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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吴敬琏 谈中国硅谷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Mar 26 16:10:01 2004), 站内信件
作者:吴敬琏
中国什么是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充分条件?
目前,一个争相建立中国“硅谷”的热潮正在全国兴起。从报刊上披露的情况看,北京、
上海、深圳、广州、合肥、西安、武汉等十几个城市已经先后提出在今后五年或十年的时
间内建成“中国硅谷”、“华中硅谷”、“西部硅谷”等等的目标。
为什么这么多城市都认为自己能够成为“硅谷”呢?理由是,当地聚集了相当数量的高技
术人才,或者当地有可能吸引来相当数量的高技术人才。以北京中关村地区为例,根据段
永基提供的数字,中关村的技术人员有50多万人,比美国的硅谷和中国台湾的新竹都要多
。硅谷的技术人员充其量只有30万人,新竹加上在校生也不过8万人。的确,由于高技术产
业是一种“人本经济”,在它的各种生产要素中,人力资本(智力资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大量专业人才集聚是发展高技术产业的一个重要的有利条件。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这只
是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苏东坡早就说过“非才之难,所以自用
者实难”。智力资源存在于人们的头脑里,既不能进行国有化,也不能用行政命令调拨。
怎样使这些高智力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以在高技术创业活动中有效地发挥,才是问题
的关键所在。
硅谷的特殊优势在哪里?
世界上有大量高智力人才集聚的地方何止千百个,硅谷具有什么样的本质特征才使它能够
获得特别的成功呢?对于这个问题,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我认为,目前被中外研究硅谷的
学者较多认同的一种观点可能比较好地概括了硅谷的本质特征,这就是:硅谷是创业企业
(startups)的栖息地(Habitat)。start-up本是来自一个动词短语,是指从事创立新企业的
活动。后来它变成了一个名词,用来专指由这种创业活动建立的新企业。脍炙人口的1938
年休立特(William Hewlett)和帕卡德(David Packard)用特曼(Fred Terman)教授借给他们
的538美元在租来的汽车房里创立惠普公司、1976年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和乔布斯
(Steve Jobs)在自家汽车房里创立苹果电脑公司等故事,讲的就是这种创业企业的发迹史
。硅谷的奇迹,就是由成千上万个这种前赴后继、奋勇拚搏的创业企业创造的。栖息地则
是一个生物学名词,它是指动植物栖生之地。动植物之所以在此栖息,是因为环境适宜,
而环境则包括了复杂的因素,比如气温、湿度、植被,以及其他尚未为人知的因素。[1]
硅谷具有哪些特殊的因素,使它特别有利于高智力人才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呢?根据斯
坦福大学研究硅谷以及世界其他地方创业精神的专家罗文(Henry Rowen)的分析,作为创业
企业栖息地的硅谷,其特殊优势可以概括为八条:1、有利的游戏规则;2、很高的知识密
集度;3、员工的高素质和高流动性;4、鼓励冒险和宽容失败的氛围;5、开放的经营环境
;6、与工业界密切结合的研究型大学;7、高质量的生活;8、专业化的商业基础设施,包
括金融、律师、会计师、猎头公司、市场营销,以及租赁公司、设备制造商、零售商等。
[2]
任何一个想要使自己成为硅谷的地方,都必须考虑怎样创建这样的创业环境。当然,完全
照搬硅谷的一些具体做法是不适当的,但是硅谷建功立业的基本原则,即为创业活动创造
有利的条件则是普遍适用的。根据中国当前的情况,我认为,中国创业企业的栖息地起码
应当具备四个基本要素:1、高素质专业(技术和商业)人才的集聚;2、广阔宽松的创业空
间;3、良好的法治环境;4、充裕的资金供应。
政府的作用:要牵“牛鼻子”,不要“抬牛腿”
在营建中国“硅谷”的过程中,政府还将继续起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与计划经济制
度下政府的作用应当有原则上的不同。政府不要再直接组织、指挥和操办高技术产业,而
是要着重为包括技术人才和经营人才在内的各种专业人才万马奔腾、各展所长,创造适宜
的环境。
第一,为创业活动开拓广阔空间。
目前中国还没有完全实现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政治体制改革也才刚刚起步。在
这种情况下,我国大量高智力人才的创业积极性仍然受到存在多种缺陷的体制的束缚和抑
制。如果不能加快改革,建立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新体制,在5到10年内建立中国“硅谷”
的宏图很可能变得和过去一再宣示过的某些类似设想一样,成为镜花水月。在我看来,目
前迫切需要做、也完全可能做的事情有两项:
1. 把数以百万计的专业力量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办企业的旧体制下解放出来。大专院校
