得在那
儿磕到自己都没脾气搭理自己了为止。不仅如此,还有连续几天甚至更长时间“连续作
战”的,反正是到问题解决了为止。当然,也有屁事儿没有可就是不想回家的,贝贝就
是,据说有一次她和两个朋友在“川味居”吃完消夜去看通宵电影,看完电影又回去吃
早点,吃完早点另外两个女孩儿想回家了,可贝贝同志仍旧意犹未尽的赖着不走,最后
竟然提出了“要不咱们干脆让五爷帮咱们拼几张桌子就在这儿睡得了”的无理要求。
九四年秋冬季我和G就曾一度并肩在“川味居”“战斗”过。我们总是面对面的坐在
进门左手最里边有着半扇玻璃屏风的长条大桌上,记得每次一开始的时候都是热热闹闹
的一大桌人,可到了最后,几乎总是剩下我们两。。。我仍然可以想象得出那种时刻里
的情景:火锅里渐渐的凝了一层痂,那四周杯盘狼藉,靠墙的那一头儿一定摆满了一溜
儿啤酒瓶,我们就在那样的一张桌子上之上相对着。那样的次数多了,大概就会被人误
解,到后来就连我的“橡皮膏”贝贝也开始疑神疑鬼的了,她不再陪我慎到最后了,而
总是在剩下我们三个的时候迅速撤退,临到门口还总忘不了冲我诡异的一笑。贝贝死活
觉得我和G之间肯定发生了些什么,她老是追问我,还说:“你这人真没劲,有事儿连我
都瞒着!”。可是压根儿就没有的事儿我总不能编给她听呀!可是贝贝死活都不肯相信
我,到后来我也就懒得解释了,这又被她看成了默认,她还在旁边儿添堵添乱:“这怎
么了?干吗藏着掖着的?噢,就许他们花呀?”,“要我说,你就把这事儿公开了,好
好气气D,别老以为除了他你就找不着别人了!”,一提起D,贝贝总是气儿不打一处来
,大概又想起了当初组乐队的事儿,于是又自然而然偏向G的撺掇起来:“我觉得,其实
G比D帅!”,“求你了!别瞎猜了行吗?!我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和G什么事儿都没
有,你怎么就是不信呀!”,看我真的急了,贝贝又赶紧改口:“行行行!我信我信我
信!行了吧?”她探头看我一眼,不再说那件事了。可是没过一会儿,她又来了:“我
真的想不明白,你怎么就过不了D这关呢?”,“谁说的?我跟他也什么事儿都没了!”
,“别骗人了,谁信呀?傻子都看得出来!”“我跟你说,你不觉得你这样很被动吗?
你得戏戏孙!告诉你,要想跳出一个大坑,就得先跳进一个小坑,这绝对是至理名言!
”,她又开始搬弄她那套爱情理论了。。。
不管贝贝和D有没有仇,我知道她其实是替我着急,只不过她说话比较直来直去罢了
!事实上,我和G的确是一对奇怪的“组合”,经常两个人相对着整夜整夜的泡在一起,
一个拼命的往肚子里灌酒,一个不停的续茶,而思维,却各自陷在自己的困扰里,根本
与面前的那个人没什么关系。那样的相对大概仅仅是出于两个人处境相近,所以更能够
相互理解吧,再加上也都对对方没有恶感。而事实上,我们也的确都把那些不愿对别人
诉说的心事说给对方听,并且还真心的互相开导劝慰出着主意。或许,在我和他的潜意
识里也存在一丝期望跳进一个小坑的企图?希望借此得到解脱?不得而知,反正,人在
那种时候有一个异性陪伴似乎总会比一个同性显得更行之有效,那到是一种很微妙的效
用,不知道你们是否也有同感。而那样的早晨,我们出了门,也不过就各自上了一辆出
租车,各奔东西了。那样情境下的我和他,不止对两个人在别人眼里看来似乎超越异性
之间“正常”接触的关系不会七想八想,还没有闲心理睬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因为在心
里真正“有鬼”的人看来,“川味居”肯定是一个人多眼杂的地方。。。
后来,我和G的“单独相对”居然发展到不再仅仅局限于夜里了,可是那还是与他对
我的兴趣没有太大关系,而只是因为他还喜欢喝咖啡。喝酒的G从不挑地儿,再小再破的
饭馆儿他都能喝得尽兴,而与之恰恰相反的是,喝咖啡的他却只去可数的几个地方。这
绝对是G身上奇怪之极的地方,因为无论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说,他都似乎更钟情于平民生
活的温暖随意,而独独谈到咖啡,他却一定要去那种够得上星级的地方。G身上的确有不
少自相矛盾的地方,我想,那大概与他的AB血型有关吧,而关于这一点他给自己的托词
是:生活中必须产生对比。从前去喝咖啡,他都是叫她一起去的,可是现在,他却睁开
眼就“逃”,不想眼睁睁面对家里的那个活“问题”。无疑,贵宾楼的红墙咖啡厅正好
是他钟爱的去处之一,因为知道我就住在附近,于是,想找个人说话的时候,他就奔那
儿。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总是说:“如果你现在正闲着没事儿,那就过来一起喝咖啡吧
!”。他总忘不了强调“如果你正闲着没事儿”这句话,那让我觉得赴他的约合情合理
,何况,我也很想找人说话,而且是白天这个城市里最闲的闲人儿。当然,那可不是什
么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约会,而只不过是一个朋友对另一个朋友的邀请罢了,为
的只是两个人凑在一块儿“混”。。。下午的光线让我们的心情自然而然的比晚上轻松
些,于是,两个人眼中的对方也鲜活一些了。。。
G在泡咖啡厅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随身带着一个本子随时写写画画,他还有
