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ysic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Rg (RedGardenia), 信区: Physics
标 题: 洛 伦 兹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12月17日18:48:10 星期三), 站内信件
洛 伦 兹
洛伦兹(Hendrik Antoon Lorentz,1853—1928)是荷兰物理学家、数学家.1853年7月
18日生于阿纳姆.1870年入莱顿大学学习数学、物理学,1875年获博士学位.25岁起任莱
顿大学理论物理学教授,达35年.
洛伦兹是经典电子论的创立者.他认为电具有“原子性”,电的本身是由微小的实体
组成的.后来这些微小实体被称为电子.洛伦兹以电子概念为基础来解释物质的电性质.
从电子论推导出运动电荷在磁场中要受到力的作用,即洛伦兹力.他把物体的发光解释为
原子内部电子的振动产生的.这样当光源放在磁场中时,光源的原子内电子的振动将发生
改变,使电子的振动频率增大或减小,导致光谱线的增宽或分裂.1896年10月,洛伦兹的
学生塞曼发现,在强磁场中钠光谱的D线有明显的增宽,即产生塞曼效应,证实了洛伦兹的
预言.塞曼和洛伦兹共同获得1902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1904年,洛伦兹证明,当把麦克斯韦的电磁场方程组用伽利略变换从一个参考系变换
到另一个参考系时,真空中的光速将不是一个不变的量,从而导致对不同惯性系的观察者
来说,麦克斯韦方程及各种电磁效应可能是不同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洛伦兹提出了另
一种变换公式,即洛伦兹变换.用洛伦兹变换,将使麦克斯韦方程从一个惯性系变换到另
一个惯性系时保持不变.后来,爱因斯坦把洛伦兹变换用于力学关系式,创立了狭义相对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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