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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第二部分 系统哲学研究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7月16日19:02:48 星期二), 站内信件


第八章 系统:本体论的框架

  哲学家们一直在寻找知识原理,并力图把它作为揭示存在的意义,了解周围
世界和指导人类有目的地进行活动的手段。尽管这些原理并非是绝对的和不可证
伪的,但这并没有因此使哲学变得毫无用处和无足轻重。现代哲学不仅可以努力
争取获得和利用可得到的最佳知识,还可以设法将这些知识的各个方面综合起来
形成前后协调的一般性理论,并以此来揭示存在的意义,促使人们对周围世界的
理解并指导人类有目的地进行活动。系统哲学所致力的以下研究正是为了实现这
些理想。

  这些研究首先要考虑本体论问题。传统上被定义为“作为存在本身的科学”,
本体论在系统哲学中已经成为系统本身的一般性理论。由于物理系统(能量过程)
和精神系统(信息过程)这二者可以区分开来,所以,系统本体论就必须首先紧
紧抓住心灵和物质(或精神和肉体)的关系这个众所周知的问题。


  心理-物理问题


  我们考虑这个问题的方法将如下述。我们将使用在本书第一部分提出的关于
系统的一般理论,它们一方面适用于物理的、生物的和社会的系统,另一方面又
适用于人的心灵,因此我们将从自然系统理论和认知系统理论的同型性中引出我
们的结论。由于系统的一般理论在这些领域发现了经验解释,所以我们将推断出,
在这些现象本身可能存在着高度的统一性,但是这种统一性并不意味着特殊差异
性的消失。这里,我们将探索似乎是不可还原的差异性的一个方面:那些将“精
神”事件和“物理”事件(“mental”and“physical”events)分离的差异性。
我们首先强调这种差异性,然后,在既不否认现实中事件本身的差异性也不把它
们的分离性绝对化的基础上提出这些事件的综合框架。


  物理事件和精神事件


  心灵事件(mind-events)的经验体验的直接性与物理事件的推理性形成了
鲜明的对照,这种直接性为种种事件提供了不同类型的表现形式。由这两类事件
组成的系统分别叫做认知系统和自然系统。我们可以用组成它们事件的表现形式
来阐述它们。认知系统的表现形式是内省(introspection),因为认知系统的
元素是心灵事件,所以它是“我的”经验的建构。如果物理事件被说成是“我的”
经验的嵌入物,那么我总可以说明,这种事件并不是在约定意义上的物理事件,
而仅仅是我心灵之外假想算件的一些摹写。即使这些建构研究的对象(假定地)
不是心灵事件,但建构本身却是心灵事件。物理事件只能置于认知系统的环境中,
虽然认知系统仅仅是建构,而不包括这种环境。认知系统所包含的内容是知觉表
象,许多不同类型的概念以及意动。这种系统的认知组织是一系列建构的总和,
它来自知觉表象的涓涓细流,或来自于记忆库的默默回想。通过逐渐学习的过程,
它就能描绘出非精神环境的图景:外观上的客观现实的物理世界。

  物理系统的表现形式依赖于物理事件本身存在的表现形式。这些事件被认为
是发生在心灵之外的一个广阔领域内,并且是人际观察所能观察到的。在这个领
域中,无需经典的多样性作为前提:无需任何教条和绝对意义上的材料或实际事
物。它甚至也不需要具有永恒“不变性”和“绝对性”的空间和时间来作为它的
特征。空间、时间、物质和其它物理事件可以在——也可以不在——无条件的意
义上进行假定。它们也可以被认为是某种未知名称的基体(matrix)的许多变体,
一会儿以能量形式出现,一会儿又以物质(静质量)形式出现,并且在它们多种
多样的变体中“创造了”时间和空间。没有任何具体的特殊功能作为物理事件构
成的自然整体的前提,而作为观察的既简单又具根本性的假定就是坚持那不是心
灵事件。如果这一点被承认,那么把观察和理论解释结合起来就可以建立起自然
科学的自然界理论。但是,由于它们本身的性质,这样的理论不可能始终不变地
解释心灵事件,因为心灵事件不可能在具有认知功能的心灵之外观察到。当一个
人观察另外一个人的心灵事件时,他实际上是在观察这个人的肉体行为,并把他
的观察对象的心灵事件与他自己的进行了类比。但如果以物质世界理论为前提,
这个观点就不可能得到证明:物理系统不以体验到的感觉为特征,而是以出现在
可观察到的状态改变中的能量的转换为特征。

  不同的表现形式把物理现象和心理现象区分开来,这就出现了由来已久的机
器中的幽灵。笛卡儿已经用尽可能清楚的形式描述了这个问题,并以此构成了他
二元论的基础。肯普-史密斯根据笛卡儿关于感觉的观点而写成的著作把这个论
点总结如下:“为数众多的物理和生理过程——像它们的最终功能一样——必然
导致某些实体的存在,或者起码导致它们暂时的存在,这些实体就是那些我们已
习惯称之为光和颜色的感觉。笛卡儿进一步论述了这些实体和产生这些实体的前
者是截然不同的。鉴于这些前者是力学过程,出现在广阔的空间里,而它们产生
的感觉存在于称之为意识的活动范围内,所以笛卡儿认为,不容易对之进行描
述……普通的意识是这样产生的:自我通过自己的眼睛看X1,由此产生的直接体
验是X2;而X2就是自我根据过去的体验构造起的X1的摹本、映象或表象。这个过
程就是:作用于眼睛,再经过眼睛作用于大脑,最终使自我产生感觉。X1是无从
觉察的,能够被独立‘看到’的是X2,它不是物质实体,而是意识活动范围内的
一种心理映象”。(图12)

