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uo (鹏程万里), 信区: Basketball
标 题: 罗德曼自述精选——我行我素(2)
发信站: 紫 丁 香 (Sun Mar 8 19:46:12 1998), 转信
二 下水道钻出的坏小子
德克萨斯州博览会在达拉斯举行,离我长大的奥克利夫贫民区只有5英
里路程。和我一起嬉闹的孩子们中间没有一个有钱进博览会去玩,但我们每
年都去。
有一条下水道直通博览会。我们从贫民区的一个阴井爬进去,便开始了
我们的旅程。这条下水道在贫民区很有名,在我们那儿长大的孩子甚少都去
过一两次。我13岁的时候就钻过。下水道很宽,但臭不可闻。脏水一尺来
深,不得不绕着走。里面黑得吓人,我们得带一支手电,这样可以绕开脏水,
并且辨认出几年前别人就做好的标记。
现在回想起来,我只能摇摇头。走5英里的下水道去玩博览会,准是疯
了。其他孩子可以跟他们的父母开车去,还能有钱买棉花糖。而我们得绕着
□□,捂着鼻子,借着手电光辨认箭头。达拉斯正好是夏天,比地狱还黑。
下水道有些地段特窄,脏水刚好在鼻子边上。那里黑得像夜里,如果你不是
拿手电的那个人,没准还会手上或脸上蹭上你决不想要的东西。
下水道刚好把我们带到博览会的中心地带,那里有一个阴井盖。我真不
明白第一个人是怎么发现这个出口的。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们顺着
梯子爬上去掀开阴井盖时,还会看见人们脸上奇怪的神色。我们像土老鼠一
样探出脑袋,在太阳底下东张西望。人们都懒得理我们。
为了好玩我们得在下水道爬5英里。我回想起那段时光,就能明白为什
么对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舒服。我想那就是为什么我要拚命把自己的生活变
得辛辛苦苦。只要舒服了,我就会不自在。我在长大时就吃那么多苦,现在
回想起来我就说:“□□,那算辛苦?你懂什么?那是他妈的好玩。”现在
我完全沉浸到那段时光,试图抓住那种感觉。
我喜欢将自己的生活描述成一个黑洞,前面带一点亮光。我想到达那亮
处,就像当初到达博览会一样。那一点亮光让我们前进,带给我们新的挑战。
我从来不认识父亲,他叫菲亚德·罗德曼,在新泽西空军服役。我就是
生在那的,但是我3岁时我们家就卷铺盖回到了达拉斯,那是我母亲的老家。
我们搬家是因为父亲再也没有回来。
父亲不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已经三十多年没见他了,还有什么可思念
的呢?我一直这样看这件事:某一个男人把我带到了这个世界上。这并不意
味着我有父亲。我可以说:“这是我父亲,这是我爸爸,”但听起来不对劲。
我和两个姐妹德布拉和金一起长大,还有母亲。在我的生活中一直没有男性
角色作为榜样,后来上了大学,我才开始找到自己真正的做人方式。
很多时候,你会听到别人问一个NBA球员,如果他不以打篮球为生,
他会干什么?他们常常得到这样的回答:死,或者进监狱。我们中的大多数
人家庭背景都不好:贫民区,没有钱,没有父亲,没有希望。我认为这也许
是许多人成功的重要原因——通过篮球他们找到了逃避的途径。
我19岁时,当了6个月的流浪汉,那段时间我像野草一样生活。我住
在达拉斯,不上学,百无聊赖。我妈妈为了养活大家含辛茹苦,可是她这个
19岁的儿子整天在家里闲坐着,无所事事。我的妹妹一个17岁,一个18
岁,她们是家里的骄傲,因为她们在学校篮球打得好。相比之下,我愈发没
出息了。
我的妹妹们有一样天赋——打篮球——而我那时还不会打。在我们读书
的南奥克利高中,她们都是篮球明星,而且到了大学里她们都入选了全美最
佳阵容。她们俩又高又壮,德布拉1.88米,金1.83米。我以她们为