好多漂亮的笔,而且颜色各一。。。那让我觉得有时候他也挺象个小孩儿,尽管其实他
比我大了整整六岁还多。在他的本子上,我发现了一个令我着实吃惊不小的秘密:他的
字迹居然和D的一模一样。不过,那并没有让我感受到某种暗示,而只是让我的神情在一
瞬间又跌入黯然。。。
(待续)
长发飞扬的日子(50)
可是,我和G都不知道,我们谁都不会知道,在我们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命运往往
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新的安排。然后,星移斗转,心随时迁,在绞和着酸楚与喜悦的过程
中,我终于决定,往前走。。。
事情发生改变是在大约两个月后的晚上。那天,G也去了伊甸园,不过没待一会儿他
就走了,说还有几个朋友在国贸一楼的啤酒屋,打电话叫他过去。“要是你下了班儿没
事儿,就过来玩儿吧!”。他一个人绕到演员休息室门口跟我打了声招呼,因为台上正
在演出,说话也不得不抬高半个八度。我点了点头,又冲他招了招手,很奇怪的,我记
住了他那天的背影:同样的“正常人”认为早该扔进垃圾箱而我们这帮人却反而视其为
珍宝的“破破烂烂”的牛仔裤,黑色的,同样的黑色皮夹克,D从前也总穿的类似的一身
衣服,摇滚圈儿里的标准行头。甚至,他也背了一个类似的浅棕色皮囊,只不过他的那
个是单肩的,斜挎在后面,那上面班驳的痕迹说明,要么,它跟随过主人很久,要么,
他总是把它随处乱扔。唯一与曾经的D不同的是,他更高大些,还有,那时侯他的头发是
短的,长及耳畔类似于鸡毛掸子的那种——尤其从背面看去。当然,其实他留那样的头
发也一点儿都不难看,只不过那样就不能打一百分罢了,要不然我可不会“凑合”!事
实上,我爸妈在第一次见到G的时候曾经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因为在我这个宝贝女儿的
百般“折磨”下,他们对自己的成龙快婿的标准早已降到了最低点:只要别留着一头男
不男女不女的长头发。可是他们的这点儿满足也没能维持多久,因为很快,在我的撺掇
鼓励下,G的头发也“固执”的“飞扬”起来了——当然,那决不是我单方面的意愿。很
多年我都是这样,象中了邪似的喜欢看男孩子留长头发,这种莫名其妙的偏好连我自己
也找不到症结,只能归结于血液中流淌着对于古代及更远的原始部落的遥想,或许从这
一点上看,我的确是属于比较怀旧的一类吧!所以我本人的发型也才会如此“顽固不化
”的“坚持”到今天。
当一个人开始留意有关于另一个人的某些细节时,那是不是该算是一个值得引起注
意的信号呢?这是我在回忆中发现的疑点,因为在那之前,G的衣着打扮好象从来就没给
我留下过印象,翻看前面,也从没有过那方面的描述。可是写到这里,他在那个晚上转
身离去的背影却的确十分清晰的跃然于纸上,于是在顺其自然的敲击着键盘的很久之后
的此刻我忽然意识到,也许就是在那一刻里,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种子已经在不知不觉间
埋入土壤,只需静静等待雨和阳光;就是在那一刻里,他在我眼里已经不再只是一个可
以倾诉的模糊对象,而还原成了一个完全的整体,一个瞒有味儿的男人。。。那么,有
关我和他的一些是不是应该从那一刻算起呢?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证明了G曾经坚信的判
断:他说,他那天转身离去时从我的眼神里读出了东西。他坚持认为其实我们是同时开
始的,只不过两个人都觉得不太可能罢了。“不可能!明明是你酒壮怂人胆儿吗!说实
话,我觉得你开始的办法挺不高级的,甚至还有点儿——无耻!”,“天地良心!我那
天根本没计划过什么,真的!”,“反正是你先追我的!”,“好好好,我无耻!行了
吧?您现在没后悔吧?”。。。这当然是我们后来的玩笑话,不过G这个人真是挺少见的
,表面上看起来粗心的一塌糊涂,成天丢三落四的,可他细心起来,还真没几个人比得
了。当然,当初我可是死不认帐的,因为那时候的我明明正执拗的盯着另一个地方,我
以为这辈子根本不会爱上另一个人,我以为我的心就快死了。。。可是那天我的确什么
也没想,有味儿也不代表着就该立马冲过去找人谈恋爱呀,何况明明知道人家另有所爱
,而且很爱!再说,我说过了的,在爱情方面我压根儿就不是个主动出击型的人。那天
下了班儿我没去找G,那可跟什么好不好意思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也压根儿没到那种“情
况”。其实我本打算去的,反正也不想“清醒”着回家,可快下班儿的时候贝贝来了,
说组好了麻局,三缺一正等着呢,于是我就被拽走了。。。那种情况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从前G有时候也会中间改奔别的地方,然后有的混我就玩儿自己的去了,我们的关系也
没必要另行通知;没的混我就会去找他,因为知道他肯定还在外边儿混!事实上,我和
G认识以后,让我们迅速成为朋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两都正需要有人陪着一起混,而
且都是特别需要!反正打发时间罢了,总不能大夜里一个人在外边儿晃悠吧,尤其我,
一个大姑娘家!