  在肯普-史密斯提出的以上图示中,物理的、精神的东西明显地被分隔开了。
图示中,物理事件是指X1,它作用(或将信息作用)于眼睛,眼睛再“作用于”
大脑。除了这些,我们还看到了包含在笛卡儿沉思中(意识活动的范围)的认知
系统。这里,自我和非自我(指“世界”)也被分隔开了,但二者都是精神的表
现;不是物理事件,而是心灵事件。X2被说成是自我在X1作用于大脑(经过眼睛)
而产生的感觉的基础上构造起来的。这一图景虽然在认识论问题上是令人羡慕地
清楚明白旦前后一致,但也明显地面临着这样一个难题:大脑的活动(物理事件
链条中的一环)怎样才能够影响意识活动范围内(心灵事件的范围)的建构活动。
这两个领域间一定有某种相互联系,笛卡儿把这种联系归于松果腺。但很不幸,
松果腺及大脑或躯体内任何其它器官似乎都不能够像必不可少的“物理-知识”
转换器那样活动,从而把物理性质的神经冲动转换成对颜色、声音和气味的感觉。

  一些思想家承认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还有人认为必须求助于洛克关于第
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解决方法。根据洛克的理论,物理事件由空间和时间中
的运动所组成,而精神事件则由颜色、声音和其它感觉所组成。前者具有物质或
“实在”的属性,而后者仅是我们心灵的附加物,我们把它们理解为“好像”是
物质的属性。这个理论假定自然界第一性的质作用于大脑,从而在那里产生了第
二性的质——感觉,以此来解释知识的起源。在笛卡儿的二元论中仍然有因果关
系的相互作用,但它现在是根据不同的性质来解释的:一组这种性质作用于另一
组。除了起源于外部世界的自然起伏冲动导致在心灵中产生感觉这个因果转换的
问题还未考虑到以外,正如怀特海所说的,它看来确实作了一个极为不幸的安排,
那就是我们应该感觉许多不存在的东西(这也正是第二性的质的理论所要讨论
的),所以这个理论是令人极不满意的。在这个理论所假定的两类实体中,一类
由像原子、电子、光子这类实体组成,另一类由颜色、声音、质地、滋味、气味
这类“感觉材料”组成。第一类实体是知识的来源,但它是不可知的;第二类实
体是可知的,但却不是客观实体。这样就出现了两种自然:一种是猜测,另一种
则是梦幻。

  无论用笛卡儿的解释还是用洛克的解释,关于自然界的“分叉的”理论总是
不能令人满意。不过,这理论企图克服的困难倒是实在的:它想显示在一个具有
一致关系的系统内,由像红色、火的温暖这样的精神事件和像碳和氧分子的运动、
辐射热能这样的自然事件作用于人体感觉接受器的情况。只是在最近十多年内,
一些实验成果促进了这样一种研究方式:有时采取肉体-心灵同一性的肯定形式,
或者在不太严格的意义上采取肉体-心灵相关联的形式。这种研究企图在不需要
把实体分解为外表上有关的两个部分的基础上解决精神事件和物理事件相分离而
产生的问题。它可能导致一种内部一致的非二元论哲学,因而这是值得我们深入
探究的。


  大脑-心灵同一性


  让我们来考虑意义更为重大的一个命题:关于“精神”事件和“肉体”(或
物理)事件之间的同一性问题。根据有时被称为“澳大利亚国家论点”的思想学
派(斯马特、阿姆斯特朗、普莱士等人)所提出的观点,像大脑中的神经冲动这
样的物理事件和像想象、痛苦和感到被拧这样的精神事件是同一的。不过,它们
之间的同一性不是逻辑上的(因为它们的特性不同),而是经验上的(有条件的
同一性)。具有这种同一性思想的理论家对内涵和外延意义作了标准的逻辑划分;
内涵意义就是指内在意义或固有的涵义;而外延意义就是指外在关系或外部表现。
他们认为精神的和物理的这两个字眼的内涵意义是不同的,但他们坚持认为有可
能证实它们的外延意义或关系是等同的。精神的和物理的这两个词实际上指同一
类事物,就好像“启明星”和“长庚星”指同一实体、“美国总统”和“美国三
军总司令”指同一个人一样。因此,这个理论以经验的假设为根据,有待于证实
或证伪。然而,根据澳大利亚人的看法,这个理论通常是用来支持这样一个强烈
的主张:不但精神和物理事件(或者根据这两个词声明的含义)有同样的讨论对
象,而且它们本身也是同一的。所以,尽管逻辑上可以根据经验观察发现(如果
确实发现了)的事实作出结论:精神和大脑事件有同样的讨论对象,那么它们是
相互联系的,即一个是另一个的充分和必要的条件。主张同一性的理论家认为:
同样的研究对象证明这两类事件本身具有同一性。但正如我将要指出的,这个比
较充分的论点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让我们以启明星和长庚星,或闪电和带电粒子的运动为例来进行讨论。这两
组事件被说成是同一的,因为它们具有共同的对象,而这共同的对象是在不同的
观察条件和理论解释的基础上被确定的。每一组事件的差异可以归结为观察的情
况不同(早晨或晚上)和理论解释框架的不同(闪光的常识概念或物理理论)。
更进一步的情况可能是:差异是由于互相排斥的情况引起的,即当一个人进行某
种类型的观察时,他就会为该类型的特征所妨碍而无法进行另一种观察。例如,
当观察者观察一朵云和观察悬浮在天空的大量微粒时,如果观察者距离现象足够
远,他把它看作是云——不断改变形状的棉絮般的东西;如果离得较近,他看到
的是悬浮在天空的水沫或微粒——霭和雾。这两种观察是相互排斥的:当观察者
看到了云时,就看不到微粒;当他看到了微粒时,就看不到云。

