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hqian (一心一意的革命者), 信区: Environment
标  题: 三峡大事记(三)
发信站: 紫 丁 香 (Sun Oct 24 16:47:07 1999) WWW-POST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以1767票赞成、177票 
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 
决议》,决定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由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 
适当时机组织实施。 

  1993年1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李鹏总理兼任建 
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下设三个机构:办公室、移民开发局和中国长 
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1993年7月26日,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 
准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枢纽工程),标志着三峡工程 
建设进入正式施工准备阶段。 

  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规定: 
国家在三峡工程建设中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 
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三峡库区长远的经济发展和移民生活水平的 
提高创造条件。 

  1994年十10月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考察三峡 
工地时指出,“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上这个工程,就要万众一心,不 
怕困难,艰苦奋斗,务求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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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159.226.9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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