可是事情却有变化了。第二天晚上,他没去伊甸园,当然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他
本来也不是天天“长”在那儿。快下班儿的时候,他呼我,我回了电话,他又在国贸的
啤酒屋,问我要不要过去。我去了,这一回到真有点儿奇怪了,他就一个人,而且,一
见面我就被逗乐了,因为他的鼻子上方蒙着一块儿醒目之极的大纱布,而用来固定那块
儿纱布的胶条则迫不得已只能在两只眼睛中央呈“X”形交叉。他那天的那幅样子实在是
狼狈透了,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因为隔着那些纱布和胶条,两只眼睛大概一时很
难适应,导致他看我的眼神也怪透了。不仅如此,他的两只手上也都缠着纱布,有点儿
象米老鼠。。。我笑得停不下来,好半天才捂着肚子直起腰:“你干吗去了?怎么都这
样了还不老老实实在家待着?”,“打架了。好笑吗?”,他若无其事的回答:“你喝
什么?”,“橙汁!”,他招手叫来服务生:“一杯橙汁,再来四份ouble的Jack dann
eils!”,“你疯了?!没事儿吧你?”,“怎么了?怕我付不起帐啊?”,他低头找
了找,从桌子底下拎出他的皮囊(这到是证明了我的判断,原来他真是把包随便乱扔的
),拉开拉链:“你看,够了吧?”,我低头看了一眼,里面除了几捆没拆封的一万块
,还有一大堆散钱,就那么纵横交错的胡乱在包里堆着。“干吗带这么多钱出来?”,
“放心了吧?”,他把包扔给我:“趁我现在还清醒,这个暂时交给你保管。可千万别
弄丢了,要不咱两可就都得当人质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少喝点儿,
这可不是啤酒!”。我的确有点儿担心,因为服务生刚刚撤掉了四个空杯子。“你知道
我为什么要四份儿吗?”,他不理我,只管说他自己的:“有人觉得‘四’是‘死’的
意思,再一double就是‘八’,他们说这两个数尤其不能碰上,因为一合起来就是‘死
吧’。。。我还真不信!我今天还就要这两个数了,看它们能把我怎么样!”,看起来
他已经大了,我左右看了看,发现不少人都在往我们这桌看,吧台上的两个老外还直冲
他伸大拇指头,还示意我把他们的“敬意”转达给他。他居然也察觉了,他冲他们举了
举杯,一仰头,新上来的四杯之一就见了底儿。这回我是真的担心了,他却放下杯,开
始讲故事了:“知道我为什么打架吗?我今天晚上出来的时候,我坐的那辆车的出租司
机一不小心碰了一辆自行车,你要注意我的用词,是‘碰’,真的就是轻轻碰了一下,
我亲眼看着的,当时那个小伙子正和一个姑娘在街边聊天儿,车就支在路边儿上。人肯
定是没事儿的了,因为根本就没在车上,车其实也没什么事儿,就蹭了一下把。司机态
度特别好,赶紧下车赔礼道歉,可那男的二话不说,抬手就抽了人家一巴掌,也不知道
他是在和女朋友闹分手心情不好呀还是一向就那么横!不过不管怎么说也不能动手打人
吧?那司机估计是什么大兴房山那边儿的,一看人就特别老实,也没敢还手,那男的居
然没完没了,还打人家。。。”,他停了一下,拿起第二杯酒喝了一口,“然后呢?”
,“然后我就参战了。。。”,“结果呢?”,“结果你都看见了,两败俱伤,女的送
男的去医院,司机送我去医院。。。不过我还是赢了,最后我把那男的按在地上,让司
机好好的抽了他两巴掌。。。”他做出一幅洋洋得意的样子。“佩服佩服!这种人就应
该有人教训,不过没想到你还挺爱多管闲事儿的!”,“你不知道,要是你看见那场面
也会忍不住的,实在太气人了!谁让我倒霉碰上了呢!”。“可是你都这样儿了还不赶
紧回家,干吗还往这儿跑?”,他不说话了,只是低头端起酒杯,和我的杯子碰了碰,
然后一仰头,第二杯也见底儿了。“你别再喝了,这对伤口不好!”,“我又不是女的
。”,他笑了笑,又把第三杯酒挪到眼前:“我今天特别想喝酒,也不知道为什么。你
就舍命陪一回‘英雄’吧,也让我做完好事儿平衡平衡。。。唉,我可从来没求过你呦
?我先声明,要是一会儿我喝多了挺讨厌的,你可别烦我!”,“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喝
完酒什么样儿!”。他又笑了,沿着桌面把杯子又推过来跟我的碰了一下:“我发现,
你到算是我碰到的一个红颜知己。”,“高抬了!我只求你今天别太大了!”。我们不
再说话了,一个喝酒,一个喝橙汁,又进入了往常一贯的状态。。。过了一会儿,他忽
然象想起什么来似的又说:“唉,你饿了吧?我请客,去楼上消夜?”,“我可不去,
你都这样儿了,太丢人,还是少点儿人看见吧!”,“这你可犯了一个立场性的错误。
你要知道,你现在是和一个九十年代的活雷锋在一起!这是你的荣幸!”,“那我也嫌
丢人!”,“我又了解了你一点,原来你是一个如此以貌取人的人!”,“唉,别贫了
!真的,赶紧回家吧,要不然一会儿喝大了我可搬不动你。”,说着话的工夫第三杯眼
看也见底儿了,他那天喝酒的架势有点儿不同寻常,我开始害怕了。。。
那是我第一次碰上他喝得连我都不认识了,后来酒吧打烊了,两个服务生帮我把他
扶了出来,想送他回家吧,可是只知道他住在方庄,也不知道具体的楼门号,何况那是
他和她的家,我送他算怎么回事儿呀?没办法,只好陪他在路边儿坐着。已经是十二月
中旬了,坐在街边儿不一会儿人就被冻透了,我又冷又乏,他却仍然人事不醒,只管象