  精神的和物理的关系看来就是这样的。当我们看到一个红斑、感觉到被一拧
或得意的情绪时,我们就不可能同时也注意到我们大脑中的神经活动;而当我们
在注意大脑中的神经冲动过程时,我们就不可能感觉到那些可以被说成和神经过
程“相同”的感觉。但是,假定有某人发明了一种大脑监测仪器,不仅能转播被
试者大脑中的情况,而且还能把反馈的情况也显示给他看,在这种情况下,被试
者不仅有自己的感觉而且能够注意到他本人的神经过程。制造这样一种仪器只有
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在原则上不是不可能的。现在,问题的重点是,如果这种仪
器被制成了,主张同一性的理论家就会认为这就是对他们论点的确认。他们将从
研究对象的同一性断定,大脑皮层和相应区域内某些复杂回路的活动与生气、痛
苦和得意也具有同一性。然而,正是这个较充分的假设是成问题的。

  让我们再次考虑上面的例子。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我们都有假定是同一现
象的两组观察。有人主张,内涵的差异是由于观察条件的不同和/或解释它们的
理论框架的不同造成的。这些差异程度可以降低但不能被消除;两种观察或两种
理论可以被表现为一个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客体。我们甚至能够在相互排斥的观
察情况下(像观察云和大量的悬浮粒子)做到这一点。因为我们可以认为,存在
着形成一个连续统的一组观察,在这个连续统内两种实际观察是在不同的场合下
形成的子集;而如果我们能沿着该连续统进行全部观察,我们就会看到一种观察
现象逐渐转变为另一种现象。例如,当靠近云时,我们就能看见它溶解为形成霭
和雾的大量微粒。总而言之,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断定这两组观察有一个共同
的客体的话,那么该假设对于任意两组物理事件的观察来说总是正确的。如果有
可能连续地观察长庚星,我们就可以看到它“转变”为启明星;同样,我们也能
看到美国总统“转变”为美国三军总司令。但是当观察对象是“混合”客体时,
即当一组观察中的一部分是精神事件而另一部分是物理事件时,那么情况就有所
不同。即使用大脑-过程反馈仪器装备起来,我们仍然既不可能看到我们的神经
传播转换为红斑和剧烈疼痛的意象,也不可能看到这些感觉转变成在大脑皮层中
细胞集合体的某种冲动。倘若物理事件确实是同一的,它们就能够相互转变,形
成一个由不同方式和观察点所产生的转换连续统;但无论观察条件怎样改变,物
理事件总不能转变为精神事件,反之,精神事件也不能转变为物理事件。即使隐
私-公开性的鸿沟能被填平(如把公众的心灵事件显示给个人观察,进一步设想
[这在理论上是可能的],通过对被试者和观察者的大脑活动作某些电化学连接
把个人的心灵事件显示给公众观察),质量-数量的鸿沟还是始终存在着。那种
企图把绿色、气味、叫喊和柔顺等现象转换成相应的起伏波动和分子结构及其过
程必定落空。无论事件是环境中的物质客体还是大脑中的神经冲动过程,能够觉
察到的感觉都不可能还原为物理事件并据此作出科学的解释。马尔科姆把上述的
不可还原性总结为三点:(1)大脑现象具有空间位置(尽管大脑被设想为没有
严格的功能定位性的一个整体系统),然而,至少给某些精神现象(如思想和情
感)指定空间位置是毫无意义的,(2)思想和其它类型的精神现象要求有一定
的环境背景(风俗习惯、协定、假定),而这些环境背景不能用实体的概念和物
理定律来描述;但大脑现象并不总是要求这样的背景环境,而它确实要求的东西
(能量和信息输入)可以用物理理论来描述。所以,(3)大脑和精神事件有条
件的同一性不可能用经验来证实;例如,不可能通过经验观察和实验证明思想同
大脑皮层中的事件具有同一性。而对彻底的物理事件组(也许还包括彻底的精神
事件组)和同一性可以用经验得到证实的事件的某些成分来说,情形就同流行的
观点大不一样。所谓用经验证实,就是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或理论的转换(如总统
转换成三军总司令,启明星转换成长庚星)来证实。因此可以断定:我们可以合
理地假定彻底的物理事件组中的各个成分之间具有同一性,如果它们共同的对象
可以用经验来证实的话。但是,如果事件组中有一个客体是物质的,另一个是精
神的,那么假定这种同一性在逻辑上就是不妥当的;这是因为不管观察条件如何
不同,它们在特征上都保持不可还原的差异性。我们无论怎样仔细地去观察一个
绿斑,也不会看到哪怕是一点点刺激眼睛的感光神经的物质波的传播迹象;我们
无论怎样小心翼翼地检查我们的审美感觉,也不会听到什么与歌唱家歌唱舒伯特
抒情歌曲时发出的声波相似的东西。相反,我们无论用多长的时间和用什么不同
的方法去观察物理学家认为的光子流图像,也不可能看到一点点绿色;同样,由
歌唱家声带发出的波的频率也不可能是动人的和优美的。但另一方面,人们坚持
认为,光子流通过与眼睛的光感受器相互作用建立起神经能量转换模本,我们内
省地把该模本看成和绿斑等同,同样也可以把它应用于声音的频率和我们的审美
感觉。果真如此,那么对“光子”和“绿斑”、“声音频率”和“美学意义”来
说,它们既不包含,也不表示是同一事件。不过,我认为,它们确实表明大脑和
心灵事件是相关的。


