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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第五章 人体一袖珍版的宇宙(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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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第五章 人体一袖珍版的宇宙(7)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Wed Sep 30 04:58:12 1998), 转信

 第五章 人体-袖珍版的宇宙 

  七、对精神活动的分析 

  精神现象是千百年来哲学领域里争论的中心话题。由于精神活动在任何人那里都不

同程度地表现出它的“随意性”,这种特性又与物质世界的那类看得见摸得着的特征表

现着质的区别。因此人们便把它作为一种区别于物质世界的特殊的对象来进行研究。这

里我们要说的是人们的这个认识实际是又一次受了人类感觉器官有限性的一个欺骗:看

不见,摸不着这个早已被证明在很多场合并不适用的标准,却仍被人们依照旧日已形成

习惯使用着:人类的视觉只能看到红外线和紫外线之间很小的一段电磁波(可见光),

更大范围的存在人类是看不到的。人类的触觉的感知范围则更有限,但这种有限的能力

以往被夸大到几乎成了检验大自然最重要标准。乃至以“聪明”为特征的哲学也被它搞

的有些糊涂了。但是哲学很容易在此作相应的清理:

  美学的有关探讨早已证明,“美”感的形成是有结构有比例的,这种结构和比例便

是相应的确定性。在这个前提下,如果人们在认为什么是“美”的时候,却没想到这里

发生的是外部结构和比例对精神结构的“嵌入”过程,那就有些遗憾了。如“金三角”

、“黄金分割”、“最美的几何形状是圆和球”……它们实际不过提示的是精神的结构

形态也是如此罢了,而由这些有关的结构形态看这里存在的不正是“规范场”系统吗?

  弗洛伊德在用他的“精神分析法”治疗精神时早就发现精神现象的实在性或者说物

质性。有关的“下意识”不过就是一系列能量讯号的储存和有关的自我展开。这类“储

存”和“自我展开”由于有关的过程是非主动性的,因此它们明显证明了这里存在着一

个个依托于脑细胞的“场系统”。

  

  人们还可以联想一下各种颜色给人们精神留下的不同效果,这种电磁波和精神活动

的对应关系提示的难道不是某种场效应关系吗?

  人们如有兴趣还可以分析一下自己那无事可做时的胡思乱想,那里是否真的没有什

么规范吗?神话故事可以算是最典型的精神活动的产物了,那些通篇的胡思乱想之所以

能吸引人其内在原因是什么呢?很简单,这里需要的是一次次的荒诞中的“自圆其说”

。而这又表明了结构的存在。

  总之,精神现象不过是物质最为特殊的“场”的存在方式,它的活动也必须在某种

确定性中展开。而对这些确定性的研究又只能是自然科学中的手段和方法方能做到的。

  我们知道这里的意思在哲学上意味着什么:如果精神活动本质上是某种场效应,那

这里真正有效的研究工作实际只能围绕着自然科学来展开。许多工作都将由哲学家的书

斋转移到物理学家的实验室,这个变迁如果真的必须发生,那这无疑是一场革命,事关

重大所以需要人们再三慎重。由于我们深信这里孕育着真理,因此我们愿能为此再做些

什么。这里请人们接着看一下许多已有的权威研究得出的结论,这些研究其实早在我们

之前就已经得出了上述的那个观点,也是仅仅是由于慎重再三的缘故,有关的大师们表

现了某种回避,但他们的立场早已显而易见。

  美感是人们在生活中所追求的最重要的目标,因为这种感受每次都给人带来不同性

质和不同程度的满足。为了更好的得到这类体验,人们便开始探讨美感的由来。美学便

在这种需要下应运而生。

  在美学这个天地里,古今中外的研究者们留下的心血体现了人类智慧最有声有色的

一个侧面。由庄子到孔子,由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美学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开启了

