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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qpcwth (独翅鸟), 信区: Science
标  题: 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1月11日20:01:38 星期五), 站内信件

·方舟子·
  余英时在《〈十批判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一文中,列举了十二
条郭沫若抄袭钱穆的“证据”,其中最后一条“吕不韦与秦始皇”,他认为是“
最严重的抄袭”。这一条原引文甚长,这里只摘录与问题有关的部份。余氏对我
这样的摘录一定是满意的,因为这更可以突显二书之间的“惊人的相似”。
  余氏摘录的《十批判书》云:“……明时的汤聘尹认为是‘战国好事者为之’
(史稗)……例如王世贞的《读书后记》便有两种说法。……”
  余氏摘录的《先秦诸子系年》云:“……王世贞读书后记辨之曰……又明汤
聘尹史稗辨之曰……”
  余氏得出结论说:“更明显的是《系年》援据汤聘尹的《史稗》以及王世贞
的《读书后记》两说,而《十批判书》也恰好同引此两书,这便决不是‘巧合’
了。”
(以上摘自《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12月第一版第10
9,110,112页。亦见《犹记风吹水上鳞》三民书局1991年版第11
9,120,122页。)
  在余氏所举的所有“抄袭”证据中,这一条是唯一有说服力的一条。《史稗》
和《读书后记》都是罕见书,《十批》和《系年》又都引用了,确实很难让人相
信这是巧合。在写作《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一文时,我只挑了余氏所举“证
据”中有代表性的几条加以批驳,对唯一有说服力的这条也不好意思绕过,但批
驳起来最感困难,所以我只能采用开脱式的辩解:“《史稗》和《读书后记》的
确不算是常见文献,但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博学如郭沫若者就没先看过,当然也许
真的是从《系年》知道这两条文献的。然而,从别人的著作中获悉了自己不知的
史料,是不是一定要注明发现过程?不注,是否就算抄袭?如果这也算是抄袭的
话,许多史家也都要顶这项罪名了,谁敢保证自己引用的史料都是自己首先发现
的,而不是从别的著作辗转得来的?钱穆自己就那么清白?”说实话,我当时是
倾向于认为郭沫若的确是从《系年》一书中转引了这两条的,当然,转引不等于
抄袭,仅仅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据也构不成“全面的、根本的抄袭。”但究竟是郭
沫若自己的独立发现还是转引自钱穆,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已超出了我的能力。
  这还得感谢那位骂我“无知”的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傅杰,从他的谩骂中我知
道在《中国史研究》上有一篇批驳余氏谬论的论文。我翻检出了登在1996年
第3期上的翟清福、耿清珩二先生的文章《一桩学术公案的真相──评余英时〈
《十批判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它批驳余氏的第一点,恰恰就是
“吕不韦与秦始皇”这一条。
  翟、耿二先生说,他们开始也认为郭沫若这两条材料有可能是从《系年》转
引的。但是经过查对文献,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原因说穿了不值半分钱:郭、钱
二人其实都是从一本常见书──清人梁玉绳的《史记志疑》转引这两条材料的,
而且转引的时候都出了错。如果都错得一样,倒也算是抄袭的证据,可惜错得不
一样。在《史记志疑》中有这么一段话:“王世贞读书后辨之曰”,正确的标点
应该是“王世贞《读书后》辨之曰”。郭、钱二人大概都未读过王世贞的这本书,
不知道《读书后》这么个较为奇怪的书名。郭沫若顺手给加上了个“记”字,书
名成了《读书后记》。而钱穆呢,则把后面的“辨”字当成了书名的一部份,在
他的笔下,这本书成了《读书后辨》。
  当余氏互校《十批》和《系年》校到此处,当然发现郭、钱二人对王世贞著
作的叫法不同,若让读者发现了这个不同,这条抄袭的“铁证”也就泡汤了。怎
么办?偷偷地改!余氏想必也没读过王世贞这本书,也不知道正确的书名是《读
书后》。将《读书后记》和《读书后辨》这两个名称比较,看来前一个更象是书
名。于是余氏竟然让他的老师钱穆倒过来抄袭郭沫若,把《系年》原文中的“《
读书后辨》”改成了《读书后记》”,以与《十批》相一致。于是在余氏的笔下,
《系年》的这一条便成了:
  “王世贞《读书后记》辨之曰”
  而余氏自己评论时,也用的是《读书后记》这一继承自郭沫若的错误,可见
绝不能怪给“手民误植”。余氏注明这一条引自《系年》原版第453页,可惜,
在《系年》原版中并没有欺师灭祖的这一条“读书后记”。不知这是余氏蒙着老
师的犯上作乱呢,还是老师虽然知道而忘了与之配合,在《系年》所有版本中,
包括原版、增订版和最新的《钱宾四先生全集》,在此处都令人尴尬地写着:
  “王世贞《读书后辨》说之曰”(《钱宾四先生全集》第五卷第567页)
  在全集该卷的书名索引中,也明明白白写的是《读书后辨》,而没有《读书
后记》,当然也没有正确的《读书后》。至此,余氏故意偷偷篡改引文误导读者
以诬陷郭沫若的企图也就昭然若揭了。料想他本人也是不信郭沫若抄袭钱穆的,
否则何须如此下作?在《是谁“冤枉”了余英时?》一文中,我才答应可以为余
氏摘掉“篡改引文误导读者”的帽子,现在只好再给他戴了回去,而这回要再摘
帽可就不那么容易了。我已比较过台北版和上海远东版的《〈十批判书〉与〈先
秦诸子系年〉互校记》,对此引文的篡改一模一样,上海远东出版社学术集林丛
书的编委这回没有机会来顶替余氏戴帽。
  我本是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出身,知道科研的第一道德是诚实:你也许可以在
生活中不诚实,却绝对不能在科研中不诚实。伪造数据是科学研究中的最大犯罪,
被抓获者都可能丧失了从事科研的资格。我想,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为达到不可告
人的目的而故意篡改引文,也是相当于伪造数据的,一被抓获,即使不至于丧失
了研究的资格,却不能不让人对其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的一切成果表示怀疑。至
少,如果我以后再读到余氏的论文,对其中的引文,如果不亲自去查证,是不会
再轻易相信的了。余氏自诩信奉陈垣论考寻史源的两句金言:“毋信人之言,人
实诳汝”,那确实是推己及人的经验之谈。书到此,虽然傅杰嘲笑我学余氏套用
旧诗是“拙劣的句型练习”,却也忍不住还要再套用一下:
  《系年》、《批判》分明在,莫道人间总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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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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