  大脑-心灵相关性


  这样一来,我们就遇到了一个不太充分但更为适当的命题:心灵事件和大脑
事件的相关性。相关性这个命题在神经生理学家中较为流行。他们受到谢灵顿的
二元论影响,倾向于小心翼翼地将精神现象分解为物理现象。罗森布鲁士在他的
《心灵和大脑》一书中论述了相关性的命题。我摘录其中几个有关的“科学假
设”。

  “我们的感觉和发生在物质世界中的事件有因果联系,而我们自身也是这个
物质世界的一部分。”

  “我们的精神事件的物理相关物是发生在我们大脑中的神经生理现象。”

  “一切具体的精神事件都有一个神经活动的具体空间-时间模本作为相关
物。”

  罗森布鲁士假设了一个单方向的事件序列:物质过程→一些接受器的选择激
活→把不同的信息进行编码→中枢神经和相关的精神事件。这个序列把物理事件
和心灵事件联接了起来,但没有肯定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他指出,“我们感
觉范围内出现的因果关系是神经活动同宇宙中其余部分出现的空间-时间事件之
间的联系”。)如上面摘录的“科学假设”中所说明的,大脑事件和心灵事件之
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因果相关性。因此,罗森布鲁士认识到了大脑-心灵现象的非
内部还原性,这既不需要肯定笛卡儿和洛克关于它们之间的因果相互作用(另一
位神经生理学家J.C.埃克尔斯也提到过这个过程),也不至于犯同一性论点的
错误。

  因此,看来关于大脑-心灵的非因果相关性的命题被更加充分地证明是二元
论和同一性之间的一条中间道路。于是,我们在这里把这种观点选作系统哲学的
一个信条来加以解释。在着手这项工作之前,应该首先指出,精神事件和物理事
件的相关性被当作仅仅是一种启发方式而误用了。例如,像罗森布鲁士在应用它
的时候所说的:“为了搞清楚实体行为的许多方面,我们需要假设物质世界中一
些实体的意识过程”。这样应用的话,那么只要它能有助于解释行为,相互关系
的命题就可得到肯定;而在超出这个范围时,就被抛弃了。但是,没有任何独立
的理由能把精神现象限制在物质世界中的那些实体范围内;而物质实体的行为显
得如此复杂,以致于不假定精神事件的存在它们就不可能被充分理解:这种任意
的分割会使精神事件在原始脊椎动物和植物、昆虫(老鼠的行为将需要假设精神
相关物,而烨树和蚂蚁则不需要)之间的某个地方突然消失。然而,在进化论中,
没有任何东西表明非精神活动性的生物祖先会突然出现精神活动。当然,精神活
动的形式可能进化,并跳跃地进化,但这样的假定,即在进化的某一特殊时刻,
纯粹的物理化学组织系统会突然转变为心理-物理系统,则是武断的,毫无根据
的。困难的关键在于把心灵这个假设当成是纯粹的解释方式,如果我们果真这么
做,那么我们就肯定不需要什么精神活动来解释某些有机体,因为这些有机体的
行为很简单,不需要意识到自我和周围环境就能充分解释它们的行为。然而,对
其它生物来说,这个精神体验的假设就不仅仅是一种解释的方式,而是对心理学
上唯我论的一个基本抉择。如果那是可以避免的(其自身是一个逻辑延伸步骤,
因为我们只能体验到自己的心灵事件,而不能体验到其他任何人的心灵事件。),
那么这个决定,即在扩大精神现象范围的道路上应该走多远,决不只有启发价值,
而且具有逻辑的前后一致性。一定有充足的理由划一条界线,在这条界线以上具
有本质上的精神体验,在它以下则没有。不过这些理由不仅和心灵概念的解释能
力有关,而且还和本体论的一般原理有关。我不认为我们可以通过某种神秘的启
示,或特殊的顿悟,直觉地理解这些原理;我仅仅认为:假定精神体验的标准不
只是关于解释能力的有启示的标准。

  双透视论(Biperspectivism)

  上面的讨论已经为把主要问题的重点放在系统方法上作好准备。现在我们可
以在前面对心灵-肉体问题的评估的基础上开始探讨这种方法。我们已经发现物
理-精神同一性命题是一元论的过激论述,而笛卡儿或洛克的双重理论在它的二
元论解释模式方面也不能令人满意。所提出的中间道路看来似乎是大脑-心灵相
关性的命题;这个论点把有机体中的物理事件和意识范围内的精神事件引入很有
意义的关系中。本体论能够提供一种关于自然界中物理和精神现象的统一的和始
终如一的看法,而我们现在必须讨论的问题是,大脑-心灵相关性的命题怎样才
能发挥像本体论那样的作用。

  我们假定,心灵事件和物理事件的性质是不同的,但它们相互关联。每一类
事件形成具有同型性特征的系统,问题是这些系统之间怎样相互关联。对应于认
知系统和自然系统的关系,我们同样可以把具体的相互关系和构成系统的事件组
本身对应起来。