它作为一门学说的先河,这四位先哲也是从那时起就奠定了美学“超我”和“自我”两

大出发点。

  庄周说:“吾以无为庆乐矣”,又说“至乐无乐”。在庄周的眼中“与天合者谓之

天乐”,把自己完全融入大自然的“超我”境界才是一种真正的美(大乐)。无独有偶

,几乎与庄子同时代的希腊哲人柏拉图也有相似的看法。柏拉图认为人只在有具有“理

念”必须排开人世杂念去领略“物自身”(大自然)。只有和“物自身”融为一体时,

才能进入审美的意境中。庄周和柏拉图所代表的这种“超我”的观点就是后来西方现代

美学中的“审美态度说”。

  与“审美态度说”相对的是“审美经验说”,这个学说有关的代表人物在中国大概

为算孔子,在西方则为亚里士多德。孔子强调现实生活中的体验,“兴于诗、立于孔、

成于乐”。亚里士多德强调美就是生活中的“善”。这种离开人的直接体验就无所谓美

和美的形式的观点,就是后来美学中另一个主要观点,即以“自我”为特征的“审美经

验说”。

  对这两种重要的审美观,人们在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认为在庄周和柏拉图

那里是有意识地把自己向大自然全面开放,在人这小宇宙和外界大宇宙的全面吻合的和

谐与舒适中去体验美感。“超我”的境界实际不过是“场”与“场”之间的天人相合。

这里有关美感的形成不过指示的是在宏观角度上内外结构的一致性,或者说精神的结构

性。只不过由于人的“场系统”的全面开放使得有关的界限包括结构感变得很模糊。在

这里几乎仅仅是场机制“下意识”起了作用,自然而然中出现的感受使人颇有捉摸不定

之感。作为“下意识”(忘我,无为实际就是“下意识”)大师,庄周在表达有关感受

时表现出的融天地造化之中气势实际不过是对一种较大规模的“场”效应的自觉与不自

觉的记录。

  至于“自我”为特征的“审美经验说”,有关的内涵实际应该十分明白。十八世纪

以前的古典美学中的:匀称、平衡、和谐、比例等原则和十八世纪以后现代美学中的五

大流派,为人们所展示的不过是人作为一个“场系统”的结构状态和每个“场系统”内

质能的活动和分布状态。

  弗洛伊德在心理分析中提出的“力必多”,按其本性,“力必多”是一种动物本能

,是一种物理和化学现象。也就是说在此美学已经与自然科学完全重合,这里说的一切

都不过“场系统”在某一个方面的机制。尽管弗洛伊德的学说失于偏颇,因为弗氏过份

夸大了“性”在这里的作用。他的错误后来被他的学生容恩作了纠正。容恩认为决定人

的一切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精神上的某种秩序和结构。这个结构不是“性力”所能包

容的,也不是个人经验所能说明的。正是这个精神结构才把个人的种种经验和印象组织

成美的形成。

  鲁道夫.阿恩海姆的格式塔学派的异质同构理论则更加简洁的认为:外部事物、艺

术式样、人的知觉以及内在情感之间存在着根本的统一,它们都是力的作用模式,而一

旦这几个领域中的力达到结构上一致时,我们才能意识到自身在整个宇宙中的地位,以

及这个整体的内在统一。阿恩D芬运姥Ъ业拿羧裰本跏智宄馗械绞虑榈恼嫦唷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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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潭取┑某率觯磺芯屯暾恕  还有“信息论”,把这个理论方法纳入美

学研究的人可真是了不起的人。除了精神的结构外,在这个结构上留下的各类信息实际

上最后便构成了精神的二次结构或三次结构。这时,外界的结构模式常常需要先附合由

信息在一定程度改变了的精神结构才能达到“异质同构”,最后引起美感。这里每个人

不同的经历,不同的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健康状态都会以信息能的方式留在精神结构中

构成某些“下意识”。因此在实践中就出现了许多人在审美上的差距。

  至于作为现代心理学领域里第三势力的“人本心理美学”,它几乎已经过渡到“审

美态度说”。一种全面的与大自然融合是任何高质能场系统的主要特征。一种在“开放

”中用向同类施放能量的行动来实现作为“场系统”。另一个方面的生理机制是自身强

有力的证明。这种行为因为附合同类之间场开放的要求,所以它更能唤起种种美感。但

由于它表现于场的高层次生理上,有关的美感自然也属于高层次构造,这就是马斯洛所

说的“高峰体验”吧?

