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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olbeckham (如果我是杨过~铺着小坦子~噻你个头丫), 信区: Environment
标 题: 吉林严查非法转移危废行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Feb 7 10:50:33 2007), 转信
吉林严查非法转移危废行为
临时性转移危险废物要派专人押运
2007-02-07 (记者于平)
本报讯 吉林省环保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抓好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吉林省环保局要求各地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 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情况展开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停产、关闭、破产企业遗留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要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在无害化处置之前要确保安全存放,防止遗失。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在保证利用、处置过程符合国家标准的同时,要重点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存在私自转移和遗弃行为。如发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私自转移和遗弃危险废物,应依照管理和处罚权限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省环保局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在坚持危险废物就地就近处置原则的同时,要特别认真核实接收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临时性转移危险废物的,当地环保部门要提前通知沿途路经地环保部门,并派专人随车押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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