  那么,自然系统和认知系统的相互关系究竟怎样呢?认知系统构成心灵;而
自然系统的范围非常之大,它们包含了整个地球表面的微观层次体系:它们包括
了人类,即其躯体。心灵是不能被公众观察的;它只是“生存”着,而不是被观
察着。但从某种观点青来,“生存”着的系统并不意味着它不能从另一种观点被
观察;换句话说,如果写报告的观察者的观点做相应变换的话,那么一个内省存
在的心灵事件系统(即认知系统)就很可能是一个能够被外界观察的物理事件系
统。如果作了这个假设,我们就算获得了一张从心灵和意识的王国到物质和自然
界的王同旅行的通行证。现在考虑我们能够从物理事件王国到心灵事件王国去旅
行的方法。有些物理事件牢固结合成有组织的实体:这些是自然系统。它们是以
空间的和时间的组织为特征:结构和功能。对它们进行的观察是指观察系统的状
态,在理论上它们是定量化的和内部关联的。同样,在系统内部活动的东西是指
引起信息过程和能量转换的状态改变的变量。根据系统“意识到”的感觉进行的
描述没有一个是正确的,因为它们不可能被观察到。然而这里也没有任何理由可
以阻碍我们作这样的假设:根据内在的观点,自然系统可能是“生存着”(即能
被观察)的;并且假设:可能的观察点之一并不在系统外部,而是和系统相重合。
由此可见,当观察者描述系统时,他实际上是在描述他自己。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根据这些假设能够保证得到什么结论;第一,我们承认心
灵事件系统能够被从外部观察。第二,我们允许物理事件系统能从内部观察。另
外,我们还知道应用于自然系统和认知系统的理论是同型的,这样,当我们从一
类系统转换到另一类系统时无需改变理论。尽管理论内容和研究对象改变了,但
它的形式保持不变。我们获得了一系列类似的独立变量,它们既适用于自然系统
也适用于认知系统。这就为我们的本体论提供了一个基本概念:自然-认知(即
心理-物理)系统的概念。这样的系统不是“二元论”的,而是“双透视”的:
它们是单一的,自治的事件系统,从两种观点出发都是可观察的。当它“生存
着”,该系统是心灵事件系统,即认知系统。而从另外的观点看,系统是物理事
件系统,即自然系统。系统内的自然事件组和精神事件组是相互关联的;它们存
在于其内部的系统,或者说,由它们组成的系统,是同一的。这里的同一性是在
两种理论的不变性基础上预言的:无论事件本身怎样不同,由事件组成的系统在
结构上总是同型的。所以,由一类系统转换到另一类系统时,它们各自的理论并
不改变。因此,这些系统作为系统本身是同一的。这里没有任何根据能够使得我
们把它们区分开:

  R=(α,β,γ,δ)

  Q=f(α,β,γ,δ)

  ——————————

  R=Q

  这个本体论框架的心理-物理命题可以表述如下:不可还原的各种精神和物
理事件组构成一个同一的心理-物理系统,它可以通过各自的理论的不变性来揭
示。系统哲学的基本实体是非二元论的心理-物理系统,叫做“双透视的自然-
认知系统”。


  双透视论及其证据


  上面我们对心理物理命题作了概述,它表明精神体验与人类(以及其它生物)
有机体内的神经生理过程有密切关系。果真如此,我们就有权要求用思想、情感
和感觉来描述一切有机事件;反过来,我们也可用有机过程来描述一切精神过程。
然而,即使简单的思索也会告诉我们,我们不可能在任何场合下都作出这种描述。
首先,有些有机过程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被描述为心灵事件。例如,那些由自主神
经系统控制的生物过程无需信号深入到大脑皮层区域,因而它们不会表现出心灵
事件的迹象。(但必须承认,人类心灵也可能具有深入到自主有机过程中的无知
觉感受力。当代医学和传统的瑜伽经验实践支持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其次,为
那些在习惯上被描绘为精神事件的物理事件寻找一种描述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
但这个困难看来似乎不是一个原则问题,而是一个观察和实验问题。事实上,在
诊断肉体和精神健康状况时,医学界一直在使用有机体肉体和精神的相互关系概
念。(精神病学的困难在于这样一个事实:神经系统功能的不正常并不总是必然
正确地被患者的内省所认识;而兽医学的困难则在于:丝毫也不可能勾画出被检
查的生物的心灵事件[痛苦、感觉]的状况。)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内省的观察
者能够辨认他自己的感觉并把它作为他身上的一种肉体事件,如牙痛意味着牙有
空洞。但在其它许多情况下,他就不可能辨认他的感觉,因为这不仅需要复杂的
医学知识,而且需要诊断仪器来检验感觉间特有的相互关系。然而,在任何情况
下,这种假设竟是有效的;由主体描述的心灵事件(痛苦、情感等等)和发生在
他身上的肉体事件(组织功能)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互关系。

  当我们要求大脑自身当中心灵事件的肉体相关物时.情况就变得非常复杂。
心理-物理命题可以被理解为主张相对于心灵的每一个状态都有一个神经学方面
的配对物,在心灵事件和脑神经元中有关活动的特殊状态之间,构成一一对应的
相互关系。(所讨论的相互关系不包括大脑中神经回路的投影,反之,这种投影
也不包括那种相互关系;在现象学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然而,神经生理学和
心理学还没有进步到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关于大脑和心灵事件的详细摹写,使我
们能够进行比较和综合,从而确证或证伪这个假设。但不管怎样,这两个领域的
工作者已经意识到需要就这样的目标在心灵研究方面进行合作,而且一些初步工
作已经开始。这项研究已经影响到对肉体和精神功能关系采取悲观主义估计的人
的实际行动,谢灵顿的杰福德讲演就是一例。在谈到大脑和精神功能时,他说:
“虽然我可以去做,但这两方面依然是顽固地分离的”。心理学家中,赫布对这
个问题表示关心。他认为,像谢灵顿这样的生理学家尚且发现不了可能把心灵活
动还原为神经活动的方法,这就证明了问题不那么简单。拉什利对“当今最伟大
的神经生理学家对发现脑科学和心灵科学之间的共同基础感到毫无希望”表示遗
憾。根据他的观点,心灵应当被理解成这样一个名称,即无数活动于有机体中的
复杂结构或关系。