  最后还有“行为主义心理美学”,由于它的基本公式是“刺激=反应”或“环境=

行为”,在这里它研究的是很小范围内的精神活动。甚至不涉及什么“构造”。由于它

的自然属性更是一目了然,这里便不再赘述。

  到目前为止,我们认为已经大致就美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出美不过是对精神结构状态

的表达,美学实际可以直称其为精神结构状态的表达,或者直称其为精神结构学。如果

我们的看法没有强加于我们前边所提到的各美学派别,那人们是否认为美学按其本质应

该是自然科学呢?为了加强人们的印象,我们顺便再谈几个美学中的具体事例:

  美学为揭示美的本质,它的园地几乎总揽天下之秀:黄金三角、黄金分割(常数0

.618)这里的本质无非是规范场的局部。

  “平面的圆和立体的球”是最美的几何形状,人们曾无限感叹毕达歌拉斯的睿智。

  神奇的“马赫条带”,吸引了多少智者在此留连忘返,而它的内涵不过是因为这条

明暗相接的“地带”在人的视觉对光的物理感受中创造了一个能量在传递和阴阳转化中

动态过程。人们可以想像一下凸透镜在光线穿过时便在它的下面形成一系列等距的明暗

相间的环。人们现在已经了解这种称之为牛顿环的现象不过是对规范场构造的某种陈述

后,反过来如果光线照射着被称之“马赫条带”的牛顿环时,它又在人们的感觉中模糊

的再现了一个动态中的规范场,从而引发了一些神奇感受,这些应该是很好理解的。在

此人们可以再次看到人的精神现象在本质是是一个真正的物理过程,或者说它是一种场

与场间的效应,而物理效应都是沿着“场”结构展开的,马赫条带也许从此只剩下兴味

而不再充满神奇。

  音乐的旋律数千年早已成为人的精神生活离不开的艺术形式,这里的本质无非是因

为音乐是一种以最直接的能量方式作用于人的精神结构。音响构成的能量团的结构能在

多大程度上附合人类精神上的结构。它就会同等程度上激起人精神结构上的舒适感,所

以音乐旋律的构成必须附合有关的规范,它既可以用能量团的形式直接嵌入人的精神结

构(大调音乐),也可用一种规范场的局部(小调音乐)来调动人的精神结构中的部分

来平衡它。这两种情况都可使人产生舒适感,美也就发生了。

  于是音乐便实际地按人的精神结构被作了种种规范。节拍中的3/4拍本身就是一个

完整的三角形,如青年园舞曲|511|355|1-1|35-|511|366|2-2|3-6|153|。人们在这种

旋律下感到了一个潜在的圆的存在,脚下也就情不自禁的作了相同的表达。

  至于其它2/4、4/4……等拍节,它们的旋律都是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内造成了一个

个或大或小的三角形格局。这类营造的合理程度决定着美感的发生程度,音乐失败与成

功的关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此。其次,就是音阶的分布方式。它基本上分为两大类。第

一类是完成型或叫平衡型。它们主要表现为支柱音1.3.5大调音乐,这类音阶构成的旋

律给人以充实饱满,因为它以整体吻合了人的精神结构的整体。(大调乐曲主要用来表

现辉煌成功。)

  另一类则是由2.4.6构成的小调音乐,它表现不稳定,有缺陷和待完成。这类旋律

与大调音乐的辉煌庄重的完整感、稳定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调不稳定的动态感。它在

人的精神上唤起的是另一种性质与大调很不相同的美感。如果大调给人的是一种融溶中

的美感,小调给人的主要感觉且恢殖潭炔煌那6小>窠峁拐馐蓖幸恢直弧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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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  “融入”的作用使人感到某种舒适,和谐与对称,美感由此发生。

  “牵出”实际上是未实现和谐对称的“场”的局部使人的精神结构拿出与之对称的

部分去完成它。美学上所谓的“暗示”、“悬念”、“不对称”,它们之所以同样也能

构成美感甚至有时更强烈,其原因就在这里。

  其实,围绕着音乐所存在的与规范场效应有关的例子最典型的当属“生律法”这个

事例了。

  “1、2、3、4、5、6、7、i”,一切大大小小的音乐作品都是由这些音阶构成的。

在以往的认识中,这些音阶的生成或由来似乎被人们看成是某种“约定”。真的仅仅是

种“约定”吗?在如此漫长的人类文明史中,在如此众多的民族文化背景条件下,这个

“约定”在任何地方都好像早已存在于那里一样。怎么理解这个奇迹呢?人们现在大概

已经可以替我们回答这个问题了:

