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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zjliu (Robusting), 信区: Science
标  题: 1.1 我的幼年教育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Jan  2 18:15:32 2003) , 转信

 


我的幼年教育

      
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科学家。生于波士顿。早
年生活艰难。1727年在费城组织“共读社”,后发展为今天的宾夕法尼亚大学。1730年
创办《宾夕法尼亚报》,宣传科学与文化。1731年建立北美第一个公共图书馆。1736年
当选为州议会秘书。1743年组织美国哲学会。北美独立战争爆发后,参加反英斗争,后
参加起草独立宣言。一生从事科学研究,是电气研究的先驱,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和法国科学院院士。主要著作有《电的实验与观察》等多种。

  我自幼即好读,手中偶有点钱便都用以购书。我爱读《天路历程》,我的第一部书
便是班扬的这套小书。后来我又将这书卖掉以购买布尔顿的《历史丛书》;书为坊间廉
价小本,计不下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少量藏书多属于宗教论战性质,这些我也大都稍加
涉猎,但日后每以此为憾事,因为正值我求知的欲望如饥似渴之年,却苦于无适当的书
可读,而我此时已决定将来不作牧师。父亲书中我最耽读不倦的是普鲁塔克的《名人传
》,惟有在这部书上我认为我的时光最不虚抛。那里另有笛福书一种,名《计划论》,
以及马瑟博士书一种,名《为善论》,这两书对我都有开茅塞之效,对我日后某些重要
作为曾发生过相当的启迪作用。
  这种浓厚的书癖终于使我父亲决定让我进印刷业,尽管此时他已有一子(即詹姆斯
)在这行业。1717年詹姆斯携印刷机与字模等自英格兰归,于波士顿开店营业。我对印
刷业的爱好远较父亲强烈,唯下海当水手的念头仍未完全忘怀。考虑此事后果堪忧,父
亲遂不再耽搁,立即催我去詹姆斯处作学徒。我推脱过一阵,但终于听从父意,正式立
了字据,彼时我还不过12周岁。按合同规定,学徒期满将为21岁,惟最后一年得领伙计
工资。不久我对印刷一行已事事熟练,詹姆斯倚重我如左右手。这时我开始有机会接触
到好书。利用与书肆学徒相识关系,我有时竟能从那里借上一册小书,但每次必速看速
还,不敢污损。有时一本书晚间借回,次日天明即须归还,这时我便一卷在手,连宵赶
读,以防到时还不回去,叫人来催。
  此后不久,一位名叫马修·亚当斯的商人常来我印刷所,其人颇聪明,于各类书籍
度藏甚富,得知我好读,因邀我至其书室中,慨然将我所欲读的书惠借给我阅读。此时
我对诗的兴趣正浓,间或也稍有所作;詹姆斯以为此事或亦不为无利,对我稍稍鼓励之
,因而我遂开始写时事诗,记得其中一首名《灯塔悲剧》,记船长威斯雷克及其二女海
上遇难事;另一为水手歌,记海贼狄乞(绰号黑髯客)就擒事。按两诗格调均不高,不
脱克洛柏街腔调;印成后,兄命我去市中售卖。前一种销路极佳,以其事发生未久,人
们的印象尚深。这事给了我很大鼓励,但父亲对我的作诗则大加嘲笑,说作诗的人大抵
都是乞丐。因此我遂绝作诗念头,实际上我即使作诗也不会成为很好诗人;但文章对我
则不同,它在我一生当中用途颇广,甚至可说是我日后的主要立身之阶,因此下文即将
说明,处于我当时的环境下,我曾如何学到这点本领。
   城中当时另有一位嗜书青年,名约 病 柯林斯,与我很熟。有时我们也争论一些问
题,而且还特别喜欢这种争论和盼望有机会进行互驳,然而这种好辩,这里附带一笔,
往往容易变成一种不良习惯,结果在人们面前也好呶呶不休,非常招人反感;不仅败坏
谈兴,制造不和,甚至使人失去应有的友谊。我这毛病便是受了我父亲宗教论战书籍的
影响。我日后注意到,有修养的人们从来便很少涉入争端,当然下述几种人则是例外,
这即是律师、学人以及爱丁堡出身的各类人们。
  一次柯林斯与我发生了一场争辩,内容系关于妇女受教育有无必要,以及妇女是否
具有此种能力的问题。他的看法是这种做法不够妥当;而且她们天生不适学习。我自己
则站在反对的一方,当然这也多少有点为辩而辩。他的口才比我流畅得多,而且词汇丰
富,左右逢源;但我总不兔认为,他的优势却主要来自言词,而不是来自逻辑力量。由