  笛卡儿关于‘两种实体”的含蓄态度使得谢灵顿自己感到压力,进而对心灵
和大脑事件的内部联系的可能性逐渐采取了较为乐观的态度。神经外科医师彭费
尔德所做的实验证实了被试者颞颥叶中神经组织的弱电刺激和唤醒大脑中的记忆
有一定的关系。他断定他已涉及到了意识的神经组织记录。根据他的观点,个体
在他大脑中对过去的连续体验有着确定的且稳定的记录。彭费尔德说,其激活的
关键在于颞颥皮层。该记录是把意识的要素结合自身的神经脉冲在中枢神经系统
整合的产物。业已证明,过去的大脑事件通过人为的刺激能够作为有意识的心灵
事件再现出来。

  脑电波图的记录证实了心灵事件-大脑事件相互关系的其它方面。利用尖端
示波器或其它现代的仪器,实验者已得到了三组相关的资料:作为刺激的物理事
件、由此在大脑中产生的电波图、在被试者的意识中被唤醒的精神状态。对刺激
作出反应的大脑事件和受试者报告的心灵事件之间的一些重要的相互关系已经被
发现。把EEG记录的频率、相位和空间间隔的统计分布同有“噪声”的随机分布
进行比较,和内省报告关联的确定的“信息”因素就会显示出来。例如,视觉想
象和所谓的a节律显示出互相排斥。某一强度的a节律和快乐的感觉是对应的(卡
米亚实验);而快乐的感觉和O节律也有关系。B节律被发现在紧张状态下是通常
的现象,这些有意义的图式显示迭加在一系列有规则的节律上,而这些节律被认
为是代表了一个找寻信息的过程。当有规则的节律活动达到最弱时,EEG记录的
有节律的太脑事件和由受试者报告的心灵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出现了,这些关
系在最直接的经验那里得到揭示。从这些发现中获得的结论使沃尔特坚持认为,
“在这些观察中,反应的广度和复杂性同主体的感觉之间存在着鼓舞人心的对应
关系”。

  罗森布鲁士回顾了有关支持大脑事件和心灵事件存在相互关系的论述(这些
论述导致他假设:一切具体的精神事件都有一个神经活动的具体的时空型式作为
相关物。),然后他把这些关系的表现形式划分为以下几个标题来进行讨论:

  种系进化:具有发达的大脑神经系统的物种表现出的行为只有在假定它们有
精神体验的基础上才能被理解。这里所讨论的这些类型的行为特征不是先天固有
的或条件反射的,而是适应性的,即生物体采取的这些行为具有生存价值。而这
种有“意识”的行为只有当比较高级的神经系统组织在进化序列上达到了一定的
水平时才会显示出来。

  个体进化:只有当幼体在解剖学和神经生理学上的发育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
从而有精神活动出现时,他表现出的行为型式才是可理解的;而且,变态发育和
精神缺陷是相互伴随的。

  对内环境稳定的偏离:对体内正常状态的偏离能够在发达的神经系统中产生
影响并导致重大的调整,甚至能导致精神事件暂时或永久的消失。(如大脑中暂
时的且不太严重的血氧量减少也会引起意识的丧失,低血糖和高烧引起的昏迷,
等等。)

  激素的影响和麻醉剂的作用:激素施加于精神过程而产生的重要影响很可能
是它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结果。同样道理,麻醉剂能够改变精神过程。

  大脑皮层的损伤:大脑皮层的损伤会导致明显的精神障碍,包括一部分相应
的感觉和知觉功能的消失,讲话情绪不安,运动失调,想象和理解的不正常(彭
费尔德)以及记忆的丧失。

  脑的电刺激:在大脑皮层一定区域内的电刺激会导致一些心理过程,尽管刺
激能够产生意识过程的相应区域很少。电刺激引起的意识事件包括当时体验的真
实意义被改变以及出现同过去事情有关的幻觉。

  电描记录:实验已经证实了生理-心理间的相互关系(如上面所总结的)。

  罗森布鲁士认为生理-心理间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证明了心理过程的进化
和一部分中枢神经系统中的特定的生理事件或生理活动的出现密切相关这一推断
是正确的”。

  尽管这里所引录的证据不会引起重大争议;但值得一提的是思辨的展开。也
许其中走在最前面的是赫布关于神经组织的假设,它将大脑-心灵的相互关系作
了进一步延伸。赫布认为,如果刺激作用于个体的次数足够多,大脑中的“细胞
集合体”就会逐渐形成。这种集合体是一个单位整体,它能够同其它的集合体单
位互相交换神经刺激从而可以相互配合产生具体的反应。这种单位整体的系列是
一种“状态序列”——可以被认为它等同于在思考时所出现的情况。通过感官输
入的外部刺激或大脑皮层内部以前的活动可以激活具体的细胞集合体,当然,它
们两者也可共同激活这些细胞集合体。如果这种激活来自感官,刺激就会进入神
经活动的作用范围,而这种神经活动强度是变化的。如果这种作用范围能够较好
地被摹写并形成一个相对环境刺激的稳定背景,那么细胞集合体就会根据刺激的
性质作出一个经过修正的反应。这样一来,理解和学习就顺理成章地进入了细胞
集合体的结构中。

  赫布用逐渐理解三角形的过程作为例子来说明他的理论。他认为,我们关于
三角形的概念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一系列前后相继的细胞集合体进化的基础
上通过学习而获得的。例如,当眼睛注视三角形的一个角(A)时,一个相应的
集合体单位就在大脑中形成了。当眼睛转向角(B)和角(C)时,相应的细胞集
合体单位又以同样的方式形成。因此,这里就出现了角(A,B,C)形成的视觉
图样和相应的细胞集合体(a,b,c)在大脑皮层组织之间的相互联系。当个体
在他的体验中反复地遇到三角形时,这种细胞集合体就逐步稳定化。最后,这些
集合体能够保持下来,并且当视觉图样消失后能够通过“反射回路”而重新被激
活。这样,在个体的一生中,知觉模本和大脑皮层组织之间——与上面类似的但
更为复杂——的关系也就建立起来了。大脑皮层组织的数目愈多,反应的深度和
广度就愈大。赫布认为,所有的学习过程都包含在细胞集合体的系统建构过程中。
在概念思维的水平上,经过长期努力获得的状态周期——由一系列的系列细胞集
合体构成——开始进化。这些状态周期对于外界刺激是相对独立的。结果,学习
过程就部分地依赖于由感官引起的刺激,而这些大脑内的作用过程又可能导致在
它们本身的皮层内产生新的结合体。


