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nomic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rainy (机器猫), 信区: Economics
标  题: 第二十一章 论贵金属在商业世界的分配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17日07:42:21 星期天), 站内信件

------------------------------------------------------------------------
--------


第一节用货币代替物物交换不会对输出和输入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国际价值法则产
生影响

  我们已经考察了各国之间实际开展贸易的方式,现在要接着探讨,这种方式会
不会对我们在物物交换的假定下所得出的有关国际价值的结论产生什么影响。 
  最近似的比拟会使我们作出否定的回答。我们已经知道,货币及其代替物的介
入对适用于毗连地方之间的价值法则没有什么影响。物物交换时价值相等的物品,
值等额货币。引入货币只是增加一种商品而已,这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一切商品的
价值一样,受同一法则的支配。因此,如果我们看到,决定国际价值的原因,在货
币和汇票制度下同在物物交换制度下一样,货币除提供一种比较价值的便利方法外
没有任何其他作用,我们是不会感到惊奇的。 
  一切交换在实质和结果上都是物物交换;无论谁出售商品并用由此获得的货币
购买其他货物,实际上都是用他自己的商品购买这些货物。国与国之间也是如此,
国际贸易不过是输出品与输入品的交换;无论是否使用货币,输出品和输入品都总
是恰好相互抵偿。如果输出品和输入品恰好相互抵偿,则国与国之间互欠的货币额
就会相等,债务就会用汇票来清偿,就没有差额要以贵金属支付。贸易似乎经常处
干力学上所说的稳定平衡状态。 
  但是,事情偶而偏离这种状态而又恢复这种状态,其过程在物物交换制度下和
在货币制度下,至少在外表上并不相同。在物物交换制度下,入超的国家必须以较
低的价格提供输出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输出品创造足够的需求以重新建立平衡
。但在使用货币的情况下,这个国家的做法似乎与此完全不同。它以同过去一样的
价格购买超出输出的那部分输入品,由于不相应增加输出,国际收支会出现逆差,
汇兑会变得不利,差额必须以货币支付。这种情况在外表上是和上述情况截然不同
的。下面我们想考察一下,这种不同是本质上的,还是只是具体方法上的。 
  假定应当支付差额的国家是英格兰,而可以收取差额的国家是法国。由于贵金
属的这种转输,英格兰的通货数量减少而法国的通货数量增加。这是我随意假设的
。如后所述,如果认为国际收支差额的一切支付都是如此,那是十分错误的。必须
一次付清的差额,例如粮食歉收时由于输入较多的粮食而作的支付,可以用窖藏的
财宝或银行的准备金来支付,而不影响货币流动。但是,现在我们假定,输入超过
输出,是因为尚未建立起国际需求方程式造成的,也就是说,在通常的价格水平上
,英格兰对法国货物的经常需求,大于法国所能偿付的对英格兰货物的经常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价格不发生变化,则永远会有一个差额须以货币支付。输入必
须不断减少,或者输出必须不断增加,而这只有通过调整价格才能实现;因此,这
种差额即使最初可以用窖藏的财宝或通过输出金银块来支付,终究总是会影响货币
流通,因为不如此,贵金属的外流就不会停止。 
  因此,如果价格状况使得国际需求方程式建立不起来,使一国所需要的输入品
多干其输出品所能偿付的数额,那就表明,该国流通领域的贵金属或它们的代替物
已多干长期流通所需要的数量,只有使其中一部分退出流通领域,才能恢复平衡。
因此,通货将收缩,价格(其中包括可输出的各种物品的价格)将下降;由此,外
国对这些输出品的需求会增加。与此同时,输入的各种商品的价格或许会因货币流
入外国而上升,至少不会象输出品等商品的价格那样下跌。但是,倘若英格兰货物
价格下降的幅度不足以使外国购买英格兰货物的金额增加,或者外国货物价格上升
(绝对的或相对的)的幅度不足以使英格兰购买外国货物的金额减少,英格兰的输
出品就仍同过去一样抵偿不了输入品,已经开始流出的英格兰贵金属就仍会外流。
这种外流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英格兰物价的下跌使过去从未进入外国市场的某种
英格兰商品现在可以进入外国市场,或英格兰输出品的跌价使海外对它们的需要量
增加到足以抵偿输入品,外国货物价格的上涨(不论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或许
也会促使英格兰减少对它们的需求。 
  这正是在我们原先所作的物物交换的假设下所发生的那个过程。因此,国与国
之间的贸易,无论是否使用货币,不仅都具有在输出品和输入品之间建立平衡的趋
向,而且建立这种平衡的方法实质上也是相同的。其输出品不足以抵偿其输入品的
国家,将以较低的价格出售输出品,直到能创造出必要的需求为止。换句话说,在
货币制度下,同在物物交换制度下一样,国际需求方程式就是国际贸易的法则。每
一国家输出和输入的物品及其数量在货币制度下和在物物交换制度下是一样的。在
物物交换制度下,贸易趋向于输入总额和输出总额恰好相抵的那一点;在货币制度
下,贸易则趋向于输入总额和输出总额可以与同一数量的货币相交换的那一点。因
为等干同一物品的各种物品彼此相等,所以货币价格相等的各种输出品和输入品,
不用货币也恰好可以互相交换。 