打了败仗似的垂着头坐着。。。天已经快亮了,每一个经过的人都在用看猴儿似的眼神
看我们两,看看我,看看他,再看看他脸上醒目的纱布,然后再看回来。。。那次,因
为伤口被冻着了,再加上过多的酒精,他的鼻梁上方留下了一小块疤痕,当然,他是完
全不在乎这些的,后来他还说:这是我们爱情的证据,因为我和他就是那一天开始的。
。。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没办法,只好叫住一辆出租,暂且把他带回自己家。。。
路上他下车吐了一回,然后清醒了一些,我问他要不要送他回家,他摇了摇头说:我没
有家。
(待续)
长发飞扬的日子(51)
那是G第一次去我那儿,也是我自搬离D那儿之后第一次在那种被称为家的地方与除
了D以外的另一个男人单独相对。然而,那个例外的开始却跟柔情蜜意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正好相反,那天早晨我面前的那个男人好象很久都没有弄清楚我是谁,自己又是在什
么地方。而且,他几乎不理睬我,只管一言不发的坐在客厅中的某个沙发上,依旧十足
的一副打了败仗的样子。。。他垂着头,我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可是我知道那种完全
把胃当成了酒器往里玩儿命倒的办法一定不会让谁的身体好受;至于他心里在想什么,
虽然不得而知,但是我猜想,他的那个地方大概也正同他脸上和手上的伤口一样在隐隐
做痛吧。。。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些,因为我也象那样的喝过酒,虽然仅仅一次,
可是那已经足够让我体会到这一点:过量的酒精不但不能让人麻木,反而会让原本就痛
的地方更加清晰和更加疼痛。
我猜想G那天那样不顾一切的往死里喝一定是因为又出了什么事情,那的确是显而易
见的,不过,我倒没有想到那居然跟我有关。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G的女朋友从别人
那儿听到了有关我和他的风言风语,又反过头来兴师问罪,他一时又是委屈又是郁闷,
一气之下就再次离家出走了。怪不得他那天带了那么多钱,原来他是打算租房子不再回
去了的。后来G曾经很坦白的告诉我:就是在那天迈出家门的一瞬间他还是爱她,甚至直
到那以后很久,也包括和我在一起的一段时间。他说那天他一边打开家里的保险柜,拿
出部分眼下必需而且自己也可以心安理得带走的钱,一边觉得自己的心在被撕扯成两半
,那当然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因为留下的钱恰好象他不能带走的那部分心,是更多
的一半儿。可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真的得走了’。”。。。他说的这一句话
我记得特别清楚,那的确已经是很久以后了,以后到我们终于都愈合了曾经的伤口并且
开始再次相信爱情(在我和G开始的时候他的确那么说过,说我们是“凑在一块儿疗伤”
),我们之间的爱情。那天晚上,他抱着我,在我的追问下谈起那段往事,直到那时侯
,我依然可以听得出他说那句话的语气里不由自主流露出的失望。。。
当然,那天早晨我并不了解这些,G也什么都没对我提起过。我甚至不知道他在前一
天晚上对我发出的邀请已经不同于往常:后来G承认说他那天晚上确实很想见我,而且只
想见我一个人。他说当他离开家坐上出租车,茫然于夜的都市而不知何去何从时,忽然
就意识到了那个念头的存在。他说那一刻他甚至有种犯罪感,因为仅仅是在半个小时之
前他还确信自己完全是被女朋友冤枉了。“可是那时侯我们之间确实是清清白白的呀!
你说呢?所以我又坦然起来了。。。”,“后来就打了那场架,从医院出来之后本来打
算先去一个朋友那儿好好睡上一觉的,可是不知怎么搞的那个念头又冒了出来,而且觉
得今天非得把这件事儿办了不可。。。也许当时我是想弄清楚我和你之间是不是真的象
别人传说的那样发生了爱情吧。。。”,他是这么认为的。他说要不是自己女朋友的“
提醒”他还真的没想到过去“分析”我们之间的所谓关系,他说后来在他一个人坐在那
儿一边等我一边抱着自我检讨的心态严肃认真的把我和他之间还没有什么关系的关系真
的当成一件事儿煞有介事的分析了一通后还真发现了那么一点儿微妙的变化,“那种变
化恰恰也是发生在前一天晚上,在我跟你说完‘再见’转过头去的那一瞬间。。。不知
道为什么你那天的样子让人觉得有点儿心疼。。。”,“我那天是什么样子?”。。。
“又美好又无助。”。同样是在我们都对对方敞开心扉的某个晚上,他在黑暗中沉默了
一会儿就说出了这么六个字,那更象是我爱用的形容词儿,可是他的确那么说了,大概
是觉得那么说更容易让我明白吧!两个人在一起,就会有些潜移默化的影响。然后,他
更紧的搂住我:“你知道吗?那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那时侯她刚刚离婚,一个人
带着一个小女孩儿,从很远的地方来到我们相遇的那个城市。那时侯我也刚到那儿不久
,一切都还没有头绪。。。那时侯的她也是那个样子。。。我这么说你不会生气吧?”
