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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再谈蝴蝶的保护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Oct 25 18:00:44 2002) , 转信
再谈蝴蝶的保护
吴 琦
一谈起保护蝶类,一些人便露出讥讽的微笑。在他们看来,蝴蝶是微不足道的,是不
能与那些著名的哺乳动物相提并论的。有一种普遍的传统观念,认为只有那些能为人类
的直接利益服务的动物才是有用的,即只有能满足人的吃、用、役使和其它消费需要的
动物才值得关心。
尽管人们总对保护蝶类投以怀疑的目光,但对蝴蝶的商业性捕猎、标本市场中的交
易和出口,却一直在大规模进行着,早已严重危及多种蝶类的生存。
必须认识,保护蝶类不是为了将来能出售更多的标本以获取更大的商品利益。保护
的好处隐含在生态环境的改善、知识的获得和未来可选择的物种的保存之中。不能指望
保护能立即得到现金回报,保护是生态投入而不是商业投入。同样,保护大象不是为了
出售更多象牙,保护犀牛不是为了得到犀牛角,保护老虎不是为了获取虎骨,保护黑熊
也不是为了割取更多的胆!
具有保护价值的蝶类应指:
·符合IUCN划分濒危程度的类型
·具有科学价值的类型
·具有美学价值的类型
人类对野生植物传粉中的作用尚未完全了解,不过在全球气候变暖、大气臭氧层破
损以及空气污染和化学及放射性污染等对生物的影响的研究中,蝶类都是一种重要的参
照物,蝶类在整个生态环境的恶化过程中都作为一种天然指示物存在着。蝶类的科学价
值不容怀疑。一些并不美丽也不算稀有、又不危害经济作物的蝶类却可能具有重要科学
价值,因而也是应得到保护的类型。
国际保护协会(CI)的科学家于80年代中期将6组生物类群列出,它们被认为是最受人
类重视的、能反映生物多样性丰富程度的类群。它们是哺乳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
、凤蝶和种子植物。凤蝶能反映一地区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环境的变化。有10个凤蝶特丰
国家,它们是:印度尼西亚(121种),中国(99~104种),印度(77种),巴西(74种),缅
甸(68种),厄瓜多尔(64种),哥伦比亚(59种),秘鲁(58~59种),马来西亚(54~56种)
,墨西哥(52种)。
中国是世界上凤蝶最多的地区之一,拥有许多世界珍稀种,其中喙凤蝶属、褐凤蝶
属和虎凤蝶属等尤为珍贵。
我国也是绢蝶最多的地区之一。全世界绢蝶有52种,我国就有30多种。青藏高原、
喜马拉雅山、新疆的天山、阿尔泰山及昆仑山和内蒙古自治区等地,都是绢蝶栖息的地
方,它们与当地的罂粟科和景天科植物相关,并与高原和高山环境相适应。到我国西部
某些荒凉地区去研究绢蝶,是国内外许多昆虫学家的梦想。
我国其它科蝶类中也有不少珍稀种。如粉蝶科的圆翅襟粉蝶分布狭窄,仅依存于特殊的
栖息地和特定的野生植物,其生境极易被毁。即使是小型蝶类的灰蝶,也有许多美丽种
和珍稀种,其生态学中有许多令人神往的地方有待于揭示。
蝶类是与植物、气候、环境及土地开发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的脆弱生物。在我国使
其受威胁并导致濒危或灭绝的原因是:
·栖息地遭破坏
·商业性滥捕
·环境污染
·气候变暖
蝶类和别的野生动物一样,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人类并无不利影响。相反,它们与普
遍的生态环境相互作用,是人类认识自然界的研究对象之一。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不良
作用有目共睹,保护蝶类也就保护了地球大环境,其生态效益与人类的根本利益一致。
栖息地的植物和生境是蝶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将栖息地视为一般荒地加以开发
,栖息地便遭破坏。即使别处尚有足够的寄主植物,蝶类仍无法生存下去,所以保护栖
息地是保护蝶类的重点。
蝶类,特别是其中的珍稀种的存在价值,大大超过制成标本出售的商品价值。但标本的
获利助长了部分人的贪婪,加速了蝶类由稀少、濒危至灭绝的进程。所以,扼制捕猎、
打击盗猎走私、取缔标本交易,应与保护栖息地同步进行。
