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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lphame (糊涂), 信区: METech
标  题: 侵权诉讼大棒缘何频频挥向中国半导体明星企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Feb 24 21:18:59 2005), 转信

张国斌 
网站主编 
电子工程专辑/国际电子商情 

2004年岁末2005年年初,两家中国新兴的半导体明星企业---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科技有限公司(GS Magicstor)和珠海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先后遭遇海外诉讼。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被日立起诉侵犯了数项硬盘专利,而珠海炬力被SigmaTel起诉侵犯了其有关便携式MP3播放器用系统级芯片(SoC)控制器的数项专利。 

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外国企业的侵权诉讼大棒频频挥出,瞄准了两家成立仅3年的半导体公司,其意欲何为??这是偶然的举动还是有必然的结果?未来的中国IC公司或半导体公司如何制订产品开发策略?侵权诉讼背后的动向值得我们深思。 

难道仅仅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被起诉的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极富传奇色彩--其创始人朱宝麒土生土长于台湾,在台大数学系毕业后,晋身电脑行业。曾在北京参加一个国际研讨会上,认识了前贵州省有关领导。在贵州政府官员的邀请下,朱宝麒与南方汇通原董事长惠金根到贵州投资。 

2002年7月,国家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公司举行新厂落成剪彩暨研发成果发布会,发布全球第一颗容量为2.4Gb的一英寸微型硬盘。南方汇通一举成为日立之外全球第二家生产1英寸微硬盘、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其1英寸2.4G微硬盘的合格率达97%,月产量可达30万片,由于便携式消费电子产品的走热,其产品销售十分火暴,仅在2004年深圳高交会上一次就签订了近2亿美元的大单。一举成为全球微硬盘市场的不可小觑的玩家。 

能在短时间内开发出新产品,南方汇通的公开说法是与美国硅谷一家拥有微硬盘核心技术的研发公司达成协议,这家美国硅谷公司就是拥有超过50年硬盘生产和销售经验的美国加州Milpitas磁源公司。 

遭遇起诉的珠海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则更富传奇,这家3年前成立的IC设计公司在一年前还名不见经传,成立之初年销售额不过一百万元。然而三年间,这家公司以超常的速度迅速成长,2003年,其销售额已经突破4000万元,2004年全年预计营收4.5亿元!同时该公司还被iSuppli评为中国大陆最成功的IC设计公司之一。目前炬力在全球MP3芯片市场占有率已排名第一,成为MP3多媒体芯片领域的市场领跑者。 

两家中国半导体行业里高速发展的新丁遭遇外国企业侵权诉讼,有些人简单地归结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难道问题仅仅是这些吗?关于这次诉讼,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伟表示南方汇通在准备投资微硬盘项目前,就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对当时掌握微硬盘技术的IBM所拥有的383项专利技术进行了检索分析,结果显示合作方提供的微硬盘核心技术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才下定决心投资微硬盘项目。而日立是从IBM那里购买的全部技术,所以南方汇通对自己拥有的微硬盘技术知识产权非常有信心。 

珠海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针对SigmaTel的起诉,珠海炬力也发布了声明强调公司一贯重视知识产权,在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非常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称公司发展的集成电路产品都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成果,并遵循公司“不侵权”的基本做法。 

但是,显而易见,我们的做法有些被动和滞后。 

佚能劳之---《孙子兵法·势篇》---“外军作战”新思路 

佚能劳之是《孙子兵法·势篇》名言,意思是敌人安逸,就要设法使其疲劳。翻译成商界的白话就是:“用尽可能的手段干扰竞争对手的商业活动。”显然,外国企业活学活用了我们2000年前老祖宗的战术手段。杭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明表示:“我始终认为技术是市场竞争中的一种手段。诉讼起因有些是明确的侵权,有些只是似是而非,但目的都是一样,都是原有的市场既得利益者对新兴竞争对手采用的打压手段。原告如果打赢了,可以清除一个竞争者,即便是和解或者败诉,也可以起到阻止或减缓新来者进入市场步伐的作用。” 

不过,虽然这是一种战术干扰,但对岁末年初的这两起诉讼,业界分析人士认为这并不是简单的偶然现象,其中有必然的因素,它反映出外国企业对同台竞争的本土企业进行打压的新策略。上海圣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海平曾在2004年12月的“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使周年高层论坛”上指出:“目前我们所面临的知识产权危机是相当严峻的,当我们还在从低附加值的系统组装向芯片设计等核心技术领域推进的时候,国外的领导厂商正在不知不觉中把他们的利益重点过渡到以各种标准、协议和垄断技术为核心的知识产权领域。”仅仅在1个月后,我们的两家半导体明星企业就遭遇了专利侵权诉讼。 

从软件盗版诉讼到DVD收取专利费用再到现在的专利诉讼,“外军”打压本土企业的手段逐步升级,而我们有些企业却还没有意识到危险。一个原因是我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还没有意识到形势的严峻。康佳集团的陶显芳指出:“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没有技术专利这个概念,在技术上,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都是大家的,没有把技术当成一种财产加以保护,这也是中国技术落后的主要原因。西方的专利保护政策已经实行了差不多200年,而我们从1985年才开始在朦朦胧胧中知道世界上还有个什么专利法,但直到今天也没有多少人认为技术也是财富。为什么技术你能用我就不可以用的道理,一直在国民心中没有扎根。”他强调:“专利制度的本质就是要最大限度的保护专利权人专有技术的利益。欧美的专利法律体制发展已经有几百年的时间,其专利保护意识和手段已经非常的系统化和成熟化,所以在欧美专利诉讼的发生非常平常,欧美公司都习惯通过专利诉讼来保护自己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他接着指出:“专利保护政策在中国只能说是刚刚起步,因此专利诉讼是中国公司国际化发展所必需面对的门坎。目前世界的技术发展次序主要表现为:欧美→日韩→台湾地区→中国大陆→其他地区,从技术研发层次来看,中国的技术水平在很多方面远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中国公司的产品技术发展是按照欧美公司确立的技术发展潮流和标准来走的,所以中国公司的产品技术很容易落入欧美公司的专利范围之内,因此一旦中国公司的产品输出至欧美或欧美公司部署专利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中国公司必然会面临专利诉讼的危险。” 