遥远的往事让人不知不觉就有些忘情,他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打算收住话题。。。我
心里是有点儿酸,可是我没有生气,反而哭了。。。回头想起来,G身上最让我留恋的地
方就是他的坦诚。谎言虽然动听,可是爱情里面最重要的,应该是这个吧。。。“那天
晚上,我一边往外走一边想,那个女孩儿,她不快乐,应该有个人好好的爱她。。。可
是,我没有想到那个人会是我。”。。。
不能否认是,我知道那绝对不仅只是那样的原因,因为,纯粹的怜悯,是绝对不可能产生爱情的
,如果你不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因为美好而被牵动的讯息。。。如果你施舍过一个真正
的乞丐,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不过,相通的心境确实曾经促使我们不由自主的越走越近。。。就是在那个早晨,
G的样子也同样的触着了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让我怎么去形容呢?他那天的样子,到
更象个迷路的漂亮孩子。。。后来,他又吐了一次,把他从洗手间扶回到客厅的沙发上
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脸色苍白得吓人。情不自禁的,我开始照顾他。那时侯我还没
有什么照顾醉酒的人的经验,那个家也实在有点形同虚设,一应全无,我能提供给他的
,也只不过是一杯白开水和一条热毛巾而已。因为考虑到他的手上也缠着纱布不太方便
,我干脆撩开他的头发,替他敷脸,并且小心着避开伤口上的纱布,我看见他的脸上展
露出孩子对于母亲或者病人对于医生的顺从和感激,他就那么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还疼吗?”我轻轻揭开某个胶条,看了一眼伤口,然后问他。他没有回答,却冲我笑
了一下,那笑容稍纵即逝,然后他摇了摇头。。。那是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注视他,
他的眼睛确实很漂亮,棕色的瞳人,睫毛是黑色的,又长又浓密,而在那一刻里,它们
向我传递的讯息,竟是那样的一览无余,清澈见底。当然,我依然不能称之为爱情,可
是,它们当中盛满的一个生命对于另一个生命的允许,仅仅是因为获得了那么一点点的
照料就呈现出的信任和爱意却正是两个原本互不相干的生命之间最难得也最易逝的东西
。。。是的,我知道那个东西,我一直在找它,不论从前,现在还是将来,只要我活着
。我了解那个东西,了解它的美好也了解它的易逝,因为一再获得的欣喜也让我一再承
受过失去。我早已知道大凡美好的东西都特别脆弱,可是,那仍然是我在这苍茫的人世
间,在孤独跋涉的旅途上寻找的,最渴望的。。。没错,这是一个孤独的旅途,我们孤
独的来,也终将孤独的去,可是,在路上,我们不是获得过吗?。。。那个早晨我就获
得过,我再次体会到了被那样一种目光注视的欣喜,当面前的那个男人就是用那样的神
情看着我的时候,不管他在那一刻是否清楚我究竟是谁,也不管他究竟是出于怎样的心
意,我都无法不动容。。。就是那样,我觉得自己和面前的那个男人的距离被拉近了,
同样是情不自禁的,我就有了那种想要在其间更多的倾注些什么的冲动。。。
那一次,我头一回看进他的眼睛,无意中的匆匆一瞥之后,不由得,我的视线再次
被他那一刻的目光吸引,然后,我在他的瞳孔尽头又捕捉到了另外一样东西,一种深藏
着的令人不禁悲从中来的讯息。。。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描述那样东西,现在,
我把它称之为:迷惘。后来,每一次喝多了酒,我都会在他的眼睛里找到那种讯息,那
种与他想要呈现给人的强硬正好相反的东西;再后来,我接二连三的在我熟悉的几个酷
爱酗酒的男人的目光深处发现了同样的讯息,那让我意识到,那正是他们酗酒的真正原
因。或许就是因为了解到了这一点吧,我并不那么反感他们,反而可以在那种时候耐心
陪伴,不过,我的耐心是有条件的:不能祸及他人。其实,不少酗酒的人都绝非毫无原
由的贪恋杯中之物,那样的人往往比我们这些看起来相对理智的人更加敏感也更缺乏承
受力,可是他们的确选择了一个根本就行之无效的办法,何况伤害自己是愚蠢的,祸及
别人是可恨的。
G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我知道,在他的心里,实在是郁积了太多想不明白的问题,甚
至一些别人都可以看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与他毫不相干的小事儿也会让他困惑
不已。所以,类似于为一个出租司机打架这样的事儿,在他那儿实在是太多了。他似乎
永远都学不会淡然处之,永远都象一个孩子似的不能把一些心情暂且放下。其实这本来
也是他让我觉得美好的一处地方,可是,生而为人,我们会碰到多少无法靠打一场架就
能够轻易解决的问题啊!活着并不简单。。。我曾经那么喜欢他的认真,可是到最后我
却怕了他的认真,因为我终于了解到,即使好的态度也要掌握尺度,否则,必被其困。
这不是一个好的经验,也不是一个轻易得来的经验,可是这确实是一个经验,为了这个
