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maskcover (⊙生活终有不如意≮<), 信区: Environment
标  题: 人大立法规定污染空气最高罚款50万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Aug 29 15:40:28 2000), 转信

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从《大气污染防治法》座谈会上获悉,修正后的
《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可
处以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罚款。
  据悉,修正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把防止燃煤产生的大气污
染放在首位,规定大中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对饮食服务企
业限期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它清洁能源。此外,在人
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
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可处以200元以下的
罚款;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直接经济
损失50%以下、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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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org·[FROM: 166.11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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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Asboy.bbs@smt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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