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gra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Gforce (第三个代表), 信区: Geography
标  题: 关于文化景观及其它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Apr 30 14:14:57 2004), 站内信件

关于文化景观及其它
 
    文化景观这一慨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
第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 
  这样,世界遗产即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
产,我国的泰山、黄山、蛾眉山——乐山大佛属此)和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代表《保护世
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一般来说,文化景
观有以下类型: 
  1、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
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它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 
  2、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
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括两种类别:一是残遗物
(或化石)景观,代表一种过去某段时间已经完结的进化过程,不管是突发的或是渐进的。
它们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价值,还在于显著特点依然体现在实物上。二是持续性景观,
它在当今与传统生活方式相联系的社会中,保持一种积极的社会作用,而且其自身演变过
程仍在进行之中,同时又展示了历史上其演变发展的物证。 
  3、关联性文化景观。这类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
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 此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古
迹遗址、自然景观一旦受到某种严重威胁,经过世界遗产委员会调查和审议,可列入《处
于危险之中的世界遗产名录》,以待采取紧急抢救措施。        


--
如果生命的两端不是黑色的,
人们又怎会爱上她灰色的中部?
在生命灰暗的底色里,
我愿做一条激情奔涌的河流,
于波澜壮阔中探寻生命的灵动。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 [FROM: 202.118.239.17]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52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