另外,我们本土的公司在自主开发方面确实还有待改进。中芯联合(北京)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边晓春指出:“这些事件应该是有必然性。我想,至少有如下几个因素:首先,的确有海归将外面的IP带回来;其次,也的确有海外竞争对手小题大做以达到阻止我们进入市场的目的;还有,本土IC设计公司中真正在认真研发高层IP的公司也的确不多。” 圣景的姚海平业指出:“显然,这些事件的发生是必然的,我也并不认为这是对本土IC设计公司的阻碍,实际上这是对全球IC设计企业一致的要求,中国没有理由置身游戏规则之外――唯有适应环境,而不是让环境适应自己。我们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表现可以归结为三点: 

法律意识淡漠,认为身在中国,就可以置身国际游戏规则之外。不少企业认为只要在国内进行了"集成电路芯片著作权登记"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这显然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想法。 

觉得赚钱是第一位的,其他都可以先不用管。当然,赚钱是根本的,可是企业成功了却因为知识产权上的问题而惹上麻烦,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对法律特别以美国法律为核心的国外法律体系的无知。IC作为一个知识密集的全球行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美国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标准,圣景和海外客户签合同,无论其是否来自美国,合同都规定使用美国法律(通常会指定硅谷地区San Jose或者Mountainview的某个法院),我们发现即使是日本公司和欧洲公司之间的合同,甚至是欧洲公司和欧洲公司之间的合同,常常都规定适用美国法律。” 
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孙子兵法·势篇》-“我军”发展策略 
“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意思是“善于用兵的人,能够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所调动。”其强调的是争取主动性,这应该是本土半导体公司未来发展应遵循的策略。对此,边晓春指出:IC设计公司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认真调研相关领域的"专利地图",不要踩到别人的"地雷"上; 

切实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建设,投入研发力量,在"IP Map"中建立自己的"根据地"; 

建立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但保护自己的IP,还要尽量规避由于员工流入带来的风险。例如,在与员工签署的协约中明确禁止员工非法使用他人的IP、否则自行承担责任,由员工申明不违反与其他公司的"竞业禁止"协议,等等。再如,妥善保存各类技术工作的原始书面文档,包括回收技术人员使用的草稿本,作为在受到IP诉讼时的辩护证据。 
当然,转变观念是首当其冲的,姚海平表示:“我们应当在一种积极主动的角度看待“规避”和“应对”。只有深刻理解法律,才有可能进行有效的规避和应对。如果不赶快从观念上重视,积极了解国际知识产权体系,随着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的发展,这种情况无疑会越来越多,说句悲观点的,业务发展得好的企业照现在这样下去早晚都会遇到麻烦(业务不好人家懒得理你)。” 
转变观念是需要时间的,但“外军”是不会给你更多时间的,可以预计,2005年中国IC设计公司还将遭遇更多的专利诉讼。 

不过,乐观地来看,被外国公司盯上,也说明我们的实力在增强,张明指出:“所以作为国内本土IC设计公司,新产品的推出,能够让国外大公司意识到市场竞争的压力,即使在侵权指控并不明确的情况下,也不惜借助诉讼手段进行打压,这本身体现了本土公司发展的冲击力。”他建议遭遇诉讼的公司要根据相关产品的实际情况,采取积极的应对手段。他指出:“知识产权纠纷,通常是以庭外和解的方式解决,因为举证十分困难,很难一棍子打死。同时应该在前期产品和技术结累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知识产权发展体系,推出更新换代产品,彻底跳出与国外产品同质竞争的圈子,使自己越打越结实,越打发展越快。”关于这点,华为与思科的诉讼可以引以为鉴。 

未来的发展中,随着本土IC企业高速发展,中国企业也将面临本土企业之间的同质竞争情况,如何规避本土企业之间的“自相残杀”也是我们应当考虑的问题,张明指出:“相对国际竞争而言,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预期,国内的同质竞争将更为惨烈。所以在初期从国外的封杀竞争中突围后,本土设计企业还要注意接踵而至的国内的同质竞争。” 他预测以后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公司之间出现类似的各种知识产权诉讼。 

虽然中国IC市场充满了诱人的前景--据预测,到2008年,本土IC设计企业的销售额会从目前的100亿元增长到800亿元!但目前中国已有近500余家IC设计公司,且产品市场范围过窄,主要靡集在电源类、信号处理、视频编解码、玩具类几个方面。在如此狭小的地域竞争,产品同质化必然越来越严重。本土IC设计公司应该想办法摆脱这种局面。显然,“出路还是一条,即提高自身的技术实力和新品开发能力。” 

以创新引领企业跳出同质竞争的小圈子去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在我们周围不乏成功案例。我们衷心地祝愿中国IC设计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建设、以创新引领发展、共同撑起中国IC设计产业的辉煌未来! 

如想与作者交流,请发邮件给Richard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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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弯弯的月亮小小的船
 小小的船儿两头尖
 我在小小的船里坐
 只看见闪闪的星星蓝蓝的天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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