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trijif (来自第11维的思念), 信区: Environment
标  题: 谁为香港的清洁空气买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Dec 15 14:04:44 2006), 转信

 秦岭 发自香港

香港的空气越来越污浊了。早在1999年5月24日,一群学生便以在香港中环汇丰银行大厦
门口为两头狮子铜像戴上口罩的方式表达了香港市民普遍的感受。

7年过去,污染未见好转。香港天文台今年初的报告指出,香港及邻近地区能见度有转差
的长期趋势,去年全年18%的时间出现低能见度,约每5天便有1天灰霾密布。香港3所大学
的最新研究则发现,空气污染每年导致香港经济损失高达200多亿港元。 

更糟的是,污浊的空气不仅让市民怨声载道,还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香港美国商会调查
发现,在接受调查的140名高管中,约有60%的人“非常担心”污染对其健康的影响。大珠
三角商务委员会主席冯国经则表示:“仅仅在一年以前,(污染)还没有真正影响我们的
财源,但现在,人们不会再来香港工作了,因为他们的小孩会得哮喘。”

为改变此种现状,特首曾荫权发起了“蓝天行动”,却被传媒普遍解读为给下一届特首选
举铺路的“忽然环保”之举。不仅如此,由于香港的空气质量牵涉中华电力(中电)、香
港电灯(港灯)两大电力寡头的利益,单一的环保和社会问题,开始日益染上政治、经济
等复杂的色彩。

 

谁污染了香港

 

香港政府环保署助理署长谢展寰认为:“香港近年面对的空气污染问题可分为路边空气污
染和区域性的烟雾两类。路边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柴油车辆的废气;而区域性的烟雾问题则
是由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车辆、工业及发电厂排放的污染物引起。”

若是单个城市的污染,因果链条便会一目了然,但当十几个城市堆挤在一个逼仄的三角洲
上时,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尽管粤港两地的专家对相互影响到何等程度观点各异,但对
大珠三角地区的空气污染属于跨境污染、交叉污染这一事实已达成共识。 

在区域性污染方面,港府已经在粤港合作的层面上和广东省政府达成了一系列协议和安排
。而且正如《大公报》的一篇评论所指出的:“香港的空气污染其中一个重要来源是珠三
角,但我们亦不可能要求上帝把废气吹向别处。污染问题的确有待特区政府继续与内地政
府协商,共同努力去解决。但这不等于说我们只可坐等大陆自行去改善环保工作,而自己
毫无作为。”

事实上,香港目前的主流看法认为,中电和港灯这两家电力公司是本地空气污染的主要来
源。

中电在回复本刊的书面意见中说道:“中电致力为香港市民提供可靠的电力服务,为此中
电采取平衡的燃料组合,燃煤、核能和天然气各占约三分之一,以维持供电稳定性及合理
的电价。”但香港绿色和平的项目主任张韵琪告诉记者:现时本港两家电厂仍主要以化石
燃料发电,包括煤及天然气,共占本港发电量接近八成。

中电还说:“中电一直主动采取多项环保措施,致力减低排放量,为改善空气质素出一分
力,将积极引入液化天然气以及安装除硫装置。”但张韵琪认为,自两年前开始,电厂的
排放已经是香港本地最主要污染来源,大概90%的二氧化硫、70%的二氧化碳和50%的悬浮
粒子、氮氧化物是来自香港本地的发电厂的。香港环境保护署的发言人也认为,1997年到
2004年,电力公司排放二氧化硫增加了60%。

虽然港府去年设定了2010年的减排目标,但两大电力公司至今仍未与港府达成协议。这种
情况下,它们正面临着巨大的舆论压力。

 

正在进行的博弈

 

目前香港电力市场基本由港灯和中电垄断着,李嘉诚掌控的港灯垄断着港岛和南丫岛的电
力供应,而九龙、新界和其它离岛的电力供应则由嘉道理家族控制的中电负责。

1963年,港府开始通过《利润管制协议》监管中电,与港灯的管制协议则开始于1979年。
当初制订协议的目的是要鼓励电力公司投资发电机组,以及为香港提供稳定的供电系统,
因此早期的管制协议容许电力公司每年盈利的上限为固定资产平均值的17.5%。1975年修
订后,将盈利的上限由占固定资产17.5%下调至沿用至今的最多15%。协议中没有规定环保
条款。

《管制计划协议》为香港经济的快速发展贡献良多,但也有人批评该协议不鼓励经营者降
低成本和提高生产力,更直接提供诱因给经营者去浪费资金,无理扩张。而且,许多环保
组织都认为,协议对电力公司在环保方面的要求太宽松,客观上纵容了电力公司的污染行
为。