于到分手时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辨清,而短期内彼此又不可能晤面,于是我便坐下来将我
的论据详细写出,然后誊清寄去。他接信即复,我得复再答,如是书来信往,双方所作
均不下三四通。一次父亲偶然见到了我的这些辩论文字,并仔细看了。看后,他没有涉
及所论内容,而只就文字本身作了一些指点;他认为,在拼写与标点方面,我比我的对
手好些(这点当然应归功于印刷所的训练),但在语句的雅驯以及条达清通等方面,我
都显有不足,这些他都一一举出实例说明。我觉得他的批评颇能切中我的要害,因而从
此更加留意文章写法,锐意精进,以期有成。
  就在这时,我偶然遇到《旁观者》的零本一册。书为第三卷。这书我以前从未见过
。我把它购回反复阅读,读后心爱不已。我认为这书的文字极佳,因思有意模拟之。抱
此目的,我遂取其中数篇,将篇中各句所表述的意思,略加隐括,即置之一旁不顾;数
日以后,不看原书而径行重述原文,方法即将隐括语中的意义,一一仔细表出,其详尽
须与原作无异,用字则尽我所能,务求妥贴。然后拿我重写的《旁观者》与原文相比较
,找出谬误,加以改正。然而我发现,我的词汇仍嫌不足,或用宇想字时来得吃力,而
这种能力,如其我不中辍作诗的话,早应不成问题;因为经常须要寻找同意但不同音(
为了押韵)或不同长度(为了音律)的词汇这件事,势必要使我时刻去追求变化,并把
这类事牢记在心,渐而至于精熟。因此,我遂把若干故事改写为诗;过上一段,当原文
已经完全忘却,再把那些诗改写回去。另外,我有时还把我的提要有意打乱,数周之后
,待我须要足句完篇时,再对这些进行一番认真整理。我这样做是为了学会如何把思想
安排得富于条理。然后,取来原作互相比较,发现种种纰缀,即加改正;但有时在某些
非关宏旨的细节上,我觉得我竟较原作的写法与语言更稍胜一筹,因而不禁暗自庆幸,
自忖将来或者有望成为一位不坏的英文作家,也未可知,因为在这事上我确是不无奢望
的。我练习作文与读书一般多在夜晚工余与次日上工之前,或趁礼拜假日,这时我总是
设法一个人躲在印刷所内,尽量逃避礼拜仪式,这一节幼时父亲对我的要求素来极严,
而我自己也的确至今把它视作一桩责任,只是我有时感到我无暇履行罢了。
  正当我一心为文的时期,我读到了一部英文法(记得为葛林武德所著),书末附有
讲解修辞与逻辑的短论二篇,后者篇未载有苏格拉底辩论法范例一则;不久我又购得色
诺芬的(苏格拉底回忆录),其中关于这个方法的例证则更为详尽。我对这个方法爱之
入迷,并学着试用,于是废弃了我以前那种生硬反驳与正面辩论,而处处以一个谦逊的
探询者与存疑者态度出现。当时读过沙夫斯柏里与何林斯诸人的书,对我们宗教教义中
若干处早有疑义,故我感到辩论时采用这个方法对我极为有利,但对我的对手则颇具困
惑作用;因而耽之不倦,并经过不断练习而日臻精熟,这时即使许多学问高于我的人也
每每为我所屈,因为辩论的结局他们常常不能预见,致陷入窘境之中而不能自拔,结果
每辩必胜,而实际上不论我的能力或主张都未必如此高明正确。这个方法我曾连续用过
多年,但也渐加放弃,而仅将谦逊的表达习惯保留下来;凡遇有所主张因而可能起争辩
时,“当然”、“无疑”以及其他自以为是的词语便很少出口;而宁可使用“我把某事
理解为如此如此”;“由于某种某种理由,在我看来,或我不妨认为,如此如此”;“
依我的想法某事可能如此”;或“如若我不错的话,某事可能如此”。这个习惯,我认
为,每当我从事某种措施的推行,需要发表见解和说服人们的时候,往往给我带来极大
便利;另外,既然交谈的目的无非为了提供情况、了解情况、使人心悦与使人乐从,因
此我深愿一切好心聪明的人士切勿因自己的主观自是态度而影响自己的应有作为。因为
那种态度势必要引起反感,招 故鞯 ,甚至使我们处处遭到失败,这时即使是?副天生
的语言才能(亦即提供或接受情况与乐趣的才能),也必无济于事。如其你的目的在于
提供情况,发表意见,过分自信与专断的态度每每容易产生龃龉,使人不能耐心聆听。
如其你的目的在于从他人获取情况和增长知识,但同时对你目前的看法却又表现得十分
拘执,厌恶争辩的谦虚人们必将望望然而去之,听任你错误如故。因此,以这种态度出
之,既不能为你赢得听话人的好感,也不能获得你所争取者的乐从。
                        (高健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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