和科研院所办企业是一种中国特有的现象。硅谷百分之六十到七十的企业都是由斯坦福大
学的学生或教师创办的,但是斯坦福大学没有一个校办企业。现代社会分工很细,大专院
校和科研院所管企业,是很难管得好的。而在校办、院办和所办企业这种特殊类型的国有
企业中,发明家和企业家缺乏切身利益的联系,也使企业难于有效经营。这些校、院、所
通常只能从它们所办的企业中拿到有限的收入,可是由于精力外鹜和资源分散,却削弱了
科研和教学的本业。因此,这种让院校自行创收的做法免不了会影响基础科研和教学的水
平。国内一位大通信设备制造商告诉我,科研教学的削弱已经导致我国一些院校毕业生的
综合素质下降和研究院所的科学技术储备不足,以致高级软件要拿到印度去做。这种现象
应当引起严重的注意。
2. 铲除壁垒,降低门坎,大力发展中小企业。
国际经验表明,小企业乃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泉源。在我国不少地方,个人创业还存在不少
的困难。例如,进入门坎过高,初创企业往往难于达到规定的要求。再如企业登记注册先
要验资,而创造发明、好的商业计划的价值却是无法估算和不能被计入的。另外,职工和
经理人员持股这种高技术公司通行做法,在我国也因为技术股的份额限制、在职期间不得
转让等规定而难于实行。这些障碍必须尽快加以消除。与此同时,小企业会遇到信息、资
金、管理上的许多困难,政府要鼓励建立各种各样的官方或民间组织(NGO)来帮助它们加以
解决。
第二,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场经济是以规则为基础的经济(rule-based economy),以知识为基础的市场经济需要更
加公平和透明的法治环境。中国历来崇尚“人治”、排斥“法治”。这种传统对高技术产
业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虽然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口号,但至
今还有不少政府官员把法律看成和行政命令一样的“治”人的手段,因而按照“内部文件
”和“领导指示”调节经济关系仍然被看作通例。因此,必须加强对各级官员的法治精神
教育和加快法治环境的建设。目前有几项基本的法律制度需要尽快建立起来:
1. 产权保护制度,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明晰产权界定一直是一个困扰着我们高技术
产业发展的基本问题。例如,四通明晰企业产权拖了11年,联想迈出第一步也花了两三年
。这对于争分夺秒的高技术产业来说实在是太慢了。另外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我国
软件业与印度几乎是同时起步的,但十多年以后,我们之间的差距却变得越来越大。虽然
有语言、时差等条件上差异,但不能不承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是我们软件业落后
的一个重要原因。
2. 信用体系的建立。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稳定的信用关系之上的经济,而在我国,
失信行为十分普遍,骗子满天飞,造成“守信吃亏、不守信得利”的怪现象。面对面的交
易尚且能骗就骗,更不用说开展电子交易了。这极大的增加了交易成本和投资风险,对高
技术产业的发展形成严重障碍。最近上海已经着手建设基础信用信息体系。这项工作应当
迅速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在大城市中铺开。
第三、疏通融资渠道
前年在几位高层官员的倡导下,风险投资成为经济界和科技界讨论的热门问题。这个讨论
表明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始重视对高技术企业的融资问题。但是,它也暴露出两个缺点:一
是不少论者把高技术产业融资的方式看得过于单一,以为仅仅限于风险投资。二是对风险
投资的特点把握得不够准确,以为可以主要靠政府的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兴办。实际上在
高技术企业创业的各个阶段对资金的需要是不同的,融资方式也就因时因企而异。
为了完善高技术产业的融资体系,需要根据高技术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发展多种多样的
融资形式:
1. 鼓励投资商和专业基金提供“天使资本”。
在新技术产品的早期开发阶段,往往需要慧眼识英才的“天使投资商 (Angel Capitalist
s) ”对萌生中的小企业提供的小笔“种子资金”。为了发展这种“天使投资”,需要鼓励
私商进入,也要提倡社会团体建立此类基金。
2. 引入以有限合伙为主要形式的风险资本(VC)。
风险投资的特点是高风险和高回报。它的这种特点决定了在制度安排上必须强调基金运作
与主持人个人利益的高度相关性。由政府拨款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公司显然是不
恰当的。1985年由国家科委设立的中创(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的破产说明这种方式行
不通。以色列也曾在1991年由政府投资建立了名为Yozma的风险投资基金,这个基金可投资
本的数量有限,只有3000万美元,效果也不好。后来以色列进行了风险投资的私有化。同
