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ycholog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sczd (潇潇), 信区: Psychology
标  题: 中年期的心理保健
发信站: 紫 丁 香 (Thu May  4 11:35:26 2000), 转信


中年期的心理保健

一、心理危机的预防
1.防患于未然。
2.应具有坚强的意志与豁达开朗的性格。
3.要协调人际关系,分散对某种心理困扰的注意力。
二、自我心理保健
1.正确对待紧迫感。
    我国的中年人,特别是中年知识分子,由于年轻时耽误了学习,建树不多,大
多有紧迫感。这里要注意,一定不要把紧迫感变成紧张感,应保持生活的结构感,
有劳有逸,有张有弛,以防早衰。
2.量力而行,抱着求实精神,注意劳逸结合,适可而止。
3.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
4.学习适当的放松技巧。
(1)调节情绪。
    可采取一些心理防御手段,已避免和减轻有害情绪。如:
A.迁怒。当向自己憎恨的对象发怒会招致危险时,就向一个比自己弱的替罪羊转移
自己的愤怒。例如某人在公司受了老板的气又不敢发,不妨迁怒于一个大沙发,以
泻心中的不平。
B.投射。把自己不愉快的情绪归因于其他人或其他原因而隐瞒真正的原因,以此削
弱或消除不愉快情绪。如未被评上职称,而归因于家务繁重,工作时间少等,以此
减轻自责和痛苦。
C.文饰。当事情的真实理由为社会舆论所谴责,且自己良心上不能接受时,就使用
社会上可以接受的理由为自己辩解,以避免产生焦虑与罪恶感。
D.退避。直接避开或逃离使自己恐惧与痛苦的情境或人。在不良情绪中,人的大脑
里往往会形成一较强的兴奋灶,回避了相关的外部刺激,就可以使这个兴奋灶让位
给其他刺激引起的新的兴奋灶,兴奋中心转移了,也就摆脱了不良情绪,如夫妻争
吵后,一方不妨暂时躲入到学习或工作中,待风波稍停后再作调解。
E.压抑。为避免焦虑或恐惧,把引起这些情绪的事件尽可能移出意识之外。此过程
中,要做出意志努力使自己尽量不去想,随着岁月的流逝,它自然会在意识中淡化
、消失。如对早逝的子女的怀念、怜惜悲痛时,应想人死不能复生,命里无时莫强
求,避免开去,尽量压抑这种情绪。但压抑不可过度,否则会导致抑郁症等疾病。

F.否认。对实际存在的引起忧虑的事因加以否认,好象它们根本不存在,以此排除
产生忧虑的根源而寻求解脱。
G.补偿。对一些引起自己痛苦的事,做一些补偿性的事来降低自己的罪责。
(2)富于幽默感。
(3)发挥笑的魅力。
三、中年人的婚姻
    许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人若长期接触同一事物或从事同一工作,就会产生
疲劳感。人到中年,对于毫无变化的婚姻生活也会产生“爱情厌倦”心理。那么,
怎样才能维持美满的婚姻和理想的家庭呢?
1.认真对待婚姻问题。
    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爱情,爱情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尊重和友谊是爱情的基
础,只有这样,才能“恩爱夫妻,相敬如宾”。
2.保持婚姻生活的新鲜与活力,防止产生“爱情厌倦”心理。
(1)应树立配偶第一的原则。
    处理日常生活中的任何事情,都应优先考虑配偶的正当感情要求,只有把夫妻
情感看得重要时,生活中的各方面关系才会平衡。
(2)应尽量使家庭生活丰富多彩。
    可经常举办一些诸如结婚纪念、生日纪念之类的活动,可通过家宴、野餐、外
出旅游等形式,回忆往事,加深了解,及时进行爱的滋润,这会燃起对爱情、对生
活的新的追求。
(3)不时赞美对方。
    不要认为配偶的长处是应该具有的,而缺点是不可容忍的。而应使对方感到他
(她)在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双方都是对方的精神支柱,都是对方获得幸福的源
泉,因此又何必吝啬赞美之辞呢?
(4)努力提高各自在各方面的修养。
    这是保持吸引力的重要手段。夫妻既是一个共同生活的整体,又是两个独立的
个体,只有双方共同提高,才能使婚姻稳固和谐。
3.培养子女健康成长也是使家庭幸福、婚姻美满的条件。
    孩子的健康成长往往是父母双方共同心血的结晶,会让父母对孩子、对家庭、
对自己都产生成就感,从而维系起美满的婚姻。
四、更年期心理保健
1.对自己的身心健康要有全面的了解和正确评价,对于战胜更年期的烦恼心理上要
有所准备。
2.全力纠正自身的一些不健康行为。
3.保持精神愉快和情绪稳定。
4.正确认识各种疾病和功能性不适的感觉,为了弄清机体功能失调的原因,应及时
到医院检查,以防止器质性疾病的误诊。
五、中年人的卫生保健
1.要加强身体锻炼,同时注意加强营养和保证膳食合理。
2.要坚决戒烟,少饮酒。

--
※ 来源:·北大 IBMS390.PKU.EDU.CN·[FROM: 162.105.184.112]
--
※ 转寄:·北大 BBS.PKU.EDU.CN·[FROM: 202.130.242.241]
--
※ 转载:.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202.130.242.241]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958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