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ichunlu (露露365), 信区: Environment
标  题: 美国水土保持协会对美国2002年农业法案的评议(6)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1月16日09:18:48 星期四), 站内信件

3. 保护计划的改革
“寻求我们共同的基础”这一报告中还提出了许多对保护计划进行改革的建议,从而使该
计划更具灵活性、公正性、高效性、合作性、平衡性及使其变得易于管理。

3.1 灵活性及公正性

水土保持协会的报告建议扩大政府协议的应用范围,例如保持储备增加计划(CREP)或野
生生物栖息地激励计划(WHIP)所制定的协议。报告中还建议建立保护计划伙伴基金,利
用这笔钱向愿意执行政府协议的各州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及资金。

2002年度农田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包括了一系列的条款,从这方面来看是一个进步。这些
条款包括了几个旨在使多个保护计划相互合作的特别计划。条款还批准了为几个特别计划
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及优先权的政府间协议。所有的保护计划包括:保持储备计划(CRP)、
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QIP)、野生生物栖息地激励计划(WHIP)、湿地储备计划(WRP)、
保持安全计划(CSP)、农场保护计划、农田保护计划(FPP)、草场储备计划(GRP)、大
湖地区土壤侵蚀与淤积控制计划、私人牧场保护计划、水源保护计划。这些计划可用于建
立一些特别项目及政府间协议。这些特别项目是根据NRCS的保护主义者的建议建立的,同
时还参考了政府技术委员会的建议。

新法案还设立了一笔创新基金用于鼓励机构或组织开展创新性的保护项目。这些项目的参
与者是那些有资格获得环境质量激励计划资助的农户。通过这些项目使另一些项目得到执
行,例如旨在减少污染的市场体制项目。这些项目还提高了一些创新性保护活动的水平,
例如保存土壤中碳元素的活动。这些项目还使 环境质量激励计划得到了来自州、当地政府
及私人组织的资金支持。这些项目的资金总数中联邦政府的拨款只占不到50%的比例。

保持储备计划的执行区主要集中在五大平原州,在五大平原州内的项目执行区占总执行区
的46%,并且保持储备计划的执行区面积还在不断扩大。管理条例根据以前农业法案的授权
在 保持储备计划中增加了一个名为保持储备增加计划的子项目。这不仅使该计划有了更大
灵活性,还使更广大的农户可以接触到该项目。新法案还同时采取了两项新规定,这两项
新行动对于保持储备计划、保持储备增加计划及保护缓冲区计划都是有积极意义的。第一
个规定是法案放松了现在用于保护河滨地带的“边缘草场”的要求必须种植树木的法律。
实际上,在某些地区“边缘草场”应种植一些适于河滨地带的其它植被。

第二项规定是如果某些地区50%以上的土地被用于作保护区的缓冲地带,那么那里剩余的小
部分土地也可以成为保护区的一部分,这是因为剩余的小部分土地已经不适于耕种了。

3.2 改进优先权的设置

由谁来决定各保护计划的优先权呢?在研讨会期间提出的那些重要议题又是怎样指导与会
者们完成了那份名为“寻求我们共同的保护基础”的报告。报告通过了三项旨在通过将主
要力量用于解决最重要问题或从而提高保护计划效率的建议。

2002年度农田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中有些条款是有积极意义的,有些是倒退的,有些则使
设定保护项目优先权的效率及透明度得到提高的机会被失去。向保护项目授权,同意环境
质量激励计划的创新项目及刺激农业生产这三条措施是新法案的进步之处。新法案的退步
处在于它禁止项目秘书为在一块选定区域集中有限的资源实施保护计划并使各个项目协同
合作而确定优先保护区的做法。这种做法在现有法律中是被允许的。(但新法案规定唯有 
保持储备计划项目可以保留这种做法)

考虑到环境质量激励计划在新法案中保护计划预算的重要性,取消其优先保护区的权利令
人感到很不满。新法案缩短了环境质量激励计划的期限,降低了计划的法定标准。这些都
减弱了环境质量激励计划作为保护工具的有效性。新法案还取消了加强州技术委员会在为
保护计划设置优先次序工作中的地位的机会。法案还取消了鼓励项目秘书提交计划及为完
成在1997年土壤与水资源保护法案中提出的国家保护计划而提交预算的机会。

3.3 平衡土地休整与休耕计划的实施面积

在1995年以后采取的土地休耕方式是保护项目中最主要的方法。在保持储备计划和湿地储
备计划中这种方法被证明是成功的。研讨会与会者们曾试图改变现在这种土地休耕与强调
对耕种土地进行保护性管理的计划之间的不平衡局面。解决这种不平衡局面的办法是使向
耕种土地的投资多于向休耕土地的投资。新法案在这方面已有所准备。新法案规定新保护
项目中的大部分投资将用于环境质量激励计划、保持安全计划及其它项目。这些项目的最
终目的是提高产粮产棉区土地的管理水平。

法案中比较积极的一条是允许收割干草和放牧以饲养牲畜并可以在保持储备计划实施区内
架设风车。这样做与保护土壤、水资源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目标是一致的。然而该法案却
没有通过执行综合保护计划来增强农田保护计划实施的效果。综合保护计划是农田保护计
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简化计划

简化保护计划一直是研讨会自始至终谈论的主题。与会者们认为应该简化对计划的管理方
式。从而使农业部的官员们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保护农田上。与会者还认为应该简化参加计
划的手续,这将简化令人头疼的申请及报名过程。但新法案没有建立一个基于综合保护计
划的迅速加入机制,而这种机制在研讨会的报告中被提到了。这项法案既没有建立一种连
续的、相互协调的加入保护计划的机制,也没有在关键项目或环境质量刺激计划中建立一
种评价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的机制。法案还要求本次研讨会的秘书长在2005年12月31日
前提交一份报告,这份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制定一项旨在使保护计划中的各个分项目更
好的相互协调的计划。减少多余的项目,使项目更简化,提供给农民的服务更高效。

2002年农田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还简化了现有法律的有关条款。这些条款使对环境质量激
励计划参加者的评价过程很繁琐。

3.5 确保一致

由于农牧民面对的是不断在调整的政策法规,所以研讨会的与会者们认为有必要通过农业
部的自愿性保护计划确保广大农牧民能够与不断调整的政策法规时刻保持一致。针对这个
问题会议报告中提出了“唯一计划”的概念。这个概念使农牧民只参与一项保护计划就可
以与联邦、州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法规保持一致。遗憾的是2002年农田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
没有强调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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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真怀念那无忧无虑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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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18.72.2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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