环境污染,特别是大量使用农药和城镇垃圾在栖息地附近堆积,对蝶类的不良作用
在我国还是个少有人涉及的课题。气候变暖的影响更鲜有研究。
评 论
评论一 上海《自然杂志》10卷12期第939页一文认为:“蝴蝶标本在国际市场上已
形成独特商品,绢蝶产地的探索和发现,是商品竞争的物质条件。”“……在我们走过
的那一小段天山地区,阿波罗绢蝶亦数以千计。这种情况,使我们不禁浮想联翩,……
丰富的资源,如何转变为物质财富,这确实是我们昆虫学工作者应该考虑的一个新课题
。”
这的确表达了一部分昆虫学工作者那种将珍稀绢蝶变为金钱的急切心情!十几年来,
我国的珍稀和不甚珍稀的蝴蝶皆已遭到前所未有的大规模捕猎而“转变”为单位和个人
的“物质财富”。
任何自然资源都是有限的。历史已无情地证明,一个物种不管曾经是多么兴盛、有
多么巨大的数量和多么宽广的分布,都经不起人类的猎杀。曾经是数量庞大的北美野牛
和旅鸽,不是在短期内就被斩尽杀绝了么!在人口众多、致富心切的我国,即使微利的诱
发也定会引起对自然界大破坏的狂潮。
南京中山植物园在80年代曾有丰富的蝶类,特别是南京地区的凤蝶和蛱蝶在那里几
乎都能找到。可是有一年植物园开发蝴蝶工艺品,仅雇用一人捕捉园中蝴蝶,经当年的
两个季度捕捉,园内的凤蝶便不见了。自那以后,该园内即使是最普通的桔凤蝶和斐豹
蛱蝶也稀有了。
上海和福建的标本商在南京对圆翅襟粉蝶作了一次大规模短期捕猎以后,该蝶种便
罕见了。
在南京牛首山中华虎凤蝶栖息地,在成虫出现的短期内,只要有一人在晴天时进行
3次左右的巡山捕猎,便足以使其灭绝。
四川贡嘎山燕子沟的二尾褐凤蝶丽斑亚种现在是否已被盗猎净尽?也许正像华南虎在
野外的存在那样,其存在仅在人们的想象中和在良好的愿望中。
大西北的阿波罗绢蝶及其它绢蝶是宝贵的自然遗产,是世界级的珍宝,不但属于我
国,也属于全世界。而上海的一些昆虫学工作者却见之“浮想联翩,怦然心动”。这种
心态与世界自然保护的潮流差之千里,与科学的时代精神相背离!
评论二 关于“以蝶养蝶”。其含义是用出口蝴蝶标本所得的收入或其一部分,投入
研究和保护珍稀蝶类,或曰“取之于蝶,用之于蝶”。
大规模出口蝴蝶标本和蝴蝶的其它虫态或制品已导致滥捕和盗捕,极大地破坏了蝴
蝶资源,“养蝶”之说又从何谈起?
试问:大量出口蝴蝶所得的收入为谁所有?收购和出口蝴蝶的有关部门和形形色色的
蝶商,又曾拿出了多少钱用于研究和保护蝴蝶上去了呢?
有的蝶商出钱赞助过蝶类志的编写,或为这种编写提供过标本或照片。他们也“赞
成”保护,或举办过以科普为宗旨的标本展出,也积极参加关于蝴蝶的讨论会(我不知道
这类会议到底是讨论保护还是讨论如何发蝴蝶财?)。他们相当关注蝴蝶的考察、蝶类志
的编写和蝴蝶的保护,因为这都是重要的商业资讯。蝴蝶的考察指明了捕猎或收购的地
点和机会,保护措施又指明了捕、购和走私的风险。他们懂得营销策略和改善自身形象
的重要性,乐于见到认识、指导和管理上的混乱和盲目,已深得“蝶学”的妙处,已谙
熟“以蝶养蝶”的旨趣!
评论三 保护和保密。有人认为蝴蝶已存在了数万年,从未受到什么威胁。现在的不
法分子是受到宣传的影响才去捕捉的,没有蝶类知识的传播,没有保护名录,他们怎么
知道何谓珍稀蝶类?不是国家在收购,他们怎么知道蝴蝶也能成为无本万利的商品?所以
“与其保护,不如保密”。
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和对蝶类价值的了解是科学的进步,而盗猎野生动物是商品经
济的负面效应,国内外蝴蝶标本市场的需求是捕猎的第一原因,不应归咎于科学知识传
播的结果。保密对蝶商已不起作用,对善良者也无用处。似乎既无必要严加保密使之神
秘化,亦无需作言过其实的不科学宣传,而是在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以抵制蝶商的金钱
诱惑上,以及在保护措施上,做一些切实的工作为妥。当然,在一定情况下对有不良意
图者进行有限的保密,也是必要和有利的。
评论四 关于饲养。有人认为如果所出售的珍稀蝴蝶不是采自栖息地,而是自己饲养
的,便不应构成违法捕猎。
饲养珍稀蝶类所需的卵、毛虫或产卵的成虫和饲料植物,都必须取自栖息地,这本
身便是对栖息地的干扰和破坏。即使是小规模饲养,由于不再受自然环境的制约,成活
率会高于野生几十倍,对饲养植物的需求也将大于野生几十倍,对野生植物的消耗将大
为增加,这便极大地破坏了栖息地的自然资源。珍稀种之所以珍稀,原因之一便是栖息
地的寄主植物稀少或受到人为的采挖。人工饲养消耗了本已稀少的野生寄主植物,将使
栖息地的蝴蝶居群受到致命打击!
