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nomic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rainy (段誉), 信区: Economics
标  题: 《经济解释》之六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3月28日12:57:32 星期三), 站内信件

经济解释:现象非现象 遑论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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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解释力的理论一定始于抽象的思想,以某些非事实的假设入手,然后经过逻辑的
推理,引出可以被验证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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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科学的方法

第六节:非事实与无限制

我重复地申述了「理论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的重要。我也指出套套逻辑,或
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的理论,是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而最后还有两种--没有解
释力的「理论」--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其一是用以验证的现象,并非现象(事实
);其二是被推断会发生的现象没有限制。

假若我说:「天下雨,天上必有云。」在这句话之内,「雨」和「云」是事实,是
可以观察到的。但假若「雨」或「云」只不过是空中楼阁,并非事实,那么雨云之
说就无从验证了。这其中包含着实证科学内的一个很深的哲理。在一方面,凡是一
个有解释力的推断,其考证方法必须靠如下一类的含义:假若「甲」发生,「乙」
就会跟着发生--而「甲」与「乙」皆是可以观察到的事实。起码在原则上,不管费
用多大、考查的时日多久,「甲」与「乙」的存在是要可以被证实的。爱恩斯坦的
相对论及遗传学里的基因理论,其含意在初期确是难以事实验证,但后来还是证实
了的。

问题是,正如前文所述,事实不能解释事实。「甲」的发生不能解释「乙」的发生
。「甲」与「乙」的规律只可以用作证实某一个理论的含意。就算事实的种类再多
,可以予取予携,而规律明显之极,它们也不能自作解释。所以,在另一方面,有
解释力的理论一定始于抽象的思想,以某些非事实的假设入手,然后经过逻辑的推
理,引出可以被验证的含意--这后者就是云雨之说了。

这项工程绝不容易。一个可以被验证的含意,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但事实不
能自作解释,而抽象理论的本身是不能被验证的。可以说,从抽象推理到事实验证
的微妙转折中,高手与庸材的本领会分得很清楚。

我可以举一个基本的例子。在经济学上,那大有名堂的需求定律说:假若一样物品
的价格下降,消费者对那物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价格是可以观察到的,但需求量
却非事实!需求量是指消费者在欲望上的需求,是抽象之物。所以,需求定律的本
身是不可能用事实验证的。然而,这定律在经济学上是重要而不可或缺的。低能之
辈,往往以市场的成交量作需求量。这是错得离谱的。高手的处理方法则大为不同
。他们会说:假若需求定律是对的话,那么依照逻辑推理,在某一种可以观察到的
情况下,「甲」的发生会导致「乙」的发生;而「甲」与「乙」均是可以被观察到
的事实(这就是本身不可以被验证的需求定律所推出来的可以被验证的含意)。假
若「乙」的不发生却有「甲」的发生,那么需求定律就大有问题--或需要附加其他
情况,或算是被事实推翻了。假若「非乙」就一定「非甲」,那么需求定律就算是
有用途,解释了「甲」与「乙」的规律。

是的,这样的推论及验证可以搞得神乎其技,令人叹为观止。这是科学上的美。需
求定律的惊人解释力,在这本书内我会不厌其详地示范的。这是后话,暂且按下不
表。这里要申述的,是附加的情况可多可少,千变万化。在科学方法上,附加的情
况叫作验证条件(test conditions)。有时我们可以说,假若「甲」与「乙」的
出现,或「甲」或「乙」的出现,会导致「丙」的出现。我们又或可以说,「甲」
的出现,会导致「乙」与「丙」的出现,或「乙」或「丙」的出现。这些可变的观
察(variables)可多可少,可以同时出现,或在几个或多个可能的观察上,其中
之一或二或三会出现。这些都符合有解释能力的理论的规格。但无论验证时所牵涉
的现象怎样多,一个限制是必需的。

假若我们说,「甲」的出现会导致「乙」,或「丙」或「丁」或「戊」……等等的
出现,好像永无止境似的,那么这个含意就不能被否定或推翻了。严谨地说,这是
经济学理论中的所谓非均衡(disequilibrium)的情况。有现象限制因而肯定,也
从而达到可能被否定的含意,叫作均衡(equilibrium)。

上述的「均衡」与「非均衡」的理念,与传统上大谈均衡理论的经济学者所用的不
同。我认为在基础上他们是错了的。经济学传统上所说的「均衡」,是从物理学搬
过来的。物理学的均衡,是指一个钟摆在止动时会停在中间,或一只鸡蛋在地上滚
动后达到了一个不动的静止点,又或是一件不停的物体进入了一条轨道,有了规律
。这种「均衡」是一些现象,是可以观察到的事实。

经济学的「均衡」是另一回事。例如,经济学者说需求曲线与供应曲线的相交点是
均衡点。但世上没有需求曲线或供应曲线--这些只不过是经济学者想出来的概念工
具。那是说,没有经济学者,这些概念不会存在。同样,经济学上所说的「均衡」
或「非均衡」也只是概念,在真实世界不存在,不是现象或事实,是不可以观察到
的。

一九六九年的春天,高斯(R.H.Coase)和我从温哥华驾车到西雅图,在两个多小
时的旅程中他和我辩论关于经济学的「均衡」概念。他认为「均衡」与「非均衡」
皆是空中楼阁,是废物,应该取缔。我同意空中楼阁的观点,但认为「均衡」与「
非均衡」在经济学上既然那样流行,作为概念我倒可以挽救一下。

我向高斯指出「非均衡」可以解作因为被推断的现象没有限制,理论就缺少了可能
被事实推翻的含意,而「均衡」则是指因为有限制而达到可以验证的理论。这就是
上文所说的「无限制」与「有限制」的区别了。高斯当时同意这阐释可以挽救在经
济学上应该是废物的「均衡」与「非均衡」。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今天,明白
而又同意这理念的经济学者,似乎不及两掌之数。

抽象的理论,本身不能被事实验证。抽象的理论要有解释力,就必须有可以被事实
验证的一个或多个含意。可验证的含意,是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而含意中的
附加条件及现象的推断,可以很多,而又可以用肯定的「与」字或不肯定的「或」
字来联系,但不可以是无限的。当然,肯定的「与」比不肯定的「或」强,有较大
的解释力,而抽象的推理及验证的含意越简单,就越有说服力。天才的科学家可以
把很复杂的事情简化得令人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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