平心而论,两大电力公司在减排方面并非全无作为,但它们的努力显然落后于公众的需要
。绿色和平就认为,二氧化硫减排,只有港灯的南丫岛发电厂为8台燃煤发电机组中的3组
装了脱硫装置,而中电青山发电厂的燃煤发电机组,则全部没有脱硫设备,该公司更因增
加用煤发电,令二氧化硫排放由2002年的2.69万吨,猛增至2003年的5.11万吨。

2008年9月30日,香港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的利润管制协议将会到期。由于市民对电费、
电力公司利润和环保表现方面诸多质疑,自2005年开始,港府就未来电力市场发展文件进
行了两轮公众咨询,并提出新的建议,其核心是设定回报扣减机制,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
,将目前高达13.5~15%的固定资产准许投资回报率降低到7~11%,其中可再生能源基建设
施的投资回报率最高,为11%,以鼓励电力公司在本港发展和使用可再生能源。

在早先回答香港传媒的访问时,中电控股旗下中华电力常务董事阮苏少媚表示,政府提出
的条款不能令人接受,中电担心政府没有一个长远的能源政策,会对中电增添不明朗因素
及投资风险,对香港长远电力供应稳定性亦有影响。中电日还指出,脱硫装置成本约每千
瓦100至150美元,推算下估计要数十亿港元,才能完成有关脱硫工程。而如何实现利润保
证是被纳入港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的协议中的。

港灯则在咨询期最后一日向政府提交长达260页的响应文件。明确指出,政府建议将准许
回报率削减至7%到11%是太低及不可接受,并反建议名义回报率最低限度须介乎12%至
14%之间。准许回报必须要吸引投资,减排罚则要合情合理。董事兼集团发展总经理尹志
田认为,电力公司需要投入庞大资金,回报期长,所以相信维持现时的利润水平是合理。

对于中电和港灯的态度,香港社会多有批评:电力公司的高利润率是在特殊情况下形成的
,已不合乎当下的经济形势;电力公司污染了香港一百多年,应该让出一定利润用于环保
整治;电力公司作为公用企业,不应用威胁的语调和政府讨价还价等。

 

港府的责任

 

不同声音也同样存在。有人认为,首要考虑的应是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可靠安全及有效率
的电力供应,其次才是合理的价格及将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减至最低,因为香港是国际金
融中心,停电的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人认为,不能把责任全推给电力公司。虽然肩负社会责任,但电力公司替股东争取利
益,亦是管理层的责任。根本问题还在于,港府缺乏一套完整清晰的能源和环保政策,也
没能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管。

香港政府在1999年的施政报告宣布拨款14亿港元改善香港空气质素,2000年5月9日,行政
会议通过了一套以减低车辆废气排放为目标的措施,引入环保车辆以取代柴油车辆,采用
最严格的车辆和燃料标准。今年起,港府还分期对新登记的车辆实施欧盟Ⅳ期排放标准,
但这些措施显然收效不大。

绿色和平的项目主任张韵琪告诉记者,虽然政府透过发牌制度,对发电厂的空气污染物排
放作出严格的限制,但对排放超标的企业只进行至多 20万的罚款,相对于它们每年几十
亿的利润九牛一毛,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这是监管不力;而政府长期以来只谈减排,
不谈可再生能源,这是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

事实上,香港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潜力很大,特别是风力发电,但政府没有实质的政策
来支持。香港政府预计在2014年会将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到2%,但中国内地的可再生能源
率都已达到10%。根据环保组织“环保触觉”发表的报告,以2004年为例,只要香港使用
的电力中,3%来自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皆可减排接近3000吨,二氧化
碳则最少减排100万吨。

香港机电工程署在2003年做的在香港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研究报告也提及,如果在全港65米
以上的楼宇建小形风力发电站,能为香港提供5~8%电力;如果建离岸发电场,能为香港提
供23%电力;如果在全港不同地方设置太阳光致电压设施(或太阳电池),最多能提供一半
的电力。

张韵琪还认为,在政府现行的环保组织架构内,经济发展及劳工局负责财务和利润等方面
,环保署负责空气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牌照问题,能源谘询委员会则只是提供意见,未能影
响最终的决定。三个单位各有责任,亦即根本没有任何单位能在全景的高度,平衡环境、
电力消费者、经济发展三方的利益,制订出有利于香港,乃至于珠三角发展的长远能源政
策。而以往三次利润管制协议的谈判都遇上石油危机及中英谈判等对香港前景不利的因素
,令两电每每占尽上风,尽享好处。阻止污染、消费者选择权、华南地区电力市场融合等
视野,根本无法成为重要议程。

这种情况下,不排除明年的谈判会旷日持久。两电会极力替股东争取利益,然而社会要求
减价及降两电的盈利的压力,政府不能忽视,两电亦不能漠然不理。最有可能的结果是双
方各让一步,但以现行这种分裂的架构,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等由燃煤发电产生的问题没
有从根本上改变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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