  对双透视论的一元论选择


  思维节俭是系统性的理论的一个始终存在的动因,系统哲学也不例外。根据
奥卡姆的剃刀原则,贝克莱对物质实体的排除是关于实在的哲学能够建立起来的
一种方法;然而这不是一个经济的方法,因为它需要借助于万能的心灵或神灵。
而相反的本体论(虽然它们的拥护者并未这样命名)包含在现代行为主义和唯物
主义之中,它们完全排除了精神实体,把纯粹的自然世界作为所有现象的原则和
本质。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方法是首先承认精神和自然现象之间不可还原的差异
性,然后再设法通过找出它们之间的不变性而把它们综合起来。不过这样一来,
就意味着同二元论调情。这种调情果真是必要的吗?由双重自然的观点提供给我
们的复杂解释也是必不可少的吗?

  回答是,这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它是一种切合实际的最简单的理论的话。这
里的“实际”是指观察到的事件的性质。基本上,我们在讨论两组事件:直接体
验的事件和在推理基础上的理论事件。后者对前者的内在联系作出解释,但它必
须是在完全不同于待解释的“建构”的帮助下才能做到这一点。这样一来,贝克
莱主义的非唯心主义形式好像从进退两难的境地中寻找到了一条出路:我们可以
假设科学仅仅提供了计算的实体(马赫),“真实”世界是由我们感知到的属性
组成的。这本质上是一种朴素的实在论的见解,罗素说它导致了物理学的产生,
而又被物理学所证伪。但是经验科学并没有要求绝对真理,现代物理学是有数量
的但却是无根据的;它的定律能作出确实的预言和描述实际的过程,但描述的过
程和预言的事件跟它们本身完全是两码事。例如,它们可能不是由束缚电子的原
子系统(在数学上可进一步计算出它们的弱相互作用中)构成,而由颜色、声音、
味道、气味以及质地构成。我们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世界的确是一个令人欣慰的、
可知的和可依赖的地方:我们怀着真挚的感情说,“那儿是‘绿色’!”我们不
应该用错误地把它归于物理事件的方法来表达精神事件——我们应该指出众多的
客观实在。

  如果作细致的考察,我们会发现,不存在一个有效的理论上的理由能够解释
为什么对朴素实在论的重新肯定不应该得到支持。颜色、声音等等可以作为真实
世界的装饰品而无须把它们看成是一些心灵中的感知。心灵本身就可能是一个感
觉集合体,而且根据神经的电化学脉冲来解释,这种感觉集合体的目的仅仅是为
了预言和思考。世界是我们看到的那个世界,而不在于我们如何去解释它。作为
经验知识的工具的“看”难道不比“解释”更可靠吗?那么,为什么我们相信我
们看不到的东西是真实的,而看到的却是幻影呢?

  当我们以这种方式坚持这个问题时,唯一令人信服的答案仍然是有利于支持
由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过程所组成的科学世界,那就是,它们的定律有解释和
功效作用。它们给我们提供了认识和控制我们周围世界的手段,不管这个世界的
最终本质是什么。我们没有关于颜色、喧闹声、味道、质地和气味的科学,之所
以没有这些科学,其原因很可能是由于西方理智的偏见,而并不在于从我们获得
的感觉经验中产生这种科学具有内在的不可能性。从赫列尼克文明的曙光出现后,
西方理智就企图寻求从柏拉图洞穴的锁链中解脱并竭力向“太阳”靠近,除了信
赖清晰严谨的思考能力能为他们提供一个真实宇宙的最终本质的画面外,他们不
相信能够发现除感觉以外的任何实在。尽管许多世纪以来朴实无华的心灵一直生
活在舒适的感觉映象和影子的“洞穴”中,但在一个感觉的世界里如此舒适地生
活是以准备放弃更精确的定量性为代价的。然而,如果在洞穴外面乃是黑暗,如
果光亮确实只存在于洞穴之内,那么情况又将会怎么样呢?洞穴是一个舒适的地
方,它是一个一元论的世界,在此世界里仅有感觉事件在东游西荡。像柏拉图的
囚徒一样,我们也许能够培养我们对它们预言和推断的能力。

  现在,让我们把这个令人深思的一元论感觉世界画面,同建立在假设科学解
释具有客观真实性基础上的一元论世界画面,进行比较,这是一种把宇宙看成是
物理事件世界的观点。当物理定律不能充分地描述某些现象时,就可能再加上一
些“新兴的”原理和定律(如生物学、心理学的原理和定律)作为补充。照这种
观点看,经验科学的建构解释的不仅仅是观察:它们告诉我们观察到的客体实际
上是些什么。它们告诉我们观察到的绿色确实是由产生光量子的能源发出的以一
定频率传播的波。尽管光子和波是看不到的,更不用说绿色,然而,它们却被说
成是这个世界的真正实在。

