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h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melancholy (脑袋是用来疼的), 信区: Math
标  题: 第三次数学危机——悖论(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8月04日15:21:03 星期六),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Flyingoverseas 讨论区 】
【 原文由 melancholy 所发表 】

       从17世纪开始的300年中,出现了一大批杰出的数学家,像笛
卡尔、牛顿、莱布尼兹、柯西、阿贝尔、康托尔、费尔马、伯努力利
家族、欧拉、拉普拉斯、希尔伯特等。他们的卓越工作成就,把近代
数学宫造成了一座高度严密和既抽象又确定的“数学迷宫”。数学表
达的精确化和理论系统的公理化思想,深深渗透到人类知识的各个领
域。数学家们为自己建造的数学大厦即将竣工而狂喜,认为数学理论
的严密性已经完成,特别是基础理论已不成问题。法国知名数学家彭
加勒竟然在1900年于巴黎召开的国际数学家代表大会上自豪的宣
布:“数学的严格性,看来直到今天才可以说是完全地实现了。”
       正当人们陶醉于胜利之中时,正当康托尔所创立的饱经磨难的
集合论已为大家所接受,并逐渐深入到数学的各个分支时,精确数学
的万里晴空上却飘来了一片乌云。这片乌云就是英国的哲学家、数学
家罗素提出的关于“集合论”的悖论。它导致了数学史上第三次危
机。
       为了便于理解,罗素把集合论悖论通俗形象地比喻为一个理
发师的悖论(见前面介绍中的悖论五)。这个悖论用数学语言应该这
样叙述:具有某种相同属性的事物的全体称为集合,组成该集合的每
个事物称为元素。但集合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称为本身分子集,
另一类称为非本身分子集。例如由许多图书馆所构成的集合M仍然是
图书馆,所以M是属于自己的元素的集合,即本身分子集,我们权且
称之为甲类。而由全体自然数所构成的集合N就不再是自然数,所以
N是自己不属于自己的元素的集合,即非本身分子集,我们称之为乙
类。那么罗素问:乙类集合的全体也是一个集合,它属于哪一类?对
这个问题的回答就如同理发师对悖论的回答一样左右为难,自相矛盾
的。
       罗素悖论像一颗重磅炸弹,震憾了数学界。号称天衣无缝、绝
对严密的精确数学居然在基础问题上就明显地自相矛盾。这使许多数
学家感到惶恐不安,为此还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形成了许多派别。这
场大论战激励许多数学家奋力探索如何进一步建立严格的数学基础。
于是有的数学家提出应为集合论建立一种公理系统,并规定,凡是超
出公理所允许的限度而构造出来的集合,例如由一切集合而组成的集
合等等,在公理系统中一概不予承认。所以现在的集合论中禁止一个
集合是此集合本身的元素。这样就把罗素悖论、康托尔悖论和其他一
些已经发现的逻辑和数学悖论全部排队干净了。
       这场危机引发的急诊和探讨至今没有结束。但数学作为一门科
学没有因危机而止步,反而因危机引发的争论和思考获得了进一步的
发展,数学变得更加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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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ohn a dull boy※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17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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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17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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