经验,我曾经就那么束手无策的看着自己爱的人一再的伤害自己。。。我只能把他对于
周遭事物的那种较劲程度解释为出于处女座的追求完美,而这样的他偏偏却认准了那么
一个只能帮倒忙的傻瓜办法!说实话G身上其实有不少美好的品德,那是一些在这个时代
里已经颇为罕见的东西,他有点儿象中世纪的武士或者金庸小说里的侠客,十分的重情
重义。可是毕竟“人心隔肚皮”,有时候他付出的真心不但被人误会,甚至被看做是另
有他求,那些人并不会象那个出租司机那样打心眼儿里感谢他。。。我了解那种伤害的
杀伤力,这是我在离开他的时候最为他担忧的。其实我心里明白,在我忍着痛不得不做
出的放弃里,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他,因为我知道,这样的人,是唯一有可能与另一个
人真心真意携手白头的。可惜,我也是个较劲的人,在我看来,携手白头并不代表着就
能忽视一切,而酗酒又偏偏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永远的主题。。。到后来,我不得不
承认,我和爱情都改变不了他。。。
我总是喜欢跟G开玩笑说他那天喝多了酒去我那儿是故意的,甚至那后来发生的一系
列事情在两个人的玩笑话中也都变成了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可是我当然清楚,两个人心
里的真切感受是没人能设计得了的。。。帮他敷好了脸,想转回身去把毛巾送回洗手间
,他却忽然拉住了我的手。。。用句现在时髦的话说,那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接
触”,那并不象从前的那次那样是我已经在心里期盼了的,那是没有准备的,可是在那
个早晨,在那样的情景下,不知为什么,那个发生却让我觉得愿意。“要不然,你去睡
一会儿吧。”我对他说,他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那两个动作,都活脱脱象个乖觉的
孩子。。。安顿他躺下,他却还是拉住我的手不放:“能求你一件事儿吗?”,“什么
?”,“别离开好吗?”,我点了点头。。。
后来我们做爱了,那并不成功,他实在喝了太多酒,而且,他的脸上和手上都还有
纱布。。。那之后,说不清为什么,两个人反而不约而同的陷入了尴尬。。。没有想到
会和他那样,更没有想到那只是我们的第一次。。。后来他忽然坐起来,匆匆的穿上衣
服,然后说了声:“对不起,我还有点事儿。。。”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G走了以后我哭了(那时侯我怎么老是哭?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儿贫了!),可是我并
不是因为他走了才哭的,而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大概犯了一个错误。其实,即使他不那么
快离开,我也就快要说出一句类似于那种意思的话了。。。没什么理由,我只是不明白
,事情怎么就忽然变成这样了。。。可是,如果不是因为爱,又为什么做爱呢?
(待续)
长发飞扬的日子(52)
一连几天G没再出现,我当然也不会去找他。我之所以说“没有想到那只是我们的第
一次”是因为我本以为那只是一次偶然事件而已。不错,我只能把它解释为“偶然事件
”,否则,我又该怎么对自己的心灵做出交代呢?我总不能老套到因为和一个男人上过
床就要求他和我在一起吧?我还没有无聊到去计较一次情不自禁的关系,也永远不会脆
弱到仅仅是需要一个男人和我在一起。我要的,必须是爱情,否则,就毫无意义。那么
,我爱上他了吗?答案有点儿模糊不清,可是,我却分明知道,那个男人,正在爱着另
一个人,而我自己,好象也是一样的。那么,我该做的,就只能是让它象一颗星的自然
陨落那样沉寂在我心底了。。。于是我准备忘记,因为我还根本没有想到去面对,因为
我们都知道,这样的忘记在这个时代的我们的经历中,其实是屡见不鲜的,而且是无可
奈何的。那件事在那时侯的我的观点里还是个意外,可是我知道我不能怪他,也只好怪
自己。可是,我也想不清楚我为什么要怪自己,那些大报小报都在提醒我:你爱的人已
经离开了。。。而固执的我,又是在为谁等待?为谁舍弃爱的自由和权利?也许,我只
是为爱情本身吧!在我曾经的心里,它实在有着一层地球上最最美丽的外衣,那就象小
时侯秋游时踏遍香山寻找到的最完美的那片枫叶,燃烧的颜色,脉络清晰。所以,我不
喜欢这样的关系,虽然对于我和G来说,那一刻的情感也是自然的,甚至是美好的,无奈
它的发生却只能让我想到忘记。。。
从那个发生我开始了解到,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的确不象我当初以为和期望过
的那么简单:我们是一些会更纯粹受心灵驱使的高级动物,而情感这回事,却根本不是
我存留多年的那片枫叶,它更象地理课上老师讲过的经纬线:那些线,在现实中我们根
本找不到,除非在地球仪上面。。。
几天后的晚上,同样是快下班的时候,BB机上的新信息告诉我G又出现了。他隐形在
一行简短的留言里:我在国贸的老地方,希望今晚务必来一趟!不见不散! 我没去见他
,因为我不喜欢陷入越来越混乱的关系,因为我心里已经想好了要忘记——既然不是为
了相爱,就不要再继续了吧!
