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greenunion (绿色协会), 信区: Environment
标  题: 转发:抢救保护三江平原 黑龙江决定北大荒不再开垦荒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8月25日14:04:08 星期六), 站内信件

抢救保护三江平原 黑龙江决定北大荒不再开垦荒地
2001年8月16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做出决定,北大荒不再开垦荒地,将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抢
救保护好三江平原。
  黑龙江省垦区仅三江平原的54个农场就有湿地54.9万公顷。近来,位于省级自然保
护区内的建三江农垦分局相继发现有人不顾国家三令五申,擅自闯入自然保护区进行小
开荒,破坏湿地生态资源。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文重申,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实行重点
保护,严禁在区内开荒,已开垦的荒地要迅速还林、还草、还湿地。要加强草原管理,
严禁开垦草原,并实行草场禁牧期、林牧区和轮牧制度,防止超载放牧。现有湿地一律
停止垦植和采掘。
  黑龙江农垦总局还要求,1994年后开垦的林地和1994年前开垦的坡度在25度以上的
坡耕地,要在2005年之前全部还林。凡1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草。
1 994年到1998年间开垦的草原,应在3年内退耕还草。对1999年以来违法开垦草原的现
象,要依法严肃查处,立即退耕还草。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35.120]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289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