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nomic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yangs (网络神经), 信区: Economics
标 题: 经济解释-2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5月15日20:16:48 星期二), 站内信件
经济解释:铁证如山 需求第二定律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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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的价格弹性对解释行为帮不到多少忙,是因为我们不容易(其实不能)预知其
系数的大约数字。虽然需求量我们看不到,但因为有需求定律,我们是预知若价格
下降,需求量是会上升的。价格的弹性系数我们就没有这种方便了。
这第二定律说:弹性系数的大小与时间是正数连系的。那是说,若某物品减了价或
加了价,价变之后时间越长,弹性系数越高。……艾智仁与史德拉认为,找寻代替
物品来替换是需要时间的。
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是因为被事实推翻了……香港的计程车加价,加了不少次
了。每次加价,顾客量在初时明显地大幅下降,但过了几个月就差不多回复到未加
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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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需求定律
第八节:需求的价格弹性
价格下降,需求量上升─这是需求定律。但价格下降,购买者对该物品的总消
费可能下降也可能上升。从出售者那边看,减价后的收入可能下降也可能上升。其
决定关键是需求的价格弹性(price elasticity of demand)。价格弹性是一个系
数(coefficient),由一条很简单的方程式算出来。十九世纪后期,好些经济学
者要找这简单的方程式,但莫名其妙地找不到。一天下午,马歇尔坐在家中的天台
上,看着自己心爱的山(此公喜欢看山),灵机一触,想出来了。
今天,除价格弹性外,还有数之不尽的其他弹性系数的方程式,可以搞得非常
复杂。不幸的是,对解释行为来说,弹性系数的用场不大,所以不重要。(估计社
会福利的转变,如果你相信有这回事的话,弹性系数是重要的。)
只谈需求的价格弹性算了。价格下降,本身导致消费减少;需求量上升,本身
导致消费增加。结果的消费增或减就要看这二者的分量哪方面比较重了。马歇尔当
年「破案」的关键,是二者的分量比对要以百分比处理。弹性系数的方程式是把量
的百分比转变放在上头,价的百分比转变放在下面。价格下降,上头的量的上升百
分比若比下面的价的下降百分比大,那么弹性系数就大于一,说是有弹性(
elastic)。这样,价格下降会导致消费增加(出售者的收入增加)。弹性系数若
小于一,是无弹性(inelastic),消费会减少。
价格有弹性(系数大于一),价格与消费的动向背道而驰。价格无弹性(系数
小于一),价格与消费的动向并驾齐驱。要记着,价格弹性系数只可以从一个价位
来算。一条需求曲线有数之不尽的价位,价格弹性系数可以价价不同:曲线上某部
分的弹性系数大于一,某部分小于一。
需求的价格弹性对解释行为帮不到多少忙,是因为我们不容易(其实不能)预
知其系数的大约数字。虽然需求量我们看不到,但因为有需求定律,我们是预知若
价格下降,需求量是会上升的。价格的弹性系数我们就没有这种方便了。
举一个例。一九九七年香港新建的西区海底隧道,是私营的,经营者当然要增
加盈利。该隧道开始收费三十元,生意不好,用几种方法打个折头。后来生意好一
点,收费提升到四十元。这提升使收入下降(弹性系数大于一),收费减至三十五
元。多一辆车过隧道的服务、维修费用近于零,所以该隧道主要是争取最高的总收
入。说不定收费二十元的总收入会比收三十五元或三十元高得多。
举另一个例。多年以来,香港政府每次加烟、酒税,都先行预测库房的收入会