时,借鉴了美国经验,制定了“有限合伙法”,准许建立有限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制的风
险投资公司也可以接受政府或大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合伙人。在这种合办的风险投资公司中
,公司的经理人员一般不出资,他们占有约30%的股份,但必须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这样一来,以色列的风险投资很快发展起来,现在8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可投资本已达到30
亿美元,投资效果也很不错。
还需要注意,风险资本的职能不仅是提供资本,它还要帮助创业企业物色合适的经理人员
,加强领导班子,改善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
3. 积极创设条件建立“二板市场”,使步入成熟期的高技术企业能够上市融资,也为风险
资本退出提供通道。
我国急需建立“二板市场”,其中一个重要目的是为风险资本退出步入成熟期的创业企业
,然后进行下一轮“孵化”准备退出通道。否则,如果没有人给风险投资家“买单”,风
险投资的高回报将无法实现。最近,中国证监会的负责人已经宣布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在
年内推出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称为创业板市场而不称为高科技板市场,这意
味着创业企业上市不再需要经过行政机关的预先“认定”。过去对创业企业实行的这种由
行政机关(通常是行政机关所属的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办法,其出发点有可能是要保证对高
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能够到位。但是,其结果可能是适得其反。首先,所谓“高新技术含
量”经常是无法度量的。而且即使它能够度量,其经济含义也是难以确定的。斯坦福大学
教授、布什总统的经济顾问委员主席波什金(Michael Boskin)说得好:不论是土豆片,还
是硅芯片,只要能赚钱都是好片。“苹果I型”电脑最先只是游戏机一类的小玩意,却开创
了微电脑革命的先河;而铱星系统“高科技含量”肯定很高,但却遭到市场的否决,铱星
公司终至破产。采用预先认定的办法可能能够支持少数企业得到特殊优惠,但是却把大量
很有希望的创业企业挡在了门外。
目前有许多人对二板市场的建立表示出担心,认为二板市场的推出会使主板市场资金分流
,从而造成主板市场股价滑落。我觉得,这种想法是不全面的。它的欠缺在于把进入资本
市场的投入的资金看成一个固定不变的常量,其实这是一个变量。因为人们愿意对资本市
场投入多少资金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当前我国居民储蓄数量很大,单是储蓄存款已达6万
亿元。这笔资金积累目前只有很小一部分投入资本市场,主要是由于目前的市场还很不规
范,一些股票的市盈率奇高,缺乏投资价值,而且风险也很大,如果包括二板市场在内的
证券市场的状况改善,无疑会有大量资金入市。
4. 完善关于收购兼并的法规,使之成为风险资本退出的另一通道。
从对近年来国外创业公司的发展情况来看,高技术公司采取收购兼并(M&A)方式做大的数量
远远超过选择首次公开上市(IPO)方式的数量。这也意味着出售部分股权或公司整体出让是
风险资本退出的另一重要通道。目前我国关于收购兼并的法规还很不完备,需要尽快完善
。
5. 从以资产担保转向以定单为基础的债务融资。
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人力资本起主要作用,有时仅仅因为有一个好的想法就
成立了新的企业。在这类企业中除人力资本以外的资产相当贫乏,因此当企业进行以资产
担保为基础的债务融资时,就会遇到很多困难,无法按企业的实际价值和需要进行融资。
有些国家对创业企业采取按订单发放贷款的办法,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的银行
也不妨试用。
第四、提供支持性设施和支持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共用技术的开发
一些地方在建设中国“硅谷”的过程中,存在着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在硬件建设中,
又存在重城市建设和建筑工程,轻支持专业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设施的倾向。比如有的
园区在分析区位优势时强调了园区包含旅游胜地,有的园区规划的基本内容是城市建设。
其实闲适奢侈并不是硅谷的生活方式。硅谷人是工作狂,工作是乐趣,创业是目标。亿万
富翁们穿的是牛仔裤,吃的是比萨饼,喝的是可乐。他们的消费与他们的财富相比小得不
成比例。常言道,如果别人的人生观是“工作为了生活”(Work to live),那么硅谷人的
则是“活着为了工作”(Live to work)。因此,比起建设豪华庄丽的大楼、把旅游景点囊
括进来等等更加重要的是:
1. 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例如,宽带通讯网络就是一项对信息产业十分重要的公共基础设
施,应当加快建设。印度软件出口的迅速增长,一个重要的支持性条件就是他们很早就建
起了宽带高速传输通道。现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感到网络速度太慢,一个几兆的文件