在自然界,蝴蝶的数量和寄主植物的数量维持着一种平衡关系,它的表现往往是植
物的量须大大超过毛虫所吃掉的量。只有这样,该种植物才能生存,而毛虫才有寻找、
选择和在此植物上隐蔽的可能。这种平衡若因植物的锐减而被打破,则须以取食者的大
量死亡为补偿来恢复新的平衡,结果便是昆虫和植物进一步变稀少,导致濒危更趋严重
。
可以肯定任何以获利为目的的人工饲养都是对野生资源的掠夺,人工饲养将在短期
之内击碎昆虫和植物之间脆弱的平衡。中华虎凤蝶的饲养者对野生杜蘅资源的破坏应当
有深刻体会,只因杜蘅不受法律保护,这种破坏才不引人注目,而在表面上好像是饲养
中华虎凤蝶无可非议。
人工饲养只有在极少量的、以生态学研究为目的、或以教学展示为目的、或以居群
的恢复及为易地保护为目的等情况下才是合理的。任何具有商业目的的人工饲养,不论
其是否成功,都是以损害野生居群为代价的,因而是不值得称道的。
有人认为“开发”蝴蝶资源的最后出路便是人工饲养。“成功的”、“能够世世代
代大量繁殖”的人工饲养实现以后,便“可以申请政府批准”,出售“人工饲养的珍品
”。
试问保护珍稀蝶类或通常说的保护野生生物的目的何在?我们最终要达到的理想境界
是什么?是为保护已经受到威胁的物种呢,还是为了利用现代温室技术或克隆技术大量复
制稀有物种以供人类消费?如果不能回答这些紧迫的问题,那么急功近利便是唯一选择了
。
如果我们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了解生物多样性的意义和价值,便不会找不到保护
的目的和方向。人们总是不厌其烦地将商品价值提出来,似乎若不能赚钱则一切关于保
护的讨论便索然无味。与保护完全对立的商品利益唯一或一元价值论在一些人那里根深
蒂固,以致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在我看来,最终目的仅仅是使蝴蝶,特别是使珍稀蝴蝶作为一种和人类具有同等生
命价值和生存权利的物种,能自由地在它尚存的往往是狭小的天然栖息地生存下去。它
作为人类的朋友和邻居而存在,它的美学价值在自由生存状态下才得以充分体现。它与
人类有共同利益,理应受到人类的关怀和爱护。它不应因人类的活动而毁灭。即使它受
到非人类所致其它自然因素的威胁,人类亦应伸出援助之手。
如果以大规模饲养为目的,势必使之最终沦为人类的玩物,成为攫取经济利益的商
品,这就完全违背生态伦理学和生物多样性伦理学的原则了。
评论五 关于1993年的武汉蝶案和1994年的上海蝶案。
这仅是盗猎、走私珍稀蝴蝶活动的冰山之一角。但尽管为时太晚和处理不力,却总
算从法制上开始了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昆虫学家在两案中发挥了何种作用?知识界的社会责任心如何体
现?
科学的被动、自然保护力量的缺席令人扼腕,也耐人寻味!
蝶案当事人之一竟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所上海分所区域经济与灾害研究室
”这个机构的特聘副研究员,这又令人“耳目一新”!
保护和反盗猎更加任重道远!
评论六 数十年来,出口蝴蝶标本已经给我国的生物多样性造成巨大破坏,表面的和
潜在的损失大大超过所得收入。由大量收购所招致的大规模滥捕,其广泛的损害已证明
这是一大生态灾难。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这部分自然遗产正毁于一代人之手!
·许多种蝴蝶的生态学在未及研究之时,栖息地即已破坏,蝴蝶已不存在。
·新种、新亚种及新记录种和种以下阶元在未发现及命名前可能已消失,有的仅发
现一只后便再未发现。
·许多美丽但不稀有的蝴蝶迅速变为濒危种。
·侠布种的一些隔离岛区消失,加速了种的退化和濒危。
·为获得完美标本而对稀有种的饲养,已对较稀有植物造成破坏。
·使某些具有生态旅游价值的蝶类大繁殖地在建设之前便受到破坏。
·引发了对其它昆虫和野生动植物的采集、走私和出口,招致难以控制的捕猎和采
集浪潮,使陆地生态系统受到广泛的损害,降低了生物多样性的丰度。
·为早已在觊觎我国丰富的种质资源的外国盗采盗猎者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加速
了种质的流失和破坏。
·增多了动植物国际走私犯罪案件,加重了国家管理的负担。
·标本交易中的收购、管理和监督皆易滋生腐败,使管理者、昆虫学家和从事交易
的青年人的道德素质下降。利益驱动使许多爱好者、研究者变成交易者。
实践证明,出口蝴蝶标本和自然保护不能相容,是完全禁止出口标本的时候了!望政
府尽快对禁绝出口蝴蝶标本作出决断。
我国的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正经历着一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劫难,一些物种已经或
正在加速消失。人们言必称开发利用,对保护几乎不屑一顾。普遍的生态觉醒即使在知
识界都还未到来,这种状况不免使人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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