骄傲,可自己却缩手缩脚,为此还遭到取笑。如今一切都倒了个儿,她们完
全被我的成就比下去了。对她们来说,我只是她们了不起的哥哥,可你知道
吗?我的大妹妹德布拉,身上已经有了3个纹身,以前她一个都没有。
妈妈不想把我赶出家门,但我也能感觉出来,她也不愿我整天游手好闲。
她认为我该自己挣钱糊口了,她是对的。我们好像不谋而合:我该离家了。
那时我有个外号“败家子”,意味着你是一台抽水机,那时我还真是个不折
不扣的败家子。我不干什么活,但我也不会手脚不干净。不过后来不一样了。
可问题在于,我无处可去。我就到街上去,整日闲逛。我从这家逛到那
家,和朋友一起住,有时在他们家的地板或沙发上蜷一夜。好多个晚上我会
整夜在街上走,漫无目的,像一个迷失的魂灵在奥克利夫的大街小巷游荡。
有时几个哥们也会和我一起瞎逛,3、4个人外出一呆就是一宿,然后白天
睡觉。有时晚上我就在街上睡。
我尝过在贫民区生活各种各样□□□的苦,这些苦和这片地区是分不开
的。……由于我曾经无家可归,所以我能和那些正经历苦难的人相处,所以
我能到城里脏乱的角落和那些站在墙角讨零钱的人说话。我曾无家可归,我
曾在一家连锁店打工。我是一个真实的人,有过真实的经历。我知道让自己
一无所有是多么容易。谁知道呢——有时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会重新变成这
样。
……我决定找个工作,让自己像个人样。我已经20岁了,还一事无成。
我到达拉斯的福特沃思机场当了清洁工。这段经历成为罗德曼传奇故事中的
一个重要部分,我也记不清有多少人提起它。只因为和NBA其他球员的经
历都不一样。可我现在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推着大扫帚擦地,1小
时6.5块,那时对我来说可不是很坏的收入。我只是上班了,和世界上其
他人一样。
有一天晚上我正推着扫帚,发现可以从一家礼品店里偷些手表。周围没
有人,我决定下手。这是一种挑战,不一会儿口袋里就装了50块□□手表。
50块表,我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伙计。有些表不值钱,有些
值50块钱。好像什么事儿也没有,真容易。现在我可以得意了,我拿了手
表,居然没人发现。
我不要这些手表。我根本不会在意手表。如果我偷表是为了自己,肯定
是用来计时的。我只是拿了——没有别的目的,除了偷——于是我决定把表
都给我的哥们。我想让他们觉得我也不是吃干饭的,我要让他们说:“□□
□,那家伙想要就能有。”
我不知道他们在店里藏了□□□摄像机,我出去把表都给别人,给我的
哥们,我妈妈,我妹妹——连一些我根本不熟的人也给。就想给人。没有人
问问怎么回事,他们只是说:“新表吗?好。”当时我感觉真了不起。后来
机场警察到我妈家里,对妈说他们在抓我。他们看了录像,一眼就认出了我。
我被抓起来,扔进了机场拘留所。
我母亲决定站我在这儿呆一晚上,让我吃点教训。那一晚真难熬。第二
天她受不了了,我也受不了,她把我保释出去。我把拿表的人的名字都告诉
了警察,警察把表一块一块都收了回来。警察问:“是丹尼斯·罗德曼给你
的表吗?”“对。”“他卖给你的吗?”“没有,他就给了我。”警察肯定
想,那家伙□□□怎么啦?这是什么样的犯人?我偷了表却连一分钱都没赚。
他们找回了所有的手表,就放弃了起诉。我走在法院的楼梯上,紧张得
像一堆狗屎。我的律师来了,让我回家,什么也别想了。警察收齐了手表,
就放过我了。他们无所谓。
但是两个星期后,机场把我叫去,炒了我的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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