第二节 进一步说明上述定理

  由此可见,国际价值法则及由此造成的贸易利益在各贸易国之间的分配,在使
用货币的假定下,和在物物交换的情况下是相同的。在国际交易中,象在通常的国
内交易中一样,货币对商业来说,有如润滑油之于机械,铁轨之于机车,只是一种
减少摩擦的东西。为了进一步检验这些结论,我们将在使用货币的假定下,再次考
察已经在物物交换的假定下研究过的一个问题,即:输出品生产方法的改进所产生
的利益,输入国可以分享多少, 
  这种改进也许表现在:一、使一国的主要输出品减价;二、建立起一新的出口
部门,或可以输出一种新物品。由于二者之中输出新物品的情况多少简单一点,我
们就从这种情况说起。.所带来的结果首先是这种物品的价格下跌,国外产生对这
种物品的需求。这种新的输出打破了平衡,改变了汇兑关系,使货币流入该国(我
们假定是英格兰),这种流入会持续到物价上涨时为止。物价的上涨多少会抑制外
国对新输出品的需求,而且会减少外国对英格兰惯常输出的其他各种物品的需求。
这样,输出将会减少;与此同时,英格兰国民持有的货币增加,因而对外国商品的
购买力随之增加。如果他们实际利用这一新增加的购买力,则输入就会增加;由于
输入增加和输出受到抑制,输入和输出就会恢复平衡。这种改进对外国的影响是,
它们不得不为其他输入品支付高于过去的价格,但却可以较为便宜地购得这种新的
商品,尽管不象在英格兰那么便宜。我在这样说的时候,完全知道,这种物品的价
格(运输费用除外)在英格兰和在其他国家实际上完全相同。然而,这种物品的价
格低廉程度不仅应该用货币价格来衡量,而且还应该用与消费者的货币收入相比较
的价格来衡量。該很品的价格对英格兰的消费者和外国的消费者都是相同的:但是
,前者是用由于重新分配贵金属而业已增加的货币收入来支付这种价格,而后者则
用由于重新分配重金属而很可能减少的货币收入来支付。因此,这种贸易没有将英
格兰的消费者从生产改进中得到的利益全部给予外国的消费者,而只是给予了一部
先同时,英格兰又在外国商品的价格上获得利益。因此,导致建立新的出口贸易部
门的任何产业改进,不仅使一国因被改进的物品价格下降而受益,而且还因一切输
入品价格普遍下降而受益。 
  现在我们改变假定,即假定生产的改进不是使英格兰产生一种新的输出品,而
是使某种现有的输出品价格下降。我们在物物交换的假定下考察这种情况时已经知
道,外国的消费者可能由此获得的利益,或者与英格兰相同,或者少于英格兰,或
者甚至多于英格兰,究竟多少,要看这种跌价物品的消费量因其价格降低而增加的
程度如何。我们将看到,这一结论在使用货币的假定下也是正确的。 
  假定得到改进的商品是毛料。这种改进所带来的结果首先是毛料的价格下跌,
外国市场对毛料的需求增加。但是,其需要量是不确定的。假定外国消费者完全按
毛料价格下降的幅度增加购买量,换句话说,假定用同过去一样多的金额购买毛料
。外国应该付给英格兰的总金额将同过去一样,输出和输入的平衡未受破坏,因而
外国人将获得毛料价格下降带来的全部利益。但是,如果外国对毛料的需求具有这
样的特征,即它以大于价格下降的幅度增加,则外国人为购得这些毛料而应付给英
格兰的金额将比过去大,而这笔钱的支付将使英格兰的物价(其中包括毛料的价格
)上涨;然而,这种上涨只会影响外国的买主,因为英国人的收入在以相应的比例
提高Z这样,外国消费者从这种改进中得到的利益将少于英格兰。反之,如果毛料
价格的下降,没有按相同比例扩大外国对毛料的需求,则外国人为购买毛料而应付
给英格兰的金额将比过去小,而英格兰应向外国偿付的其他债务金额却同往常一样
;这时英格兰便会出现贸易逆差,货币将被输出,物价(其中包括毛料价格)将下
跌,其结果是,生产方法的改进使毛料价格下降的幅度,在外国消费者那里比在英
格兰更大。这些结论同我们在物物交换的假定下所得出的结论完全一样。 
  以上论述的结果,借用李嘉图的如下一段话来总结最为恰当:“金与银已被选
为普遍的流通媒介,商业的竞争使其在世界各国的分配比例,能够适应于假定没有
这两种金属存在、国际贸易纯然是一种物物交换时所将出现的自然贸易情况。”从
这一原理可以作出很多推断;在此以前,对外贸易理论处于难以理解的混乱状态:
李嘉图先生是这一原理的真正创始人,虽然他没有研究它的各项细节。李嘉图先生
之前的作家似乎都没有察觉这一原理,即使在李嘉图时代以后,也很少有人充分认
识到这一原理的科学价值。 