第二天上班进门的时候,领位的一个女孩儿递给我一个信封,看到我有些疑惑,她
补充了一句:“前一阵儿老来的一位先生让给你的。”,我立刻猜到那是他:“他什么
时候来的?”,“就刚才!”,那个女孩儿想了一下:“也就十分钟前吧!我还跟他说
要不了一会儿你就该来了,让他进去等会儿自己给你。他说不了,他还得赶飞机呢,把
这个给你就行了!”。我接了过来,白色的信封,信口封着,上面什么也没写,里面装
的也搞不清是什么,硬硬的,方方的一个东西,奇怪!“里边装的到底是什么呀?我们
几个正在猜呢!”,信经过她们的手,几个女孩儿大概也被勾起了好奇心,纷纷凑了过
来:“一定得满足我们的愿望,我们就想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对,要不下
回可不管你的事儿了!”。。。时间过的真快,转眼我在伊甸园也干了快一年了,虽然
这一年我不再象以前那么爱说爱笑了,可是时间也让大家终于熟络了。。。没办法,我
只好当着她们拆开封口,原来是一个硬纸壳的杯垫儿,上面用圆珠笔写得密密麻麻的。
“哇!情书吧?”,“还写在杯垫儿上,有创意!”,“写什么了?看看看看。。。”
,“唉!你们不能没完没了吧?”。女孩儿们开始起哄了,我赶紧把杯垫儿塞回信封,
溜进门去。。。 那就是那家啤酒屋的杯垫儿,我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在那不大的面积
上面写了一首歌——那的确是一首歌,而不能称为几句话或者一首诗什么的,因为,他
为那些文字谱了曲。可是,那又确实全是一些他要对我说的话:
我说还是在老地方一定要来/于是我抽着烟喝着酒想着要见面的你/我想有些话应该
在今天提起/对不起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得告诉你/酒吧就快打烊了你还没来/你很少不来
的可是这一次我预感你不会来/即使这样我还是要在这儿等你/对不起这样说不管你愿不
愿意/你的美丽我没能抗拒/可是我爱的不是你可惜,在看完文字部分后,我已经没有心
情再去研究他的那些旋律了,我开始挝那个杯垫儿,那是得费点儿力气的,它的质地倒
是十分良好,可是我还是把它撕得粉碎,然后扔进了垃圾箱。。。我很生气。的确,他
说的是实话,也并不过分,不过我还是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并没有要求他爱
我,何况我也没爱上他。我不是不明白的人,真是多此一举!知道了吧?这个认真的“
神经病”!而这个病人居然还有耐心把他的话变成一首歌,真不知道他在抽着烟喝着酒
琢磨着那些旋律并且等着我的那个晚上是怎样的心情。。。
当然这件事并没有就此过去。圣诞节前两天的深夜,我又接到了他的电话,那一次
他是半夜三点钟打到我家里来的。他在电话里说圣诞节大连有一场演出,是和春秋乐队
一起的,正好还需要个女歌手,而且主办方说不要太有名的,他说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
,问我愿不愿意过去和他们一起过圣诞。那天D刚好在我那儿,而且告诉我说圣诞和新年
他都在外地又没法陪我了,那时侯我已经没有心气儿去分辨他说的话是真是假了,我宁
愿相信他,因为我对他说过,在我们之间我已经没有任何要求,我只要求一点,就是请
他无论如何不要对我说谎。说实话我倒挺想也离开北京的,何况峻峻老胡他们都在,肯
定会比在北京好玩儿。可是一想到他,我还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可不想再自讨没
趣儿了!然后我就很干脆的挂掉了电话。可是没过几分钟,电话又响了起来,我不接,
电话就没完没了的响个不停,倒是D先绷不住了:“谁呀?干吗不接电话?”,“不想接
!你管得着吗?”,我用被子蒙住了头。人就是这样,自己怎么着都觉得是在情理中,
却不能容忍别人。“这人够‘执著’的呀!”,D撩开我蒙在头上的被子:“干吗不接电
话?他到底是谁?!”,我闭着眼睛不看他,也不回答,我知道那一刻换成是他心里不
舒服了,没想到我们也会掉过来。“你在逃避!你为什么不睁开眼睛看着我?告诉我,
他是谁?”,“一个朋友。行了吧?”,我睁开眼睛,迎视他的目光,我们的脸离得很
近,在柔和的床头灯的光线里,他年轻的脸上神情犀利而复杂。“我问的是他是谁?你
不是说不说谎吗,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当然没说谎!因为他确实就是一个朋
友!”。。。我们依旧那样对视着,然后,他说:“你要是真不想接,那我告诉他!”
