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minton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hellocat (牙刷终结者), 信区: Badminton
标  题: 羽毛球比赛规则(4)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12日09:01:12 星期二), 站内信件


第 十 章  发球
10. 发球
10.1 合法发球
10.1.1 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
10.1.2 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
的界线;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规则11.4)。
10.1.3 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
10.1.4 击球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排头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
(如图F)。
10.1.5 发球开始(规则11.2)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出。
10.1.6 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内。
10.2 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10.3 发球员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
好准备。
10.4 一旦发球开始(规则11.2),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发球结束。
10.5 双打比赛,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
的视线。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chen.hit.edu.cn]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133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