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nomic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onghulz (撒着霜的长胡子), 信区: Economics
标 题: 均衡理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Apr 3 04:05:12 2001), 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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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验一般均衡理论
1874年,瓦尔拉斯第一个提出,在各种经济产品和要素市场上,消费者和生产者的
最大化行为,在某些条件下能够导致需求和供给之间的数量均衡。直到20世纪30年代,
这种可能性命题、甚至一般均衡(GE)的可能性,一直没有得到严格的证明,但是,在
此前的相当长时间里,瓦尔拉斯本人作出的那种粗糙证明,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经济工作
者的信任。就瓦尔拉斯的GE而言,它只是经济事件最大化行为的一种逻辑结果,而严格
的GE存在性证明,则力图对各种局部均衡理论的有效性提供一种独立的检验。然而,现
代工业化经济常常展示出反均衡,在劳动市场中甚或显现出顽固的反均衡。那我们能因
此而推断,一种经济在所有市场上展示均衡的明显失败,也可以证明象消费者行为的效
用最大化理论和厂商的利润最大化理论这样的微观经济理论错误吗?不能。因为,规模
经济在一些产业中的普遍发生,更不用说外生效应现象的广泛存在,无不明显表明,GE
理论的某些基本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因此,GE理论是不适用的,而不是谬误。
可是,应该可以证明,GE理论简直无法为检验其核心内含而加以公式化阐述。一般
均衡理论的核心内含是在经济的所有市场中至少存在一种均衡价格。例如,业已证明,
在没有引进普遍的不确定性假设的情况下,是很难把货币并入GE谱系里的。但是,消费
者行为理论、厂商理论和对生产要素需求的边际生产率理论,都是建立在未来结果有关
知识的确定性之基础上的。换言之,从总体上检验GE理论的任何企图,都包括比传统的
种种局部均衡微观经济命题更多的东西。
然而,检验GE理论的讨论似乎都发现了一个错误的暗示。即使我们观察到充分就业
的条件,我们也很难仅仅通过直接观察证明在所有市场上存在GE。在某种意义上,GE理
论没有作出任何预言:它力图确立GE的逻辑可能性,却没有表明怎样才能实现GE,它甚
至没有提出由于自发力量的作用会在实际上达到GE。当然,瓦尔拉斯自己相信,他已经
证明,现实世界的竞争市场会如何通过调整或“摸索”的过程实现均衡。但是,在瓦尔
拉斯的调整概念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见布劳格,1978年,第611—12页),而且至今
为止远不可能表明,整个经济的最终均衡是独立于所采取的趋向均衡的途径,或者说是
独立于对所有可能途径的选择的。整个经济的最终均衡如果不选择一条一旦采取便必定
会趋向均衡的途径,是很难实现的。在阿罗—德布鲁式的GE理论上的全部现代工作,已
经精炼为“存在性定理”——这些定理表明了一个GE系统有唯一解的条件——和均衡一
旦实现之后均衡的稳定性问题。换句话说,我们几乎与瓦尔拉斯运用GE理论从现实世界
中发现趋向均衡的力量走得一样远。
二、一种理论还是一个框架?
阿罗—德布鲁对GE存在性的证明,主要依存于两个假设:消费与生产集合都是凸集
,
每个经济主体都拥有一些由其它经济主体计值的资源。因此,这种均衡的整体稳定性取
决于某些动态过程,这些过程保证每个经济主体都具有总需求水平知识,并且没有一项
最终交易实际上是按非均衡价格进行的。这当中的某些假定也许可以放松,以适应少数
行业中的规模报酬递增、甚至所有行业卖方垄断竞争的度量。但是,寡头垄断的存在否
决了所有一般均衡解(就象它否决竞争均衡的所有其它概念一样),更不用说消费和生
产中的外在性的存在了。
由于一般均衡理论没有经验内容,它很难成为名符其实的理论,而它的最卓越的捍
卫者实际上已经很谨慎地把它称之为一种框架或范式(见哈恩,1973年a,第3页)。正
在争论的问题并不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这种框架,而是为什么我们要继续投入稀缺的智力
资源对它不断进行精雕细刻。如果我们确实可以从一般均衡框架学到些什么的话,那么
,
我们在实际经济系统发挥功能的过程方面可以从中学到些什么呢?