增加多少。但经验是政府这种预测从来不准确,与街上担瓜卖菜的差不多水平。要
是香港政府求教于我,要我替他们预测加烟、酒税后的库房收入增加多少,我的本
领也只能如担瓜卖菜之辈矣!困难所在,是大家都不知道烟、酒需求的价格弹性。
不能预知价格弹性系数,但可以试行自作聪明地猜一下。不久前我为某出版商
的刊物作了两次猜测,一错一对,打个平手。
第一次是我替周慧珺老师出版的影碟,是教书法的。我想,周老师的示范神乎
其技,市场上没有相近之物可代替,而学书法的人找教师上一课,要百多二百元,
周老师的影碟是可以看完再看的,看之不尽,售价若是五十元,其弹性系数应该小
于一,售价一百元应该没有问题吧。殊不知大有问题,价是开得过高了,猜错了价
格弹性系数。
第二次是不久前自己以旧文重组的关于教育及学术的两本书。这两本书编得很
用心,自觉满意的。出版商问我订何价?我细想之后,说一百港元,比通常的高一
倍。何也?我认为这两本书在市场上没有相近的代替读物,价格弹性系数应该小于
一。这次是猜对了:售价提升一倍,书的销量仍然很不错。
一错一对,但我用的推断方法完全一样。价格弹性系数主要是由代替物品的多
或少及其价格决定的。有趣的是,无论怎样看,我认为周老师的书法影碟的代替物
品,比我那两本书还要少。但我是猜错了的。
第九节: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
因为有价格弹性这回事,而我们不能预先知道这弹性系数的大略,艾智仁(
A.A.Alchian)与史德拉(G.J.Stigler)分别发明了需求第二定律(The second
law of demand),其目的是要让我们有一个关于价格弹性的规律,可以增加一点
解释行为的功能。
这第二定律说:弹性系数的大小与时间是正数连系的。那是说,若某物品减了
价或加了价,价变之后时间越长,弹性系数越高。其逻辑是这样的。一样物品的价
格弹性,除了该物品本身的性质外,主要是由其他代替物品的多或少及它们的价格
决定的。代替物愈多,愈相近,价愈低,该物品的价格弹性系数就愈高。艾智仁与
史德拉认为,找寻代替物品来替换是需要时间的。时间愈长,替换的机会就愈大,
所以该物品的价格弹性系数是与时间正数连系的。
先考虑某物品的价格上升吧。价格上升,需求量会立刻减少,但过了一些时日
,找到了一些代替物品替换,需求量会再多减一点。这样,需求曲线有关的部分是
会向左移动的。
再考虑某物品的价格下降。价格下降,需求量会立刻增加,但过了一些时日,
消费者会再减少其他代替物品的需求,或从整个市场的需求来看,其他消费者会逐
渐多购买这减了价的物品,局部或全部代替他们此前所购买的。这样,需求曲线有
关的部分是会向右移动的。
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是因为被事实推翻了。我细心观察两个在香港发生的
现象,使我不能接受这第二定律。
其一是香港的计程车加价,加了不少次了。每次加价,顾客量在初时明显地大
幅下降,但过了几个月就差不多回复到未加前的水平。其二是香港的海底隧道加价
,之后的顾客量变动与计程车一样,先减后回升。
得到我的提点,一位港大同事找到了香港好些年前隧道加价的用客数字,明确
地显示着车量是先大跌然后慢慢回升。可惜这位同事「捉到鹿唔会脱角」,处理失
当,用数之不尽的计量经济方程式,由电脑搞得一塌糊涂,以致五六十页的长文(
起码过长五倍)没有学报愿意刊登。
为什么需求第二定律会被事实推翻呢?我的解释是,艾智仁与史德拉想对了一
半,忘记了一半。他们对的一半是,找寻代替物品是需要时间的。他们忘记了的,
是代替物品有时是众所周知的,不需要找寻。这样,价格上升,消费者立刻转用已
知的代替物品,但用了一段时期,认为不称意,就转回旧物那方面去。
计程车加价,香港有谁不立刻知道哪几种交通工具可以代替?这些代替交通工
具是不需要找寻的。隧道加价,就算是只有一条隧道的当年,香港有谁不知道汽车
渡海可以用渡轮的?试用渡轮,不称意,就回头用隧道。这样,需求第二定律就被
推翻了。
科学就是那样奇妙。约束行为的定律不需要多,很简单的可能威力无穷。需求
定律的本身威不可挡,我们不需要第二定律。
(《经济解释》之二十二。第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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