第三节 作为货币的贵金属与作为商品的贵金属具有相同的价值,而且根据同一法
则分配于各国

  现在必须研究,贵金属通过汇兑进行分配的这个法则,如何影响货币本身的交
换价值,以及这一法则如何与我们发现的另一法则相吻合,这另一法则就是,货币
的价值是在货币仅仅作为一种商品而输入时被决定的。这两个法则表面上是相互矛
盾的,我认为,这正是使某些卓越的政治经济学家抵制前述各种学说的最重要原因
。他们正确地认为,货币不能例外于一般价值法则;货币同其他一些物品一样是商
品,它的平均价值或自然价值取决于它的生产费用,至少是取决于获得它的费用。
因此,这些思想家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以下学说,这种学说认为,货币在全世界的分
配以及货币在各地的不同价值经常发生变动,并不是由影响货币本身的各种因素造
成的,而是由与货币无关的许多因素造成的,这些因素影响了其他各种商品的贸易
,以致破坏了输出和输入的平衡。 
  但是,这种假想的反常现象只存在于表面。通过汇兑使货币流入一国或由一国
流出,以恢复贸易平衡,而使货币的价值在某些国家上涨、在另一些国家下降的原
因,和当货币只被当作商品输入和直接从矿山输入时决定当地货币价值的原因完全
相同。如果一国的货币价值由于贸易顺差、货币流入而长期下降,则其原因假如不
是生产费用减少,就必然是使国际需求方程式重新调整以利于该国的下列原因之一
,即,或者是外国对该国商品的需求增加,或者是该国对外国商品的需求减少。外
国对该国商品的需求增加,或该国对外国商品的需求减少,按照一般的贸易原理,
是使该国能够以较低的价值购买一切输入品的真正原因,因而也是使该国能够以较
低的价值购买贵金属的真正原因。因此,获得贵金属的两种方法虽然表面上不同,
但所产生的结果非但不相矛盾,而且是完全一致的。货币由于各种商品的国际需求
的变化而由一国流入他国,因而改变其本身的地方价值(local value),这一情
况与贵金属由各开采国流入世界不同地区的流量的相对大小发生变动相比较,二者
所实现的结果相同,只是前者的实现过程较快,而后者的实现过程较慢。因此,如
前所述,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用途,丝毫不改变同一国家内或国际间决定其他各种
商品价值的法则,也不改变决定贵金属本身价值的法则;因而这里阐述的有关国际
价值的全部学说,具有真理所必须具备的统一性与协调性。 


第四节 非商业性质的国际收支

  在结束这一讨论以前,应当提一下非商业性的国际收支会以什么方式和在什么
程度上影响上述结论。所谓非商业性的国际收支,是指无论在货币方面还是在商品
方面都得不到等价物的收支,例如贡金、付给不在地主的地租、付给外国债权人的
利息、或政府的海外支出,如英格兰对它的一些殖民地承担的管理费用。 
  先讲物物交换肘的情况。假定每年的汇款都以商品支付,而且这种商品的输出
没有任何报偿,因而,输入和输出不再有互相偿付的必要;相反,每年必须有相当
于汇款价值的出超。如果在该国有义务进行这种常年支付以前,对外贸易处于自然
平衡状态,那么,该国为了向国外汇款,就必须诱使外国购买数量大于过去的输出
品;这只有以价格比较低廉的条件提供这些输出品,或者换句话说,只有对外国商
品支付较高的价格,才能做到。国际价值将自行调整,使输出增加,或者输入减少
,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从而造成必需的出超;而这种出超将成为经常的状态。其结
果是,需经常向外国付款的国家,除损失其所支付的款项外,还由于它的生产物不
得不按照较为不利的条件与外国商品相交换而另有所失。 
  在使用货币的假定下,结果是一样的。因为我们假设强制性的汇款开始时商业
处于平衡状态,因而最初的汇款必须使用货币。这会使汇款国的物价下跌,而使收
款国的物价上涨。其自然结果为,输出的商品将比过去多,输入的商品将比过去少
;因而仅就商业来说,收款国将经常欠付款国一个货币差额。这样,如果每年应当
向进贡国偿付的债务等于每年得自进贡国的贡金或其他经常付款,则两国间将不会
运送货币;输出和输入不再保持平衡,但收支却仍将保持平衡;汇兑将按平价进行
,两国的债务将相互抵消,而贡金或汇款实际上是以货物支付。前已提及,这种情
况在两国的利益关系上造成的结果将是:付款国将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来自收款国的
一切物品,而收款国除收取贡金外,还可以接较低的价格购得进贡国的输出品。 


--
我一直想要,和你一起,走上那条美丽的山路.             .oooO  Oooo.
有柔风,有白云,有你在我身旁,倾听我幸福和快乐的心.    (   )  (   )
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                                  \ (    ) /
只要有过,那样的一日,                                  \_)  (_/
只要走过,那样的一次.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sunny.hit.edu.cn]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930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