往往要下载十几甚至几十分钟,在信息的传输和交流中浪费了大量时间。对于那些惜时如
金的高技术专业人员来讲,影响还要更大。
2. 提供适合专业人员需要的基本生活设施也是十分重要的。例如,新竹园区为了满足从海
外归来的专业人员的需要,为他们的子女开办了用双语教学的学校,这对于帮助他们无后
顾之忧地投入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
3. 与高技术企业营运有关的商业设施的建设也很重要。这类设施包括金融、律师、会计师
、猎头公司、市场营销,以及租赁公司、设备制造商、零售商等能够大大提高企业的营运
效率。
基础理论研究和共用技术开发都是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的活动,属于市场失灵的范畴
,是需要政府采取适当行动加以弥补的。例如,美国和日本政府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研
制中提供的支持,对重大高新技术开发的支持,以及对国防产品的采购,都对高技术产业
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而台湾信息产业的成就新竹科技园附近一大批重量级的高等园校
和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的贡献密不可分。公立的工业技术研究院不但研制出超大规模集成
电路的制备等重大共用技术,还培养出大批技术和经营人才。其中许多人成为新竹创业企
业的骨干。
走出政府主导的误区
自从1956年提出“向科学进军”的口号以来,我们一直采取政府直接操办的方式来发展高
新技术产业,这就是说:由政府制定规划,提出项目,然后动员和分配人力、物力、财力
进行攻关,并指定国有企业进行从技术发明到产品的转化。这种模式在抓“两弹一星”赶
超时取得了成效,此后就一直被看作是高新技术发展的必由之路。其实,这种在当时曾经
取得成功的模式,其适用性是有限度的。在单项技术有限目标赶超时,政府比较容易通过
研究别人已经走过的道路掌握足够的信息,并利用政府动员资源和将这些资源投入指定目
标的优势,快速实现赶超是可能的。但是现在的高技术都是集群性的技术,需要千千万万
专业人员的主动探索和创造;而且现在不是在重复别人已经走过的路,而是探索未知的创
新。在这种活动中,政府完全不具有信息优势和灵活反应的适应性;加之政府的运作效率
天然地低于民间机构,如果发展高技术的事业由政府以抬牛腿的方式一手操办,那将是事
倍功半,甚至必败无疑的。我在去年的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上的发言中曾以日本搞模拟式
基础上高清晰度电视(HDTV)的失败为例,介绍了有关的教训。正如尼葛洛庞帝(Nicholas
Negroponte)所说:由于坚持用通产省和NEC制定的技术路线发展模拟技术,使日本在18年中为开发摸拟式高清晰度电视投入的大量精力和巨额资金付诸东流[3]。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不应当重复这种失败的做法。
我们在选择我国的市场经济模式时,很受“东亚模式”的影响,把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
的“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作为自己的榜样。实际上,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许多东亚国
家对这种过分强调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的做法进行了反思,加快了经济的自由化
步伐。以韩国为例,在过去数十年中,他们依靠强有力的政府规制和政府支持的大企业集
团,通过高强度投资实现了高速度增长。但是,现在韩国朝野已经普遍认识到,这种做法
不能适应21世纪全球化知识经济的要求,于是锐意进行全面的改革。韩国改革的一项核心
内容,就是“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能”,从过去通过僵化生硬和具体入微的行政法规执行“
干预主义政策”,转变为通过建立竞争性的、透明的和公正的市场游戏规则,促进市场更
有效的运行。与一些东亚国家相比,我国市场的发育程度更要低一些。如果说它们是已经
建成了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现在在发现这种模式的问题以后开始进一步的改革。我们
则还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政府对于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较之东亚其他
国家更为广泛和直接,这种干预对发明家、投资商等创业者的束缚也更加严重,因而在这
方面转变思想和进行改革的任务也更繁重而艰巨。
在新技术革命加速进行的今天,时间紧迫,我们必须要动员一切力量来加快改革进程,让
我国的数百万专业科技人才的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出来。我相信只要条件适宜,在中国建立
的可能将不只是一个“硅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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