。D居然真的探身去接电话了,电话就在床边的地毯上,眼看他就要拿起听筒了。我当然
不能让他和他对话,他们是认识的,也许他能听出他的声音的,这两个思路怪异的家伙
,还不定会把事情搞成什么样儿呢!何况我也不想让D知道他的存在,因为根本没这个必
要!这一下我急了,蹭的一下坐了起来,抢在他之前抓过了听筒:“你烦不烦呀?怎么
人家不接你还没完没了的!还有事儿吗?我在睡觉呢!”,我把一股无明火全撒到了G身
上,“当然有事儿!太好了,你终于接电话了!”,G一点儿都不生气,说话还是刚才那
副腔调,不紧不慢的,估计又喝了不少酒。“你知道吗?要是你今天不接电话,那我可
惨了,因为我跟他们打了堵,代价是一个星期不能沾酒。”,“我不想知道这个!你快
点儿说吧,到底还有什么事儿?我困着呢!”,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凶,“可能你
是有点儿生我的气,可是我觉得更多的原因是你现在说话不方便。”,没想到G那么聪明
,他怎么会意识到这一点?不知道为什么,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脊梁骨上冒出了
一层凉气。我不由自主的回头看了一眼D,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点上了一根烟,此刻,
看上去他正举着它对着天花板出神呢,可是我想,他的耳朵大概并没有他表现出的那么
悠闲吧,不知道他那近来思虑越来越深不可测的大脑里又在转悠什么了。。。我急于挂
掉电话,又对回听筒:“快说吧,什么事儿?”,口气多少缓和了一些,“我的这件事
儿是,我想告诉你,我决定收回我的那个杯垫儿,因为,我发现其实我是特别喜欢你,
我觉得那种喜欢程度有可能是爱。”,说完这些,他挂断了电话。。。
那天晚上,G是在大连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打来的电话。那是一个不仅仅是在我个人的
情感经历中要被提起的夜晚,因为,在那个晚上,还发生了另外一些事情,而那些事情
,却是我们这一些人在每年五月的某一天里都会再度想起的记忆,当然,那样的回忆并
不仅仅属于那一天。那个遥远而清晰的夜晚啊,真的不能不让人怀疑,或许冥冥之中的
确存在着一种我们不能了解和无法抗拒的力量。
就是在我得到那个杯垫的那天晚上,G带着春秋乐队的所有成员飞越千里来到了那个
大连附近的人迹稀少的美丽小岛上,他的计划是,乐队要在那里进行为时三个月的与外
界几乎完全隔离的突击式排练,以求重整旗鼓,蓄势再发。那时侯,春秋乐队已经有三
年没出新作品了,那支曾经被无数同龄人看做是传奇和希望的乐队,由于各种各样的原
因,正在渐渐走入低谷。当然,他还有另外一个不能对全体乐队成员名以告之的目的,
或许,那才是更为重要的:那时侯,峻峻和老胡都不同程度的沾染了四号,那样的与外
界隔离,正是为了让他们断绝货源,从而最终达到戒掉的目的。那时侯春秋乐队的经济
状况并不好,演出很少,费用拮据。G几乎调动了他个人以及在家乡的所有力量,才得以
实现了那次用心良苦的安排。据说,他们在那个小岛上,有三天,是完全靠苹果度日的
。有些事情是无法用情理解释的,他们的确是一支十分有名的乐队,可是,他们却是我
见到过的最名副其实的“有名的穷人”——说实话,这虽然是他们当初发明的用来自嘲
的玩笑话,可这却是我认识的那帮当初热血澎湃的投身于摇滚乐的男孩子们日后生活极
为经典准确的形容。那一天,第一个星期的排练成功的完成了,几个小伙子凑在一块儿
庆祝,大家在海边儿的一所小房子里生起炉火,一边儿喝着啤酒吃着苹果(那是他们那
天唯一的下酒菜),一边儿热热闹闹的侃大山。酒酣耳热,不由得就开始掏心窝子,那
样的时刻,许多平时藏在心里的秘密,都变成了探讨的话题:毒品,困扰,芥绊,失望
,还有,音乐,爱情和希望。因为敞开心扉,曾经萌生的隔阂消除了,那一晚,几颗心
重新融为一体并且再次建立起对于乐队和未来的信心。那天晚上,他们玩儿过一个游戏
,用一本不知被谁遗落在那儿的成语字典算命。那个方法是:每个人选择一个页数并且
选择那一页的从上到下的某一个成语。大家一一试过,每一个被算到的人都觉得准的不
行。他们是按照年龄顺序进行的,最后轮到峻峻,因为他是乐队里年龄最小的一个。
他的那一条是:风流云散。本来就是闹着玩儿的事儿,谁也不会太过当真,大家一
笑了之了。。。后来,峻峻出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惊喜的说,他看见了流星。所有人
都冲到海滩上,他们没再看见流星,却被那人迹罕至的小岛上出奇清晰和深邃的冬日夜
空迷住了,他们久久的伫立在海滩上,忽略了犀利的风和刺骨的温度。有的人在看天空
,有的人在看海,最后,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了正前方的一处。。。海就在不远处,那
一刻,海水没有咆哮,却无比温柔的轻吻着沙滩,一轮满月就在他们视线集中的地方,
海天之间,只有他们五个,相似的高度,肩挨着肩,臂膀连着臂膀,年轻,俊朗,凝神
屏息,长发飞扬。。。那是怎样一种时刻啊,在那一刻里,他们五个的心间,都该是怎
样的呢?汹涌?平静?清醒?亦或沉浸?我不可能知道,可是,我猜那一定是生命中至
纯至极的一种体会,否则,那个夜晚,又怎么会那么清晰的存留于记忆,那么让他们一
致的念念不忘呢?
可是,谁也没想到,在回头再想时,那天晚上的种种,居然都变成了某种神秘难测
的先兆和永远的月梦。。。我没有经历到那个时刻,可是,我听他们谈起它太多了,这
是我用他们的回忆重新塑造的晚上,也同样让我凝神屏息的永远的晚上。。。
仅仅半年之后,峻峻离开了他们,他生于五月,死于五月,在最美好的时候来,并
且选择同样的时候离开,他度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他总是让我想起那首歌:Fore
ver Young。可是,在那个晚上,他将永远和他亲爱的队友们在一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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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马路旁成堆的垃圾,经过积满污水的商用占地,
经过整夜痛苦的失眠与不安,跨入美丽辉煌的二十一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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