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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olbeckham (如果我是杨过~铺着小坦子~最爱包包), 信区: Environment
标  题: 内蒙古发布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Jan 31 19:35:42 2007), 转信


内蒙古发布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确定到二○一○年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 
 
 
2007-01-31    (记者 翁雁)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见本报今日二版),确定到2010年,全区90%以上的重点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60%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重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在2005年基础上,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左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降低3.8%和6.7%。 
  “决定”要求,要建立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积极解决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各部门要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从各自职能出发,认真履行环保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合力。 
  “决定”明确,要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生态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科技创新、实施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各地要合理划定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主体环境功能区,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规范开发秩序,促进产业的优化布局和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可持续利用。 
  “决定”要求,到2010年,要基本建成机构健全、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环境事故应急体系,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决定”提出,成立自治区环境科技咨询委员会,对环保工作的全面性、战略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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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22.3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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