有关的音阶构成的由来不过是因为这些音响间的比例关系,反应的是人类精神结构上某

种比例罢了。比如中国周代著名的“三分损益法”,人们在三分之一的增减中看到的难

道不是又一次对规范场结构中的比例关系的陈述吗?我们相信如果人们有意识地展开“

生律法”方面的研究,那人们将会发现精神的构造真是太确定了。

  关于精神结构的“外化”现象,在生活中出现的数量往往是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如

文学艺术的创造,建筑美学的实践,工艺技术中的“迪扎因”原则……实际上,它们都

体现着人的精神结构的再现。这类再现完成的质量程度就是有关作品在实践中不同的成

与败的根本原因。

  人们可以由美学大师们的基本观点中品评到怎样的内涵这不言自明,大师在此只差

说一句精神的结构性本身就是物质属性的表现。现在我们替他们说了,如此而已。

  我们很清楚这里的观点如果成立,它实际将引发怎样的事情:社会科学向自然科学

的全面回归的大潮将奔涌而起。曾经存在于社会科学史上的各种争吵将在这潮声中归于

沉寂,有关的一切是非都将显示于自然科学严格的指标系统中。

  我们所说的这件事,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它早已出露端倪:

  无论人们意识到没有,自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世界上已经有过的社会结构

都在自然而然的按“规范场”结构设置,而且越是发达的社会形态有关的结构特征就越

明显。

在这里,关于社会及社会现象实际上是一种物理和化学过程的说法早在流行之中。

在这里,社会科学早已把自然科学中的许多成果和方法引入自己的领域中,出现于这里

的越来越多的边缘学科实际已提示着两个传统的学科领域间的界限已日趋模糊和融合。

  在这里人们可以明确地在个社会机体中有关的层次如何严整有序的按质能关系进行

分布的,在这里越靠近中心的层次其单元就要求越大的质量,这个单元的空间上的苛载

越大时间上的运转频率就越高,反之亦然。

  在这里人们还可以看到每一社会机体的有关的功能机制的设置古今中外也大同小异

,它们总是被分成几大部分,以汉代的六部为例:

  工部:机体摄取能量以供需要的功能

  吏部:机体根据内外环境的配套状态进行机构设置

  礼部:机体自我约束的讯号系统

  户部:机体对体内各功能单元的分布及工作状态的指令系统

  兵部:机体对外部侵害的防御机制

  刑部:机体对体内病变的免疫机制

  我们这样理解问题,由于一种陌生感,所以人们在玩味别出心裁的同时,可以顺便

浏览一下视线所及的各个国家,在那里人们都会发现这些国家无论它的政治色彩怎样的

不同,但是在政府职能部门的设置上却大同小异,而且越是发达国家其职能部门的结构

状态就越鲜明和严整。

  我们认为有关的一切与我们提示的“场”的功能和规范性几乎是如出一辙。社会功

能的分布本质上是一种“规范场”的生理功能和存在方式,有关的一切完全可以纳入自

然科学的范畴。

  如果人们把社会理解为一种有其特定的规范的自然系统,人们很快将会发现这种研

究方法在处理最复杂的问题时都会使人得心应手。

  地球上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制度,其规模其色彩让人眼花缭乱,莫衷一是,最后大都

将其含糊其词的归咎历史和文化。其实有关的问题只要探讨一下各种人种的自然特性,

再看一下推动或者说压迫他们结成系统时的外部力量的大小及其性质,很多争论是可以

很快统一的。

  一般说来,人根据自身的某一个方面的生物本能,是趋向于最大限度的独立性的,

但这种独立性由于必然会受到来自其生存的外部条件中的种种挑战,因此任何一个个体

的独立性在巨大的生存压力面前往往都是很有限的。个体将根据外部压力的大小结成大

小不同的系统。再根据个体的质能类型(即天然结构造成的大概的性格类型和智力、体

力方面的状态)和外部压力的性质给自己系统中的单元们设置不同侧重的功能,于是大

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社会系统便相继发生。

  在这里可能使人感到有些捉摸不定的是大部分系统在其历史上都受到人为的或意外

因素的干扰或参与,使系统们都失去了自己的纯粹性,这种状态使得以确定性为特征的

自然科学长期以来不得不被人放在一边。但是如果人们联想一下有机化学中发生着的那

些事情,对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社会系统中为什么就难以理解了呢?

  在人们理解了自己的社会属性不过是种自然属性的时候,那些一直在困扰人类的社

会问题也许很快就可以得到相应的正确理解。由于对问题的理解趋于一致,最终的使这

些困难得到解决的一天就将在人群的共同努力中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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