  一元论科学理论家走得更远:他们把精神事件本身描述成物理事件。观察到
的感觉特点和科学实体的本质之间的差异没有被认为是一种障碍:如果雷雨中的
闪电能归于空气中带电粒子的运动,那么感觉事件(通过它我们知道闪光)也就
可以归于在大脑皮层的投影区域内神经元的活动。根据这种一元论物理学理论的
一位支持者的观点,“心理研究方面的结论是关于心灵的唯物主义的地平线上的
一小朵乌云。如果所要考虑的超感觉现象不存在什么问题。那么把精神状态完全
等同于中枢神经系统中的物理化学状态看来就不会有什么严重障碍”。这样一来,
非肉体的精神状态的假定就被认为是多余的,违背了思维经济原则。精神状态只
能作为一个附加的、未经证实的环节连接到物理过程的因果性链条中。尽管嵌入
精神状态的假定是合乎逻辑的,并且与观察事实逻辑上相一致,但据说这毫无可
取之处。这洋,我们就终结于这个由物理化学事件组成的世界,而其中的精神事
件只是令人不快的幻影,并被它们与中枢神经系统状态可能的同一性驱得云消雾
散。

  当代科学大厦的内部一致性、整体简洁性,以及它的解释能力,是上述观点
受欢迎的主要原因。世界被简化成高度完美的、合理的、数学计算上成比例的关
系网;而实体是这些网上的结点,它们独立的本质可以被称之为“物质”,或者
干脆不加说明。感觉世界仅构成密码的集合,通过它我们可以接收到客观物质世
界的信息;但客观物质世界并不是颜色、气味或味道这类东西,而主要是具有数
学的或相互关系的特征的东西。人也是这样一种实体——物质世界中的一种物质
系统。节俭性原理高于一切;这个时代依据的是信奉对对象进行科学解释的真实
性,而不是依据把直接的感觉体验具体化。

  这是两种可供选择的实在的一元论哲学。从它们自身方面看,每一种都具有
其内部的一致性且简洁明了。然而,这些优点是似相当武断地不顾某些证据——
这些证据支持与他们的本体论相反的观点——为代价而得到的,即借助于物理主
义理论不顾精神事件的不可还原性,和借助于感觉主义的哲学不顾关于物理事件
的合理假定的说服力而获得的。但是,无须通过什么技巧把精神事件还原为物理
事件(如声明它们可能是一致的),也无须根据贝克莱的论点取消科学实体的世
界,我们毕竟能够认识这两类事件的基本特征而且可以创立一种内部一致且简洁
明了的本体论。我认为,要完成这个任务必须借助于双透视论。我们不仅能够证
明事件组本身的一致性,而且能够证明由事件组构成的整体系统的一致性;即,
作为构成从外部观察人(或其它具体实体)的模式的自然系统和在内省分析的基
础上塑造人(或其它物种)本身的认知系统。通过这一过程,人类心灵就不再作
为一个连接到物理化学的因果关系链条中的不可证实的环节。相反,它构成了另
一类事件的链条;该链条中的因果性环节不再是物质过程,而是认识过程。因而,
我认为把精神事件插入物理刺激、神经能量转换过程和相应的反应行为回路中是
不经济的,况且在物理主义的前提下也是不可能证实的。有人主张精神事件和其
它事件(如感觉和行为事件)没有什么联系,它只是简单存在着。我认为这种主
张是多余的。我同意阿姆斯特朗的看法,“精神状态概念首先是个人往往产生某
种行为状态的概念”。尽管有些精神状态是用来分析其它的精神状态的而不是直
接的实际反应,但毕竟所有的精神状态同具有反馈特性的连续循环圈内的环境紧
密相关。我不同意具有同一性思想的理论家的观点,他们坚持认为只有把精神状
态插入物质因果性的链条中,舍此再无其它更好的选择。这样,精神状态就成了
多余的和不可证实的“机器中的幽灵”。目前的观点认为,精神状态终究还是产
生于反应中的状态,但这些反应不是肉体行为,而是意动,即意志活动。正像意
识到绿色感觉不是根据神经转换来描述的物理刺激,而是知觉属性,即“感觉材
料”一样,意志反应也不是根据从神经中枢发出的神经脉冲刺激神经运动中心来
描述的肉体行为。因此,知觉性的感觉和意志反应是精神行为,它们和其它精神
行为一起构成具有自矫正反馈属性的信息过程循环圈。所以,我们不需要把幽灵
引入机器,也不需要围绕幽灵制造一台机器。我们有一个幽灵,也有一台机器,
当我们仔细研究它们时,发现它们构成了具有同一性的系统。这种同一性并不在
于它们的“材料”或“物质”因素(在某些情况下是“幽灵”起作用,而在另外
的情况下则是“物理化学”起作用)——而在于摹写系统的理论的同型性。


  结论


  关于实在的基本构件问题是一个典型的本体论问题,这里我们根据自然界的
一部分构成了整个等级体系中的负熵系统这个事实来回答这个问题。实在的基本
构件是系统,更确切地说,是自然-认知系统。而这种观点是根据下面三个方面
得到的:(1)承认物理事件和精神事件的相互不可还原性。(2)建立物理事件
组和精神事件组各自的模型。(3)研究这些模型的同型性。利用同型性模型揭
示的一致性是根据双透视(从内部和外部进行观察)自然-认知系统概念综合得
多的,它是本体论的基本原则。所以,心灵事件在自我分析的基础大揭示了自身,
并作为有机体的某些肉体事件的相关事件出现。这种相互关系的表现对于人类来
说是毋庸置疑的,并且从理论上讲,所有微观等级体系的负熵系统都可能产生这
种表现。

  在假定了双透视的自然-认知系统前提下,我们已经奠定了系统哲学这个复
杂大厦的基础。下面我们将讨论由不同类型的自然-认知系统构成的等级层次结
构,从而勾画出“自然哲学”更具体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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