对这个框架的传统捍卫,是精确叙述一般均衡理论能设法搞清现实世界实际达到均
衡过程的充要条件。但在最近,人们用消极的语言来整个儿捍卫一般均衡框架:现在我
们被告知,它便于对通常坚持却无效的论点作出决定性的反驳(阿罗和哈恩,1971年,
第vi——vii页)。
迄今为止,从亚当·斯密到现在的经济学家中,存在着一支漫长而相当壮观的队伍
,
他们力图表明,受自我利益驱动并受价格信号指导的分权经济应与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
相适应,从非常确定的意义上说,这种配置可以认为比大量其它可能的配置要优越。而
且,价格信号应以巩固这种合理程度的方式而发挥作用。理解不受这种传统支配的人对
这种主张必然如何惊讶很重要……这不足以断言虽然可以虚构一个这种主张在“看不见
的手”正常作用下成为现实的世界,但这些主张在现实世界中却是要碰壁的。它必须表
明,在它的任何描述中都当作基础的这个世界的特性,是如何也可能证实这些主张的。
在力图回答“可能是正确的吗?”时,我们学到了许多有关为什么不可能是正确的东西
。
一般均衡“理论”只是使亚当·斯密以来的经济学传统精确化这种断言,正好使我
们能够说明,为什么帕累托最优的竞争均衡实际上可能从未现实化,充其量不过是半个
真理。
无疑,亚当·斯密和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学说中都有看不见的手这个定理的因素
。
然而,可行或自由竞争的斯密—马歇尔分析基本上袭自瓦尔拉斯和帕累托的传统。如果
事实上“一般均衡在均衡方面很强而在如何实现均衡方面非常弱”(哈恩,1973年b,第
327页),则与此相反,斯密—马歇尔分析在均衡方面很弱而在如何实现均衡方面非常强
:
较之于对竞争均衡最终结果的分析,它更注重竞争过程的研究(洛斯巴,1976年,第47
页)。除了历史源泉而外,一般均衡“理论”和看不见的手定理之间的联系是薄弱的。
看不见的手定理不是完全竞争性质的描述性主张便是完全竞争性质的评价性主张(参见
第五章),而一般均衡框架则从任何意义上说都并不主张描述现实世界,更不用说评价
它了。
正如弗兰克·哈恩坦率承认的(1973年a,第7页),一般均衡的建立:
……总的说来并没有形成正式或明确的主张:例如它没有包括均衡状态最终会形成
的实际经济状态后果的假定。可是,它受非常弱的因果命题的驱动。这就是,如果经济
始终处于非均衡状态,则就不会出现经济状态似乎有理的后果。……可以看到,在它不
包含任何具体过程的描述情况下,这不会是强命题。由于这种主张非常弱,它或许是错
误的,这也是很清楚的。
作为一种纯粹的逻辑练习,我们能够考察一般均衡框架的内在一致性,但是,我们
如何阐明只要经济状态的后果似是有理就会在均衡状态出现这个“非常弱的因果命题”
的错误性?“似是有理”一词当然是说它是现实世界条件的一种参考,而一般均衡框架
看来还缺乏从理想世界过渡到事实世界的桥梁。
三、实践意义
然而,哈恩(1973年a,第14—15页;1973年b,第324页)使我们确信,一般均衡框
架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因为它能用于反驳一切有关可耗歇资源、浮动汇率和外援
的未经审慎考虑的政策观点。但是,在断言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理论”具有实践意
义之后,哈恩(1973年a,第41页)承认,“当然,这个范式是雄心勃勃的概述,对许多
非常重要的目的而言,朴素得多的马歇尔学说就能完成得非常漂亮。”他再次但更为尖
锐地指出:
这样我们发现,要求我们的均衡概念应反映实际经济的连续特性是合理的……这转
过来又要求把信息过程和费用、交易和交易费用、以及预期和不确性明确地从根本上纳
入均衡概念。这就是阿罗—德布鲁解释并没有这样做的原因。因此,我并不相信它是相
当无用的。但它必然是这种情形,即它必须放弃为经济过程的最终状态提供必要描述的
主张[哈恩,1973年a,第16页]。
对于哈恩对一般均衡“理论”所作的充满争议的捍卫,有许多东西可讲,它有时似
乎把一般的均衡分析和一般均衡分析当作一种具体解释。①
然而,引起我们对哈恩的捍卫特别感兴趣的,至少在我们看来,是他显然掌握了波普
的证伪主义方法论,不过,这在论证过程中从未影响他自己对一般均衡研究框架的承认
。
哈恩发现(1973年b,第324页):“一般均衡的研究者相信,他有了从可能的地方走向
描述性理论的起点”。可是,近十年来一般均衡“理论”中的不断修正,逐步弱化了它
的公理而把它的基本条件进行了一般化(见温特劳布,1977年),这没能使我们向描述
性理论靠近一点点。总之,很难支持洛斯巴的结论(1976年,第50页),洛斯巴认为,
一般均衡研究框架普遍是“理论上的十分严密和理论应用上的零零落落”的结合。
可以证明,没有瓦尔拉斯式推理的先在背景,投入产出分析是不可想象的,甚至凯
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学,至少从其普通解释上看,也不过是一种简化的三部门经济的一
般均衡模型和外在决定的货币工资率。因此,只是放弃一般均衡框架是不会有什么问题
的。一般均衡框架事实上是植根于公认的经济学说(故且这么说)②
这片沃土上的,而这些公认的学说处在构成更大的新古典科学研究框架的所
有从属性研究框架的交点上。即使不抛弃一般均衡解释,就象它现在这样,认为它为对
经济制度的运行作出重要解释提供了一个富有成效的出发点这种观念,也是值得怀疑的
。
一般均衡框架的主要特性是在毫不考虑关于实际经济行为的可证伪定理的建立的情况下
,
对纯粹逻辑问题作没完没了的形式化,而考虑关于实际行为的可证伪定理的建立,我们
认为仍然是经济学的基本任务。每种经济理论如果是严格的科学就必须适应一般均衡模
型这种广泛传播的信念,也许要比任何其它理论工作更对现代经济论证中如此多的纯粹
抽象和非经验特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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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参见附录——“理论上的公认观点”条目。
①对哈恩的论证的其它评论,可见科登顿(1975年)、
洛斯巴(1976年,第44—50页)和哈奇森(1977年,第81—7页)。值得注意的是,与洛
斯巴和哈奇森不同,科登顿甚至否认根据其“相符程度”考察它们的逼真性能对理论作
出评价;他论证说,理论必须根据它们“完成我们自己设定的智力任务”的恰当性来作
出评价(1975年,第541页),在这种情形下,挑剔任何理论(包括一般均衡“理论”)
都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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